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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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做好各行社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是: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统一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绩效考核,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联社对各行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
省联社机关、办事处(含分中心,下同)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兑现与相应辖区内行社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省联社(不含办事处)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取全省各行社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各办事处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取辖内各行社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各行社根据本办法制定对辖内机构网点的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条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坚持“分类考核、赛马评分,模糊指标、明确目标,统筹兼顾、突出质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绩效考评机制,其考核原则如下:
1.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服务客户的水平;
2.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提高经营发展规模,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资产质量,持续增强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
3.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协调统一的原则;
4.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衡量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内容、过程、结果客观公正,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指标体系
第五条经营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由4个系列14个指标组成,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除内控管理指标采用扣分机制外,其他指标分别确定权重分,合计100分。
即效益指标(39分)、发展指标(46分)、质量风险管理指标(15分)、内控管理指标(扣减项)4个系列。
年度绩效考核时,每个行社的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后减去内控管理方面应扣减分数,即为该行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各项考核指标的内容及计算办法详见附件1)。
注:对于“B6贷款指标”,各行社可自行选择以下三种考核方式,但选定后不能再修改,可选分值权重为:(1)小企业贷款4分、农户贷款2分、两小贷款1分;(2)小企业贷款2分、农户贷款4分、两小贷款1分;(3)小企业贷款5分、农户贷款1分、两小贷款1分。
贷款及非信贷资产按五级分类考核。
第六条每个权重考核指标根据其考核内容进行计分。
对省联社下达刚性计划任务的考核指标,其考核内容一般为该指标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对未下达计划任务的考核指标,其考核内容一般为该指标增长(控制)及实际完成情况。
计分时,先根据每个考核指标的考核内容确定比较基准数,再将各行社同口径数字与比较基准数相比较计算每个指标得分。
为进一步凸显管理要求,对部分指标引入加分、扣分机制(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是确保稳健经营的重要基础工
作,因此对内控管理指标进行单列考核,并采取扣分机制,对因内控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违规或隐患等)而发生各类经济案件、责任事故发生的或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的,视轻重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第八条绩效考核办法的微调。
绩效考核办法保持相对稳定,但年内若因重大会计政策财税政策调整、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农信社因重组或改制影响指标公平性与合理性的,省联社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为体现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以及合理性,对上年度因发生案件、事故等特殊原因导致上年度考核指标非正常下降的,在计算本年度相关指标增幅时将对上年度指标进行还原处理;对属于历年积累成果、特殊政策性原因等非当年经营成果进步带来绩效指标成绩提高的,省联社将根据具体情况在考核相关绩效指标时予以剔除计算。
第三章分类考核
第九条针对我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不均衡性,对各行社的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采用统一考核和分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中部分考核指标分类别进行考核。
第十条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分类
##年绩效考核分类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参考各行社2010年绩效考核结果,结合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指标变化情况,对部分行社进行适当调整,将全省67家行社分为A、B、C、D、E五类。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员工的年度工作考核及创利专项奖挂钩,与各项评比活动挂钩。
