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1500字《罗尔斯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一部重要哲学著作,其核心观点是通过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政治制度来解决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
这本书对于理解和思考现代社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我读后的一些感想。
首先,罗尔斯对正义的定义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
他认为正义是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通过公平的制度来保障每个人获得最大福利。
这个定义很有启发性,因为它把正义置于一个广泛的视角下,不仅关注于个人之间的公平,还关注于整个社会的公平。
这使得我对于构建一个公正社会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其次,罗尔斯提出了“差别原则”和“最大自由原则”这两个重要的概念。
他认为,在追求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群,通过相应的政策或制度来弥补他们的不平等。
同时,他也强调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权利的重要性,不应该为了追求平等而牺牲个人的自由。
这种平衡的观点给予了我对于如何平衡社会公正与个人自由的思考。
此外,罗尔斯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原初情境”。
他通过设想一个理想的社会情境来思考,如果我们处于一个没有任何先天优势的情境下,我们将会如何设计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
这个概念在探讨正义问题时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思考社会制度的正义性。
尽管《罗尔斯正义论》思想深邃而全面,但是读起来并不容易。
这主要是因为书中的论证过程较为复杂,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哲学术语和符号。
对于非哲学专业的读者来说,理解和吸收其中的观点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
因此,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建议读者先对哲学思想和基本概念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的观点。
总的来说,读完《罗尔斯正义论》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和启发。
它为我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正义问题,并引发了我的兴趣去进一步探索和思考这个问题。
虽然书中的论证过程复杂且需要较高的哲学素养,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从中获得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思路。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启示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启示介绍罗尔斯(John Rawls)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提出了多个重要的正义理论,其中最有名的是其“平等分配正义理论”。
这个理论是对社会中不平等的消除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框架,使得社会可以更加公平地分配资源,确保所有人都能够享有基本权利和资源。
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基于两个基本原则:第一,每个人应该拥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而不受任何限制。
第二,社会的经济和资源分配应该符合“差别原则”,即任何不平等的分配都应该有助于最穷困的人群,而不是为了特定群体的利益。
这个理论的关键在于其对所谓“社会公平”的定义。
与传统的幸福或福利理论不同,罗尔斯强调了公正和平等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原始状态”的概念,即不存在任何先天属性或社会地位的状态,所有人都处于相同的基础之上,这种状态下人们愿意为自己设计一个公正的社会。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同意一些基本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上述的两条原则。
这样一来,所有人都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资源,而不受先天条件或社会地位的限制。
当代启示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对当代的深化了解朝着特定的方向发展,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社会的观察。
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社会的不平等程度正在加剧,许多人所面临的贫困和不平等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
这种情况下,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这个理论提供了一个架构,使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以及这些不平等如何阻碍人们实现其潜在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价值观点是居于重要地位:我们不应该将社会不公正视为正常现象,而应该采取行动来消除这些不平等。
