当事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吗?
个人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书
个人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书尊敬的XXX司法鉴定中心:本人因涉及一起法律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现将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具如下:一、授权事项本人授权贵中心指派的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人,对我所提供的样本进行包括但不限于DNA鉴定、文件鉴定、痕迹鉴定等司法鉴定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报告。
二、授权原因1. 本人因涉及一起财产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财产的权属问题。
2. 本人因涉及一起刑事案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案件的相关证据。
3. 本人因涉及一起民事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事实真相。
三、授权范围1. 贵中心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采集样本、进行实验、分析数据等必要措施。
2. 贵中心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有权对提供的样本进行保存、实验、分析、比对等操作。
3. 贵中心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有权对鉴定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询问、取证等。
四、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司法鉴定工作完成之日止。
五、法律责任1. 本人保证提供的样本真实、完整、有效,并对其提供的样本承担法律责任。
2. 本人承诺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配合贵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工作,并对其在鉴定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本人对贵中心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产生的鉴定报告予以认可,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本人和贵中心各执一份。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传真件或电子版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年月日。
申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申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在案件庭审的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对对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有异议,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的,当然,如果是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则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那么,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五、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Don't worry about things you can't get, stay away from things with negative energy. Life is not bad, so don't addsorrow to your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
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能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可是,如果是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就要从司法鉴定的基本知识开始讲起。
下面让和大家一起查询相关内容。
一、单方委托司法鉴定对于启动鉴定程序或者说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实践中一般都是在案件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由法院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在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随机确定,然后进入具体的鉴定程序。
由于鉴定意见对案件往往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当鉴定意见不能达到当事人的预期,对当事人而言,不仅为案件支出了鉴定费用,而且还会白白的浪费很多时间。
有鉴于此,对于鉴定结论尚无法明显判断的前提下,考虑到诉讼成本的原因,对于某些案件,还是可以通过案前委托司法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
二、当事人诉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效力如何。
尽管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有种种弊端,比如鉴定机构和申请人有没有什么关系,鉴定机构的能力如何,鉴定机构有没有资质,鉴定材料是不是真实?相对人有相反的证据怎么提供?这些都会导致鉴定意见的公证性得不到保障。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鉴定的公正、独立和客观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准确、科学和公正。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工作。
二、鉴定范围。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适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需要进行鉴定的事项。
鉴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证鉴定、技术鉴定、心理鉴定、会计鉴定等各类鉴定工作。
三、鉴定程序。
1. 申请鉴定,当事人或者法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申请应当包括鉴定的目的、要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鉴定委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家进行鉴定。
3. 鉴定程序,鉴定人员应当依法进行鉴定工作,认真研究案件材料,进行必要的实地勘查和检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全面、客观地进行鉴定。
4. 鉴定结论,鉴定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科学地作出鉴定结论,并书面报告提交给委托方或法院。
四、鉴定质量。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应当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准确、科学和公正。
鉴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受到任何非法干扰和利益诱惑。
五、监督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鉴定质量评价机制,对鉴定人员的鉴定质量和工作纪律进行评估,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之前已经进行的司法鉴定工作不受影响。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由司法鉴定人员进行技术分析、实验检验和科学鉴定,为法院提供有关案件事实和问题的鉴定结论的一项重要法律程序。
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流程和步骤。
首先,个人申请司法鉴定前应了解有关规定,明确自己的申请目的。
司法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特定案件等。
个人在申请司法鉴定之前应了解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司法鉴定的适用范围,并明确自己希望鉴定的问题或者事实。
其次,个人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司法鉴定申请。
个人可以通过律师或者法律顾问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详细的案情描述,包括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和需要鉴定的问题。
个人还应在申请书中注明自己申请的鉴定依据和鉴定目的,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作为基础。
然后,个人应选择合适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独立开展鉴定工作的机构,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综合考虑机构的信誉度、专业水平和鉴定经验等因素。
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可以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司法鉴定进行期间,个人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作。
个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材料样本或者提供合理的协助和配合,确保鉴定人员能够专注于案件鉴定工作。
