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网上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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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网
上办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审函[2016]5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1.12
【实施日期】2016.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网上办理的通知
(建审函〔2016〕59号)
各市城乡规划局,滁州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贯彻落实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我厅决定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行网上办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报、审核统一使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系统登录方式: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网上办事-行政服务系统。

申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除在我厅系统进行网上审查外,继续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办理。

二、实施时间
系统试运行工作自2016年1月25日开始。

从2016年3月1日起,系统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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