业务营销奖、银行卡推广专项奖、资金营运专项奖等为促进专项业务发展而设立的奖项,在专项奖金中实行单列,具体考核及兑付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与创利专项奖挂钩办法
1.创利专项奖提取办法。
创利专项奖提取基数为当年的考核利润额;各类别行社奖金提取比例为:A类%,B类%,C类18%,D 类20%、E类22%。
但当年类别后退的行社,仍按上年度所属类别奖金比例计提;当年类别前进的,第一年按上年度所属类别奖金比例计提,第二年维持类别的,按本类别计提比例与第一年执行的奖金计提比例的平均数计提,第三年仍维持类别的,按所属类别奖金比例计提。
若第二年或第三年又发生类别变动的,重新按前述规则确定奖金计提比例。
2.创利专项奖预提。
各行社根据分类确定的比例,按季度预提创利专项奖,年末最高按100分差额提足,当年未提足部分次年不再补提。
3.创利专项奖金兑现。
原则上按综合考核得分的同比例额度兑现;已提取但不能兑现部分,次年通过调整上年损益冲回;对综合考核得分超100分的允许次年按超100分部分的同比例补提;对综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按60%比例额度兑现创利专项奖。
新年度补提上年度创利专项奖不计入新年度的预提总量,但新年度界定当年考核利润时不对该补提额度进行调整。
4、因外部处罚予以扣罚奖金。
凡因外部单位检查被处以罚款的
行社,扣减其领导班子成员当年绩效工资奖金,其中:累计罚款在10万元(含)以上扣个绩效工资系数对应奖金,10万元以下的扣个绩效工资系数对应奖金。
对高管扣罚奖金的,可不再重复扣罚所在行社绩效考核分数。
5、预支奖金。
为均衡提取专项奖金,避免较大起伏波动影响可持续性发展,对业务发展指标全面优化的但确实存在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本年度可兑现奖金大幅减少或总量过低的行社,分层次考虑予以适度提前兑现部分以后年度专项奖金(操作上表现为当年增加兑现部分在以后年度等额扣回。
以下简称“预支奖金”)。
预支奖金原则上依据参考考核利润(区别于根据《##农村信用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说明》(详见附件)明确的考核利润),结合预支条件要求,分别核定。
本年度参考考核利润口径、预支奖金条件、具体核定细则,在上年度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具体情况,于本年度决算意见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各行社应深化、细化本法人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充分体现各类岗位特点,加强各类岗位绩效成果与薪酬兑现的关联度,加强职工薪酬的统筹管理,协调处理好职工薪酬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及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提高的配比关系,各行社要严格按照薪酬增长“两个低于”,即:“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人均经营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则,加强收入分配管理,使员工收入水平与联社业务规模、发展速度、经营效益相挂钩,适度分配,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各行社法人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粗糙,分配方式显失公平的,应按管理不当追加扣罚绩效考核分数。
针对当前银行业市场竞争态势,为加强市场维护和拓展,各行
社营销费用必须向基层一线倾斜,用在“刀刃”上。
各行社必须将##年度创利专项奖增量的30%—50%,专门用于一线网点的业务营销激励。
第十四条考核形式
省联社对各行社的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季度考核在每季终了后进行,主要以非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每季度通报一次。
年度绩效考核在年度终了后进行,以非现场考核和现场考核并重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省联社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行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由省联社领导和各处(室、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的综合、汇总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
绩效考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进行非现场考核和现场考核。
非现场考核方式,由计财处、业务处、监保处、科技处(科技服务中心)、银行卡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指标的测算、核定;现场考核主要由稽审处、稽查大队负责。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指标的计算、评分、排序和考核结果的报审工作。
各办事处成立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小组,指导辖内行社的考核工作,并协助考核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考核时间要求
季度非现场考核,一般在季后20日内完成;年度非现场考核,一般在年后35日内完成;年度现场考核,一般在年后25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后25日内(年后35日内)将考核结果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于35日内(年后4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六章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修订、补充、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农村信用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说明
2.##农村信用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计分规则
3.##农村信用社##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分类
附件1:
##农村信用社##年度
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说明
