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网自动化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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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试行)

上海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试行)

上海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试行)上海市电力公司2012年01月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4)4 一般技术原则 (6)4.1 概述 (6)4.2 供电可靠性 (6)4.3 供电质量要求 (8)4.4 接地要求 (12)4.5 短路水平的要求 (14)4.6 操作及运行要求 (14)4.7 环境要求 (15)5 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原则 (15)6 中低压配电网配置原则 (19)6.1 标准化配置要求 (19)6.2 配电网及配电站设置的要求 (21)6.3 架空线路及设施配置要求 (23)6.4 电缆线路配置要求 (32)6.5配电站设备配置要求 (38)6.6 10kV配电站土建配置要求 (39)6.7 配电继电保护及配电自动化配置要求 (45)7 中低压配电网典型设计 (47)7.1 10kV配电站典型设计 (47)7.2 10kV配电网架典型设计 (52)8 用户管理 (61)8.1 供电电压 (61)8.2 居民户的负荷容量 (62)8.3 负荷管理 (63)8.4 进户点的设置 (63)8.5 电能量采集 (64)8.6 用户计量装置的配置和安装方式 (64)8.7 能源综合利用 (65)8.8 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65)8.9用户侧的各类备用电源 (67)8.10住宅及配套公建负荷计算标准与原则 (67)9 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规范 (69)9.1 编订设备技术规范的原则 (70)9.2 编订范围 (70)9.3 具体内容(具体的技术规范见附件3) (70)10 附录 (73)前言为把上海市电力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符合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的供电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的基础上,结合原有《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和《上海中、低压电网配置原则及典型设计(2010版)》,吸取国内相关省市供电企业的先进经验,从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角度,规范上海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及改造工作,全面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计划停运,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局部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
4.3.2.3 低压线路发生故障时,允许局部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
4.3.3 满足用户用电程度
电网故障造成用户停电时,允许停电的容量和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要求如下:
a) 两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
b) 三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再失去一回路后,应满足50~70%供电。
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提出并策划。
本导则承研起草单位:佛山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皇甫学真、李韶涛、邱野、白忠敏、宇文争营、李成、张军、王涛、郭晓斌、何炜斌、王东。
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a)高压变电站中失去任何一回进线或一台变压器时,必须保证向下一级配电网供电。
b)高压配电网中一回架空线、一回电缆或变电站中一台变压器发生故障停运时,要求做到:
正常情况,非故障段应不停电,并不得发生电压过低、运行设备不得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
计划停运、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部分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
c) 单回路和多回路供电的用户,电源全停时,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为一回路故障处理的时间。
d) 开环网络中的用户,环网故障时需通过电网操作恢复供电的,其目标时间为操作所需的时间。
4.4 容载比
城市高压配电网变电容载比的选择应按城市级别确定,宜参照表4.4执行。
表4.4 城市高压配电网变电容载比选择表
城市级别
1 范围
1.1 本导则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 1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并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Q/GDW 370-2009《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科〔2009〕1194号关于印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的通知— 2 —主题词:科技配电技术标准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9年11月2日印发1ICS 29.240备案号:CEC 131?2009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 370 2009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 for urban distribution network2009-11-02发布 2009-11-02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 /G D WQ / GDW 370—2009I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2)5 一般技术原则 (3)6 35kV配电网 (6)7 20、10kV配电网 (7)8 低压配电网 (9)9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自动化及信息化 (9)10 用户接入 (10)11 20kV配电网建设 (11)附录 A 35kV电网典型接线图············································································· (12)附录 B 20、10kV架空网典型接线图 (13)附录 C 20、10kV电缆网典型接线图 (14)附录 D 电缆典型敷设方式图 (16)编制说明 (19)Q / GDW 370—2009II前言《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是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进行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的指导性文件和技术依据。

配电网技术导则(企业标准)

配电网技术导则(企业标准)

