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事部关于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人事部关于二级、三级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人事局: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经与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及有关单位研究,本着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首次确定进行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

现将《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联系。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试点方案确定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凡符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五条的人员,均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名参加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的考试。

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考试方式
考试试点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和统一证书。

各级别笔译考试科目均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科目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三级口译科目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

相应级别笔译或口译2个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考试组织管理
中国外文局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负责各级别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译考试考务和试点考试数据汇总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口译考试考务工作。

各试点城市笔译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口译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标准由中国外文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确定。

四、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10月份。

中国外文局下发考试大纲、组织命题,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联合下发试点考试考务通知和考试报名信息管理软件;各试点城市确定试点考试考点、考场。

(二)11月份。

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分别检查笔译和口译考点、考场设置及考前有关工作准备情况。

各试点城市组织报名,分别将笔译、口译报名信息报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

(三)12月份。

各试点城市组织进行考试。

中国外文局组织阅卷工作,人事部办公厅公布合格标准。

试点考试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城市要抓紧进行工作总结,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将听取试点城市对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明年的工作安排。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