此外,罗尔斯的平等分配正义理论在激励创新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许多人认为,这个理论可能会阻碍创新的发展,因为它要求我们必须将资源分配给所有人,而不是针对特定的项目或组织。
但事实上,这个理论可以激励创新的发展,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平等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去发挥其潜力。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对我国法制建设启示论文
论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摘要】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1927-2002)是二十世纪一位极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
他的代表作《正义论》与洛克的《政府论》、密尔的《自由论》一起被誉为“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从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及差别原则等视点入手,全面系统地介绍并深刻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社会政治问题。
他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价值及首要美德。
其公平正义理念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很多启示,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公平正义;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引言从古到今,人类对“正义”这一永恒的话题从未停止过谈论。
“正义”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学习就没有正义感,只看重财富利益的人是庸俗之人。
当然,在不同的社会或身处不同的阶级,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则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
可见,正义二字不仅反映出人们对于公平环境的美好追求,同时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我们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活动中,除了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还要对当代各方面的学说进行研究、吸收和借鉴。
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一定会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
因此,罗尔斯《正义论》的公平正义理论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罗尔斯对公平正义理论的论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是说,人类所身处的社会充满竞争与合作,因此正义在这种环境下发挥着承担社会负担并保障人们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作用。
社会的基本结构就是正义的对象,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准则,是用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罗尔斯正义论对中国教育制度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论对中国教育制度的启示摘要: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从公平正义入手,系统的论证了自由与公平,机会与结果等问题。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不仅对西方的现实做出反思,而且对中国的社会发展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正义公平高考移民机会平等“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从遥远的古希腊到现今,正义观经历了无数次的革新,但依旧是人们的追求。
哈佛大学的罗尔斯教授曾说”假如正义荡然无存,人类在世界生存,又有什么价值?”。
一、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概述针对美国当时的社会危机和功利主义正义观,1971 年,罗尔斯写成了《正义论》一书,提出了一种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即”正义即公平”理论。
罗尔斯将其”公平的正义”的一般正义观表述为:”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
”罗尔斯正义理论中对公平、正义的阐述主要体现在他的正义二原则。
第一个正义原则是: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
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第一原则保证了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核心就是平等,在他看来”正义即公平”。
具体来说,”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利益的公平分配。
罗尔斯把社会成员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统称为基本利益。
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
第二条原则简称为差别原则。
它规定了经济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不平等权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求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应该对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最有利。