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3)5 一般技术原则 (4)6 35kV配电网设备 (12)7 10kV配电网设备 (13)8 低压配电网设备 (19)9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自动化及信息化 (20)10 电力用户接入 (22)11 分布式电源接入 (24)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 (25)附录A(规范性附录)供电区域划分 (27)附录B(规范性附录)35kV配电网典型接线方式 (28)附录C(规范性附录)10kV架空网典型接线方式 (31)附录D(规范性附录)10kV电缆网典型接线方式 (32)编制说明 (34)I前言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省(区、市)公司35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维和检修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Q/GDW 370—2009,与Q/GDW 370—2009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标准名称由“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更改为“配电网技术导则”;——增加环网柜、环网室、环网箱等术语,规范统一了配电网常用设施设备的名称,有利于进行典型设计、运维管理;——增加按地域及负荷密度的供电区域划分(附录A),以及规划A+、A、B、C、D、E类供电区域配电网的有关技术要求,适用范围从城市配电网扩展至包含农村等整个配电网;——增加目标电网的概念,明确不同供电区域目标电网建设及过渡改造方向,确保提高负荷转移能力;——增加电能质量关于对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暂降、三相电压不平衡和谐波的限值、统计及检测等要求;——增加运用红外成像测温,高频、暂态地电波、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技术、OWTS(振荡波)等局部放电检测技术的要求,以及利用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等数据进行状态检修技术的要求;——增加小电流接地系统永久性单相接地故障选线选段、就近快速隔离的要求,参考国际先进做法,改变长期以来单相接地故障下持续运行2小时的传统做法,提高设备及人身安全性和供电可靠性;——增加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适应智能配电网发展要求;——修改原5.11节“分布式电源”,扩充为第11章“分布式电源接入”,满足环保绿色能源发展;——修改配电网防雷与接地内容,补充带间隙避雷器及架空地线的应用范围;——修改中低压配电网导线、电缆按供电区域选用,以及规范中低压设备选用;——修改配电自动化建设原则,提高配电自动化的实用效果;——删除原第11章20kV配电网建设;——删除原附录D电缆典型敷设方式图等。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通信子站可根据实际需要选配,监控子站一般情况下不推荐配置。
5.3
根据功能配置和安装位置不同,可分为站所终端(DTU)、馈线终端(FTU)、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TU)及其他终端等。
开关站、环网柜、配电站等场所应选用站所终端(DTU),柱上开关应选用馈线终端(FTU),配电变压器应选用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TU)。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参加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
本规范规定了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体系结构、应用功能、性能指标、系统配置及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接口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所辖各地(市、州)、县级供电企业中低压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与改造工作。
f)配电自动化终端(remote terminal unit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适用于配电网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简称配电终端。包括馈线终端(FTU)、站所终端(DTU)、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TU)以及其他简易监测终端等。
4.
a)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应结合地区配电网规模及应用需求,与配电网调度运行管理体制相适应,满足配电网安全经济优质运行要求,提高配电网供电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
5.1.1.1
主要包括SCADA服务器、历史服务器、数据采集服务器、WEB服务器等,运行应用服务程序,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计算分析、服务提供等功能。
5.1.1.2
主要包括配调工作站、维护工作站、报表工作站等,运行用户界面程序,完成系统的人机交互功能。
5.1.1.3
主要包括主干交换机、数据采集交换机、WEB交换机、配调交换机、路由器等,负责系统各计算机设备间的通信连接。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

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09年12月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一般技术原则 (6)4.1电压等级及供电距离 (6)4.2供电可靠性 (7)4.3中性点接地方式 (10)4.4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12)4.5短路水平 (13)4.6电压偏差 (14)4.7环境影响 (14)5 配电网规划原则 (16)6 中压配电网 (23)6.1一般技术原则 (23)6.2防雷与接地 (24)6.3配电网结构 (25)6.4架空配电线路 (28)6.5电缆配电线路 (34)6.6架空配电设施 (38)6.7开关站、配电室、户外环网单元、箱式变电站 (63)7 低压配电网 (73)7.1一般技术原则 (73)7.2低压架空线路 (74)7.3低压电缆线路 (76)7.4低压配电设备 (77)7.5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 (80)8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 (81)8.1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81)8.2配电网自动化 (82)9 用户接入 (93)9.1用户接入容量范围和供电电压 (93)9.2用户供电方式 (93)9.3双电源或多电源用户 (94)9.4重要用户 (94)9.5特殊用户 (94)9.6高层建筑用户 (95)前言为把江苏电力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规范江苏省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并结合目前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

