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发展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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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发展大事记
第一篇:中国房地产发展大事记
地产发展史:中国房地产发展大事记
(1978年—2008年)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房地产业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中国房地产业20年的发展史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写照。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自此,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中国开始迈出了改革开放的步伐。

★1978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

★1980年4月,邓小平指出:住房要进行商品化,住房分配制度应该考虑调整,房子可以作为商品出售。

★1982年,国务院在常州、郑州、沙市、四平4个城市进行了新建公有住宅补贴出售试点。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成功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

★1987年12月1日,中国土地“第一拍”。

这是一次历史性突破,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我国的根本大法承认了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跨出了土地商品化、市场化的重大一步。


★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0年5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出台,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提供了具体依据,为建立可流转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991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范了房改的分阶段及总目标、基本原则、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工作领导等。

对房改的深化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依据作用。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带动下,我国对外开放及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

从此,全国房地产价格放开,许多政府审批权利下放,
金融机构开始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借助宏观经济的“加快改革开放建设步伐”的大环境,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快速扩张期。

★1993年6月23日,宣布终止房地产公司上市,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引导过热经济实现软着陆。

自此,国家开始了对房地产市场大规模的清理和整顿。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实施。

此后,房改加入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开展国家安居工程等内容。

建立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起点、新的住房制度的雏形。

★1995年,海南地产泡沫破灭。

海南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事件成为中国局部泡沫经济的典型样本,在中国地产的发展史上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1996年10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不仅给按揭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房地产金融也是一大突破。

★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件出台,这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

这项重大改革举措对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至此,福利分房制度被取消。

★1999年4月,建设部发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2000年房企上市禁令到期,1993年起我国的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企业关闭的大门重新开启。

★2001年建设部发布我国第一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商品房销售环节中存在的广告、定金、面积纠纷以及质量等问题。

该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001年7月13日,北京成功申办第29界奥运会,自此,以北
京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进入“奥运时代”,在“奥运”的强大利好刺激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几年的时间房价翻了好几番。

★2002年7月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2002国土资源部“11号”令)开始实施,助推了政府基础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加大了征地、拆迁的行为,创造了大量的强制性消费需求,无意中成了房价上涨的助推器。

★2003年1月1日开始,经市区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级开发单位,开发商不能再介入这一领域。

由此,北京正式进入了以土地储备制度为主要特征的供地新机制时代,实行多年的土地协议转让制度终于寿终正寝。

★2004年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004年第71号文件规定: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六类土地全部实行公开的土地出让制度,采取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

此为房地产业界有名的“8·31大限”。

住宅土地用地价格由此一路狂涨。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旧国八条”)。

同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新“国八条”)。

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25号文)。

至此,国家开启了控制房价的大幕。

★2006年5月,九部门制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37号文)被国务院转发。

文件明确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标,“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70%)被提了出来,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

★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该文件被认为是对“房改”的总结,是住房新模式的转折点。

9月,央行、银监会发布第359号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39号令,规定未缴
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分割发放土地证。

10月1日起,《物权法》正式施行,动拆迁须进一步合法化。

但农民的房产、地权问题悬而未决,只能留待法律实施过程中去逐步完善、解决。

★2008年2月18日,北京市两限房购买、管理等相关政策试行办法出台。

★2008年3月,国务院成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2008年8月8日,第29界北京奥运会开幕,而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也开始进入“寒冬”,楼市成交低迷,观望气氛浓烈,房价开始下降。

2010年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第二篇:2010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大事记
2010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大事记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月14日“新国四条”确定了四项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

4月15日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月17日“新国十条”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

6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
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下发通知,推出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被业界称之为“二次调控”,又称作“新国五条”。

其中在第三条措施中提到的“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积金新政强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篇:中国房地产大事记(1949
提要:1949年新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1949年新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在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下,中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单一行政划拨制度,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1979年
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提出了“土地使用费”的概念。

●1980年
1月,《红旗》杂志发表苏星《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一文,指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走商品化道路。

自此,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开展了关于住宅属性、房租等问题的研讨。

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

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外资企业用地征收土地使用费,深圳特区首先于1982年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1983年
2月,《经济日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谈话:国家鼓励私人购房、修房,今年要试办购买住房储蓄、修房储蓄等项业务。

●1984年
国务院批准试点城市实行“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5年
1月,全国住房租金改革领导小组成立。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

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但由于当时正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初期阶段,土地管理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1986年
1月,国务院召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问题座谈会,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7年
8月1日,以提高房租发放抵租券、空转起步为特征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山东烟台试行。

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

8月2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屋建设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自1987年起,各地区的商品房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

12月1日,深圳率先敲下了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槌,突破了土地使用权不允许转让的法律规定。

中国首次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988年
1月,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宣布将房改正式纳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分期分批加以推行,在3年或多一点的时间内在全国基本推开。

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这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根本大法承认了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

同年,中国第一个土地拍卖、按揭贷款真正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小区东晓花园在深圳竣工,当时售价1600元平方米。

●1991年
全国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由此,房改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房改的主要内容是出售公房,房改工作从少数试点城市扩展到全国。