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由省联社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各行社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情况确定。
一、效益指标
A1人均考核利润。
反映农村信用社人均创利水平。
考核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按财务管理系统损益表口径,即单机版利润总额扣减以前年度调整损益)的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等会计原则,着重从成本合理性、收入支出真实性角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分析调整,得出一个较趋近于真实利润、凭以进行横向比较的考核口径利润。
计算公式为:
考核利润=当年税前利润+资产减值准备当年增提数(或-资产减值准备当年提取不足数)-1321、13211应收利息科目余额当年净增长数(若为负增长,以负数代入;若当年核销的则应还原核销数计算增长数)-当年应付利息提取不足数-当年固定资产折旧提取不足数-递延资产当年摊销不足数-无形资产摊销不足数+其他应调增项目-其他应调减项目。
其中:(1)资产减值准备当年增提数(资产减值准备当年提取不足数),根据当年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数与当年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比较结果填列。
当年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当年贷款类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当年其它资产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当年贷款类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当年关注类贷款增量×2%+
当年次级类贷款增量×25%+当年可疑类贷款增量×50%+当年损失类贷款增量×100%。
当年其它资产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当年其它关注类资产增量×2%+当年其它次级类资产增量×25%+当年其它可疑类资产增量×50%+当年其它损失类资产增量×100%。
其它资产是指:现金及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项、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资产、其它应收款以及投资类资产,各资产科目对应关系详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闽农信[2007]254号)。
以上各项实际下降的,以负数代入计算,同时当年贷款类或其它资产类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应提数为负数的分别以零代入计算;当年核销呆账要加入期末损失类资产总量计算增量;对当年发生的案件实际损失(根据省联社监保、稽审部门认定的损失金额确定)按100%全额计算应提资产减值准备应提数。
(2)当年应付利息提取不足数。
将当年应付利息提取数与依据综合业务系统逐笔计算定期存款(含储蓄)应保留应付利息余额加上其他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保留的应付利息余额(如借入支农再贷款、调入调剂资金、借入银行款、借入中央银行款项、借入紧急救助再贷款等需要支付利息的款项)推算的当年应付利息应提取数相比较,存在不足的相应予以调减考核利润,增提应付利息的不调整考核利润。
计算公式:应付利息当年应提数=应付利息本年末应保留余额+应付利息当年实际支付数-应付利息上年末应保留余额。
(3)当年固定资产折旧提取不足数。
其中对以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及各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本年未按规定计提的折旧金额数,调减其当年考核利润。
(4)关于剥离不良资产。
A、剥离不良资产的比照呆账核销考核办法,对因改制原因当期剥离非损失类贷款的按100%计提拨备标准差额的50%扣减当期考核利润。
如:改制联社剥离可疑类不良贷款100万元,则应扣减考核利润为25万元=100×(100%-50%)×50%。
B、非改制行社剥离不良资产的,当年剥离的不良资产全额按损失类资产还原计算。
对剥离后当年内收回的不再还原计算,等同于直接在表内实现现金清收。
(4)其它应调减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A、各行社应按财务会计规定核算管理固定资产,对用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包括三个科目)核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六个科目的实际金额,将相应调减当年考核利润,同时对以上六个科目不良资产当年资产减值准备应提额增加部分相应调减考核利润;
B、除特殊情况外,对非信贷资产超过三年未处理的非正常长期挂账资金将扣减当期的考核利润。
C、其它项目。
人均考核利润=考核利润÷在岗员工月平均人数
在岗员工月平均人数=正式职工总数-内退正式员工数+其它顶岗人员。
其他顶岗人员指所有在岗人员中除正式职工以外的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等(不含门卫、清洁工、炊事员)。
A2综合费用率。
本项指标为刚性指标,反映各行社费用成本控制管理的总水平。
计算公式为:
综合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当年固定资产折旧费-当期实际列支的大额非常规费用-当期可单列考核的费用)÷(营业收入+投资收
益)×100%
其中: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均不含各行社辖内信用社之间往来收入等虚增收入因素,业务及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营业收入以及投资收益按财务管理系统损益表口径计算;
大额非常规费用的统计口径为:一是本期营业费用列支的营业网点装修费(含安防监控设施费以及行社监控设施费用,下同);二是当期营业费用列支的营业网点LED门楣安装费且合计金额超过10(含)万元的;三是当期营业费用列支的由省联社分摊的电子化经费增幅超过当期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增幅部分的。
营业网点装修费列入大额非常规费用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2007年以来发生的装修费用中本期营业费用递延摊销的费用金额,但作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的装修费用以及2007年前发生的递延资产装修费用本期摊销部分均不计入大额非常规费用;二是计入大额非常规费用金额起点为:当年营业网点装修费单个项目金额达到3万元(含)以上或批量项目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且为同类项目的;三是统计网点装修费应注意以下问题:(1)营业网点装修费仅指“营业网点”发生的费用,非营业网点费用不在此统计范围。
