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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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5.07.03
•【字号】苏环验﹝2015﹞100号
•【施行日期】2015.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100号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我厅于2015年5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属于《无锡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城市南北交通骨干线,贯穿无锡市区南北,北到惠山大道,南至滨湖区的雪浪镇,线路穿越了无锡市的惠山区、北塘区、崇安区、南长区、滨湖区等五个城区。
2008年5月,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7月获环保部批复(环审〔2008〕231号);2009年,由于1号线的走向、站点布设、列车编组发生变更,2010年8月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环保部批复(环审〔2010〕250号)。
工程2009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营。
验收调查报告显示,工程为起点堰桥站至终点长广溪站共29.429千米线路工程,车站24座、车辆段1处、停车场1处以及2处变电站及配套的通信、通风、给排水等辅助工程。
本工程地下线路实际增加了10米,控制中心由原火车站北广场变更至金城路站点,出具了相关说明。
工程实际总投资185.9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478.5万元,占总投资的2.66%。
二、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情况
废气主要是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放的异味气体和车辆段、停车场和控制中心食堂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
工程排风亭出风口背向敏感目标设置,通过在风亭周围进行绿化、部分风亭出风口设置除异味涂料等措施降低异味气体的影响。
车辆段、停车
场和控制中心食堂燃料采用天然气,设有油烟净化装置。
(二)水污染物防治情况
废水主要是各车站的生活污水、车站清洗水;车辆段内车辆检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停车场、变电站、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停车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各车站的生活污水、车站清洗水就近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道最终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已获得无锡市排水管理处接管许可。
车辆段内已建设废水预处理系统,检修含油污水经隔油、气浮、沉淀处理后与洗车废水一并进入中水池,中水池出水经碳滤处理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控制中心和主变站设置有隔油池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道最终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噪声源主要为轨道交通噪声(列车在线路运行时的轮轨噪声、机械噪声等)、风亭和冷却塔噪声、变电站设备噪声和车辆段、停车场噪声(列车出入噪声、检修作业噪声等)。
轨道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选取低噪声车辆、设置直立或倒“L”型吸声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风亭和冷却塔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置风亭位置、选用低噪声消声风机和冷却塔、风亭风道内设置金属外壳消声器及结构片式消声器、风亭风口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变电站设备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置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车辆段、停车场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局
高噪声设备、降低列车出入速度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减振防治措施情况
工程根据地铁振动的产生机理,优先选择B型铝合金车体结构,减少列车通过时的振动源强,全线在正线、辅助线均铺设无缝钢轨线路,在高架线长钢轨与道岔之间、大跨度桥梁等处设置钢轨伸缩调节器,减少列车通过时的振动源强,在振动明显段安装钢弹簧支座浮置板式整体道床、弹性支撑块式整体道床和轨道减振器进一步减轻轨道交通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防治情况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车辆段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油、废含油手套抹布、蓄电池车间淘汰的废蓄电池、修理产生的金属废料及切削碎屑和旅客候车及车站职工生活垃圾等。
旅客候车及车站职工生活垃圾均委托附近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车辆段产生的金属废料及切削碎屑作为一般废弃物处理;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油、废含油手套抹布作为危废委托无锡志云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蓄电池暂未产生。
在车辆段已建设危废暂存场所。
(五)其他相关情况
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原环评中要求张巷、天一村竹园里、前王、后王、高田居民新村已实施拆迁,蚕种场新村未完成全部拆迁,但按照补充环评要求,已设置声屏障。
三、验收调查结果
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补充监测报告((2015)环监(WZ)字第(010)号)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次验收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22处,其中涉及21处居民区、1处学校。
根据污染源分类,其中高架段敏感目标9处、风亭噪声敏感目标10处,厂界噪声敏感目标3处。
1、噪声衰减规律
1号线高架段昼、夜间两侧35米范围内噪声可以达到4a类标准;20米范围外昼间噪声可达到2类标准,夜间80米以外可以达到2类标准。
2、厂界噪声
(1)车辆段:西漳车辆段受北侧航运、南侧沪蓉高速、西侧锡澄路交通噪声影响,昼夜噪声背景值超标。
根据修正结果,车辆段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以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区限值。
(2)停车场:停车场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厂界噪声监测值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修正后昼、夜间北、东、南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西厂界可以达到2类标准。
(4)三阳主变电站:三阳主变电站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轨道边界噪声:轨道边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中的限值。
3、敏感点声环境
(1)高架段敏感点:高架段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同时受到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所有监测值超标的敏感点,其背景值也超标。
沿线适用于4a类标准的敏感点共计5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
沿线适用于2类标准的敏感点共计4处,夜间除陈巷小区及陈巷超标外,超标量在1.4dB~1.6dB,轨道噪声超标增量为0.4dB,噪声值基本维持现状。
其他敏感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
(2)风亭敏感点:根据监测结果显示,4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根据类比,未监测的6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厂界周边敏感点:望溪村、辅仁中学、沁园新村3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综上所述,列车运行没有对沿线敏感点带来明显的噪声影响。
(二)环境振动影响调查
本次振动验收范围内共有振动敏感点50个,包括43个居民区、5所学校、1所办公楼、1所医院。
1、振动影响:环境振动监测点的监测数值和类比分析结果显示,所有敏感点的振动监测值VLZ10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居民、文教区”标准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
2、二次结构噪声影响:根据沿线敏感点二次结构噪声监测结果,轨道交通引起的室内二次结构噪声低于《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2、4类区限值规定。
综上所述,工程运行对所有沿线敏感点未带来明显的振动影响和二次结构噪声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调查
1、西漳车辆段、雪浪停车场污水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的要求。
2、控制中心和各车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本工程地下车站风亭排放的臭气浓度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二级限值的要求;各站场食堂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因此,工程运营对沿线外部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五)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由监测数据可知,各测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值、工频磁感应强度值、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值满足相应的标准。
各测点无线电干扰值符合环保要求。
高架段沿线居民均采用有线电视,地铁列车运行不会对沿线居民收看电视造成影响。
(六)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在施工期采取具有景观美化效果的围挡设施。
在运营期,车站、变电站、车辆段、风亭等都进行了植物美化措施。
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均由无锡市环卫渣土部门统一处置。
土建工程施工过程的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有效进行了恢复。
(七)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场内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制度健全,设施完善。
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统一收集后由无锡市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车辆段及停车场内产生固体废物统一存放,并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无锡市志云废油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及处理。
(八)环境风险、环境管理调查
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开通以来,全线及车辆段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有较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九)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者对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环保工作
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部分被调查者表示轨道交通1号线施工对他们的日常出行增加了困难,并质疑对房屋整体结构产生影响。
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对被调查者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不能确定轨道交通1号线在施工中对房屋结构产生了影响。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
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对声屏障、消声器、减震器材、车辆和轨道的检查和维护,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并定期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安全。
无锡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