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工作规范
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七条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具体选举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十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依法设立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内由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细则是组织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基本规范和程序。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公司指定的工作组负责。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具体执行由公司内设的职工代表大会事务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选举和职权等涉及人事安排的具体事项,可由公司制定相关的规定并予以公示。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选举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应广泛覆盖公司全体职工,确保各类岗位和部门的利益得到公平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和方式应公开透明,保证选举结果的公正合法。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后需要重新选举。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用人单位应成立申请提名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协助选举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选举过程中应充分保护职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禁止任何形式的干扰和操纵。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要事项,例如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员工福利等;(四)推荐和监督公司领导层的任免;(五)处理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六)审议和批准职工工会的设立和变更;(七)职工代表大会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要事务。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策的事项应采取民主、公开、公正和透明的程序,参与决策的权利应平等保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应遵循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多数代表的共识。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其他机构和个人应予以支持和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更好地发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选举、换届和解散均由上级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的产生方式:1. 在企事业单位进行普选产生;2. 学校、医院等特殊职工代表由职工委员会选举。
第三章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职责第三条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表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决策,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业绩;2. 代表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劳动关系协商和劳动争议的解决;3. 代表职工宣传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法规和方针政策;4. 代表职工关心职工福利,监督企事业单位的待遇发放;5. 代表职工建言献策,推动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运行机制第四条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会议形式:1. 随机选举:由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成员随机选出会议主席团成员;2. 共同执委: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每次会议选举产生联席会议执委会,并组成工作小组进行协商。
第五条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会议程序:1. 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制定召开时间和地点,事先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 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开会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3. 会议采取民主协商的形式,按照多数决定原则进行表决。
第六条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议题:1. 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涉及企业政策、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2. 主席团负责确定议程,对提案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第七条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的表决方式:1. 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多数通过为原则;2. 对于涉及重大决策的议题,可根据情况采取有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模板)
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模板)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实施《x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据《xx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代会会前的主要工作要求(一)建立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x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职代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工作制度和民主管理其他形式。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将召开职代会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按期实施。
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与工会相同,到期应当及时换届。
因企业发生某些重大变化,职代会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由企业工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工会同意后实施,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二)确定议题职代会召开之前,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代会职权结合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点工作和职工关注的劳动权益热点问题确定本年度职代会中心议题。
职代会议题可以由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提出,也可以由经营者提出,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议题确定后,由工会牵头,有关方面参与,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职代会闭会期间,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要求召开职代会,工会应当及时摸清事由。
职工代表所提意见、要求基本合理,工会应积极与行政沟通,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所提问题属于有关工作未做细,在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工会应会同行政共同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三)征集提案工会应发动职工围绕职代会议题开展提案征集活动。
提案由职工代表在征集所在选区职工意见后提出。
提案可以由职工代表个人,也可以由多名代表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工会应指导帮助职工代表提高提案质量;并及时将提案整理分类,确定整改落实部门和办结、答复时间,送经营者阅处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工会对上届职代会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做好向职代会报告准备。
已被采纳并在实施中产生效益(效能)的提案,可以建议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关系,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议事和监督权利的机关。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形式,是职工直接参与管理的重要渠道。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可以行使议事、监督、表达意见和建议等权益。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由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为职工真实利益所服务。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由多个代表小组组成,每个代表小组由若干名职工代表组成。
代表小组的数量和规模由本企业职工总人数确定。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
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代表等事项由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并公开。
第三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审议和决定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重要事项;(二)审议和决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报告;(三)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督促企事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四)接受职工的信访、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五)选举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六)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市场经济和人才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第四章运行第九条代表大会按照事前充分协商的方式,进行议案的申报、审议和表决。
代表大会议案的表决以多数通过为原则。
第十条代表大会会议以会议记录形式留存,并依法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保管。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选举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被选举人的身份信息得到保密。
第五章法规第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并报经企事业单位确认之后生效。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板范本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板范本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我单位特制定本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目的和任务1. 目的: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为广大职工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 任务:(1)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保障职工权益;(2)监督企业管理,推动企业改革;(3)沟通协调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4)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权力1. 组织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各部门和岗位的职工利益。