本导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无锡供电公司、淮安供电公司、苏州供电公司、常州供电公司、镇江供电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陈少波、赵靖、张策、刘振江、何寅、吕培强本导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2020年中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精编版

2020年中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精编版

精选文档附件中山供电局企业标准中山市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2007-06-01发布 2007-07-01 实施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发布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中山市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标准,提高配电网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供电可靠性,提升配电运行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中山市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津、法规、规程和规范,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程、规范。

并结合中山供电局的实际而制定。

除执行本技术导则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导则、规范。

本技术导则由中山供电局生技部负责解释。

审定:方丽华审核:陈旗展、杨鸿升、林韶文、梁锦照、叶慧萍、彭子平、李京平编写:李京平、熊振东、黄剑威、梁挺、郭贻豪、张喜平、林国明、张喜树、陈宇航、赵明洲、周丹、冯勇、李若明、刘新锐、张立峰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术语 (1)4 主要技术原则 (3)5 中压架空线路组网原则 (5)6 中压电缆线路的组网原则 (6)7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 (10)8 中压电力电缆线路 (11)9 配电设备 (12)10 低压配电网 (14)11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 (16)12 用户用电的有关规定 (18)13 电能计量 (20)1 范围规范适用于中山市中低压配电系统中的建设与改造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能源电[1993]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CSG 1 0012—2005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GB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56 标准电压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1995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945—199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814—2002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3 名词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配网自动化终端屏技术规范书 1.0版

配网自动化终端屏技术规范书 1.0版

配网自动化终端屏技术规范书V1.0上海华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配网自动化终端屏技术规范书1、概述配网自动化终端屏(下称DTU屏)的设计,充分分析了配电自动化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原则,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以及配电自动化终端功能规范、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根据供电可靠性要求、网架结构、一次设备条件等情况,按照经济、高效的原则差异化设计生产,包括馈线终端DTU、UPS,等设备的选型、与一次设备的配套设计、与配网自动化电源配套设计、通信配套设计、结构及安装方式等内容的典型设计描述。

产品名称:配网自动化终端屏型号:HT-PWZD-DTU/WPWZD-DTU配网自动化终端屏2、DTU屏参考以下标准GB3906 《3~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16927 《高电压试验技术》GB/T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1207 《电压互感器》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 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 634 《远动设备及系统》DL/T 72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DL/T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Q/GDW 15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 370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 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 513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规范》Q/GDW 514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Q/GDW 625 《配电自动化建设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Q/GDW 1738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DL/T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311.2 《高电压试验技术》GB311.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GB-917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线路分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工程分册以上标准和规范,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配电自动化终端(DTU)技术导则

配电自动化终端(DTU)技术导则

配电自动化终端(DTU)技术导则目 录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技术要求 (1)3 标准技术参数 (9)4 环境条件表 (13)5 试验 (13)附录A 站所终端及辅助设备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参考性附录) (15)附录B 站所终端端子排、航空接插件接口定义及接线要求(规范性附录) (28)配电自动化站所终端(DTU)技术规范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26.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GB/T 1762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8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0 阻尼振荡磁场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T 15153.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兼容性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GB/T 5096 电子设备用机电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GB/T 19520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GB 725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五部分:对户外公共场所的成套设备—动力配电网用电缆分线箱(CDCs)的特殊要求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72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DL/T 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DL/T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Q/GDW 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 513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规范Q/GDW 514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Q/GDW 625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2技术要求2.1概述终端分类及安装形式:站所终端的结构形式可分为组屏式、遮蔽立式、遮蔽壁挂式站所终端。

