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上海交大致远荣誉计划奖励政策
上海交大致远荣誉计划奖励政策上海交大致远荣誉计划是一项为了表彰和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而设立的计划。
作为一所享誉海内外的知名高校,上海交大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领导才能的优秀人才。
而致远荣誉计划的引入进一步激励了学生在各个领域中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一、 .致远奖学金是这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对于那些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社区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来说,致远奖学金无疑是他们努力的回报和鼓励。
这一奖学金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学术交流和成长的机会。
获得致远奖学金的学生不仅能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种国内外交流项目,还可以获得导师的指导和资助,进行更深入、更创新的研究。
二、致远项目奖励则是对具有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学生的特别肯定。
学生在参加致远项目的过程中,通过对现有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创新和改进,以及对未来问题的研究和探索,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能力。
致远项目奖励不仅对学生的学术研究和专业技能有着极大的帮助,更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这些宝贵的经验将使他们在未来的职业道路上更具竞争力。
三、致远社会服务奖是体现上海交大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的重要一环。
交大学子通过参与各种社区服务项目,为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这些项目涵盖了教育援助、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领域,对于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人文素养和公民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致远社会服务奖旨在肯定他们的努力,并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社会服务中,为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多的贡献。
总结回顾:上海交大致远荣誉计划的引入,为学生提供了广泛而丰富的成长机会。
致远奖学金、致远项目奖励和致远社会服务奖是对优秀学生的肯定和激励。
这些奖励政策不仅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学术交流和成长的机会,培养了他们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提高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素养。
在沪大学生补贴政策汇总
大学生在沪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1、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补贴内容: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费的50%,累计补贴不超过24个月【沪人社规2021年第28号】2、见习学员和带教补贴A.见习生活补贴补贴对象:①年龄在16至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②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③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内容:见习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沪人社规〔2021〕29号】B.见习带教费补贴对象:经批准的就业见习基地或创业见习基地(用人单位)补贴内容①:见习带教费补贴标准①:每带教1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带教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内容②:见习一次性带教费补贴标准②:A.用人单位与见习学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实际留用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B.经创业见习基地跟踪帮扶,见习学员在见习结束后1年内实现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成功创业人数给予基地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沪人社规〔2021〕29号】3、对学生创业的补贴A.社保费补贴补贴对象:在本市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补贴内容:社保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个创业组织每月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以8人为限,补贴期限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沪人社规〔2023〕1号】B.创业场地房租补贴补贴对象: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的组织补贴内容:场地费补贴补贴标准: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以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为限【沪人社规〔2023〕1号】补贴对象:在本市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依托平台实现网络创业补贴内容:创业场地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每吸纳及稳定就业1人每年最高可补贴3000元【沪人社规〔2021〕28号】C.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补贴内容: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8000元【沪人社规〔2023〕1号】D.鼓励创业专项补贴补贴对象:参加上海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活动的创业团队补贴标准:①对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启动金;②对获得国家级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启动金;【沪人社规〔2023〕1号】E.创业贷款扶持扶持标准:①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金额为个人50万元、组织300万元;②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金额为20万元,在获得贷款一年内成功创办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含提前还款),可按规定给予贴息【沪人社规〔2021〕28号】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对象: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等补贴内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最新版」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最新版」上海交通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上海交通大学【最新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最新版】序言上海交通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9年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
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学校秉承“储才兴邦”的建校理想和“当为第一等人才”的育人理念,形成了“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办学传统和“求真务实、努力拼搏、敢为人先、与日俱进”的精神品格。
面向未来,学校将致力于激发学生潜能,培养精英人才;致力于探索未知领域,攀登科学高峰;致力于攻克技术难题,服务国民经济;致力于繁荣社会文化,引领社会发展;致力于构筑文化桥梁,促进人类进步。
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大师云集、人才辈出、科技成果与人文思想交相辉映,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进程中贡献卓著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现代大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及其他有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中文简称上海交大,英文全称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英文缩写SJTU。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设有徐汇、闵行、黄浦、长宁、七宝、浦东等校区,其中闵行校区是主校区。
学校校庆日为4月8日。
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民事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学校校训是“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使命是“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办学宗旨是“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等事业、成一等人才”。
上海高校社会捐助资助育人典型案例
上海高校社会捐助资助育人典型案例
近年来,上海高校积极推进社会捐助资助育人工作,不断探索有效的捐赠管理和资助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是上海高校社会捐助资助育人典型案例:
1.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之光”助学金