2. 权力和职责:(1)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如企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薪酬制度等;(2)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层;(3)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资金使用和决策执行情况;(4)提出职工的意见、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选举与罢免程序1. 选举程序:(1)选举主体:职工代表候选人应由所在部门或岗位职工亲自推举。
(2)选举方式: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3)选举监督: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由三名职工代表和一名工会代表组成。
2. 罢免程序:(1)罢免提议:职工代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罢免议案。
(2)罢免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简化程序进行罢免决定。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1. 会议召集: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负责召集,会议通知应提前十天发出。
2. 规定事项:会议应提前确定讨论的议题,并向职工代表发放相关议题材料。
3. 发言顺序:按照事先确定的发言顺序,主持人依次给予发言权。
4. 决策方式:采取表决或者达成共识的方式进行决策。
5. 议事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记录和决议稿。
六、管理和监督机制1. 工会监督:工会应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执行。
2. 职工代表监督:职工代表有权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工作,并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反映情况。
关于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助推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调查与分析
的处理量 比上 年增 长 6 % , 多发 生在 私 营企 业 和 联 0 且
动关系 、 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 有 十分重 要 的意义 。 构建 具
在 市场经 济条件 下 , 现代 企业 的形 式 、 内涵 、 企业 与 职工
公 企业 民主管理 发展 的 重要 前提 。
[ 关键词 ] 区域 ( 业 ) 职代会 ; 行 性 非公 企业 ; 民主 管理
[ 图分 类号 ] 42 6 [ 献标识 码 ] [ 中 D 1. 文 B 文章编 号 ]08—83 (0 0 0 10 66 2 1 )2—03 O 06一 5
一
、
问题 的提 出和研 究预 设
( ) 行 区域( 业 ) 职代 会 制度 的 必 然性 和本 二 推 行 性
调研 的理 论预设
( ) 一 问题 的提 出
2 0世纪 8 0年代 开始 的经 济体制 改革和经 济结 构 调 整 , 中国劳动 关 系 向市 场化 转 型 , 市场 化 劳 动 关 系 使 而 导致 了劳资 矛盾 增 多 和劳 资 冲 突加 剧 。浙 江 省 非公 有 制企业 的发 展 在 全 国 具 有 较 大 的影 响 力 , 计 资 料 显 统 示 , 公经济 在全 省 G P中所 占比重逐 年 增 大 , 国 民 非 D 在
江 经济增 长及解 决劳动 就业 之 同时 , 引发 了一 系列 劳 也
本形 式的企 事业 单 位 民 主管 理 制 度 , 进 厂 务公 开 , 推 支
持职 工参 与管理 , 护职工合 法权 益 ” 维 。这 段话 表 明 , 富 于时代 特征 与 内涵 的职 代 会 制 度 , 当前 职 工参 与 管 是 理、 维护 职工合 法权 益 的重要 载 体 , 对构 建 企 业 和谐 劳
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
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下属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依法行使职能和权益的机关,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协商劳动关系的重要渠道。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以现代劳动关系为基础,依法行使权力,实现职工代表真实、全面地反映和表达职工的意愿和利益。
第五条所有事务性的法定公告和通知必须公开发布于公司内网,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进行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议程安排、决议通过、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分会场,确保每个单位的职工代表能够参与到会议中。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平等、代表和集中的原则组成。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办公室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一次性选举产生,由一名工会委员会对口工作人员担任主任,负责协助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办公室的职责包括:组织选举、备案工作,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主席团的工作,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等。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并在公司内网发布会议通知。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各单位选举产生,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一个主席担任主席团主席,主席团其他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选举代表人数按照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确定,各单位代表按照各单位职位比例,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主席团的决定,维护会议秩序。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模版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模版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中广大职工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通过选举等方式选出的代表,受到公司员工委托,代表员工的利益和权益,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
为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规范和有序,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的模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维护员工的权益,推动企业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并在公司作为内部规范。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选举的原则产生代表,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并向职工汇报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企业应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
第二章代表选举与产生第五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定期召开代表选举大会,由全体员工代表参与选举。
第七条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选举周期为两年,期满后需要重新选举。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规划。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设立主席团,并由主席团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周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全体代表一票否决制进行表决,简单多数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员工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相关的工作档案和资料,并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东高地街道总工会刘利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区域(行业)内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或企业代表组织,就区域(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2011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强调将着重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要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北京市总工会在制订的《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也强调,在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楼宇、村镇和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特别是餐饮服务、家政、零售、加工制造等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内,重点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由此可见,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着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方向,是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实现突破性进展的必然选择。
为贯彻落实好全总及市总有关文件精神,东高地街道总工会本着对企业、对职工负责的高度自觉性,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先建制、后规范、再深入的工作思路,遵循“区域协商谈底线,企业协商谈增长”的协商模式,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全面掌握目前我街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我街道总工会对辖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展开了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对辖区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一、我街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东高地街道属于典型的单位型街道,下辖10个社区。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模版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代表大会的有效运行和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目的本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程序,保障职工代表的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密切联系和沟通。
三、职工代表选举1.选举程序(1)职工代表选举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遵循民主程序。
(2)选举前,企业应向全体职工公布选举通知,并明确选举的目的、时间、地点、程序等相关内容。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公布。
2.选举原则(1)选举应体现民主和代表性原则,保障各个部门、岗位和性别的代表在选举中均有机会参与和当选。
(2)选举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3.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告知当选代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议企业重要事项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议并决定涉及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如企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股权激励和职工福利等。
