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肉毒梭菌病诊断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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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肉毒梭菌病诊断要点
1 流行病学特点
1.1 中毒型
1.1.1 发病季节: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无明显季节性。

1.1.2 发病原因:由带有肉毒梭菌或其芽胞的粪便、土壤、水污染畜禽肉、鱼肉、粮食、水果蔬菜等食物原料或食品,在其加工储存过程中于厌氧和适宜的温度条件下产生肉毒毒素,食用前未再进行高温加热,经口食入含肉毒毒素的食物而导致的中毒性食源性疾病。

该病一般以家庭暴发为主。

1.1.3 致病食品:主要以豆谷类发酵食品和肉制品为主,如臭豆腐、豆瓣酱、豆豉、面酱、火腿肠、血灌肠、风干牛肉等。

中毒食品多数为家庭自制的风味或民族风俗食品,有密封隔氧的加工和储存过程;商品类食品以罐头等密封包装食品为主。

1.1.4 易感人群:无性别、年龄差异。

1.2 感染型
1.2.1 发病季节:无季节性。

1.2.2 发病原因:主要通过经口食入被肉毒梭菌污染的食物而导致肠道感染性食源性疾病;也可通过其他媒介致使肉毒梭菌进入胃肠道而导致感染性疾病。

1.2.3 致病食品:蜂蜜和含蜂蜜的食物。

1.2.4 易感人群:婴儿,一般为 1 岁以内。

2 临床表现
2.1 中毒型
2.1.1 潜伏期:一般为 12 h~36 h,短者 2 h,长者8 h~10 d 或更长,潜伏期长短与被摄入食品中肉毒毒素含量和摄入食品量有关,摄入毒素量大者潜伏期短,病程急,量小且连续摄入,则呈现潜伏期较长,发病缓的特点。

2.1.2 主要症状和体征:患者一般具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等前驱症状;继而出现肉毒中毒特有的神经麻痹症状,初期表现为视力减弱、视力模糊、复视、斜视、眼球震颤或固定、眼睑下垂、瞳孔散大、对光反射迟钝或消失等眼部症状,同时或稍后出现张口、伸舌、咀嚼、吞咽困难和语言障碍、声音嘶哑或失音等肌肉瘫痪症状,由于肌肉运动神经麻痹,导致口腔分泌物增多而不能下咽,气管分泌堆积导致呼吸困难,胃肠运动机能障碍而致便秘和腹胀,患者颈软不能抬头,四肢瘫软不能站立。

重症病例终因呼吸肌麻痹所致呼吸障碍引起窒息、昏迷、心力衰竭和电解质紊乱而死亡。

但患者知觉、体温、血压、血象等体征一般正常。

2.2 感染型
2.2.1 潜伏期:潜伏期不明确。

2.2.2 主要症状和体征:初期婴儿突发便秘,继而出现神经症状,肌肉张力减弱。

啼哭声和吮乳力减弱、面乏表情、吞咽困难、眼睑下垂、瞳孔散大、口腔分泌物增多且潴留,对光、腱、催吐等反应减弱,颈软而无力支撑头部。

血压、心跳、肤色变化且不稳定,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3 实验室检验
3.1 由可疑食品中检出肉毒毒素并定型,或检出肉毒梭菌并定型。

3.2 由患者血清中检出肉毒毒素并定型。

3.3 由患者粪便/肛拭中检出肉毒毒素并定型,或检出肉毒梭菌并定型。

3.4 按 GB 4789.12 进行检验。

4 诊断
4.1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由可疑食品、患者血清、患者粪便/肛拭任意样品中检出 A、B、E、F 任意一型或其复合型肉毒毒素,可确诊。

4.2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继而进行的抗毒素治疗有效,可确诊。

4.3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由可疑食品和(或)患者粪便/肛拭中检出 A、B、E、F 任意一型或其复合型肉毒梭菌,可作为参考。

4.4 其他情况,按照 GB 14938.1 执行。

附录 2-1-5 食源性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诊断要点
1 流行病学特点
1.1 中毒季节: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其他季节也可发生。

1.2 中毒原因:食品制作人员的鼻腔(咽喉、皮肤)、化脓部位,患乳腺炎的牛、羊,可为葡萄球菌的污染源;食品被葡萄球菌污染后,于20℃~37℃,经 4~8h 产生肠毒素。

经口食入葡萄球菌肠毒素可引起食源性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

1.3 中毒食品: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乳及乳制品、奶油糕点、蛋及蛋制品、熟肉制品、鸡肉和蛋类沙拉、含有乳制品的冷冻食品及个别淀粉类食品是最常见中毒食品。

2 临床表现
2.1 起病急,潜伏期一般在 2~6h,最短 1h,最长 8h。

2.2 主要症状为剧烈的恶心、反复呕吐,可伴有上腹部绞痛,有时伴有腹泻。

体温一般正常或低烧。

多次腹泻和呕吐可导致虚脱、肠痉挛和严重失水。

儿童对肠毒素比成人敏感,发病率高、病情重。

病程一般较短,1~2d 内即可恢复。

预后一般良好。

3 实验室检验
3.1 按GB4789.10 从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中直接检测葡萄球菌肠毒素,并确定其型别。

3.2 按GB4789.10 从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中检出葡萄球菌,再采用―葡萄球菌肠毒素检测动物试验法‖或―葡萄球菌肠毒素检测酶联荧光免疫分析法‖检测葡萄球菌肠毒素呈阳性。

3.3 按 GB4789.10 从可疑食品(或食品制作人员鼻腔、皮肤,等部位)或患者呕吐物或粪便/肛拭中检出葡萄球菌,再检测菌株的葡萄球菌肠毒素,并确定其型别为同一型别。

3.4 按从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10 5 cfu/g(mL)。

3.5 采用“葡萄球菌肠毒素检测动物试验法”或“葡萄球菌肠毒素检测酶联荧光免疫分析法”从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中检测葡萄球菌肠毒素呈阳性,供参考。

4 诊断
4.1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检出葡萄球菌肠毒素,可确诊。

4.2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从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中检出葡萄球菌,菌株经葡萄球菌肠毒素检测呈阳性,也可确诊。

4.3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从可疑食品(或食品制作人员鼻腔、皮肤,等部位)或患者呕吐物或粪便/肛拭中检出葡萄球菌,菌株经肠毒素检测,证实在不同样品中检出同一型别肠毒素,可确诊。

4.4 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从可疑食品或患者呕吐物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10 5 cfu/g (mL),可确诊。

4.5 其他情况,按照 GB 14938.1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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