个人还应提前与鉴定机构商议好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关的鉴定费用。
最后,在司法鉴定完成后,个人应及时提取鉴定意见书或者鉴定报告。
鉴定机构会根据鉴定结果编制相关的鉴定意见书或者鉴定报告,个人可以凭借相关的文件证据材料维权。
个人在收到鉴定意见书或者鉴定报告后,应认真阅读其中的结论和分析部分,理解鉴定结果和意见,并结合自己的案件特点进行合理的使用。
总结起来,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需要了解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并积极配合完成鉴定工作。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外委托的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外委托的规定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专业资质证书;(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四)年检文书;(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在一定程度上,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因此,国家应该尽量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保障人民的利益。
有很多人民法院是可以自己做司法鉴定的,但是那些条件简陋的法院就会把司法鉴定委托出去,这就应该更好的管理了。
那么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外委托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
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专业资质证书;(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四)年检文书;(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以个人名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专业资格证书;(三)主要业绩证明;(四)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等。
第六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提出申请的鉴定人进行全面审查,择优确定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候选名单。
第七条申请进入地方人民法院鉴定人名册的单位和个人,其入册资格由有关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备案。
仲裁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仲裁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五、重新鉴定。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与别人发生了财产纠纷或者合同纠纷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由法院进行调解或者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
除此之外,发生矛盾纠纷的双方,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小编将针对仲裁司法鉴定的程序为大家进行详细说明。
一、仲裁机构能否委托司法鉴定?可以,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一)两种情况下可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二)六种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
(2)送鉴材料虚假或者失实。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
二、仲裁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仲裁庭出具鉴定决定书(工程造价、资产评估、会计事务三类)。
2、本会组织双方当事人特别授权代理人(鉴定事项授权代理人)确定鉴定机构,通知鉴定机构现场与双方当事人自行商洽鉴定事项(包括鉴定费用、鉴定时间、鉴定材料如何提交以及提交期限等)。
如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如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程序: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热门城市:临沧律师商丘律师三明律师毕节律师滁州律师林芝律师鞍山律师黄山律师安庆律师潍坊律师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被委托的鉴定单位,然而,却有许多人对其并不了解,大多数人都会问:司法鉴定是什么?▲如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您了解司法鉴定吗?其实它时时刻刻会发生在您的身边。
下面,律所365会为大家简述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内容。
▲一、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包括诉前协商)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解决专业性问题的争议问题。
目前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司法鉴定还包括物证类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环境监测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税务司法鉴定,农业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枪弹痕迹司法鉴定,其他司法鉴定。
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由司法机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
当然,当事人也有权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当事人请律师后,由律师代理委托司法鉴定。
后可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提供相应法律意见。
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
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可以。
我国法律并未有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举证的问题,许多法院已经允许提出这种自行鉴定结论。
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自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当事人举证的合法形式,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打架斗殴、交通意外、医疗事故、高空坠物等与自身的生命财产有关的各种赔偿问题,那么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标准,通常会通过司法鉴定的程序来解决,常见的司法鉴定是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然而有的人认为这种程序比较麻烦,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请从下面的概述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解决专业性问题的争议问题。
个人能否申请司法鉴定个人可以委托做司法鉴定,无需通过法院。
司法鉴定如何委托?1、公检法等司法机构委托2、劳动仲裁委员会、商业仲裁机构委托3、律师事务所委托4、当事人自行委托,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个人如何委托司法鉴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由司法机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
当然,当事人也有权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当事人请律师后,由律师代理委托司法鉴定。
后可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提供相应法律意见。
比如针对伤残等级结论计算赔偿数额。
委托律师办理司法鉴定事宜的具体程序1、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用,2、律师审查当事人身份、鉴定资料,指导当事人做好司法鉴定准备,3、代理律师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4、律师陪同当事人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事宜,5、代理当事人领取司法鉴定结论法律文书,6、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对鉴定结论进行口头解释说明,7、司法鉴定有关资料建卷归档。
司法鉴定知识问答
司法鉴定知识问答问:什么是司法鉴定?答: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其他组织或者当事人委托,就案件中某些可疑的或有争议的物证、书证或伤情等,运用专门的知识或技能进行检验、评定和判断。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确定事实的法定证据,对诉讼、仲裁活动起着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问: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哪些?答:司法鉴定的种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
按鉴定学科可分为物证技术学鉴定、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司法会计学鉴定等。
按鉴定结论所确定的事实与案件中的关系,有认定同一鉴定、认定种类(属)的鉴定、认定事实真伪鉴定、确定事实有无鉴定、确定事实程度鉴定、确定事实因果鉴定等。