2.监督企业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情况,对企业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3.维护职工权益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关系协商和解决劳动争议。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1.召开频率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根据需要,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企业需要临时召开。
2.召开程序(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应提前向全体代表发出召集通知,通知应明确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
(2)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应当事先经过代表委员会审议和决定。
3.主持人和记录员职工代表大会应指定主持人和记录员,负责主持会议和记录会议纪要。
4.决策程序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过投票表决,取得通过的议案即为正式决策。
六、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纪律1.会议纪律(1)会议应按时开始,代表应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或早退。
(2)会议期间,代表应严守议事规则,不得个人攻击或侮辱他人。
2.保密纪律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内容应当保密,代表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和民主决策。
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的完善对于加强员工的参与意识和企业的民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代表大会的组成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中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的数量、产生方式以企业规模和特点为依据,在保证代表大会代表性和代表人数合理的前提下确定。
三、代表大会的职权1.代表大会有权听取和审议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2.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企业领导岗位的人员;3.代表大会有权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4.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企业决策的执行情况,对重大违反民主决策原则的行为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代表大会的工作机制1.代表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应通过平等、公正、透明的方式产生。
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选权和选举权,确保选举结果真实、准确和民主。
选举工作应当由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组统一组织和监督,工作组成员由代表大会选出。
2.会议层级代表大会分为全体代表大会和代表主席团会议。
全体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代表主席团会议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讨论敏感问题而设立的工作机构。
3.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事前征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会议议程应参照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确定,确保代表大会的决策工作得到充分讨论和审议。
4.会议决策代表大会的决策应按照多数通过的原则。
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提倡民主表决和多种形式的决策,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5.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地记录会议的各项议题、争议和决策结果。
会议记录是代表大会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及时归档保存,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五、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1.代表大会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应多样化,既可以通过专门的监督小组开展,也可以通过代表提案、发表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进行。
监督工作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代表大会,并向全体职工公开。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概要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概要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制定和修改企业内部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企业的管理和运营。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的概要范本:一、总则1.1 为了保障职工代表大会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所有职工代表大会。
1.3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企业内部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2.1 职工代表的产生应遵循投票选举的原则,确保代表的公正和代表性。
2.2 职工代表的产生应考虑职工的工作岗位、性别比例、年龄构成等因素,力求代表的多样性和平衡性。
三、职工代表的权益3.1 职工代表享有提案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可以行使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权益。
3.2 职工代表在维护职工的权益、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应积极发挥作用,代表职工的利益,服务职工的需求。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4.1 制定和修改企业内部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企业的管理和运营。
4.2 代表职工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职工的意见和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4.3 接受职工的诉求和建议,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职工的权益。
4.4 监督企业的资金使用、资源配置和营运活动,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5.1 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和代表会议组成,主席团负责组织代表会议的议程和日常工作。
5.2 职工代表会议定期召开,时间和频次由主席团确定,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企业内部制度的修改等。
5.3 主席团应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组织代表会议审议和决策相关事项。
六、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为规范6.1 职工代表应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崇尚公平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2 职工代表应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开展工作情况说明
白水县总工会关于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开展工作情况说明根据渭厂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白水县总工会积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是关键,是深入贯彻完善厂务公开制度的必然要求,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工会。
二、加强指导与检查为了进一步推动本县厂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深化厂务公开,提高质量,不断规范,工会做到深入基层指导企业规范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现将本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如下:1、建立区域行业工会联系数16家;2、正在筹备召开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单位7家;3、已建立制度还没召开取代会的单位4家;4、已召开职代会,制度健全的单位数5家。
1、区域性、行业性联合会行业数覆盖企业数29家白水县金泉公司白水县长虹公司白水县宏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白水县威远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雷公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弘源煤业北关煤业林皋煤业鸿森煤业王山新建煤业西部王都KT盛泰KTV红树林网吧有限责任公司环宇网吧有限公司星河网吧有限责任公司梦订网吧有限责任公司仓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仓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想网吧有限责任公司环宇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天天香餐馆元享酒楼重庆鱼排档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圣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白水县食品公司佳美饮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水县绿洲餐饮公司2、区域数覆盖企业数86家(含行业企业数)宏达建筑果业有限公司陕西昌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亚东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康惠绿色有机科研泰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太阳水泥厂白水自来水公司翼时代网吧有限责任公司欣缘网吧有限责任公司梦飞翔网吧有限责任公司飞桥网吧有限责任公司蚂蚁网吧有限责任公司红蜘蛛网吧有限责任公司环球网吧有限责任公司网友网吧有限责任公司自由鸟网吧有限责任公司白水县眼镜厂白水县衡器厂白水县菜刀厂白水县木器厂眼科中心骨科医院凯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福达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大华药店有限公司康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白水县南桥综合公司白水县烟酒公司白水县百货购物有限责任公司白水县农村公司群力酿造厂商业综合公司白水县商办工业公司白水县街道综合公司老良煤业富山煤业东风矿烽源煤业上河矿龙泉煤业辽源煤业文化煤业渭白煤业李家卓煤业鑫康塬煤业中信煤业新兴煤业中心煤业峰盛煤业刘家卓矿高咀煤业鑫源煤业宏盛煤业西寨煤业云台煤业二、正在筹备召开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名单文化市场餐饮行业煤炭行业 3个行业杜康镇城关镇雷牙乡 4个区域三、已建立、没召开职代会名单水务系统 1个行业尧禾镇林皋镇西固镇 3个区域四、已召开职代会、制度健全的单位数工业系统卫生系统 2个行业史官乡纵目乡北塬工会联合会 3个区域。
单位职代会工作制度规范
单位职代会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监督和决策的重要途径。
