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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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店堂管理规定
一、出勤管理
1.认真执行卖场营业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次处罚20
元,旷工每次处罚50元,一个月累计3次者予以下岗处理。
2.按时到岗,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不签、漏签,违者
每次罚款20元。
3.因事需晚到或早走,须提前上报班长批准,违者每次处罚20
元,如出现不到或私自早走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4.病事假或调换班须写出书面申请并报营运经理审批,违者每
次处罚20元。
5.促销如因厂家安排调休或公司安排外出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班长,上报营运经理,违者每次处罚20元。
二、仪容仪表管理
1.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衣冠卫生整洁,对于违反者,发现
一次罚款10元。
2.员工必须将胸牌佩带在左上胸,对于不佩胸牌上岗或佩带不规
范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员工岗上不允许穿拖鞋或踏拉鞋,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装饰物(毛绒玩具、钥匙链、手机链等)不得置于口袋外,腰
间不得悬挂钥匙、手机包、配饰等。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5.直接与可食用食品接触时,人员需配戴帽子,并将头发完全包
入帽子中,不能外露。
不允许戴手表、戒指、手镯、项链、耳
环,不得涂指甲、喷香水.发现一次处罚10元。
6.女员工发型标准:自然端庄,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梳怪异发型;
发长过肩10cm应扎束并挽起.发现一次处罚10元。
7.女员工需淡妆上岗,化妆标准:浓淡适宜,唇膏为自然红色,
睫毛膏为黑色,眼影为咖啡色;不留长指甲(1mm为限),指甲油仅限使用透明或淡红色。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女员工佩戴首饰标准:仅限于一副耳钉(直径5以下)、一枚戒
指(幅宽5mm以下)、一条细项链(直径3mm以下)。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9.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不超过1cm,禁止穿超过6cm的高
跟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因经营需要,可提出申请,同意后可有所调整);袜子为统一的肉色长袜(裙装)无破损、袜头不得露出裙边。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0.女员工外衣系好所有纽扣(领口第一颗纽扣除外),衣袋、裤
袋保持平整,无杂物。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男员工发型标准:庄重大方,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烫卷发;发
长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盖耳,鬓角不过耳朵中部。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2.男员工不准留胡须上岗。
男员工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上岗。
男员工岗上佩戴首饰仅限于一枚戒指(幅宽5mm以下)男员工穿着工装衬衣的,其袖口、领口处不准露出个人衣服。
发现一
次处罚10元.
13.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平整掖于裤装中,不得露出领口、袖口、
下摆。
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三、日常管理
㈠现场管理规范
1.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员工,立即予以辞退并罚款100元。
2.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营业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
10元。
3.员工在营业现场必须站姿服务,违者罚款50元。
4.员工之间团结互助,不得打架斗殴,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影
响经营秩序的予以下岗处理。
5.员工不得有欺骗、欺诈顾客的行为,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
重者予以辞退。
6.了解公司各类营销活动内容,熟练引导顾客参与,检查中每违
纪一次或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罚款50元。
7.妥善协助客服中心处理售后服务,若因售后处理不当引起投诉
的,每次罚款50元。
8.按时参加消防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检查中每违规一次罚款50元。
9.按时参加早晚班会,认真记录,落实会议内容,违者罚款10元.
10.各类营业物品应放于规定处,保持整洁,私人物品不得在现场
出现,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迎送宾应按规定站于主过道交界处,站姿规范,不得行走、说
话或做其他事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2.员工在营业过程中应主动劝阻顾客吸烟、拍照、坐踏柜台等不
良行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3.员工必须使用员工专用出入口,走员工通道,违反规定,一次处
罚50元。
14.员工不得将胸卡转借他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员工不得私自制作胸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辞退。
16.员工离店前,要清扫整理好周围环境,检查好电源、水源是否
关闭后方可离开,若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7.员工离店必须主动接受防损员的检查,对不配合检查者发现一
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8.员工岗上不准接打手机、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会
客长谈及逗小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9.员工岗上不准化妆、梳头、照镜子、剪指甲、扣手指、吃东西、
喝水、看书看报唱歌哼曲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0.员工必须积极、热情接待顾客,对待顾客的询问,要做到有问
必答,对询问怠慢、推委,背后议论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1.员工不准擅离岗位,窜岗和空岗,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2.员工禁止在卖场更衣,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3.员工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存包处和电子寄包柜存放物品,发
现一次罚款50元.
24.员工工作期间不得在现场闲逛、购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5.员工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废物等杂物,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6.员工营业期间主动补货、上货,叉车、梯子等物品不得堵塞主
过道,用后及时归位,发现违规一次罚款20元。
27.员工不得无故进入收银台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8.员工应按照超市商品归位管理办法对商品应及时归位,未及时
归位的每次罚款20元。
29.员工营业中必须站姿端正,双手平放,不准前倚后靠、抱膀、
托腮、叉腰、叉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0.员工用餐时间实行轮班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对于违反
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购物限于用餐时间内,购买食品类商品,不
得购买其他无关商品,并在指定员工收银台结算,对于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2.员工下班时间到商场购物,必须先从员工出口处出店后,作为
顾客再从顾客入口进入卖场,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3.员工不允许将任何商品带入更衣室,否则一经发现,视为本店
商品,按内盗处理。
34.员工做其他影响商场信誉的行为如:故意出售劣质、变质商品,
造成顾客人身伤害或恶劣的社会影响;与顾客争吵、打架并产生恶劣影响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予以辞退.
