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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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31
•【字号】杭政办函[2008]113号
•【施行日期】2008.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1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普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的科普水平,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08〕37号)精神,我市将于5月17日-23日组织开展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城市──创业创新文明和谐”为主题的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活动周〔以下简称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活动。

为切实做好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证。

举办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是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事业的重要载
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业创新、做强做优、文化文明、民生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扎实做好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引领和传播作用
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要紧密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创业创新中的先导作用,确立“人人都是创业环境、人人都是创业主体”理念,弘扬“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争一流、宽容失败”的杭州特色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市民群众投身“创业创新”实践,立足岗位、奉献社会,在创业创新中谋求新的作为。

(二)大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

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举办期间正值北京2008年奥运会筹备的冲刺阶段,届时奥运火炬将在杭州市传递。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时机,配合奥运火炬传递活动,进一步加大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的宣传力度,突出体现自主创新对北京奥运会的贡献,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体验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的成果,使“以科学精神组织奥运,以先进技术支撑奥运,以奥运成果惠及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大力开展惠及民生和改善民生的各种科普活动。

要按照《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针对今年我市农村遭受的雪灾影响,大力开展科技救灾助农活动,普及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要深化科教、卫生、文体、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农户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在建设健康城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实践中共享科技创新的福祉。

(四)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按照“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绿色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积极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工地、绿色市场,开展创建“森林城市”科普宣传,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节能减排市民科技行动,通过举办科技讲座、发放科普知识读本、举办科普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生活点点滴滴做起的意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五)大力整合科普资源,突出科普传播和科普创作。

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学校和各级科协等团体,通过展播展示科普作品,向社会开放科普场馆、科研机构和大学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科普作品,打造一批优秀的科普传播节目和栏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普教育基地,培养一支具有专业化水平的科普人才队伍,让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成为展示科普能力建设成就的重要舞台,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举办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作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宣传部门、科协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力开展好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活动前期预热宣传,既要全面反映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在科技(科普)活动中的精神风貌,也要对重大活动、典型事例等进行深度报道,多侧面、多角度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的具体、生动实践,使新闻媒体真正成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力量。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保障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安全举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尽快落实活动经费。

各级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专项经费。

各级各部门也应尽快安排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活动经费。

(五)认真做好申报总结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填写《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重点活动项目申报表》和《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
重点活动项目汇总表》(开展2项及2项以上活动的单位填写),并将先期落实的重点活动项目于4月10日前以电子形式报杭州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州市科协科普部),以便统一编印《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指南》。

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按要求填写《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统计表》和《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

各区、县(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形成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报杭州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延安路499号,联系人:沈亮,卓虹,电话:85061067,85157164,E-mail:
**********,*************;QQ:175192528),办公室将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

(上述各申报表可在市科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
//)
附表:(略)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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