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与区政办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知汇编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申报表
附件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申报表
(盖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
示范点类型
地址
示范点建设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负责人
办事机构负责人
专兼职
人员数
应急预案
预案名称
发布时间
应急队伍
队伍名称
负责人
人员构成
联系电话
人数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应急机构
办公室
基本设施
应急值班室
基本设施
应急资料室
基本设施
应急活动室
基本设施
应急装备
物资储备
装备器材
配备数量
物资储备
储备数量
应急训练和演练场所
位置
基本设施
应急制度
制度名称
执行情况
宣教培训
宣教
内容
组织形式
参加人员数
培训
镇街
(部门)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市安监局
意见
(公章)年月日
省安监局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备注
1、本申报表由示范点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7•【字号】明政办[2012]104号•【施行日期】2012.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2〕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明安委〔2012〕9号)的要求,今年内,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子、内贸、旅游(星级宾馆)等14个行业要实现全面达标;其他行业(领域)70%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标;永安、大田、将乐三县(市)实现整体达标,其余县(区)的省级以上园区建成整体达标的示范园区(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各县(市、区)要打造 2个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乡(镇)街道(100%企事业单位达标,其中一个应为当地政府驻地的乡镇或街道)。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在2013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明确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二、摸清底数,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基础台账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工贸园区管理机构按照2011年底工商注册企业名单,对辖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工作,要逐一排查,安排企事业单位填报《安全生产联系卡》(附件1),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防止漏报、少报,汇总后按行业分类建立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基础台帐》(附件2)、《工贸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台帐》(附件5),于8月12 日前报送市安办;并督促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将行业《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基础台帐》于8 月12 日前报送市直行业主管部门。
2024年应急管理办工作计划(五篇)
2024年应急管理办工作计划应急管理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工作。
____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力创建茂南区“平安稳定、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一)努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制。
____年,我区经历了大部制改革,全区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能因部门职能的划转发生了较大变化,各级应急工作负责同志亦因人事变动而不同。
目前,当务之急是抓紧督促各级各部门,根据新的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重新调整建立应急管理相关机构,并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应急机构的科学设置,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同时,开展全区应急机构重新登记、备案工作,形成组织机构网络,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任务,真正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大力构建全区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加快镇、村两级和中小学校、重点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促使应急预案更符合实际,操作性更强;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断修改完善,做好预案备案,建立台账,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全区预案体系;加快区级应急预案简本修改工作,编印《茂南区应急预案汇编》。
(三)致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继续积极____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并以此为依据,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____年内,制定《茂南区突发事件信息评分办法及通报制度》,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制定《茂南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强化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制定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制度,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4.24•【字号】昌政办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3〕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制定的《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4日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区卫生局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效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任务,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建设方案〉的通知》(京卫急字〔2011〕25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医药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全区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6月底,昌平区达到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标准。
三、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各项工作。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协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事务性工作,对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1篇)
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1篇)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
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篇1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决定于20xx年10月27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x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一)组织形式。
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
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x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直驻丰单位:《丰泽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区五届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泉丰政办综〔2014〕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丰泽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66号)同时废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为进一步规范丰泽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丰泽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平安丰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丰泽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修正);(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公布,2007年11月1日施行);(6)《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8)《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公布,2019年4月1日起施行);(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2019年9月1日施行);(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493号);(15)《福建省消防条例》(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6)《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7)《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27 号);(1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泉政办[2013]165号);(19)《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泉丰委办〔2019〕71号);(20)《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丰泽区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泉丰安委〔2019〕19号);(21)《泉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泉政办〔2015〕133号);(2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AQ/T9007-2019于2020年2月1日起执行);(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25)《泉州市丰泽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报告》(2019年11月)。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本2篇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本2篇20xx年,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全面履行职能,努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宣传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过去1年,县应急办公室坚持抓基础建平台,加强县乡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县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了监测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应急反应机制,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以属地管理为主、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20xx年7月,县应急办牵头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各单位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对卫生、公安、安全等重点行业应急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全县应急处置水平。
同时,指导分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对全县各相关部门分类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制定完成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备案。
20xx年全县新编制专项应急预案6个,分别是:《中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中牟县黄河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牟防指〔20xx〕7号)、《中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和中牟县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牟政办〔20xx〕1号)、《中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牟政办〔20xx〕13号)、《中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牟政办〔20xx〕23号)、《中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牟政办〔20xx〕38号)、《中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牟政办〔20xx〕39号)。
二、畅通应急快速反应渠道,加强应急信息报送20xx年,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应急管理信息。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鲁应急发〔2019〕27 号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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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快推动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经厅领导同意,编制了《山东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将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议事议程,做好资金、人员保障,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指挥中心建设。
二、要结合实际和当前急需,既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又要急用先行、补齐短板。
做好与属地消防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工作,并于今年汛期前,完成市、县单兵和无人机等信息采集设备配备。
三、各市指挥中心建设、单兵和无人机配备以及消防图像传输系统接入有关情况,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书面报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附件:山东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22日