该助学金是由上海交通大学校友会发起设立,旨在资助科技、医学等专业的优秀学生,重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学生,覆盖范围广泛,涵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截至目前,该助学金已累计发放近500万元,资助了超过1000名学生。
2. 上海大学“爱心助学金”
该助学金是由上海大学工会和学生会共同发起设立,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的学生,资助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该助学金每年发放2次,已经连续5年资助了约500名学生。
3. 华东政法大学“阳光助学金”
该助学金是由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会发起设立,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该助学金已连续资助了10年,共资助了超过200名学生。
以上是上海高校社会捐助资助育人典型案例,这些助学金的设立和资助,不仅为学生提供了经济和社会支持,更为社会和高校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促进了社会和高校之间的互利共
赢。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性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性文件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奖(助)学/奖教金类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充分合理地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奖励在学校各领域做出贡献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并规范各类捐赠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社会各界捐赠的专项奖(助)学/奖教金,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学校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所有各类社会捐赠项目全部由基金会负责归口接受和管理。
基金会办公室为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合法地策划和发展各种形式的资金筹措募集活动,努力做好基金的增值工作。
具体负责起草协议范文、项目统计;提供当年可供参评项目、名额与资金额度;评审后的资料汇总、备案、归档;提交年度报告及与捐赠方的日常联系,按照协议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资金来源充分发挥基金会集资优势,通过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密切联系与合作,努力向海内外团体及个人募集资金,用以完善办学条件,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着作出版及学术交流,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
充分发挥和利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国际交流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院(系)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密切对外联系,多渠道筹措资金,协助基金会做好捐赠集资工作。
为了更好地落实“院”为实体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院(系)积极性,鼓励各院(系)向社会募集资金,在充分尊重捐赠方愿意的前提下,原则上筹资方为主要受益者。
对筹资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集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组织实施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为全校受益捐赠项目的具体操作、组织实施评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评选办法、统筹向院(系)下放名额指标、接受院(系)的奖(助)学/奖教金申请、组织评审委员会实施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名单、组织颁奖活动并向基金会办公室提供评审结果。
上海交大 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
上海交大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摘要:一、引言二、上海交大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简介1.培养目标2.学制与学位3.课程设置4.实践与科研能力培养三、专业方向与研究领域1.计算机系统与architecture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3.计算机应用技术4.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四、师资力量与科研条件1.教授与研究员队伍2.实验室与科研平台3.合作与交流项目五、招生与选拔政策1.招生计划与选拔方式2.申请条件与材料要求3.奖学金政策与资助措施六、毕业生就业与发展前景1.就业领域2.国内外知名企业与研究机构合作3.校友成就七、结语正文:一、引言在上海交通大学(简称“上海交大”)的博士培养方案中,计算机专业一直以来都是备受瞩目的热门领域。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交大的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帮助有志于在该领域深造的学生了解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研究方向等方面的信息。
二、上海交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简介1.培养目标上海交大的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计算机领域领军人才。
毕业生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术界、产业界和研究机构发挥重要作用。
2.学制与学位计算机博士专业的学制为3-4年。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后,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博士学位。
3.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
公共课程主要包括政治、英语等;专业课程涵盖了计算机领域的核心知识体系,如计算机系统与architecture、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等;选修课程则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研究领域和实践项目。
4.实践与科研能力培养上海交大的计算机博士培养方案高度重视实践与科研能力的培养。
学生需参与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并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此外,还需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和影响力。
三、专业方向与研究领域1.计算机系统与architecture研究方向包括高性能计算机体系结构、多核/众核处理器体系结构、嵌入式系统等。
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沪交学〔2015〕26号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07〕8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全脱产学习)适用本办法。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应由委托单位负责其相关费用,不纳入认定范围;合作培养定向生等根据协议内容确定是否纳入认定范围并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二、认定工作原则
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认定标准。
学生资助政策 文字大全。
学生资助政策大全大学生资助政策一、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省政府奖学金。
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六、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标准分两档,一等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
自2016年起,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在校期间均应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无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
上海交大博士补贴标准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补贴标准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补贴标准
一、学术奖学金
上海交通大学为博士生提供了丰厚的学术奖学金。
博士生的学术奖学金主要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定,每年评定一次。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博士生获得的学术奖学金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的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政策确定,一般情况下,博士生的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低于硕士生的标准。
三、导师助研津贴
博士生的导师也会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助研津贴,以支持博士生的科研工作。
导师助研津贴的金额因导师的科研经费和研究方向而异,具体情况需要与导师协商确定。
四、学校兼职助教、助管等岗位
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学校的兼职助教、助管等岗位,以获取一定的勤工俭学收入。
这些岗位通常安排给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博士生,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支付酬金。
五、学校内外实习和兼职机会
上海交通大学还为博士生提供了一些学校内外实习和兼职机会,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这些机会包括在校内实验室、研究所或校外企业实习,以及担任研究助理、教学助理或行政助理等兼职工作。