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术语 (3)4 主要技术原则 (4)4.1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4)4.2 电压等级选择 (5)4.3 供电可靠性 (5)4.4 容载比 (6)4.5 中性点接地方式 (7)4.6 短路电流 (7)4.7 无功补偿 (7)4.8 电能质量要求 (8)4.9 电厂接入系统 (9)4.10 电磁辐射、噪声、通信干扰等环境要求 (10)4.11 配电网建设标准 (11)5 高压配电网 (11)5.1 供电电源 (11)5.2 电网结构 (12)5.3 高压架空线路 (12)5.4 高压电缆线路 (15)5.5 变电站 (19)6 中压配电网 (26)6.1 主要技术原则 (26)6.2 中压配电网接线 (27)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 (28)6.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 (29)6.5 开闭所 (29)6.6 配电站 (30)6.7 中压配电网设备的选择 (31)7 低压配电网 (32)7.1 主要技术原则 (32)7.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 (32)7.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 (33)7.4 低压电缆配电线路 (33)7.5 负荷估算 (33)8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 (34)8.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34)8.2 配电网自动化 (34)9 用户用电管理 (36)9.1 用电负荷分类 (36)9.2 用户供电电压 (36)9.3 用户供电方式 (37)9.4 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 (37)9.5 城区用户供电方式 (38)10 电能计量 (39)10.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 (39)10.2 计量点的设置 (40)10.3 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 (40)附录A 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42)附录B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 (45)附图A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 (46)附图B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 (49)附图C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 (50)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区)城市用电需要,特制定本导则。

1.《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 1738-2012)

1.《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 1738-2012)

Q/GDW 1738 — 20121配电网:从电源侧(输电网和发电设施)接受电能,并通过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

年最大负荷:全年各小时整点供电负荷中的最大值。

网供负荷:网供负荷一般分电压等级计算,指同一电压等级公用变压器所供负荷。

饱和负荷:区域经济社会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电力消费增长趋缓,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连续5年负荷增速小于2%,或电量增速小于1%),负荷呈现饱和状态,此时的负荷为该区域的饱和负荷。

负荷发展特性曲线:描述一定区域内(一般小于5km2)负荷所处的发展阶段(慢速增长初期、快速增长期以及缓慢增长饱和期)的曲线,也称为负荷发展S 型曲线。

容载比:容载比一般分电压等级计算,指某一供电区域、同一电压等级电网的公用变电设备总容量与对应的总负荷(网供负荷)的比值。

容载比一般用于评估某一供电区域内35kV 及以上电网的容量裕度,是配电网规划的宏观指标。

10kV 主干线:变电站的10kV 出线,并承担主要电力传输的线段为主干线。

供电半径:变电站供电半径指变电站供电范围的几何中心到边界的平均值。

10kV 及以下线路的供电半径指从变电站(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到其供电的最远负荷点之间的线路长度。

供电可靠性:配电网向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

N-1停运:a )110~35kV 电网中一台变压器或一条线路故障或计划退出运行。

B)10kV 线路中一个分段(包括架空线路的一个分段,电缆线路的一个环网单元或一段电缆进线本体)故障或计划退出运行。

N-1-1停运:110~35kV 电网中一台变压器或一条线路计划停运情况下,同级电网中相关联的另一台变压器或一条线路因故障退出运行。

供电安全水平:配电网在运行中承受故障扰动(如失去元件或发生短路故障)的能力,其评价指标是某种停运条件下(通常指N-1或N-1-1停运后)的供电恢复容量和供电恢复时间.负荷组:指由单个或多个供电点构成的集合。