此外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问:司法鉴定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答:其对象和内容可分为尸体勘验与鉴定、活体损伤鉴定、人体物证鉴定、毒物鉴定、精神疾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微量物证鉴定、音像(电子)证据鉴定、财会证据鉴定、建筑工程与产品质量鉴定、文物真伪鉴定等。
问: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答: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与社会对司法鉴定日益增长的需求和诉讼制度、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司法鉴定机构重复设置,造成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导致鉴定结论互相矛盾冲突,缺乏确定性。
二是司法职能、行政职能与鉴定职能尚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司法鉴定工作规X化、法制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问: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答: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明确把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作为司法部新增职能,并由国务院“三定”方案加以规定,这在XX国法制史上还是第一次。
司法鉴定工作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是要抓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的切入点是形成由司法部为主牵头负责的全国各省、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工作格局,改革的突破口就是要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尽快推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制度,实行司法鉴定职业XX书和执业XX书制。
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相信大家对于司法鉴定并不陌生。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像人身损害案件、交通赔偿案件等都出现了司法鉴定的身影。
司法鉴定可以由个人、也可以由法院委托。
那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小编提供了以下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五)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民事纠纷中如何申请做司法鉴定
Grief is no greater than heart death, and no more exhaustion than heart fatigu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民事纠纷中如何申请做司法鉴定1、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2、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3、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4、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5、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司法鉴定在民事纠纷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司法纠纷能够使用科学的方式还原事件的真实情况,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并不重视司法鉴定,认为自身就已经知道事件的真相,已经无需司法鉴定来判定,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那我们如何申请做司法鉴定呢?司法鉴定如何申请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五、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法院鉴定摇号流程详解
司法鉴定法院摇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委托
在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此外,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司法鉴定委托。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需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如不能即时决定受理,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并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三、鉴定机构选择与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的,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法规
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在此
环节,可能会采取摇号的方式从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中随机选择,以确保公正性和随机性。
摇号过程通常会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鉴定实施与文书出具
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鉴定人需遵循专业准则,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
鉴定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该文书应详细载明鉴定过程、方法、依据及结论,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作为法庭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
总结来说,司法鉴定法院摇号流程主要涉及委托、受理、鉴定机构选择与摇号以及鉴定实施与文书出具等环节。
这一流程确保了司法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客观性,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持。
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在人身伤害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及工伤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通常要进行一个伤情司法鉴定,以明确具体的伤残程度,这样才能确定事故责任,明确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是负责进行伤情鉴定的专业机构,那么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结合有关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二、做伤情司法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
It is important to formulate the right strategy, but more important is the execution of the strateg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导读:个人可以委托做司法鉴定,无需通过法院。
司法鉴定委托的步骤:1、公检法等司法机构委托2、劳动仲裁委员会、商业仲裁机构委托3、律师事务所委托4、当事人自行委托,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解决专业性问题的争议问题。
个人能否申请司法鉴定个人可以委托做司法鉴定,无需通过法院。
司法鉴定如何委托?1、公检法等司法机构委托2、劳动仲裁委员会、商业仲裁机构委托3、ls事务所委托4、当事人自行委托,一般通过ls事务所进行个人如何委托司法鉴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由司法机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
当然,当事人也有权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一般通过ls事务所进行,当事人请ls后,由ls代理委托司法鉴定。
后可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提供相应法律意见。
比如针对伤残等级结论计算赔偿数额。
委托ls办理司法鉴定事宜的具体程序1、与ls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ls 费用,2、ls审查当事人身份、鉴定资料,指导当事人做好司法鉴定准备,3、代理ls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4、ls陪同当事人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事宜,5、代理当事人领取司法鉴定结论法律文书,6、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对鉴定结论进行口头解释说明,7、司法鉴定有关资料建卷归档。
以上内容的阐述,我们已经能很明确地知道,当事人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无需通过法院,减少麻烦。