博士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合适的实习和兼职机会,并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参加实习活动。
总之,上海交通大学为博士生提供了多种补贴方式,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博士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补贴方式,并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以获得更多的补贴机会。
上海交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的总体改革,建立大学生成才的服务与保障体制,促进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二条学校提倡和支持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把勤工助学活动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措施,积极加以组织和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在活动场地及开辟岗位等方面共同配合,主动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第三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和服务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对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
勤工助学办公室设在学生事务中心。
第四条勤工助学办公室职责为:管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调校内各单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负责勤工助学基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调解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实施其它有关勤工助学的管理和服务事项。
第五条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同意,由勤工助学办公室统一培训后向用人单位推荐录用。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推荐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第六条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
经审核同意,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组织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签订《上海交通大学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
用人单位应当按酬金的5%向学校交纳管理费,作为学校的勤工助学基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勤工助学办公室许可,不得在校园范围内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或者进行各种经营性活动。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管理对象为学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留学生除外)。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国家奖学金是目前我校的奖学金中奖金额度和规格最高的奖学金。
2、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是由上海市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出资设立,为激励本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目前上海市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与国家奖学金等同。
3、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相关协议进行捐助设立的。
各个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通常会指定专业和年级,并且要求学生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专项奖学金的各个奖项奖金额度不等。
4、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是由上海交通大学设立的,旨在激励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共分A、B、C三个等级,优秀奖学金是目前我校奖学金中覆盖面最广、总奖金金额最高的奖学金。
5、新生奖学金1、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考总分(不含各类加分)名列该省市自治区第一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2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2-1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1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10-2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2、保送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奖学金:A、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得人民币20000元奖学金;B、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得人民币10000元奖学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为确保我院每一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或辍学,以帮困育人为目的,本着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追求卓越和奉献社会的宗旨,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9)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具体如下:一、学费减免对象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服兵役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2、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3、单亲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4、来自城镇(乡)居民低保家庭的学生;5、因其他特殊原因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6、其他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二、学费减免额度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全额或部分学费。
三、学费减免申请程序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9月1日-9月15日)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提供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贫困)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或社会救助管理所出具证明),低保家庭需提供相应证明。
2、经各班级(专业)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后,由各学院进行确认,提出减免初步意见,并将学生材料报学生处审定。
原则上各学院申请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本科及长学制学生人数1%的比例。
3、经学生处、财务处审定后,确定最终减免名单及额度,并进行公示,经医学院院领导审批后,给予学生减免当年度学费,所减免的学费直接发放到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
四、学费减免管理原则与规范1、学生处逐步建立完善困难学生档案,落实各项帮困助学措施,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关心到位,视具体情况需要给予学费减免。
2、减免学费要与学生本人的实际表现挂钩,鼓励学生艰苦朴素,努力学习,已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需在每学年学期末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小结(含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津贴发放标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津贴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津贴发放最低标准(元/月/人)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六学期 普通奖学金○11200 1200 1200
生活津贴 培养单位部分 / 1200 1200 导师部分 / 700 900 合计 1200 3100 3500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津贴最低发放标准(元/月/人)
第一、二学期 第三~六学期 普通奖学金○1243.5/263.5/283.5○2
生活津贴 培养单位部分 / 600 导师部分 / 500
合计 243.5‐283.5 1343.5‐1383.5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津贴最低发放标准(元/月/人)
第一学期 第二~六学期 普通奖学金○1243.5/263.5/283.5○2
生活津贴 培养单位部分 / 600 导师部分 / 500
合计 243.5‐283.5 1343.5‐1383.5
注:
○1.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普通奖学金由医学院提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不在享受范围),发放标准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2006年9月)文件执行。
○2.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硕士部分分三类
第一类:大学毕业后工作不满两年(含应届生),每月243.5元;
第二类:大学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三年(含三年)以下,每月263.5元;