组负荷:指负荷组的最大负荷。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术语 (3)4 主要技术原则 (4)4.1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4)4.2 电压等级选择 (5)4.3 供电可靠性 (5)4.4 容载比 (6)4.5 中性点接地方式 (7)4.6 短路电流 (7)4.7 无功补偿 (7)4.8 电能质量要求 (8)4.9 电厂接入系统 (9)4.10 电磁辐射、噪声、通信干扰等环境要求 (10)4.11 配电网建设标准 (11)5 高压配电网 (11)5.1 供电电源 (11)5.2 电网结构 (12)5.3 高压架空线路 (12)5.4 高压电缆线路 (15)5.5 变电站 (19)6 中压配电网 (26)6.1 主要技术原则 (26)6.2 中压配电网接线 (27)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 (28)6.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 (29)6.5 开闭所 (29)6.6 配电站 (30)6.7 中压配电网设备的选择 (31)7 低压配电网 (32)7.1 主要技术原则 (32)7.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 (32)7.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 (33)7.4 低压电缆配电线路 (33)7.5 负荷估算 (33)8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 (34)8.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34)8.2 配电网自动化 (34)9 用户用电管理 (36)9.1 用电负荷分类 (36)9.2 用户供电电压 (36)9.3 用户供电方式 (37)9.4 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 (37)9.5 城区用户供电方式 (38)10 电能计量 (39)10.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 (39)10.2 计量点的设置 (40)10.3 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 (40)附录A 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42)附录B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 (45)附图A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 (46)附图B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 (49)附图C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 (50)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区)城市用电需要,特制定本导则。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f)配电自动化终端(remote terminal unit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e)配电自动化子站(slave station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为优化信息传输及系统结构层次、方便通信系统组网而设置的中间层,定位在变电站或大型开关站中,负责辖区内配电终端的数据集中与转发,实现所辖范围内的配电网信息汇集、处理以及故障处理、通信监视等功能,简称配电子站。包括通信子站和监控子站。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参加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
本规范规定了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体系结构、应用功能、性能指标、系统配置及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接口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所辖各地(市、州)、县级供电企业中低压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与改造工作。
GB/T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13729-2002远动终端设备
GB/T13730-2002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GB/T15153.1-1998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性
GB/T15153.2-2000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1篇:环境条件
DL/Z1080.2-2007/IEC 61968-2:2003 电力企业应用集成 配电管理的系统接口 第2部分:术语
DL/T 5002-2005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G 10703-2009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实现对配电线路的运行状态的监测和控制,在故障发生后及时准确地定位和迅速隔离故障区段,恢复非故障区域供电。馈线自动化包括集中式馈线自动化和就地式馈线自动化两种方式。

关于《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解读

关于《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解读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解读配电网是直接面向终端电力用户的电网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三五”电网建设的重点。

电力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于2015年编制完成,是指导我国配电网规划设计的纲领性标准文件。

结合标准编制原则与思想,对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对我国配电网规划工作有所指导和帮助。

0引言配电网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面向电力用户,承担着99.9%以上客户的供电服务,是改善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1-2]。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国家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及储能装置快速发展,配电网呈现出愈加复杂的“多源性”特征,终端用电负荷呈现出增长快、变化大、多样化的新趋势,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转型升级的任务更加紧迫。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与《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要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将不低于2万亿元。

大规模的建设改造背景下,配电网亟需出台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

按照《行动计划》中“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技术标准的指导意义,提高配电网建设质量,2015年6~12月,在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组织领导下,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国家电网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电力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简称《导则》)。

标准规定了我国110(66)、35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配电网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是指导我国配电网规划设计的纲领性标准文件。

本文主要结合《导则》的编制思想,对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解读。

1《导则》编制的背景“十二五”期间,我国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水平虽有显著提高,但整体发展水平仍较为薄弱,且城乡及区域发展水平不均衡。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1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1

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09年12月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一般技术原则 (5)4.1电压等级及供电距离 (5)4.2供电可靠性 (6)4.3中性点接地方式 (8)4.4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9)4.5短路水平 (10)4.6电压偏差 (11)4.7环境影响 (11)5 配电网规划原则 (12)6 中压配电网 (17)6.1一般技术原则 (17)6.2防雷与接地 (18)6.3配电网结构 (19)6.4架空配电线路 (21)6.5电缆配电线路 (26)6.6架空配电设施 (29)6.7开关站、配电室、户外环网单元、箱式变电站 (63)7 低压配电网 (70)7.1一般技术原则 (70)7.2低压架空线路 (71)7.3低压电缆线路 (72)7.4低压配电设备 (73)7.5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 (76)8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 (76)8.1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76)8.2配电网自动化 (77)9 用户接入 (93)9.1用户接入容量范围和供电电压 (93)9.2用户供电方式 (93)9.3双电源或多电源用户 (93)9.4重要用户 (94)9.5特殊用户 (94)9.6高层建筑用户 (95)前言为把江苏电力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规范江苏省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并结合目前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