——结束——。
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区创建方案(3篇)
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区创建方案根据《市区人民政府___区创建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区实施方案___》的要求,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件)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工作___领导,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学校安全本质,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能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平安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区教育局创建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___年,___%学校被命名创建新一轮“平安先行学校”称号,严格执行校车统一使用国标车的要求,校车登记、外观标识及标牌核发制度,中小学学校全部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努力营造“关爱生命、___安全”的舆论氛围。
所有学校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事故各项指数控制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三、创建领导小组___成员: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成员及各股室(办)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___在局安办,办公室主任方平(兼)。
四、创建内容1、开展安全主题活动。
___年,各校(园)要积极___开展“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的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七个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
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
2、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落实省教育厅《___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闽教安〔___〕___号)精神,全面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促进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升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1.统一领导体制。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设立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统一办事机构。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本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与省政府总值班室合署办公,履行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规范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足配强专职人员。
3.统一职责定位。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能,在协助领导搞好防范和应对处置方面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在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4.统一应急标识。
在全省范围内启用统一的应急管理标志,设计、启用应急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专家工作证件,征集、规范应急宣传标语。
市、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配备应急专用越野车辆,设计、喷涂应急专用车辆标识,明确应急人员、车辆的优先通行权限。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7]10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7〕10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巩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辖,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一)管理责任制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区(市)县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下一级政府的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区(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市、区(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1]19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1〕19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对此,国务院召开16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定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省委书记强卫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作出重要批示:“我省公路交通事故频繁且严重,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亟需加强的重中之重,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精神时要把加强公路交通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加以研究并多方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月3日,省政府召开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了1一7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和建设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关于全面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城安…2010‟4号------------------------------------------------------------ 城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三年任务要求和《城阳区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2009年试点工作取得的工作经验,现就2010年全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企业自评、街道(部门)初审分级、区专项行动评审组复核确认的方法步骤,抓好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职工生产安全行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范围,原则上2010年参与专项行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不少于本单位本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的80%,力求达到100%。
并通过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达到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感,特别是依法经营、组织保障、宣传教育、职工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投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要求等10个方面的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目标。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10年2月下旬-3月中旬)。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应急发〔2021〕7号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应急发〔202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秩序、提升服务、保证质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是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
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多年的历史经验表明,这项工作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也存在着重申报轻建设,重形式达标轻管理到位等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因此,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出发,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奖惩结合,加强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包括: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政府投资补贴、项目贴息和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对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6号)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与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办理企业贷款业务时运用;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和二级企业优先作为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给予优先推荐;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监管的依据之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采取合法适当的执法监管措施,实行包容审慎执法,避免“一刀切”式的执法监管,等等。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4•【文号】安委办函〔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依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等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现印发你们。
请各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倪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20年9月14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目录1 总则1.1 目的为指导帮助各地区全面准确掌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的各项要求,对标对表做好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本手册。
1.2 编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1.3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8•【字号】昆政办〔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为抓手,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加快构建社会共治、公众参与、全面覆盖、反应灵敏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制1.细化工作内容。
乡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基层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确保将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管、灾害事故信息收集报告、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
村(社区)要结合《昆明市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昆明市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清单》,协助开展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报告灾害事故信息,大力普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认真组织防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开展群众自救互救培训。
2.健全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严格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5号)要求,确定乡镇(街道)负责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明确1名科级领导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配备1至2名应急管理专职人员。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黑安办发[2014]22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4〕22号)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安委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按照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指导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对应急预案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
各地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由安监、公安、环保、气象、地震、交通、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应急预案工作涉及的实际问题,实现政府与企业、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应急联动。
三、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完善企业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衢政办发[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0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意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精神,全面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1]60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鹰府发〔2010〕15号文件提出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进基层,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的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通过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摸索出符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队伍实用、应急保障有力、应急工作有序”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步骤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纵向指导、示范点所在地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调研摸底,确定示范点阶段(4月)。
