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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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0.10.24
•【字号】京国土房管办字[2000]第428号
•【施行日期】2000.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办字〔2000〕第428号)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土地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2月22日正式发布了《房产测量规范》(国标GB/T17986.1-2000,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于2000年8月1日起实施。

同时国家建设部还发布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规范》,抓好房地产测绘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的贯彻《规范》,规范我市房地产测绘行为,根据《通知》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有关房屋面积测算的规定与《规范》相矛盾的,以《规范》为准。

二、根据《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已颁布的《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京房地测字〔1999〕05号)作了调整和说明,特制定了《关于
〈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附件1)。

三、为了加强测绘成果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商品房实测、预测成果应按照《房屋土地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商品房(预)销售面积认定〉(试行)》(附件2)的格式提供给委托方。

四、本通知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反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略)
附件2:《房屋土地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商品房(预)销售面积认定〉(试行)》
二000年十月二十四日附件2: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商品房(预)销售面积认定)
___________测绘所(队)
年月日一测量单位:_______测绘所(队)
二委托单位:
三测量对象:
四测量目的:
五测量日期:
六测量依据:(_________)
1关于重新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权字〔2000〕第369号)。

2《北京市地籍测绘规则》、《北京市地籍图图式》(城规发1999〔2
85〕号)。

3《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京房地测房1999〔05〕号)。

4委托方提供的经房地产权属(或)市场主管部门审定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办法。


七测量人员:
测图人(计算人):
检查人:
审核人:
八其他有关说明


九测量结果报告
(一)房屋面积测定技术说明书
(二)房屋面积分摊计算明晰表
┌───┬───┬────────────────┬─────────┐
│││其中│公用面积计算系数:│
│部位及│销售建├──────┬───┬─────┼─────────┤
│房号│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阳台建│分摊的公用│││││(含阳台)│筑面积│建筑面积├─────────┤
││││││备注│├───┼───┼──────┼───┼─────┼─────────┤
│││││││├───┼───┼──────┼───┼─────┤图纸预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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