这条原则实质是要求国家应对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差别予以调节,使之最大限度地改善最差者的地位。
罗尔斯实质正义论对当前的启示
罗尔斯实质正义论对当前的启示罗尔斯实质正义论是现代政治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
它提出,社会正义应当以自由、平等和公正为基础,是发展自由社会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这一理论对当前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既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论指导,也可以为我们的实践提供方向。
首先,罗尔斯实质正义论提出的自由原则为我们指明了目标。
自由在本质上是一种正义,应当被视为最高价值,人们应当在自由的基础上追求幸福和良好的生活。
因此,我们应当在保障人身自由的同时,尽可能地提高人们的自由和权利保障程度。
在当今社会,自由是得到广泛关注的话题,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们的自由和权利,成为了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次,罗尔斯提出的平等原则为我们提供了方向。
平等意味着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而这种平等应当为人们提供充分的发展和实现自身潜力的机会。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平等常常遭到挑战,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问题也常常出现。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这些现象,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和享受平等的权利。
最后,罗尔斯提出的公正原则为我们提供了基本原则。
公正意味着在社会中可以获得符合自身成就和贡献的奖励和地位,而这种公正应当是基于人们之间的合理协商和共识。
在现实中,部分人富有而部分人贫穷,贫富差距日渐加大,这反映出社会公正的不足。
为了实现公正,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贫富差距,改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的政治权利。
总之,罗尔斯实质正义论对当前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自由、平等和公正作为基本原则,在确保人们自由、权利及发展的同时,应该为实现社会公正作出合理的贡献。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研究,不断探索社会正义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不停地努力实现罗尔斯所倡导的社会正义。
1.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对我国收人分配政策的启示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对我国收人分配政策的启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曾经影响了一个时代,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差别原则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也有巨大的启示意义。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是毋庸质疑的。
但是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的贫富分化抑或是两极分化必然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尤其是在十七大之后社会公平一跃而成为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罗尔斯的公平、正义与优先1生原则,它对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使用或许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罗尔斯(1921-2002卜一美国20世纪70年代后期新自由主义最著名的哲学家。
1971年他出版的《正义论》轰动了西方世界,《正义论》主要阐述了正义与公平分配理论。
他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和基础。
为了克制人们因自私的本性而引起的利益冲突,需要社会正义的原则。
他提出了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即平等自由原则,它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罗尔斯认为,理想的正义社会应拥有最大的平等的自由,每个成员都应享受平等的自由。
这一原则优先于其他原则。
依据自由的优先性原则,自由是至高无上的。
只有在充分满足了第一个原则的条件下才能考虑第二个原则。
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一即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
指在社会和经济利益不能平等分配的情况下,这种不平等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
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是指权利地位和领导性职务必须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进入的。
一种机会的不平等之所以能够存在,是由于它必须可以扩展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简介罗尔斯正义原则是一个经典的政治哲学概念,它提出了“公正的即公平”的理念,并试图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
