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会第四章所有者权益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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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库存股”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备抵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回购股票时,所有者权益减少,
二、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1)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2)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③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3)计算公式。

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如盈余公积补亏)
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向投资者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等
提取盈余公积。

当期500,期初300 500×10%=50
当期500,期初-300 (500-300)×10%=20
【提示2】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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