第三类:大学毕业后工作满四年(含四年)以上,每月283.5元。
大学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
大学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随着教育的发展和大学生人数的日益增多,国家助学金已成为很多学生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大学国家助学金是国家面向人才培养的一项政策,对于贫困家庭、优秀学子和机遇有限的学生具有特殊意义。
然而,对于很多准备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来说,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大学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的相关信息。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时间国家助学金通常是在每年的6月份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一般是在7月底。
不过,由于每个省市区的具体要求不同,具体的申请时间还需参照当地发布的公告。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时间节点,比如对于交通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进行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学生,会有额外的赋予政策。
具体来说,交通困难地区的学生可以在每年的5月25日至5月31日之间申请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的学生可以在每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之间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的审批时间国家助学金申请提交后,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审批,一般大约是3到4个月的时间。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助学金的审批是由国家教育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合作来实现的,因此各地审批的速度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审批。
三、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来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通常会在每年的10月份至12月份。
在国家补助资金到账后,当地教育部门会通知有关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随后,各高校会在资金到位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每位资助学生。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高校管理有所不同,因此发放时间也会有所差异。
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有必要留意本校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以便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
四、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形式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通常是以银行卡发放的方式进行。
得到国家助学金后,还需要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前往当地银行进行领取。
在助学金到账后,持卡人还需要将银行卡在指定时间内激活以开启银行卡的使用权限。
总之,作为一项针对大学生的特殊政策,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是广大学生求学路上必须关注的一个环节。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沪交研〔2014〕65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现将《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印发,本细则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9月3日— 1—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2013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沪交内(办)[2013]78号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试行)》【沪交内(研)[2007] 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硕士研究生不适用本细则。
医学院硕士— 2 —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由医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标准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组成,分为三个等级,如下表所示:1.我校录取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助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审,第一学年研究生院按30%和70%的比例下达一等和二等名额;第三学期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按相同比例重新评定等级,考核不合— 3 —格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3.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在严格遵守学业奖学金等级名额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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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面对占我校学生人数2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把帮困工作和育人工作相结合,实现了广大学生“经济自立”和“人格自强”和谐共进。
学校构建了“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助学贷款为重要渠道,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并且实现了对贫困学生100%覆盖,也就是说,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通过各项资助政策解决经济困难,切实履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2010年,除去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获得学校直接发放的各类资助人均约6000元/年,最高可达到18000元/年。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商业银行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发放,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的贷款。
每人每学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为6000元。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可以选择2年内任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请贷款本息。
毕业后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或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其贷款本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继续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至下一学位结束。
学校保证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
对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优惠措施。
2010年,共为2124
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75万元。
二、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外开展各种类型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勤工助学生涯规划以及相关指导,为每一名有勤工助学意愿的困难学生提供岗位。
2010年我校为4800余名本科生提供勤工助学活动,发放酬金700多万元。
平均每人1400多元,最高5000多元。
三、奖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助学金是由国家、学校以及社会各单位、团体、个人设立的具有激励和资助的双重性质的专项基金。
目前,全校每年有超过50%的本科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
2010年,我校为8000多人次学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达4100多万元,人均6800多元,最高超过12000元。
四、减免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给予学费减免。
因家庭经济突发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原因,导致经济压力增大的学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为450名学生减免学费110余万元,平均2600余元/人;为1832人次学生发放困难补助约57.71万元。
五、新生绿色通道
新生报到现场,学生将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报到当天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手续,不必缴纳一分钱即可以顺利入学,同时我校还会为他们发放
“绿色锦囊”爱心礼包(其中包括:可解决一个月生活费用的饭卡和购物卡,亲情电话卡,勤工助学绿色上岗卡,写有帮困公益社团联系方式的信息卡,写有校园各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的校园信息卡等)。
所欠的学费,可在入学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