这个理论对于我们思考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的概述罗尔斯提出的正义原则有两个,即:1.自由原则:每个人都应该有最大程度的基本自由,只要这种自由不会妨碍其他人的自由。
2.不平等原则:社会不平等必须优先惠及最不幸的人群。
这两个原则分别被称为“自由主义主义”和“平等主义”,构成了罗尔斯正义原则的基本框架。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的启示我国正处于一个急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阶段,罗尔斯正义原则对于我们在实践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以下启示:1. 自由原则的坚持罗尔斯发现,基于自由的社会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在自由的框架下,每个人都能够尽可能地使用自己的才能和能力来为社会作出贡献,这种对每个人都公平的机会体系是社会正义的基石。
因此,我们应该坚持自由的原则,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保障每个人的基本人权。
例如,通过建立法律制度和社会机构来保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等基本人权。
2. 不平等原则的实践当社会出现了不平等现象时,最不幸的人群会成为受害者。
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最不幸的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优先保障他们的权益。
现实情况下,在经济和政治领域,最不幸的人群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工和低收入者。
对于他们而言,“初学者经验”指出,他们有很少的机会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贫困。
因此,我们应该在公共政策中优先保障这一群体的福利,通过建立更加灵活和公平的劳动法律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体系和一系列扶贫措施,让最不幸的人群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3. 公正的原则在社会组织中的应用为了有效地实现罗尔斯正义原则,我们还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整。
我们需要以公正的原则来重新审视各种社会组织结构,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例如,在推出配套政策时,我们应该摆脱一些利益集团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公共参与机制,以更加公正的视角来解决问题。
罗尔斯《正义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意义作者:张敏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7期【摘要】罗尔斯关于正义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其代表作《正义论》中,其中两个正义原则是其正义观的核心内容。
《正义论》全面阐述了关于自由平等两个正义原则,对美国当时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系统的解决办法,同时引起了西方世界关于自由平等这两个价值的反思。
而在当今中国是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时刻,关于如何树立正确并且符合中国的正义观是一个关键问题。
从罗尔斯的正义观中挖掘其有利的因素对于中国当代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观中国当代社会一、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思想1971年罗尔斯出版《正义论》一书,引起西方世界的轰动,观点不一的专家纷纷发表对罗尔斯这本书意见。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正义思想的集中体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所认同的正义观。
罗尔斯在此书中首先批判一直在西方乃至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功利主义正义观,他认为功利主义正义观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揭露功利主义的弊端,极力反对功利主义。
他尽量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以实现这两个价值的最大化。
其次在此基础上罗尔斯也提出了自己关于公平的正义的两个原则。
这两个原则也就是其正义观的主要内容。
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去享有与服务于所有人的类似自由体系协调一致的、由平等的诸基本自由构成的最大总体系[1] 。
这一原则主要是强调自由。
他认为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自由的权利,这一点也契合了西方原本崇尚自由的传统。
公民的基本权利应受到尊重,获得基本权利平等自由的权益。
国家及其法律应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步用国家的手段或者法律的形式保证公民基本的公平,实现自由平等,从而实现全社会公平与正义。
第二原则是机会公平原则与差别原则相结合。
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2] 虽然有第一原则的构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但由于经济等方面的各种因素造成的不平等也会对公平造成一定影响,所以需要第二原则的产生。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及其启示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及其启示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他把社会的基本结构作为自己正义理论的主题,提出了用于制度的“两个正义原则”,体现了对“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热切关注。
