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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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年)
一、现状及背景
心脑血管疾病是心脏血管和脑血管的疾病统称,具有“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和死亡率高的特点。
目前,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已经超过2.7亿、脑卒中患者1300万、冠心病患者1100万,其中居死因前两位的疾病是脑卒中和冠心病。
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带来了沉重的社会及经济负担,据统计,心脑血管常见疾病住院一次,城镇居民至少花费人均年收入的一半,农村居民至少花费1.3倍;心梗冠脉搭桥的住院花费更高,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4倍。
高血压、血脂异常、房颤、糖尿病,以及肥胖、吸烟、缺乏体力活动、不健康饮食习惯等是心脑血管疾病主要的且可以干预的危险因素。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的实施,旨在通过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全面推进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或推迟心脑血管疾病发生,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为目标,以心脑血管高危人群为重点,以健康知识和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为基础,开展心脑血管高危人群和疾病监测,规范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患者的管理和救治,推动公共场所健康设施建设,推进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完善心脑血管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三级防治网络,不断推广适宜技术运用,加强防治能力,有效降低心脑血管疾病致死率和致残率,调整完善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心脑血管疾病家庭和社会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目标指标
到2022年,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09.7/10万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5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6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中风120”卒中早期识别知晓率不低于20%,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开展静脉溶栓技术达到90%,三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开展动脉取栓达到50%,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9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到1%及以上。
到2030年,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09.7/10万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中风120”卒中早期识别知晓率不低于30%,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开展静脉溶栓技术,三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开展动脉取栓达到60%,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到3%及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防治知识。
发挥医院、专家积极作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科普专家组,开展信息平台在线咨询和答疑,制定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科普计划,指导全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聚焦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相关防治知识,以全民自救互救知识为宣传重点,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视频、平面公益广告和文艺作品,投放到人流密集区域(车站、医院、购物中心、公园等),通过新媒体(微信、微博、头条新闻等)及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广播节目等)等宣传手段,提高群众卫生健康防病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依托“全国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世
界卒中日”、“1120心梗救治日”等大型宣传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2.开展全民应急救护和卒中识别培训。
成立全民应急救护培训专家组,制定心脑血管疾病应急救护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到1%和3%。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组建心血管疾病自救互救知识学习小组,选派红十字、急救中心等组织和医疗机构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学习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力争每户至少1名家庭成员参加学习小组并考核合格。
各级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疗户外扩展训练,按照师生1:50的比例对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急救员公益培训,以“医”带“教”,使教职人员掌握心血管疾病自救互救技能。
车站等单位组织急救演练,模拟练习,使工作人员掌握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等技能。
开展“中风120”专项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对脑卒中的早期识别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的群众对“中风120”卒中早期识别知晓率不低于20%和30%。
(二)强化预防干预
3.提倡定期健康体检。
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血压正常高值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经常测量血压: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
月检测1次血脂。
4.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紧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和慢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建设工作,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的要求,实施“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健康4个专项行动,营造健康生活方式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学校以及老年大学、农民夜校的作用,通过开展健康饮食普及,引导居民合理膳食,通过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指导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习惯。
5.推进疾病抽样监测。
科学、动态、长期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及时获得完整、准确的居民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水平、分布特征和变化趋势,为制定心脑血管疾病防控相关政策、干预策略和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监测评估机制,优化报病流程,持续推动冠心病及脑卒中发病、患病、死亡等信息动态管理,对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实现公共卫生、各级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控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心血管疾病质控中心制定医疗质控指标,深入开展质量监控。
组织多学科质量改进委员会审查和监测各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医疗质量。
6.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干预。
增加高血压检出的设备与场
所,推进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血脂检测仪器,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
试点推动县级医疗机构牵头,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对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开展筛查工作,逐步扩大35-70岁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覆盖面,对筛出的高危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生活方式干预方案,并进行追踪随访和评价。
7.推动“三高”共管。
搭建“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一体化远程管理健康云平台,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
在心脑血管疾病管理技术人员不足的医疗机构,利用“健康云”推动老少边地区“三高”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规范疾病诊疗康复服务
8.建立三级诊疗网络。
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和管理网络,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的早发现,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二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县域医共体为核心的心脑血管疾病诊治网络,按照心脑血管疾病标准化指南,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
三级或区域中心医疗机构形成以城市医疗集团为核心的心脑血管疾病诊治网络,全面负责区域内急、危、重、难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诊治。
进一步完善
医联体运行机制,畅通心脑血管疾病双向转诊,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医疗保障和社会帮扶相关政策保障。
9.开展持续康复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心脑血管疾病中医非药物疗法。
针对冠心病、脑卒中康复,分别制定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要求的规范、路径和指南。
社区家庭医生对冠心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在吸烟、饮酒、运动、膳食、心理等方面,科学开展生活方式和中医药康复指导,控制危险因素,减少冠心病复发;对脑卒中患者探索开展早期介入、分阶段康复的全程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恢复患者自理能力。
(四)加快体系和能力建设
10.深化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三类中心能力建设。
推动标准化高血压中心建设,构建城镇社区区域医疗高血压中心体系,推广远程动态血压、心电监测及长时程心电图检测等新技术应用。
市、县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胸痛中心,形成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推进完善并发布“XX胸痛急救地图”。
继续推进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卒中中心网络,完善并发布“XX脑卒中急救溶栓地图”和“XX 卒中地图”,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静脉溶栓的能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动脉取栓的能力;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联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溶栓取栓知识知晓率和应对能力。
11.提升急诊急救能力。
强化脑卒中、胸痛诊疗相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每5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鼓励条件具备的医院配备移动CT卒中救护车,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急救电话接线人员达到人机配比1: 1,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电话10秒接听率100%, 提高救护车接报后5分钟内的发车率。
加强各级急救中心联动,提升急危重症患者转接救治能力。
建设医院急诊脑卒中、胸痛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支持企业药品研发、生产和供应保障等。
12.加强急救设施设备配备。
完善公共场所健康单元和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健康小屋,配备急救药品、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器材和设施。
全面推进心脑血管疾病“健康小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配备具有身份证识别功能的血压计。
1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和优化公共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人员配置,到2022年80%的县(市、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开设慢病防治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诊疗技术、高血压并发症防治知识、溶栓知识和应对能力、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知识、卒中评估量表等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心脑血管疾病诊疗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