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民主集中、群众自治、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职代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职代会代表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机构第四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职代会会议,组织职工讨论企事业单位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职代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部分职代会代表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职代会决议,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职代会决议情况;(二)听取企事业单位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四)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按照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五)主持职代会的选举和罢免工作。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民主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代会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拟定职代会工作计划和议题;(二)组织职工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起草职代会决议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四)负责职代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五)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协助常务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六)履行职代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事业单位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二)讨论和决定企事业单位的重大问题;(三)选举和罢免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四)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职代会决议情况;(五)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本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旨在为职工提供一个民主发言、参与决策的平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有效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定并完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部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由企业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公司职工巩固和发展职工权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群众组织,代表大会的产生必须依法合规,从职工中选举产生,代表职工意愿。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为多级代表大会制度。
以基层代表大会为基础,层层产生代表,形成上下贯通的代表大会组织体系,保证代表大会的广泛参与和真实代表性。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管理者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三)监督企业管理者履行职责;(四)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通过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形式进行。
常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别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程序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包括确定议程、传达通知、参会报到、主席团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表决,按照表决结果决定是否通过。
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由公司领导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改选和换届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例文(四篇)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例文第十九条根据《____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的确定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且一般不超过一百人。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设定为三年或五年,每年需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每次会议需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会议由选举产生的主席团负责主持,主席团成员应涵盖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并确保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占据过半数。
在闭会期间,若遇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即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此类临时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依据既定程序负责执行。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根据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产生团(组)长。
为更有效地处理事务,职工代表大会可视需求设立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承办大会交办的具体事项。
在闭会期间,对于需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除本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需提交大会审议的事项外),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及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所通过的事项拥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及议案送达至各位职工代表。
同时,大会的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及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的落实情况,需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报告。
第二十三条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及进行选举表决时,职工代表大会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作为通过标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推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允许所属的二级单位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或其他适宜形式,确保职工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日常工作经费,将由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第二十六条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公司工会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简单版(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简单版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换届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代会。
如遇重大事项,经单位领导、处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增强单位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针对单位经营管理和职工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意见都无权修改。
第十七条大会闭幕期间,由处工会____职工代表和广大职工学习、贯彻大会的中心任务和主要精神,每年____职工代表检查大会决议、提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根据单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可设劳动争议调解、经费监督、劳动监督、民事协调和女职工等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十九条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下开展工作,并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对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应予以审议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开展必要的正常活动。
第五章工作机构第二十一条工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委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一)会同有关部门____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二)____职工代表选举和提案的征集工作。
(三)____职工代表学____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业务管理知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
(四)____职工代表传达贯彻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工作,____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正常活动。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听取职工意见,支持职工的正当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____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处工会。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小型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河北实际,制订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同一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商业大厦、集贸市场等区域内的小型企业,依托相应的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联合性民主管理制度。
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县、区及以下区域内的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小型企业,依托相应的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行业性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条企业人数一般在25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和有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属地(乡镇、村、街道、社区、园区等)原则或行业(生产经营相同或相近)原则,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原则上,职工代表大会覆盖企业数不超过50个。
如有必要,可在同一区域内组建若干个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条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及活动费用,由所属企业共同承担,具体办法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第六条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协调区域、行业内部劳动关系,促进区域、行业及所属企业和谐发展。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第七条代表的条件与构成1、享有政治权利,与本区域(行业)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经营管理者,以及区域(行业)工会组织人员、相关区域(行业)管理人员,经民主选举可当选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2、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企业,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企业经营者代表不得超过2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农民工较多的区域(行业)应有农民工代表。