同时,罗尔斯还深刻全面地阐述了“形式的正义”、“实质的正义”、“程序的正义”等问题。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对于我们建构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很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标签:罗尔斯;公平;正义一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只要它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1]在这里,罗尔斯把“正义”摆在了优先于“效率”的地位,井把它作为衡量、评价一种社会制度的“首要”的价值尺度。
这表明,罗尔斯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社会制度的正义问题,所以,他所着重讨论的是用于制度的正义原则。
之所以如此,是基于他对社会本身的理解。
在他看来,社会是由一些个人组成的联合体。
人们之所以联合起来,是因为通过协力可以产生较大的利益,可以使人们有可能过上一种比仅靠自己的努力独立生活更好的生活,所以他指出,社会具有一种利益一致的典型特征。
同时,也正是因为人们联合的目的在于追求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人们对协力产生的较大利益的分配不可能无动于衷,人们都必然希望从中得到较大的份额。
所以罗尔斯又指出,社会也具有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
为了缓解和消除利益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法律制度的建设和选择。
罗尔斯认为,这些所需的原则也就是社会正义的原则。
因此,他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他建立正义理论体系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要求政府把实现社会正义作为制度建设的目标指向,另一方面在于为政府提供制度建设中所应当遵循的正义原则。
所以,他把正义的主题定位于社会的基本结构。
罗尔斯指出:“正义的主题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所谓主要制度.也就是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安排。
罗尔斯实质正义论对当前的启示
如针对正 当法 院程序权 的言论 自由。 最好 的自由限制 则已经得到充分满足。 我们寻求的是一套背景制度 内部发挥作 本 自由,
用的分配原则, 而这种制度确保了基本的平等 自由 ( 包括政 治 取决于适用于基本自由的限制的总体系” 。 可见 , 罗尔斯所坚持 自 由的公平价值 ) , 也确保了公正的机会平等 。 的基本自由体系内的权衡将 导致 正义概念的非稳定性 、 非精确 性, 使得平等的自由原则相对化 , 给人虚假 的感觉。
对我们正确认识公 平与正义, 解决问题或矛盾提供有益的思考。
【 关键词 】 正义原则 罗 尔 斯 启示
近段时间以来, 我 国贪腐大案要案不断、 群体事件更是层 护大众的基本权利, 而且进一为社会基本 的善 ( g o o d ) 提供
出不 穷, 整个 社会 躁 动 不安 。 这 表 明了社 会 缺 失 公平 、 正义 , 使 了必须的有益补充; 而实际上社会基本的善是大众享受与行使
虽然罗尔 存原则~致 的情况下, 适合于最少受 惠者 的最大利益 —— 差 设定本身就是某个特 殊的限制并有独断论 的嫌 疑, 在此, 罗尔斯没有阐发基本 别原则; 在 机会 公正、 平等 的条件下, 职务和 地位 对所有人开 斯给予了貌似合理但无力的辩护。
放— — 公正 的平 等 机 会原 则。 自由的总体系 , 仅仅 讨论 了自由及 界 限 , 以及理 解 为 自由平等 地
l l l 0
§
思想
蘩 溪嚣 嚣i =
罗尔斯实质正义论对当前 的启示
崔海 龙
【 摘要 】 当 前我国 社会矛盾和问题日 益突出 , 社会公平正义缺失。 如何再认识、 建构并最终实 现社会正义考验着 我们
的智慧。 罗尔斯从假 定的原始地位出发 , 论证 了 正义原则的发现 , 重点阐述了实质正义, 罗尔斯正义理论 的再读或许会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2400字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2400字摘要: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是对传统契约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这部著作在世界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对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核心进行阐释,在我国立法、司法、执法这三个角度,结合公平正义理论的观点和我国实际情况,得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应该如何立法、司法、执法,强化我国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和和谐社会的实现。
毕业关键词:公平正义正义原则立法司法执法罗尔斯的正义论虽然是一部道德和政治哲学著作,但是其公平正义理论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审议通过,社会公平和法治建设成为瞩目焦点,社会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也展现很大现实意义。
1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概述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是一种公平的正义,罗尔斯从这一理论出发,假设了一个人们都处在无知之幕的理想的原初状态,让人们自由地去选择正义,人们在原初状态下的存在是一样的,是自由的平等的存在,这一状态的设计也论证得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
