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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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四条学校薪酬体系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教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所需技能等因素,制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第八条福利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等,按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九条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每年年底进行,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
第十三条平时考核:每月进行,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制度要求,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
第十六条教职工工资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教职工工资调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工资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