4、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按覆盖企业职工总数的15%左右确定,正式代表不得少于30名,每个企业应至少有一名代表。
5、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臵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八条代表的产生1、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覆盖企业为选区,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工会组织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
正式选举时,应有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获得应到职工人数过半数赞成票方可当选。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对选举单位职工负责,并定期向选举单位职工报告工作。
2、区域(行业)工会组织、区域(行业)管理人员等方面代表,经选区民主选举产生。
3、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代表的资格终止、撤免和增补1、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或处分,或无故不履行代表职责,失去选区职工信任的,应由原选区提出撤免建议,报请区域(行业)工会组织审核,按民主程序作出罢免决定。
3、因代表资格终止、撤免发生缺额时,应由原选区及时按规定补选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确认。
第十条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等情况进行监督。
3、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应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
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1、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努力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2、密切联系职工,如实反映职工诉求,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的质询和评议监督。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区域(行业)的相关规定,以及所在企业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十二条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区域(行业)负责人关于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共性问题、重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报告;听取劳动、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区域(行业)劳动关系状况、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通报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进行有关政策咨询;听取区域(行业)工会组织负责人工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实行民主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和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项协议草案以及需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者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审议通过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厂务公开实施办法。
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或罢免参加区域(行业)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成员。
4、检查监督所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决议执行及提案落实情况。
5、对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标准化建设情况和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星级认证活动进行自查,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凡经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要向全体职工公布,并送达企业负责人。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对区域(行业)内的企业具有约束力,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第四章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为三或五年,因故需要延期换届的,区域(行业)工会组织应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上级工会批复。
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职工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项,经区域(行业)工会组织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大会覆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次职工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审议通过重要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1、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1)区域(行业)工会组织在征求代表和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议题草案;也可由三分之一以上企业经营者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出议题草案;(2)区域(行业)工会组织与企业代表组织或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报经同级党组织同意,确定议题;(3)区域(行业)工会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议题,准备大会报告和专项议案。
2、征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1)工会或提案专门小组下发征集提案的通知,发放提案表。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区域和行业发展,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在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2)提案应由一名提案人和两名以上附议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案由、依据和解决办法;(3)提案专门小组负责提案的审查立案。
对于未立案的提案必须向提案人、附议人说明原因;(4)提案专门小组对采纳的提案,分送企业负责人或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5)提案专门小组对提案的立案、落实、检查等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项报告。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阶段1、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1)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2)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办法;(3)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4)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5)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程;(6)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推举大会执行主席;(7)决定职工代表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区域(行业)工会主席主持,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鼓掌形式。
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1)大会执行主席主持会议,报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确定会议召开;(2)区域(行业)负责人作区域(行业)经济形势发展报告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专题议案报告;(3)区域(行业)负责人通报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4)工会组织负责人作工会工作报告和关于集体合同履行、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提案处理等情况的报告;(5)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6)对集体合同(草案)、所属企业应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处理的有关问题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等会议议案和选举事项进行表决;(7)区域(行业)负责人作大会总结。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50人以下的,一般由区域(行业)工会组织负责人主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在50人以上的,可以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1、主席团的组成(1)主席团成员应由一线职工代表、工会组织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代表、区域(行业)管理人员代表等各方面代表组成,其中工会代表和一线职工代表应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2)主席团成员应是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3)主席团成员由工会提名,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2、主席团的职责(1)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2)研究需要选举、审议、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3)处理大会期间的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1、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1)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可由区域(行业)内企业一线职工代表和经营管理者代表、区域(行业)工会负责人和区域(行业)负责人组成,一般为3-5人;(2)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由工会提名,经预备会议通过。
2、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职责(1)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2)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3)审查代表人数、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4)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1、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设立和组成(1)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是为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并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
一般可设臵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提案征集督办、劳动争议调解等专门小组,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2)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一般由区域(行业)工会组织负责人、所属企业工会小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也可邀请部分熟悉区域(行业)情况的有关人员参加;(3)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名单由区域(行业)工会提名,经正式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