●1993年
第三次全国房改工作会议召开。

●1994年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实施。

此后,房改加入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开展国家安居工程等内容。

建立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起点、“新的住房制度的雏形”。

●1995年海南地产泡沫破灭。

●1998年国务院颁布23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文件。

●1999年
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在“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引导下,贷款买房、按揭等新概念开始登陆中国内地。

●2000年
2月,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住房实物分配在全国已经停止!●2002年
开始实行土地招投标制度。

●2003年●2004年
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004年第71号文件规定: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六类土地全部实行公开的土地出让制度,采取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

此为“8·31大限”。

住宅土地用地价格由此一路猛涨。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05年
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旧国八条”)。

4月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新“国八条”)。

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此即25号文。

国家层面控制房价行动就此启幕。

●2006年
5月,九部门制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再被国务院转发,是为37号文。

文件明确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标,“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70%)被提了出来,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

●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该文
件被认为是对“房改”的总结,是住房新模式的转折点。

9月,央行、银监会发布第359号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39号令,规定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分割发放土地证。

10月1日起,《物权法》正式施行,动拆迁须进一步合法化。

但农民的房产、地权问题悬而未决,只能留待法律实施过程中去逐步完善、解决。

●2008年
《土地登记办法》出台
1月3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了《土地登记办法》,这一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土地登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一次重大进步。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土地法律法规的接连实施,迫切要求对我国土地权利的主体进行界定,以有效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百日内央行5次降息2008年9月16日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率0.27%;10月8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率0.27个百分点;10月29日下调存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11月27日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

同时下调再贷款等利率;12月23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 (2009)
12月30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了《2009年中国房地产政策盘点及2010年展望》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对2009年房地产政策的回顾以及近期连续出台的多项政策,预计2010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基调不会改变,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增加土地供给、严厉打击囤地等细节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大。

2009年中国房地产重点政策回顾
货币政策:3月,央行一季度例会提出要保持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6月,银监会规定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

二套房贷政策逐渐由“放松”转为“严格执行”。

12月23日,央行四季度例会重申2010年要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未来可能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财税政策: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从2年恢复到5年,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区别对待,表明中央对明年房地产市场采取“有保有压”的政策。

契税、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减免等税收政策将可能陆续取消。

土地政策:五部委联合发文明确提出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首次缴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这一政策标志着宽松的土地政策已经终止,要求地方政府停止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有利于土地市场的降温。

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的改造。

对这两项工作,在资金、土地以及税收上,都要给予优惠和保障。

1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出席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并讨论相关工作,足见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视。

●2010年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
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2010年4月新国十条:首套房90㎡以上首付不得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
政策回放: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其中第三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
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 2010年10月央行三年首度加息,挤压楼市泡沫
政策回放:2010年10月19日晚,央行突然宣布: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上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年11月房贷7折利率全面取消政策回放:去年10月底,多家银行纷纷表示收到通知,将于11月1日起,全面取消房贷7折利率,银行给予房贷客户的利率优惠下限调整为同档期基准利率的85%。

2010年12月公积金贷款利率全面上调0.25个百分点
政策回放:中国人民银行25日宣布上调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天也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宣布从2010年12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全面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0%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4.30%。

●2011年
201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八条”,扩大限购范围、加大限购力度,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若不含拉萨共计35个城市,简称“35个大中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实行限购措施 2011 年 4 月 13 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称,房地产价格走势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

房地产市场调控,除了抑制不合理需求外,还要努力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统筹兼顾。

另外,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察,确保调控真正见到成效。

中央加强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房地产是支柱产业●2012年
2012年2月22日,国土部会议指出试点清理小产权房
国土资源部明确,要先清理在建和未售、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杜绝小产权房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今年全国将
开始选择试点城市,妥善处理好现存小产权房的问题。

我国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

2012年2月24日,正式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编者注:2011年2月24日起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20.50%,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17.00% 2012年3月5日,多家银行对首套房房贷利率打折
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个人购房贷款优惠利率幅度扩大至8.5折。

其中涉及上海中行、农行、建行等大型银行。

北京中行、农行、工行等也曾发文明确首套房贷利率实行8.5折优惠。

类似情况在广州等地也得到证实。

2012年3月6日,财政部表示继续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领域长效机制建设”任务的一部分,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推进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工作。

住建部已经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2012年3月16日,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定不移的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表示,房价远没回到合理价位,调控不能放松。

2012年5月18日,2012央行再降存款准备金率0.5% 对楼市利好不明显中国人民银行12日宣布,从2012年5月18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2012年以来央行第二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2年6月6日,住建部:及时制止或纠正地方放松楼市调控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各地执行调控政策的情况,对于地方出台放松抑制不合理购房政策的,将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2012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6月19日,住建部称要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努力促进三个“合理回归” 6月19日,住建部网站挂出消息称,住建部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抓好楼市调控,积极配合金融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增加普通商品房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

第四篇:2007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大事记
1.2007年1月2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1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上网计算机约5940万台,上网用户约1.37亿人,网民数占全国人口比例首次突破10%,域名总数为4109020个,网站数约843000个,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数约256696Mbps。

2.200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网络技术发展和中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问题进行集体学习。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能否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能否真正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3.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交易进行规范。

4.2007年2月28日,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平面媒体、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面向全国正式发行手机报,成为现代通信技术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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