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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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A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15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统一写在本题后面的答题卡上。
(每小题1分,共15分)
1.经过一学期的商法学习,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各自发表了自己对商法的下列认识。
其中,哪位同学的认识是正确的?
A.甲:商法与民法虽然同属于私法,但与民法相比,商法具有更明显的公法特征
B.乙:出于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商法中包含着大量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商法在本质上属于公法
C.丙:商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完全可以被民法涵盖,故商法没有任何独立性
D.丁:商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我国目前只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
2. 我国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该条主要体现了商法的哪一原则和理念?
A.促进交易便捷
B.保障交易安全
C.维护交易公平
D.保障从商自由
3. 关于商事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商事行为,也称为商行为,一般是指商事主体从事的营利性的经营行为
B.沉默常常可以作为商行为中意思表示的方式
C.在商事质押中,一般承认流质条款的有效性
D.在商事留置中,主债权与留置权之间必须有牵连关系的存在
4. 在我国,公司何时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
A.签订发起人协议之日
B.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董事会产生之日
D.股东会首次召开之日
5. 2010年初,南阳卧龙公司召开首次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哪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基于股权平等原则,今后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参与表决和利润分配
D.决定与青山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青山公司以其持有的南阳卧龙公司的股票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6. 乙、丙共同建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甲以现金出资12000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出资,经评估作价10000元,丙打算用自己的专利权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丙的出资最多为多少元?
A.8000
B.18000
C.30000
D.50000
7.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B.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C.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D.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 南水有限责任公司与北调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多少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
A.175万元
B.3万元
C.500万元
D.10万元
9. 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0万元。
公司成立1年后增加注册资本时,吸收丁和戊入股。
3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0万元,甲现有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20万元。
下列处理方式中,哪一选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 不足部分由乙、丙、丁、戊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下列哪一项无权查阅?
A.公司章程
B.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C.财务会计报告
D.会计账簿
11. 某国有企业拟于2011年初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
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
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
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
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
12. 2009年6月1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
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
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哪一选项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6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13.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债权人对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B.连带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共同申报
C.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补充申报
D.债权人对诉讼未决的债权不得申报
14.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共益债务?
A.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发生的费用
B.管理人管理财产所支出的仓储费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D.管理人非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15.关于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所签订的赠与合同,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B.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其报酬也由法院确定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
二、多项选择题,本部分共1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
1. 关于商法的基本理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事关系是商法的调整对象
B.商法兼具组织法和行为法的双重特点,其中公司法主要体现了商法的组织性特征,属于组织法
C.格式合同在商事交易中的广泛应用主要是商法的便捷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
D.营利性是商行为最核心的构成要件,是判断商行为的最重要的标准
2.企业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商事主体。
虽然现代各国关于企业立法呈放松结构控制的趋势,但企业类型法定仍被广泛遵守和贯彻。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我国目前法定的企业形态?
A.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在当今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乃至于企业的数量及其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能否强大并持续发展。
基于此,世界各国基本上都鼓励企业的创设并尽可能维持其存在和发展。
下列哪些是企业维持原则的的具体体现?
A.企业设立瑕疵原则上不影响企业的有效存在
B.通过资本维持原则保证企业资本的稳定
C.严格限定企业解散的原因及其程序
D.现代企业破产法普遍重视企业的重整和和解
4. 2009年,王某一个人出资100万开办了南阳辣爽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由南阳辣爽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万成立南阳辣的红有限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南阳辣的红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为南阳辣爽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D.未召开任何会议,以书面方式自作主张作出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定,王某还在该书面决定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5.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
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6. 公司章程对下列哪些主体具有约束力?
A.公司
B.股东
C.董事
D.财务负责人
7. 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
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A.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任何股东都不得要求解散公司
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
C.鉴于对公司商业秘密的维护,若今后公司因增资而引入新股东加入公司,则新加入的股东不能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D.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李某任执行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由李某担任
8.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溢价款可以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B.该溢价款可以用于转增公司资本
C.该溢价款可以用于改善职工福利
D.该溢价款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9.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C.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10.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债务人财产?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D.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代他人保管的一台机器设备
三、案例分析题,本部分共2个题。
(第1小题22分,第2小题8分,共30分)
1.2010年5月初,甲、乙、丙拟共同出资600万在郑州设立一家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是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
出于对风险的防范,三人带着章程草案到郑州的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
其中,该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
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增资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问题:
(1)该公司的股东出资存在哪些违反公司法之处?请一一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4)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5)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2.2009年4月1日,郑州大地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以下股东会决议:大地公司以新设分立的方式分出青山公司和绿水公司,其中由青山公司承担大地公司对王某的100万元债务;绿水公司承担大地公司对李某的200万元债务。
其后,大地公司依据该股东会决议完成了分立事宜。
在看到大地公司分立的相关公告及报道后,王某同意大地公司分立时的债务履行决议,接受了青山公司偿还的100万元。
但李某反对大地公司的债务分担决议,要求分立后的青山公司和绿水公司共同承担债务,青山公司以其已经履行完毕对王某的100万元债务为由,拒绝对李某的债务承担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四、论述题(本部分1题,共40分)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另外,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请指出上述法律条文所反映的主要公司法理论,并对其进行全面阐述。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说理充分、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文字通顺
2、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0至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试卷
《商法学》试卷A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
1. A 2. B 3. D 4. B 5. B
6. B
7. B
8. C
9. B 10.D
11.B 12. A 13. A 14.C 15.C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 ABCD
2. BCD
3. ABCD
4. ABD
5. BD
6. ABCD
7. AC
8. AB
9. ABCD 10. ABC
三、案例分析题。
本部分共2题,第1小题22分,第2小题8分,共30分。
1. (1)①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
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
②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
③丙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
在本题中,丙的出资期限超过了2年。
(6分)
(2)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4分)
(3)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分)
(4)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4分)
(5)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分)
2.青山公司应当偿还对李某的200万元债务。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
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遵照其约定执行。
本案中,青山公司与绿水公司对李某的200万元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当然青山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股东会的债务承担决议向绿水公司追偿。
(8分)
四、论述题,本题35分。
主要反映了公司人格独立及股东有限责任理论以及人格否认理论。
(10分)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一旦成立就享有独立的权利主体资格。
公司具有自己的意思机关,也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法人的名义享权利负义务;以法人的名义充当诉讼当事人。
公司成立后即独立于对其投资的股东,股东在投资的限度内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权人负责。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性,直接使股东在某些场合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撇开公司的存在重新确定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人格否认应具备以下要件:公司设立合法有效并且已取得独立人格;股东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股东的控制权滥用行为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全面的永久的剥夺,其效力范围局限于特定法律关系和特定事件中。
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认,并不影响到承认公司在其他方面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法人。
人格否认与人格独立理论并不矛盾,前者是对后者的补充和限制。
(25分)
考生若能总结回答出其他独到见解,言之有理亦可得分;对于观点新颖,说理透彻的可酌定加分,但最后本题得分不得高于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