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所需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诺书
淮阴区住建局: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保证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政府淮政发181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并按照淮建发(2004)10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拖欠和服从计划生育管理。
如不能按上述要求做到,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1-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工业园人力资源1#厂房建设单位:淮安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淮安联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桂红
监理单位:张家港市金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海雷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
1-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文明有总体。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淮阴区建筑工程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告知
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淮政办发【2008】149号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淮政办【2009】60号文件精神要求:所有淮阴区在建建筑工程必须参保,规定建筑工地现场职工在施工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重度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25万元(伤残赔偿由劳动鉴定部门鉴定的伤残等级进行相应赔偿);医疗赔偿根据医院医疗费用限额赔偿限额为人均2万元。
由五大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及天安财险具体
负责。
建筑工程安全备案目录
1、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6、中标通知书
7、施工合同
8、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法人营业执照
9、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任命书(公司红头文件加公章)
10、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1、建筑安全生产承诺书
12、安全资金、安全设施投入计划
13、塔吊施工方案
14、脚手架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地总监签字都加盖公章)
15、模板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地总监签字都加盖公章)
16、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地总监签字都加盖公章)
17、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地总监签字都加盖公章)
18、脚手架专项资质、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19、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20、保险缴纳凭证
21、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审查)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前施工现场勘察表
序号:
建筑业民工维权告知牌
一、施工企业应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发包劳务工程。
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和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严格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到民工工资卡上。
三、施工企业必须为所有务工人员办理工资卡,民工在与新的施工企业发生劳动合同关系时,应主动出示原有工资卡并登记使用。
四、总包单位是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分包单位是直接责任人。
五、农民工要加强自身维权意识,对施工企业拖欠工资形为应在二个月内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劳动、清欠等部门投诉,超过二个月则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民工授诉,请写明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投诉人姓名、工种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并出示有效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已发工资凭证、工资结算单等)。
七、建设单位应保证建设资金到位,严格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款,按时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
施工单位总经理:袁铭泽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郑桂红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建设单位负责人:仲晓君市清欠办:0517-
电话号码:投诉电话:0517-
淮安市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告知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建筑市场管理、监理行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现就在淮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告知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淮安市建筑市场管理和有关监理行业管理规定。
2、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住建局市场监管处进行合同备案。
3、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4、负责将所监理的工程录入信用评价信息系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考核、考评。
5、不得对无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签署开工令并开展任何形式的监理工作。
6、按规定及时审核、签认工程款支付申请,防止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
7、不得利用职权刁难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吃拿卡要,强化现场管理,实行挂牌上岗。
8、将本告知书和承诺书按0.9×1.2m的尺寸制作公示牌,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住建局市场监管处
年月日
承诺书
杨海雷系我公司淮安人力资源1#厂房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对贵局告知的内容,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保证遵守。
如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通报、罚款、在媒体或相关网站公布不良信用信息,直至驱逐出建筑市场等相关处理(罚)。
承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承诺书一式叁份,建筑市场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淮安市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师职责告知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条例要求,现就在淮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师应履行的职责告知如下:
1、建造师在工程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到建筑市场主管部门将工程基本情况登记在《信用手册》中,并进行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合同备案;
2、严格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建造师负责的各项条款,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3、严格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每月5日报送上个月的工资表;
4、严格执行清欠“三项”制度,即:按时足额交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在工地醒目位置悬挂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和民工工资公示牌,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5、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造师不得擅自组织施工;
6、中标的建造师必须到职到岗全面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坚守岗位,在工程施工中不得擅自离岗;
7、每月25至月底按时报送工程形象进度报表;
8、建造师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监督管理。
淮安市场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月日
承诺书
郑桂红系我公司淮安工业园区人力资源1#厂房项目建造师,对贵局告知的内容,我公司及建造师保证遵守。
如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通报、罚款、在媒体或相关网站公布不良信用信息,直至驱逐出建筑市场等相关处理(罚)。
承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建造师签字:
年月日
企业地址:淮阴区渔沟镇政府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建筑市场主管部门存档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左岸王府3、5、8、9及人防二区
建设单位:江苏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扬州高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兴辰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2、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三类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5、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6、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7、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8、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0、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
规定登记使用。
12、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13、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四、其它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检测报告。
第二部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安监机构收到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后,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进行复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挡、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安监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安全监督
安全监督检查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施工安全行为监督与工程实体防护监督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重点监控和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所监督工程项目的数量、种类、工程参
建各方主体管理能力、工程施工难度等因素,结合自身监督力量,科学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1、听取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3、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4、抽查施工现场或勘察现场,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5、其它。
二、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等。
2、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关键部位的安全控制措施;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等。
3、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驻场情况,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安全检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4、对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出租单位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的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等。
5、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表》并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第四部分安全隐患处置及事故报告
一、安全隐患处置
监督人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按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存在重大隐患的,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3)逾期未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二、事故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施工单位应认真处理善后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评价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其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分阶段进行评价。
一、评价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评价报送
当工程施工达到下列要求时,施工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自检评定表》经监理单位确认后,5日内报送安监机构。
1、基础阶段评价: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60%。
2、主体施工阶段评价:主体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和主体工程验收前。
3、装饰装修阶段评价:装饰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
4、其它工程类别按工程量完成30%、60%、90%阶段进行评价。
第六部分竣工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安监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
安监机构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后,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第七部分签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签收
(安监机构)
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承诺书
淮阴区住建局: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保证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政府淮政发181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并按照淮建发(2004)10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拖欠和服从计划生育管理。
如不能按上述要求做到,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淮安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公司1#厂房
建设单位:淮安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2013 年月日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申报说明
1、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
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4、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5日内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5、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
7、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1-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
(安监机构):
今有我单位建设的淮安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公司1#厂房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