本导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无锡供电公司、淮安供电公司、苏州供电公司、常州供电公司、镇江供电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陈少波、赵靖、张策、刘振江、何寅、吕培强本导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3.4 供电可靠率
指在统计期间内,对用户有效供电时间总小时数与统计期间小时数的比值,记作RS-1,见式(3-4)。
(3-4)
此外,用户供电可靠率按“不计”因素,还包括指标RS-2(不计外部影响)和RS—3(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的影响),本导则所要求的供电可靠率采用RS-1标准。
3.5 容载比
指城网变电容量(kVA)在满足供电可靠性基础上与对应的负荷(kW)之比,它是反映电网供电能力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之一,是宏观控制变电总容量和规划安排变电容量的依据。容载比可按式(3-5)估算:
(3-5)
式中RS—— 容载比(kVA/kW);
K1—— 负荷分散系数;
K2—— 平均功率因数;
K3—— 变压器运行率;
K4—— 储备系数。
3.6中性点接地装置
用来连接电力系统中性点与大地的电气装置,由电阻、电感、电容元件或复合型式构成。
3.7 配电网自动化
利用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采集并处理配电网数据、用户数据、电网结构和地理信息,实现配电系统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监测、保护、控制以及配电管理功能。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9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46
附图B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49
附图C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50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术语 (3)4 主要技术原则 (4)4.1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4)4.2 电压等级选择 (5)4.3 供电可靠性 (5)4.4 容载比 (6)4.5 中性点接地方式 (7)4.6 短路电流 (7)4.7 无功补偿 (7)4.8 电能质量要求 (8)4.9 电厂接入系统 (9)4.10 电磁辐射、噪声、通信干扰等环境要求 (10)4.11 配电网建设标准 (11)5 高压配电网 (11)5.1 供电电源 (11)5.2 电网结构 (12)5.3 高压架空线路 (12)5.4 高压电缆线路 (15)5.5 变电站 (19)6 中压配电网 (26)6.1 主要技术原则 (26)6.2 中压配电网接线 (27)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 (28)6.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 (29)6.5 开闭所 (29)6.6 配电站 (30)6.7 中压配电网设备的选择 (31)7 低压配电网 (32)7.1 主要技术原则 (32)7.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 (32)7.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 (33)7.4 低压电缆配电线路 (33)7.5 负荷估算 (33)8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 (34)8.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34)8.2 配电网自动化 (34)9 用户用电管理 (36)9.1 用电负荷分类 (36)9.2 用户供电电压 (36)9.3 用户供电方式 (37)9.4 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 (37)9.5 城区用户供电方式 (38)10 电能计量 (39)10.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 (39)10.2 计量点的设置 (40)10.3 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 (40)附录A 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42)附录B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 (45)附图A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 (46)附图B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 (49)附图C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 (50)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区)城市用电需要,特制定本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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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网自动化技术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网自动化的主要技术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配网自动化规划、设计、建设、改造、测试、验收和运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1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1配网自动化以一次配网架和设备为基础,综合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及通信等技术,实现对配电网的监测和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配电系统的管理。

3.1.2配电自动化系统实现配电网的运行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具备配电SCADA、馈线自动化、分析应用及与相关应用系统互联等功能,主要由配电主站、配电子站、配电终端盒通信通道等部分组成。

3.1.3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站主要实现配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等基础功能,以及分析应用等扩展功能,为配网调度和配电生产服务,简称配电主站。

3.1.4配电自动化子站为优化系统结构层次、提高信息传输效率、便于配电通信系统组网而设置的中间层,实现信息汇集和处理、通信监视等功能。

根据需要,配电子站也可以实现区域配电网故障处理功能,简称配电子站。

3.1.5配电自动化终端安装在配电网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完成数据采集、控制和通信等功能,主要包括馈线终端、站所终端、配变终端等,简称配电终端。

3.1.6馈线自动化利用自动化装置或系统,监视配电网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配电网故障,进行故障定位、隔离,以及恢复对非故障区域的供电。

3.1.7信息交互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服务共享3.1.8信息交换总线遵循IEC61968标准,基于消息机制的中间件平台,支持安全跨区信息传输和服务。

