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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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
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12.26
•【字号】鄂政办发[2005]128号
•【施行日期】2005.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
要点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5]12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
件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湖北,打造平安湖北。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要以提高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为重点,抓紧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推动全省各地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一)全面完成省级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
2006年3月底前完成《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
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完成总体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对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交给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国家部门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和修订相关省级部门应急预案。
召开省级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总结大会,通报各项预案的制定情况,对预案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二)加快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工作的空白点,切实抓好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省内大型企业、重点工程、高等院校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将应急工作纳入到这些单位的日常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预案编制单位抓好落实,将预案汇编成册,并报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与省级其它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
(三)推动市、县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及各市州应急预案编修专班在做好本级预案制定的同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
则,指导、督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县(市、区)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预案的编制工作。
二、搞好应急预案发XXX宣传工作
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发布与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为应急预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严格按程序公布各项应急预案。
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各部门应急预案以部门文件印发,并报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省政府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将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及总体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等向新闻媒体通报。
(二)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围绕国家和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宣传各地、各部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等。
同时,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写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
省政府召开一次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应急预案实施等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三)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
要把典型案例宣传作为预案宣传的重要内容,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由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汇编成册。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展览及专栏等多种渠道和途径,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加深对应急预案的理解。
三、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省级和各市、县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加强各类应急队伍的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一)加快应急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
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抓好应急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实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机构、编制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按照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扩大)会议要求,参照国务院机构设置模式,省政府办公厅尽快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综合协调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省有关部门要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我省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
各应急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其它咨询机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参与应急决策和现场指导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
建立与省内解放军、武警、预备役民兵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
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省内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工作。
(三)重视应急能力建设。
制定我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各
部门及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培训与教育工作。
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公共安全培训。
2006年完成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对全省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应急机构负责人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开展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入课堂。
二是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
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实战能力。
四、推进应急信息平台和制度建设
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各地正在编制的“十一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抓好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一)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工作。
调查了解我省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现状,总结各地、各部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的经验,根据应急工作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需求,优化应急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响应的速度和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二)提高应急信息技术和装备的实用性。
立足于平时应用,着眼于应急响应,充分整合信息系统资源,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进行多网整合,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大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的各类信息数据库。
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专家数
据库,为应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抓好应急资源的调查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应急人员、应急资金等重要数据库及调用方案,为应急工作提供有效的物资、人员和财力保障。
此外,还要建立其它与应急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料库。
(四)抓好应急工作的制度建设。
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应急工作制度。
组织力量制定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基础。
建立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做好风险、隐患及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公共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打好基础。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培训教育等相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