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集中治理市区烧烤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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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集中治理市区
烧烤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8.12
•【字号】鹤政办发〔2015〕39号
•【施行日期】2015.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集中治理市区烧烤实
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5〕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集中治理市区烧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鹤岗市集中治理市区烧烤实施方案
为了营造干净整洁、空气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针对我市烧烤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和市民正常生活的实际,依据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市区烧烤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以民为本、依法履职的原则,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坚决治理群众反应强烈、占用公共场所、污染空气、噪音扰民的烧烤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治理内容
(一)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进行的露天烧烤;
(二)主次街道两侧门店外进行的露天烧烤,以及影响通行的摆放桌椅、棚厦和遮阳伞等行为;
(三)在居民区内或居民住宅区内噪声或油烟扰民的烧烤经营行为;
(四)未安装外排装置,或安装了外排装置但未达标排放的室内烧烤;
(五)规范管理现有的具有独立开阔场地的烧烤大排档,规范经营时间、卫生标准,并做到场地设施和标识标牌统一、有上下水设施、场地内有水冲厕所、安全无隐患、不影响正常通行,明确管理责任人、卫生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相应制度,严禁噪音和油烟扰民。

各区负责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安全等监管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集中治理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集中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段景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检委副书记
市监察局局长
史洪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胜群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鹤岗供电公司、鹤岗日报社、广播电视台、消防支队、市政府督办检查室及六区政府为成员单位。

集中治理行动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区长为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副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8998100。

四、责任分工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重点加强工农、向阳两区的烧烤治理,依法对占道、占用公共场所和店外经营烧烤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公安局:负责治理过程中的秩序保障,依法打击阻挠治理行动的不法人员,并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

(三)市监察局:负责对治理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对参与阻挠治理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

(四)市政府法制办:对治理烧烤的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市环保局:对无外排装置,或安装了外排装置但未达标排放的室内烧烤行为依法查处;
(六)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并将检查结果和不法商户在媒体上曝光;
(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证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八)供电部门:对违法用电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九)媒体单位:鹤岗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治理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对治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十)消防支队: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烧烤店依法予以查处;
(十一)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负责对各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六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城管、环保、市场监督、卫生、食品监督、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烧烤进行集中治理。

五、实施步骤
集中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5年8月13日-8月15日)。

在媒体上刊发《鹤岗市集中治理烧烤通告》,曝光烧烤对居民生活和城市空气的危害,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减少违规烧烤行为。

(二)自行整改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20日)。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组织城管、环保、市场监督、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向违反本方案经营烧烤的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期限内自行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8月21日-9月5日)。

在自行整改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治理。

城管、环保、市场监督、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对拒不自行整改的进行查处。

治理中,要集中力量,抓住重点,逐道逐街治理,做到治理一个、见效一个,并达到震慑一片的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烧烤不仅污染城市环境、阻碍交通,而且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因此,各区政府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此次集中治理行动。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治理工
作实施方案,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治理效果。

各责任单位要确定此次行动的总联系人,并抽调执法人员和车辆以区为单位参加联合执法。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向工农、向阳两区各派2-3名执法人员协助工作,并联系支队开展治理工作。

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各区提供警力保障。

该方案下发后,各责任单位、各区的总联系人和电话号码要在8月14日前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严格依法治理。

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沟通衔接。

为便于组织协调和及时解决治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集中治理烧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召集,各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参加。

为便于掌握治理情况和信息交流,在集中治理期间,各区每周四下午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送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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