司法鉴定委托受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You have to do things that others don't want to do today, so that you can have things that others can't havetomorrow.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司法鉴定委托受理的规定是怎样的?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预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在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后,一般都会按照委托→受理→鉴定→得出鉴定报告的流程进行鉴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司法鉴定中委托受理是及其重要的步骤,为了规范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工作,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规则。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告知当事人应当确认司法鉴定所涉案件是否已进入或曾经进入诉讼、仲裁程序。
(二)告知当事人应当确认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曾经进行司法鉴定。
(三)告知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告知并引导当事人与其他当事人共同委托司法鉴定。
当事人坚持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受理其单方委托,但应告知当事人单方委托容易产生鉴定争议等风险。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载明前条所列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
当事人应当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载明对前条所列事项的确认和承诺。
第四条当事人确认司法鉴定所涉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同时提供办案机关同意鉴定的文书。
当事人不能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个⼈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我国的法律判决都是要讲求证据的,没有充⾜的证据都是会以证据不⾜⽽告终的。
然⽽,有些情况下,为了保证判决的公正性,都是会申请司法鉴定的,然后来确定责任归谁,但是这⼀般都是法院或者其他部门申请的。
那么,个⼈可以么?接下来,店铺⼩编为⼤家介绍相关知识。
⼀、个⼈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根据三⼤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要求进⾏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鉴定。
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鉴定。
鉴定⼀定要在司法活动中启动,做出的结果才是司法鉴定。
个⼈在司法活动中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向办案单位提交⼀份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办流程:申办材料:1、申请表;2、⾝份证、专业技术职称、⾏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作经历、专业技术⽔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综上所述,个⼈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过的,但是⼀定要在司法活动中进⾏才可以称之为司法鉴定。
个⼈如果要申请的话,只需要向办案单位出具嘉定委托出然后进⾏鉴定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欢迎到店铺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Those with aspirations have thousands of things on their own, and those without aspirations only feel thedifficultie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导读: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
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在我国很多法院内部是没有司法鉴定部门的。
这时候,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肯定不是随意进行的,那么,我国是如何保证鉴定的权威性呢?今天让来介绍一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8号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
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专业资质证书;(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四)年检文书;(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浙江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的规则有哪些
浙江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的规则有哪些第二条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告知当事人应当确认鉴定所涉案件是否已进入诉讼程序;(二)告知当事人应当确认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曾经进行司法鉴定;三)告知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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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司法鉴定机构,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告知当事人应当确认鉴定所涉案件是否已进入诉讼程序;2、告知当事人应当确认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曾经进行司法鉴定;3、告知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中载明前条所列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
当事人应当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中载明对于前条所列事项的确认和承诺。
第四条,当事人确认鉴定所涉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同时提供办案机关同意鉴定的文书。
当事人不能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确认委托鉴定事项曾经进行司法鉴定的,应当同时提供原司法鉴定文书。
当事人不能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第六条,当事人委托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的,应当提供办案机关同意鉴定的文书。
当事人不能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第七条,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的,应当提供鉴定材料原件。
委托人不能提供原件,司法鉴定机构认为对鉴定意见无实质性影响的,应当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中对鉴定材料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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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吗?
我国法律并未有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举证的问题,许多法院已经允许提出这种自行鉴定结论。
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自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当事人举证的合法形式,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
一、当事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吗?
针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后作出的鉴定结论,与经申请由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在证据法上的效力和地位的差异问题,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王冰光律师根据以往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结合审判实际,进行简要的分析和归纳,以期能够给大家以帮助。
在法院经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委托鉴定;在法院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当事人的反驳足以推翻其结论的,或符合需要重新鉴定的条件重新鉴定的除外。
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
(一)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二)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三)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除此之外司法鉴定还要经历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出庭等流程,司法鉴定的流程较为繁琐,审核过程较为严格,一方面是体现了法律的严谨程度,法律是无私的,不对任何人网开一面,另一方面体现了法律起到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