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队生产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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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队生产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机运队生产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为了规范内部市场化三级市场的日常管理,严格按劳分配原则,用价格杠杆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增强班组生产、质量、经营管理的竞争,实现区队自治,提高我队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分配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区队长
副组长:安全副队长生产副队长
经营副队长机电副队长
成员:技术员核算员办事员各班班长
二、小组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三级市场的以量计分办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区队实际条件,及时调整计分标准。

2、副队长、协助队长负责以量计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现场遇到的特殊条件,有权进行加减分。

三、计分考核办法
1、根据我区队现生产情况,运转班按照岗位定基准分,井下运转班每班每天181分、井上运转班基准分每天193分。

2、根据矿年度原煤产量计划及每日产量,将原煤产量纳入考核,井下运转班8点班标准产量3400吨/班,4点班及零点班标准产量5800吨/班,井上运转班标准产量为
15000吨/天。

3、井下运转班当班如果超产,按照每50吨1分进行加分,未完成运输任务则按照每50吨1分进行扣分。

4、井上运转班当班如果超产,按照每150吨1分进行加分,未完成运输任务则按照每150吨1分进行扣分。

5、电工班按照该班当天出勤人数进行打分,打分标准为每人10分,为其当天得分。

6、机工班不予考核,完全按照出勤工资和单项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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