如行社办公楼装修费用不计入大额非常规费用;(2)营业网点装修费仅指“非常规”费用支出,经营业务活动中正常列支的费用不在此统计范围,如日常的110联网维护费、卫生间修理、线路租金、自来水修理等费用不计入大额非常规费用;(3)营业网点装修费仅指“装修费(含安防监控设施费)”,非装修费用不在此统计范围。
如运钞费用、营业网点租赁费、电子化经费、低值易耗品费用支出、广告费、宣传费、劳动保险费、购建ATM机支出、网点开办费等不计入营业网点装修费;(4)营业网点装修费中递延摊销费用为2007
年以后(含2007年)发生的营业网点装修费用,非营业网点装修费用或2007年以前发生的费用不在此统计范围。
“当期可单列考核的费用”统计口径:(1)今年在营业费用科目下分项列支的代理开展社保、新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发放等三项新业务费用支出。
(2)原则上农商行筹建费用应按据实列支的原则在当期成本列支,由此而在营业费用列支的金额在考核综合费用率时可全额单列计算。
A3财务利润率。
反映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水平,包括二项子指标:资本利润率和资产利润率。
★资本利润率=(考核利润-所得税)/所有者权益月平均余额×100%
★资产利润率=(考核利润-所得税)/资产月平均余额×100% A4基础性投入指标。
反映农村信用社对基础性建设资金投入情况,包括三项子指标:自助机具覆盖率、自有网点率、营业网点装修改造率。
★自助机具覆盖率。
本项指标反映各行社自助机具布设情况。
自助机具覆盖率=(ATM台数+CRS台数×2)/年末营业网点数★自有网点率。
本指标反映各行社营业场所自有情况。
自有网点率=自有营业网点数/年末营业网点数
★营业网点装修改造率。
本指标反映各行社当年营业网点装修情况。
营业网点装修改造率=当年营业网点装修改造数/年末营业网点数
营业网点装修改造应符合“6S”硬件规范标准。
二、发展指标
B5存款日均余额。
综合反映农村信用社实际存款规模。
计算公式为:
各项存款日均余额=本期各项存款每日余额之和÷本期实际天数
存款市场占有率统计口径为“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存款”
B6贷款指标。
反映农村信用社贷款发展情况、信贷支农水平和服务小企业情况。
包括四个子项指标:贷款日均余额、农户贷款(不含小信联保贷款)、小信联保贷款(以下简称“两小”贷款)和小企业贷款。
计算公式为:
各项贷款日均余额=本期各项贷款每日余额之和÷本期实际天数
农户贷款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标准执行。
“两小”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
小企业贷款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9]35号)标准执行。
B7人均中间业务收入
人均中间业务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在岗员工月平均人数×100%
中间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中属中间业务性收入
自助设备创造的收入中,因省联社按照“闽农信[2010]569号文”参与分成而减少部分,可按分成金额予以还原为中间业务收入。
为鼓励各行社发展中间业务收入,对于以无息保证金存款代替保管费(手续费)的,考核时加计中间业务收入,其计算方法如下:
当年可加计中间业务收入金额=无息保证金存款日平均余额X 一年期加权定期利率
一年期加权定期利率=∑(当年内一年期定期利率执行天数X利率)/365
B8柜面业务电子化替代率。
本指标反映各行社电子渠道交易替代柜面交易情况。
柜面业务电子化替代率=电子渠道交易总笔数/交易总笔数
电子渠道交易总笔数,包括ATM/CRS、自助终端、POS、生意通、电话银行、居家银行、小额便民点、网上银行交易笔数总和。
三、质量风险管理指标
C9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数。
本项指标反映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存量不良贷款状况。
计算公式为:
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数=年初不良贷款余额-(期末不良贷款余额+当年核销贷款+当年剥离不良贷款),当年核销贷款以及当年剥离不良贷款均不含处置后当年收回的。
本指标计分规则中的不良贷款占比计算公式如下:
不良贷款占比=(期末不良贷款余额+当年核销贷款+当年剥离不良贷款)/(期末贷款余额+当年核销贷款+当年剥离不良贷款)。
C10不良贷款占比降幅。
本项指标反映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总体变化情况。
计算公式为:
不良贷款占比=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不良贷款占比降幅=(年初不良贷款占比-期末不良贷款占比)÷年初不良贷款占比×100%
为简化起见,对当年核销贷款以及当年剥离不良贷款不再还原计算。
C11表外资产清收率
表外资产清收率=当年收回历年表外资产金额/上年末表外资产余额,即分子应剔除当年收回当年核销以及剥离的资产。
当年收回历年表外资产金额=当年收回历年已核销贷款金额+当年收回已置换资产金额+当年收回历年已剥离资产金额,当年核销贷款以及当年剥离不良贷款均不含处置后当年收回的。
上年末表外资产余额=表外已核销贷款余额+表外已置换资产余额+表外已剥离资产余额
C12资本充足率。
本项指标反映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
计算公式为: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
本指标按非现场监管报表G41、G42、G43有关统计口径填列。
C13拨备覆盖率。
本项指标反映农村信用社贷款减值准备水平。
计算公式为:
拨备覆盖率=期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期末不良贷款余额×100%
期末不良贷款余额=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当期剥离的不良贷款-当期收回当年剥离的不良贷款。
四、内控管理指标
D14内控管理指标。
主要考核各行社“三防一保”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防范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经济违规案件、责任刑事案件、责任事故以及内控管理情况。
责任刑事案件,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而发生的抢劫、盗窃、诈骗、伤亡、火灾、涉枪等案件;责任事故,指因农村信用社本单位领导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