正义第一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正义第二原则是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的结合。
正义两个原则之间的关系体现在,第一原则要优先于第二原则,首先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但是正义不仅仅是平等,在充分保障所有公民具有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同时必须有不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要对最少受惠者的利益倾斜保护,从而由纯粹程序正义达到实质正义。
2公平正义理论对我国立法的启示2.1注重保护公民个人权利,适度把握自由立法正义的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一方面,要求我们注重保护私人的基本权利自由,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必须要重点保护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个人的利益。
自由优先于平等,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在法律中就要追求公平正义的正义观,其赋予的权利和享有的义务要配置平衡。
另一方面,要求在制定法律时,不能过多地限制自由。
例如家长式立法、道德上立法,道德上立法包括“常回家看看”入法,子女不常回家看看,只有父母的身心受到伤害,没有任何人的法律权利受到侵害,因此法律对此或许置身事外更为妥当。
浅谈罗尔斯正义论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浅谈罗尔斯正义论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作者:尹思聪来源:《科技视界》 2013年第14期尹思聪(河北经贸大学马列教学部,河北石家庄 050000)【摘要】正义指一般意义上的相当和正当,正义包括全部美德和完好的道德行为模式,后来正义逐渐与平等、慈善区分开来。
罗尔斯指出正义的主体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罗尔斯正义论对当代社会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论;当代社会在罗尔斯看来,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正如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
罗尔斯把正义观的规定视为社会发展的基石。
1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来源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在继承和修正古希腊正义思想,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正义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
1.1罗尔斯批判地继承了传统的“正义”思想作为正义论的溯源,柏拉图从他的理念论出发, 认为一个理想的国家应该使不同能力的人得到最恰当的安排, 使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从而使社会成为协调一致的那种国家,所以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正义就是社会中各个等级的人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则是法治的正义,在他看来正义的行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一种善,又由于法律体现了人民的共同利益, 因而遵守法律就是正义。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侧重的是社会秩序, 他们看来国家和谐的秩序就是正义。
而罗尔斯看来人的自由才是正义的核心,指出社会法律制度在安排财富和权力不平等时要与优先考虑的平等自由相一致。
1.2罗尔斯修正和发展了启蒙思想家的正义思想近代资产阶级天赋人权论为代表的两个人物:霍布斯、洛克分别创立了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说。
霍布斯看来,人的自然状态应该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人们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签订契约,将所有权利交给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组织, 这样便能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公共权利机构即国家,从而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在洛克看来,人的自然状态是自由平等的状态, 但是由于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便引发了战争。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念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最新年文档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念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1罗尔斯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正义,一直以来就是人类的追求。
长期以来,它就被视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美德,并被作为最崇高的理想。
博登海默曾经说过:“正义具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
”正义表达了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作为人的道德品质而言的;二是在法律、制度的层面上使用的。
亚里士多德将正义理解为平等,即“守法的人和均等的人是公正的,因而合法和均等当然是公正的,违法和不均等是不公正的”。