3.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一遥,遥信二遥,遥信、遥测三遥,遥信、遥测、遥控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GIS:地理信息系统PMS:生产管理系统FA:馈线自动化DTU:站所终端FTU:馈线终端TTU:配电终端4总则4.1配电自动化应以提高供电可靠性、改善供电质量、提升电网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的。

4.2配电自动化应纳入配电网整体规划,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配电网网架结构、设备现状、负荷水平以及不同区域供电可靠性的实际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合理选择配电自动化实现方式,分区域、阶段实现,典型配电自动化系统结构A。

4.3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应以面向配电网调度和生产指挥为应用主体,实现对配电网的监视和控制,并满足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交互、数据共享和综合应用等需求。

4.4配电自动化系统的验收与测试应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设备与装置应通过国家、行业等指定机构的技术检测。

4.5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和国家信息安全的相关条例和规定。

5 规划设计5.1应根据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电可靠性需求、网架结构以及设备状况,编制相应的配电自动化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规模等。

5.2配电自动化规划应满足相关专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遵循“标准化设计,差异化实施”原则,按照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设备资源,优先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5.3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区域,宜选择以监控及馈线自动化功能为主的配电自动化方案进行规划建设;其余区域宜选择以监测功能为主的配电自动化方案进行规划建设。

5.4配电自动化规划应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资源,综合考虑配电自动化及其他业务通信需求统一规划,因信息交互及功能业务集成的系统规划。

5.5应结合企业信息化、自动化的现状及发展规划,遵循“源端唯一”原则,制定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信息交互及功能业务集成的系统规划。

5.6配电自动化通信和信息规划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规定要求。

5.7应结合企业管理效益及社会效益等因素,对配电自动化规划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益评估。

6建设与改造6.1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要求(原则)如下:a>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应以经审查的地区配电自动化规划为依据;b>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应与配电网发展相适应,在分析本地区配电网特点、信息系统和通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配电自动化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次设备配套改造、主站、终端、通信及信息交互方面的功能要求、技术指标以及设备选型和配置等;c>根据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不同阶段的要求,分别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并对个阶段报告或图纸进行评审确认。

6.2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6.2.1配电主站6.2.1.1总体要求配电主站应构建在标准、通用的软硬件基础平台上,满足可靠性、可用性、扩展性和安全性等要求,根据各地区的配电网规模、建设需求等情况选择和配置软硬件。

6.2.1.2配点主站功能配电主站功能应包括:a>配电主站的应用软件包括基本功能和扩展功能:b>基本功能包括配电SCADA、馈线自动化与调度自动化等系统互联:c>扩展功能包括配电网分析应用(模型导入/拼接、拓扑分析、解合环潮流、负荷转供、状态估计、网络重构和负荷预测等)、智能化功能(配电网自愈控制、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微电网的接入控制应用,经济优化运行以及信息集成互动化应用等);d>具体功能由DL/T814-2013规定。

6.2.1.3配置原则配点主站配置原则如下:a>配点主站主要设备应采用双机、双网冗余配置,满足可靠性和系统性能指标要求b>配点主站应有安全、可靠的供电电源保障;c>服务器与工作站宜采用UNIX/LINUX操作系统和成熟可靠的支撑和应用软件,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d>宜依据城市定位、供电可靠性需求、配电网规模、接入容量等合理配置主站系统功能模块。

6.2.2配电终端6.2.2.1总体要求配点终端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宜采用标准化结构,支持扩展性、高可靠性、适应性、小型化、低功耗、免维护。

6.2.2.2终端功能配电终端功能满足以下要求:a>具体功能由DL/T721-2013规定;b>根据实际需要,可扩展配电终端功能,支持配电监测、电能质量监测和配电网保护等需求。

6.2.2.3配置原则配电终端配置原则如下:a>配点终端应根据不同的应用对象选择相应的类型;b>配电自动化系统应根据实际配电网架结构、设备状况和应用需求合理选用配电终端,对网架中的关键性节点,如联络开关和分段开关等,宜采用“三遥”配置;对往家中的一般性节点,如分支线开关、无联络的末端站室,可采用“两遥”或“一遥”配置;c>配电终端主电源可采用单独安装电压互感器取电,也采用电流互感器或就近从低压电网取电,同时宜配置蓄电池(或其他储能方式)作为后备电源;通信设备应与配点终端设备公用电源。