各地要认真进行调研摸底,掌握情况,选定具有一定基础的基层单位作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并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于4月20日前上报至市应急办。
示范点可以是乡(镇、街道办),也可以是村(居)委会、社区、学校或企业等基层单位。
(示范点建设原则上确定:贵溪市4个,余江县3个,月湖区1个,龙虎山风景名胜区1个,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信江新区1个。
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一、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一)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开展情况(二)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三)应急机构建设情况(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五)应急教育培训宣传情况(六)应急演练情况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亮点及典型案例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四、 2022 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初步安排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机构统计汇总表(表 1)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培训情况统计表(表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机构统计汇总表(表 1)填报单位: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到位类别机构总单独办合署办到位总机构总单独办合署办总数(个) 公(个) 公(个) 数(人) 数(个) 公(个) 公(个) 数(人)各单位机关本部所属项目部( 总数)总计审核:填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培训情况统计表(表 2)填报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预案个数演练情况培训情况演练专兼安全直接方式领导职救综合专项管理其他类别举办参演投入 (现层援人(个 (个人员 (人次数人数 (万场或者 (人员) ) (人 )元) 桌 ) (人)面) )各单位机关本部所属项目部(总数)总计审核:填表:六、 2022 年演练工作计划表2022 年这一年来,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环绕“一案三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环绕全县“实施五大推进、提升内涵发展、为跻身中部百强县而努力奋斗”的工作中心,为纵深推进“二四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服务协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应急平台建设。
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 2022 年工作总体评价进一步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了应急管理预案。
充分利用“5.12”、“7.28”、“12.4”等记念宣传日开展了一系列防震减灾、应急演练等活动,并及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等机制,从而坚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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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与区政办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知汇编区政办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进入12月份以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道路交通、渔船倾覆、校车翻车、烟花爆竹爆炸等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年12月17日,我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致5人死亡。
省、市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元旦、春节、各级党代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对年元旦、春节、各级党代会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逐级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责到位、任务到位、工作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突出道路交通、消防、校车、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护林防火、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各类隐患,强化联合执法,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运输企业和车辆底数,重点加强运输企业资质、车辆挂靠和驾驶员管理,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加强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
公安部门要抓紧做好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各种违章行为。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抓好全区宾馆、饭店、网吧、超市、中小学、幼儿园、职工宿舍、小企业、小作坊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用气、防火巡查等进行检查。
同时,要做好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等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
逐校逐园对学校(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巡视检查力度,严查校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和驾驶员资格关,认真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教育部门要加大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上下学。
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注意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严格遵守雪、雾天气安全驾驶的规定,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出行。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以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为重点,严格查处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严格查处工程分包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安全防护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年底赶工期突击施工,确保今冬明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
(五)加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目前正值寒冬季节,寒潮、大风天气频发,渔船防风、防火、防雾、防碰撞工作压力增大,是渔业生产事故高发期。
海洋渔业部门和各沿海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对救生、通讯等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渔船严格执行编队出海、出海签证、夜间值守瞭望制度,严禁超风浪等级、超航区捕捞作业。
同时要注意落实好恶劣天气信息警报的接收、传递工作,确保海上生产安全。
(六)加强护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
冬季是护林防火工作任务最艰巨的时期,区农林、景区管理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森林管护责任制,各防火检查站和防火岗亭坚持24小时值班到位。
加大昼夜巡查力度,严防火种进山,确保防火通道畅通、扑救设施齐全完备、专业扑火队伍健全,随时做好预警扑救准备工作。
(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部署好年度烟花爆竹销售工作,严格市场准入。
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教育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限放规定,坚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化工企业的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督促企业加强对露天设备、管道的维护管理和安全检查,防止因冻裂阀门、管道等设施引发泄漏和爆炸事故。
交通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因超载、混装引发事故。
(九)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以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
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和现场监察,严厉查处“黑设备”,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民爆、市政、水利、供电等行业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把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好“打非治违”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细致地排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除要追究企业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年元旦、春节及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元旦、春节、各级党代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特点,深入一线,逐个领域、逐个行业、逐个环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
对排查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将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党代会和“两会”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联络畅通。
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的演练和建设,抓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事故能及时妥善处置。
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区政办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整合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部署于基层组织的应急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体制机制,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逐级确定示范点,分步组织实施,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在全区建立一批覆盖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其它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示范点。
在各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下,使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更为完善,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群众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有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1—3人,明确相应职责。
结合地域、行业特点,建立应急值守、联席会议、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四项制度。
(二)有应急预案。
针对地域、行业特点,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制订各类应急预案。
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有应急队伍。
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企事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资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平时结合预案加强训练,遇有突发事件时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有应急设施。
结合自身设施特点,本着一专多用、专兼结合、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安排各类基础设施。
至少包括“五室一所”:应急机构办公室、应急值班室、应急资料室、应急活动室、应急器材室、应急避难场所。
(五)有科普宣教。
经常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使辖区人民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疏散路线清楚、风险隐患区域明确,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三、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组织实施(一)组织推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自行选点并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重点抓好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类型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
区公安、民政、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环保、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卫生、安监、市政、人防工程服务中心及经济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推进本系统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
区政府应急办将适时组织对各级各部门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保障投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扶持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三)加强宣传。
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基层应急示范点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相互交流。
要组织基层单位参观、学习已建成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
(四)严格申报。
应急管理示范点申报要坚持条块结合,逐级进行。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应急体系健全、工作开展扎实、示范效应明显的基层单位,于每年8月底前,向区政府应急办申报列入区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区政府应急办组织现场核查、评选,对符合要求的,报区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并择优向省市推荐申报省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