罗尔斯在《正义论》开篇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之名也不能逾越。
”罗尔斯指出,正义的主题包含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他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2我国当前法制建设存在的公平正义缺失问题2.1立法、司法、执法层面的公平正义缺失在立法层面,就拿我国的宪法来说,在对于党的领导权方面的制约基本是空白的,尽管党的领导大体是正确的,但作为一种公平正义的体现,宪法也应对权力进行制约,有关具体的内容规定仍不够详细,可能会导致公共权力制约流于形式。
司法层面的公平正义缺失首先在司法程序里,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正义缺失问题。
比如说独立审判制,是否真的就能保证公平正义?此外,在司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够公平公正的现象。
执法层面的正义公平缺失可能更容易观察或者发觉,一方面来说执法人员的选拔不如司法人员那样审慎,另一方面是执法过程一般不在固定场所。
2.2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缺失如今的社会,利字当头,几乎超越了道德与所谓正义,这可能是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附加影响。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仅是一个因素,还是有大多数人都能坚持他们的正义底线,只不过社会中不时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现象在突破他们底线,导致了现在这样一种局面。
《正义论》的基本原则及对我国完善社会制度的启示
在很抽 象 的层次 上探 讨 社会 制 度 中的正 义 原则 , 这 种 抽象 来 自于他 的探讨 范 围 仅 限于 一 种 ” 法律 被严 约翰 ・ 尔斯 , 斯 顿源自学 哲学 博士 , 罗 普林 哈佛大
学教 授 , 2 是 O世 纪英语 世界最 著名 的政 治哲学 家之
一
当今 时代 , 民在享 受 日益 丰 富的物质 文 化生 人
活的 同时 , 自由一 词 开 始 受 到更 多 的关 注 和思 考 。 自由, 在政 治领域 内可 以解 释为 : 民依法享 有的某 公
其 中第一条 被表 述为 : 个人 对 与所 有 人拥 有 的充 每
种“ 乌托 邦 ” 论 。但是 , 种 “ 托邦 ” 式 的理 论 理 这 乌 形
收 稿 日期 :0 1— 3—1 21 0 0
作者简介 : 郝蛛媛 (9 4一) 女 , 18 , 黑龙 江哈尔 滨人 , 硕士
研究生。
・
权 利 , 也就 造 就 了 一 种 不平 等 的社 会 意 境 。 因此 这
看 法 和对未 来 的选择 也 不尽 相 同。于是 就 注定 了这
样 一种 情况 , 即农 村 贫 困家 庭 中的 孩 子所 追 求 的物 质 和文 化更 基本 , 城 市 或 富 裕 家庭 中 的孩 子 可 以 而
科社新 探 ・
《正 义 论 》的 基 本 原 则 及 对 我 国 完 善 社 会 制 度 的 启 示
郝 姝 媛
( 龙 江 大学 哲 学 与 公共 管理 学 院 , 尔 滨 108 ) 黑 哈 50 0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及其对制度公正的启示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及其对制度公正的启示意义周宇(周口师范学院设计学院,河南周口466001)摘要: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和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老百姓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如何回应百姓这方面的期待就成了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崇尚正义与和合是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例如儒家学说就宣扬“天下为公”“社会大同”,对于中国相关学者来讲,不仅要从中华传统文化中去寻找理论根基,也应努力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优秀文明成果中去寻找借鉴和启示。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 )是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正义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平等、公平机会、差别对待等原则,在政治学、哲学、伦理学等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以该理论为研究基点,从其逻辑建构出发,分析对现代国家制度公正的启示意义,进而找到新时代中国的抉择之路。
关键词:正义理论;罗尔斯;公正中图分类号:D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28(2021)03-0032-04收稿日期:2021-02-06作者简介:周宇(1989-),男,河南信阳人,硕士,周口师范学院设计学院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为思政、翻译。
DOI:10.19329/ki.1673-2928.2021.03.0092021年5月第20卷第3期(总第111期)安阳工学院学报Journal of 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May,2021Vol.20No.3(Gen.No.111)任何意欲研究现代国家制度公正问题的学者,无论东西方都无可回避的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 )的“社会正义的理论”。