6.2.3配电子站6.2.3.1总体要求配电子站分为通信汇集型子站和监控功能型子站。

通信汇集型子站负责所辖区域内配电终端的数据汇集与转发;监控功能型子站负责所辖区域内配电终端的数据采集处理、控制及应用。

6.2.3.2配电子站功能配电子站功能要求如下:a>通信汇集型子站基本功能包括终端数据的汇集与转发、远程通信、终端的通信异常监视与上报、远程维护和自诊断b>监控功能型子站包括除应具备通信汇集型子站的基本功能,还应具备故障区域自动判断、隔离及非故障区域恢复供电的能力;数据处理、信息存储及人机交互。

c>具体功能由DL/T721-20136.2.3.3配置原则配电自动化系统宜优先考虑配电终端直接接入配电主站;确需配置配电子站的,应根据电网结构,通信等条件选择配置配电子站。

6.2.4馈线自动化馈线自动化可采用以下实现模式:a>集中型,通过配电主站和配电终端的配合,借助通信手段,判断故障区域,并通过自动或人工遥控隔离故障区域,恢复非故障区域供电b>就地型,通过时序配合,不依赖于配电主站、配电子站和配电终端控制,隔离故障,恢复非故障区域供电。

c>分布式。

通过配电终端之间的相互通信和馈线保护配合,不依赖配电主站控制,判断故障区域,隔离故障,恢复非故障区域供电,并上报处理过程及结果。

6.2.4.2模式选择应根据配电网网架结构和一次设备的现状,解合通信基础条件,合理选择馈线自动化实现模式,实际使用可能是其中一种模式或几种模式。

6.2.5信息交互信息交互满足一下要求a>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遵循IEC61968的标准体系构架,采用信息交换总线方式,实现各系统之间信息共享和跨系统业务流程的综合应用。

b>信息交互对象一般包括配电自动化、调度自动化、生产管理、地理信息、营销管理、客户服务、计量自动化等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与相关系统信息交互参见附录Bc>应遵循电气图形、拓扑模型和数据的来源及维护唯一性、设备命名(或编码)统一性原则,实现“源端数据唯一、全局信息共享”;d>信息交互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6.2.6配电通信配电通信网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通信方式:a>配点骨干层通信网宜采用光纤专网;b>配电接入层通信网络可采用光纤专网、配电线载波、无线专网、无线公网等多种通信方式;c>对通信通道质量要求较高的馈线自动化区域宜采用光纤专网通信方式;d>具备遥控功能的配电自动化区域宜采用专网通信方式;e>配电通信采用无源光网络时使用专用纤芯。

6.2.7安全防护配电自动化系统应满足安全防护要求,遵循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对于遥控应使用基于加密认证的技术进行安全防护。

7测试与验收7.1基本要求7.1.1配电自动化系统验收分为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工程验收和实用化验收,验收工作应按阶段顺序进行,各阶段验收均应符合相关验收规定(细则)。

7.1.2应以经审定的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方案为验收依据,以测试结果作为验收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

7.1.3配电自动化系统的验收应包括配点主站、终端/子站、通信、信息交互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各部分。

7.2验收阶段7.2.1工厂验收主要包括系统软硬件检查、系统功能测试和稳定性测试等内容。

7.2.2现场验收主要包括系统各种部件的外观和功能检查、可重复出厂验收所做的主要测试项目,以及控制系统的回路校验等内容。

7.2.3工程验收主要包括运维体系建设,遥信、遥测、遥控联动试验,馈线自动化功能测试等内容。

7.2.4实用化验收针对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各项运行指标和主要功能的实际应用效果进行测试和考核,配电自动化系统宜在正式投运并实际使用不少于6个月后进行实用化验收。

7.3测试要求7.3.1应依据有关验收测试标准,对每一个测试项目制定完整的测试方案,明确测试条件和方式,按照测试方案逐项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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