35.员工应主动配合管理,所交罚款应在24小时内结清,违者按
两倍处罚.情节恶劣者予以下岗处理。
㈡用餐管理规范
1、员工用餐时间上午12:00-—-12:40 12:40---13:20
下午17:30--—18:10 18:10-—-18:50 员工用餐以广播播音为准。
2、各部门按区域合理划分班次用餐,保证用餐时间各区域、通道
均有员工值班;无促销员的区域和专柜由理货员负责,确保
商品销售和商品安全.
3、员工用餐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在超市内购买食品的员工需
到指定收银台交款(1号—6号),未购买食品的员工由员工
通道出场。
(禁止行走货梯、客用电梯及消防通道)
4、员工就餐不得着工装、佩工卡外出。
5、员工不得提前、超时用餐,并在本部门签到本上签到,违者每
次处罚20元;未按班次用餐有空岗现象,每次处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
6、员工用餐不准食用有刺激及异味食品;发现一次处罚10元;不
得饮酒;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7、员工应遵守公司统一时间安排。
㈢孤儿商品回收规定
孤儿商品是超市中的特殊商品,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超市的经营业绩,为加强对孤儿商品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商品损失,降低
损耗,现对营运卖场孤儿商品的回收情况做如下规定:
1.自早8:30分开始,(原则不得超过20分钟一个班次)各部门要派
员工到孤儿区回收孤儿商品,商管员检查时如发现未按时回收、不签到、早签到、孤儿商品没有及时回收等违纪现象,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营业卖场内货架、端架、网栏上的孤儿商品(视线1。
5米范围
内)由卖场各区域的促销员、临时员工负责及时回收,或送到孤儿区或送到商品销售区。
如发现长时间没能及时回收也将进行处罚.
3.各部门送至孤儿区的商品要分类存放,绝不允许随意乱放.请各部
门负责人对孤儿商品回收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合理安排好值日人员及时回收孤儿商品.
4.各部班长每个班次最少检查三次、商管部每个班次最少检查两次。
(商管部将检查各部回收及班长签到情况,并对违纪人员进行检查。
值班店长负责检查.)
注:各级人员对生鲜及冷冻食品遵守“随时发现随时返还原处”原则。
㈣厂家上货人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维护企业形象;
2.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不配合或不服从管理者处罚100元并
没收胸卡予以清退。
3.上货人员不得参与现场销售,代顾客交款,违规一次处罚100元。
4.上货人员无上货业务不得滞留现场,违者处罚100元。
5.上货人员不得参与售后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必须无条件
执行售后裁决,给售后处理造成阻力或投诉及带来不良影响的,违者处罚100元并没收胸卡予以清退,同时对厂家连带处罚1000元。
6.现场不得与本专柜或其他专柜促销员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违者处罚20元。
7.上货时,叉车尽量靠近货架停放,让出通道。
上货后,叉车、纸箱
等物品及时清理归位,违者处罚20元。
8.上岗要求仪容整洁,着装按申请标准规范着装,违规一次处罚10
元。
9.上货卡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如丢失及时补办,违者处罚50
元。
10.不得超市使用理货卡原则上一小时。
如有特殊需要申请后方可使
用。
11.其他内容遵照《超市现场员工管理处罚规定》、《超市防内盗管理
规定》、《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超市商管罚款单使用管理规定
一、要求
1、现场各区管理人员根据检查中出现的各类不合格现象,依据《超
市现场员工管理处罚规定》对错误员工及错误现象进行处罚。
2、对错误情况开具罚款单时应保证在12小时内开具、传递完毕,并
在相应项目中准确填写开具日期、违纪事实、开具人、错误人员
姓名或胸卡号,不得漏填、错填、涂改、拖延开具时间。
3、对于超市商管部检查出问题所开具罚款,卖场各班长不得对员工
重复处罚。
4、罚款单开具过程中如出现涂改、错填等情况,必须由超市店长签字
作废,不得将不合规定罚款单传至员工或卖场管理人员擅自对所开具罚款单进行作废。
二、操作流程
1、班组:
①开具错误提示单→促销现场缴纳罚款→管理人员将员工留存联(第三联)返还促销。
②班长开具建议处罚单→建议处罚单传商管部→商管部开具错误提示单→促销缴纳罚款→商管部将员工留存联(第三联)返还促销。
2、商管部:
开具错误提示单→促销现场缴纳罚款→管理人员将员工留存联(第三联)返还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