罗尔斯在研究中,首先将其理论预设在一个他认为的“原初状态”之中,并且对这个状态给予了一系列的条件限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是 统 一 开 放 、 争 有 序 的现 代 市 场 体 系 。 统 一 竞 性 、 放 性 、 争 性 是 市 场 高 效 配 置 的 基 本 条 件 。任 何 限 制 、 响 开 竞 影 企业 和个 人 自由发 展 , 平 竞争 的行 为都 是 违 反 正 义 的 。 公 ()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条 件下 , 会 的 平 等 原 则 规 定 了 参 与 市 场 1在 机 竞 争 的主 体 的 起 点 平 等 。 这 里 的 机 会 公 平 平 等 是 指 社 会 所 有 职 务 、 位 和 机 会 等 均 等地 向所 有 人 开 放 , 个 人 都 平 等 地 享 有 社 会 地 每 提供 的种 种 机 会 。政 府 应保 证 每 个人 机 会 均 等 , 程公 平 , 每 个 过 让 人平 等地 享 有 自由择 业 、 自由经 营 、 自由竞 争 的权 利 , 等 财 富 、 平 学 历 、 体 等 事 实不 平 等 的 情 况 下 , 果 没 有 机 会 的公 平 平 等 , 种 身 如 这 不平 等就 会 进 一 步 扩 大 。政 府 的 调 节 , 能 是 对 人 们 最 终 形 成 的 只 社 会 经 济 差 距 的调 节 , 能 伤 及 机 会 均 等 原 则 。 罗 尔 斯 的 这 一 正 不 义观 , 常 契 合公 平竞 争 的市 场 经 济 社 会 。 非 ()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要 正 确 处 理 公 平 和 效 率 的 关 2在 系 。罗 尔 斯 正 义论 强调 公 平 正 义 , 并 不 是不 讲 效 率 , 强 调 效 率 但 它 原 则 必须 以 公 正 原 则 为 前 提 , 力 图 寻 求 一 种 既 合 乎 正 义 原 则 又 并
一
、
们 得 到公 平 自由发 展 的机 会 。而 且要 使 各 利益 群 体 的社 会 资 源 和 社会 地位 得 到 合 理 分 配 及 切 实 实 现 。 从 具 体 规 则 上 看 , 要 表 现 主 在 四 个方 面 。第 一 , 会 平 等 , 地 位 和 职 务 向所 有 人 开 放 , 每 机 即 使 个社 会成 员享 有 平 等 的 基 本 发 展 机 会 , 进 社 会 合 理 流 动 ; 二 , 增 第 规则 平 等 , 现公 平 有 序竞 争 , 贡献 分 配 , 护各 阶层 合理 差 异 ; 实 按 保 第 三 , 剂保 证 , 府 有 效 调 控 , 确 协 调 各 种 利 益 关 系 , 证 弱 势 调 政 正 保 群体 基本 权 利 的平 等 实 现 ; 四 , 构 公 正 , 育 以 中等 收 人 人 群 第 结 培 为 主 的 两 头小 、 问 大 的橄 榄 型社 会 结 构 。 中
406 ) 3 0 0
严 密 、 理 一 贯 的 体 系 , 誉 为“ 次 大 战 后 伦 理 学 、 治 哲 学 领 域 中 最 条 被 二 政 重 要 的理 论 著 作 ” 。本 文 主 要 通 过 对 罗 尔斯 《 义论 》 读 , 结 合 我 们 正 解 并 当今 社 会 的 一 些 实 际 问 题 展 开 讨 论 与 思 考 。 【 键 词 】 义 论 ; 示 关 正 启
罗 尔斯 : 为公 平 的正 义 作 罗 尔 斯 的《 义 论 》 契 约 论 出发 , 设 人 们 都 处 在 “ 知 之 正 从 假 无 幕 ” 的“ 初 状态 ” 从 而 推 出正 义 的 两 条 根本பைடு நூலகம்原 则 : 下 原 , 第 一 个 原 则 每个 人 对 与 所 有 人 所 拥 有 的 最广 泛 平 等 的 基 本 自由体 系 相 容 的类 似 自由体 系都 应 有 一 种 平 等 的权 利 ; 第 二 个 原 则 社会 的 和经 济 的不 平 等 应 这 样 安 排 , 它 们 : 使 1在 与 正 义 的 储存 原 则 一 致 的情 况 下 , 合 于 最 少 受 惠 者 的 、 适 最大利益 ; 2依 系于 在机会 公平 平 等的条 件下 , 、 职务 和地位 向所有 人 开放 。 第 一 个 原 则 是 自由平 等 原 则 , 它包 括 两 个 方 面 : 是 我 们 每 个 一 人 都 具 有 对 同样 的 基 本 自 由 的平 等 权 利 , 是 基 本 自 由应 该 尽 可 二 能 广 泛 。第 二 个原 则 是 机 会 平 等 原 则 和 差 别 原 则 的 结 合 , 原 则 该
罗 尔 斯正 义 论 对 我 国现 行制 度 的 启示
刘 富 生 张 俊
( 中南财 经政 法 大 学
【 摘 要 】 9 1 出版 的 《 义 论 》 美 国 著 名 哲 学 家 约 翰 ・罗 尔斯 的 沥 17 年 正 是
血 之作 , 把近 2 他 0年 潜 心研 究 的 社 会 正 义 问题 的 成 果 发 展 成 一 个 逻 辑
有效率的分配原则 。
要 求 社 会 、 济 的不 平 等 , 经 只有 在 地 位 和 官 职对 所 有 人 开 放 并 且 这 种 不 平 等对 所 有 人 都 有 利 , 别 是 对 在 社 会 中 处 于 最 不 利 地 位 的 特 人 都 有 利 情 况 下才 符合 正 义 。
二 、 义 论 的 启 示 正
改 革 开放 近三 十年 以来 , 国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 我 在 社 会 分 配 方 面 实 行 “ 率 优 先 , 顾 公 平 ” 原 则 , 得 了 明 显 效 效 兼 的 取 果 。但 是 , 当 承认 , 国社 会 经 济 发展 中依 然 存 在 着 许 多 的社 会 应 我 矛 盾 和社 会 问题 。 比如 国企 改 制 造 成众 多工 人 失 去 工 作 及 国 资流 失 ; 市 建 设 和 扩 张 使 不 少 居 民 遭 遇 拆 迁 侵 权 之苦 和 农 民失 地 之 城 痛 ; 富差 距 扩 大 等 。之 所 以造 成 这 些 问 题 , 要 因 素 是 存 在 社 会 贫 主 不 公 的 问 题 一 个 社 会 , 于 未 能 使 其 公 民最 充 分 地 发 挥 天 赋 和 由 能 力 而损 害 了社 会 自身 , 若 我 们 不 以 科 学 的 方 式 加 以 调 节 , 盾 倘 矛 就 有 可 能 激化 , 至 导 致 社 会 动 荡 。 罗 尔 斯 正 义 论 恰 好 为 我 们 解 甚 决 这 些社 会 问题 , 建 和谐 社 会 提 供 了借 鉴 。 构 ( ) 一 对我 国构 建和 谐 社 会 的 启 示 我们 所要 建 设 的社 会 主 义 和 谐社 会 , 该 是 民 主法 治 、 平 正 应 公 义 、 信 友 爱 、 满 活 力 、 定 有 序 、 与 自然 和 谐 相 处 的 社 会 。这 诚 充 安 人 里 的公 平 , 不仅 指 经 济 公 平 , 还应 包 括 社 会 学 意 义 上 社 会 成 员 之 间 的社 会地 位 、 济 收入 、 费 水 平 不 过 分 悬 殊 ; 学 意 义 上 权 利 与 经 消 法 义 务 对称 , 们 的获 得 与 其 所 承 担 的 责 任 及 所 作 贡 献相 一 致 。 人 J 、 和谐 社会是 以人 为本 , 社会成 员得到全 面 自由发 展的社会 。 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