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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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3.05.27
•【文号】
•【施行日期】2013.05.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精神,带动各省(区、市)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体育文化,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从而推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体系的完善,体育总局青少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将举办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竞赛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武术。
在联赛启动阶段,先以省(区、市)为依托开展本省(区、市)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最后以各省(区、市)的初级中学或普通高中体育传统项目学
校按照各项目参加办法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现将2013年全国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武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竞赛规程下发各单位,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准备,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联系人:体育总局青少司高扬
电话:(010)87182342
附件:1.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田径竞赛规程
2.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竞赛规程
3.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篮球竞赛规程
4.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排球竞赛规程
5.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武术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青少司
教育部体卫艺司
2013年5月27日附件1:
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田径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3年7月19-22日(7月19日报到适应场地训练1天、比赛2天、7月22日离会1天)
(二)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新校区)--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8号)
三、参加单位、人员及资格
(一)参加人员
各省、市、自治区各选派两所国家级或省级田径项目传统学校各组成一支代表队。
每队12人,由领队1名,教练员或指导教师1名,本校男/女学生各5名运动员组成。
(二)参加资格
1.推荐参加田径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学生必须是14至18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品学兼优的在校初、高中生。
2.运动员必须有在校正式学籍(当地所在教育部门证明),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
四、报名与报到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参赛单位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填写的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和省体育局公章)传真至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
邮编:410005
传真:(0731)84559612
并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
E-mail:*****************
2.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1日前,将填写的抵达、返程时间表传真至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
传真:*************
3.本比赛规程和报名表可从“中国田径协会”(网址:
)下载。
4.各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19日到长郡双语实验中学报到。
各代表队自行到达参赛队驻地,请参看乘车须知。
如需接站请提前电话联系。
联系人:周正
电话:135****1407
(二)报到要求
1.报到时各代表队须持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并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
2.报到时参加单位须提供一面本校校旗,赛后取回。
五、比赛设项及规则
(一)比赛设项附后
(二)竞赛分组
按参赛运动员年龄共分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四个组别。
1.男、女甲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男、女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每一单项每学校可报3 人,每人限报2 项,可兼报接力。
4.男、女4×100 米,4×400 米接力项目,分甲、乙组,以省、自治区、直
辖市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牌并通报批评个人及所属学校。
(二)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下一年度传统校联赛资格。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报告内容应提供该运动员弄虚作假行为的证据。
对举报成功者组委会将予以奖励。
(四)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五)比赛前组委会将对参加乙组比赛的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查。
骨龄不能大于1.9 岁(骨龄减去身份证年龄,如:该运动员1998 年8 月20 日出生,13.0 岁,骨龄测试15.1 岁,15.1-13.0=2.1,则该学生属不合格)。
骨龄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正式比赛,也不允许越组参加甲组比赛(可做个人成绩测试,不出具赛会成绩证明)。
(六)兴奋剂检测:
此次比赛报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负责大会的运动员兴奋剂抽检,一旦发现参赛运动员服用了违禁药物,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拒检者按药检阳性处理。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和《田径竞赛规则2012-2013 修改部分》。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及格赛的标准由技术代表确定。
(三)如某单项报名人数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已报名该项目的运动员,可更改报名参加其它项目比赛。
(四)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五)根据《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和《田径竞赛规则2012-2013 修改部分》第四章142 条4 款规定,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应取消所有后续项目(包括接力)的比赛资格。
八、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一)比赛设省、市团体总分,学校团体总分,男团体总分、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各单项比赛,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并按名次以9、7、6、5、4、3、2、1 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
接力项目得分不记入学校团体总分,只计入省、市团体总分。
(三)只有8 名或不足8名运动员的比赛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录取名次(且第一名仍按9分计算)。
(四)破全国少年或青年纪录者均加9分,一人同一项目不论破纪录次数多少,只计一次加分。
(五)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
(二)各项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
十、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二)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赛风赛纪
所有参赛队员应按照组委会制定的相关比赛规则进行,尊重对手,尊敬工作人员,体现良好的赛风赛纪,展现我国青少年良好的道德风貌。
十二、活动经费
(一)参赛队伍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
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最多12人),超编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向大会交纳食宿费。
(二)主办单位所邀请和选派的官员、技术代表、裁判员、骨龄判读和兴奋剂检测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等费用由大会负担。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田径协会青少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3451
传真:(010)67142515
E-mail:************************.cn
(二)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
邮编:410005
传真:*************
E-mail:*****************
(二)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8号
邮编:410013
联系人:周正
电话:135****1407
传真:(0731)85287900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抵离时间表
单位名称:(盖章)
乘车须知
1、凡需接站的代表队需提前7天将到达赛区火车车次、飞机航班次及到达时间传真告知承办单位(传真号:*************),由承办单位负责联络旅行社派
车辆接送站,需收取一定接送站费用(约500元/辆)。
注:A、长沙市火车站:乘坐出租车从火车站到长郡双语实验学校价格为35元左右。
B、长沙火车南站(高铁火车站):乘坐出租车从火车站南站到长郡双语实验学校价格为60元左右。
C、长沙市黄花机场:机场大巴出发至民航大酒店(票价:20元人民币);乘坐出租车从民航大酒店到长郡双语实验学校价格为30元左右。
附件2:
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游泳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体育学院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3年8月12日至15日(8月12日报到适应场地训练1天、比赛2天、8月15日离会1天)
(二)地点
武汉体育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银湖宾馆
三、比赛内容
(一)组别
初中学校:男子初中组、女子初中组
(二)项目
1、个人项目
自由泳:50米、100米
仰泳:50米、100米
蛙泳:50米、100米
蝶泳:5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
2、接力项目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
每队19人,由领队1名,指导教师2人,初中男、女学生各8名组成。
(二)运动员须品学兼优,有正式学籍(当地所在教育部门证明)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业余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
(三)各单位各组别个人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限报1队。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0-2014《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项进行预、决赛。
报名不足8人、队(含)直接决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
(二)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总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
1、比赛个人项目前8名按9、7、6、5、4、3、
2、1计取团体分。
2、比赛接力项目前8名按18、14、12、10、8、6、4、2计取团体分。
3、男子团体总分按本队男运动员所有项目得分总和计算。
4、女子团体总分按本队男运动员所有项目得分总和计算。
5、总团体总分按本队男、女运动员所有项目得分总和计算。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要求
1、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12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和省体育局公章)传真至武汉体育学院:(027)87190281,并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邮箱:****************
2、参赛单位于2013年8月12日自行到武汉体育学院银湖宾馆报到。
接站、送站、预定返程票需缴纳相关费用,如各队需要,可提前与武汉体育学院联系,组委会将提供费用标准,提早安排。
3、本通知可从“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下载。
注:报名表和抵达、返程时间表必须从网站下载后填写电子版。
(二)报到要求
报到时各参赛队须持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人身意外保险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
八、仲裁和裁判
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九、活动经费
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
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最多每队19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单间食宿每天340元,标准间食宿260元。
十、其他
(一)组委会为本赛事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二)运动员游泳装备自带。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联系人:张伟
电话:(010)67170581
(二)武汉体育学院
联系人:张端、柳鸣毅
电话:(027)87191157
手机:189****0607、135****0020
传真:(027)87190281
E-mail:jsk555@tom.
com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游泳竞赛日程第一场(预赛)
2013.08.1309:00.00
1.初中女子组50米仰泳
2. 初中男子组50米仰泳
3. 初中女子组50米蝶泳
4. 初中男子组50米蝶泳
5.初中女子组100米蛙泳
6. 初中男子组100米蛙泳
7. 初中女子组100米自由泳
8. 初中男子组100米自由泳
9. 初中女子组4×50米自由泳接力
10. 初中男子组4×50米自由泳接力第二场(决赛)
2013.08.1315:00.00
1.初中女子组50米仰泳
2. 初中男子组50米仰泳
3. 初中女子组50米蝶泳
4. 初中男子组50米蝶泳
5.初中女子组100米蛙泳
6. 初中男子组100米蛙泳
7. 初中女子组100米自由泳
8. 初中男子组100米自由泳
9. 初中女子组4×50米自由泳接力
10. 初中男子组4×50米自由泳接力第三场(预赛)
2013.08.1409:00.00
1.初中女子组50米蛙泳
2. 初中男子组50米蛙泳
3. 初中女子组50米自由泳
4. 初中男子组50米自由泳
5.初中女子组100米仰泳
6. 初中男子组100米仰泳
7. 初中女子组200米个人混合泳
8. 初中男子组200米个人混合泳
9. 初中女子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10. 初中男子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第四场(决赛)
2013.08.1415:00.00
1.初中女子组50米蛙泳
2. 初中男子组50米蛙泳
3. 初中女子组50米自由泳
4. 初中男子组50米自由泳
5.初中女子组100米仰泳
6. 初中男子组100米仰泳
7. 初中女子组200米个人混合泳
8. 初中男子组200米个人混合泳
9. 初中女子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10. 初中男子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游泳参赛单位报名表
参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报送人:电话:传真:手机:
注:参加项目选项中划“√”。
乘车路线
路线一:从武汉火车站下车至武汉体院银湖宾馆。
乘634路公交车,在南望山站下转乘59路(或72)路至东湖高新站下车前行50-80米即到。
路线二:从武昌火车站下车至武汉体院银湖宾馆。
乘510、518或59路公交车至东湖高新站下车回行50-80米即到;或直接从火车站乘出租车至宾馆,价格约20元左右。
路线三:从汉口火车站下车至武汉体院银湖宾馆。
乘坐536路公交车至东湖高新站下车回行50-80米即到;或直接乘坐出租车至宾馆,价格约50元左右。
路线四:从武汉天河机场至武汉体院银湖宾馆。
乘坐机场大巴至付家坡长途汽车站35元/人,转乘536路、703路、715路、518路、907路等公交车至东湖高新站下车过马路回行50-80米即到;从机场乘坐出租车走市区价格为110元左右;走
三环线东路从珞瑜路南路出口至宾馆价格约160元左右。
附件3:
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篮球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篮球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局
浙江省篮球协会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教育局
安徽省淮北市体育局
二、时间、地点
男子:2013年7月17日至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女子:2013年8月1日至5日在安徽省淮北市举行。
三、参加单位及组别
(一)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共计12支队伍。
(二)组别: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单位应为省级或国家级篮球项目传统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应为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应是省(直辖市)内同一所中学的在校在读学生,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所在当地教育部门证明),且未在各级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
五、竞赛办法
(一)赛制
第一阶段:12支队抽签分为A、B、C三组,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一名分为D组、第二名分为E组、第三名分为F组、第四名分为G组,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照积分排出第一名至十二名。
(二)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
(三)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
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四)第二节与第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
(五)比赛用球:男子使用7号球、女子使用6号球。
(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由赛区提供)。
(六)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种以上深浅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前8名队伍的运动员将颁发竞赛证书(总局提供)。
(二)前3名队伍将颁发奖杯或奖状(赛区提供)。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办法执行。
证书或奖
状由赛区提供。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要求
1、参赛队须在2013年6月2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未完成报名工作将不得参赛。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及运动员15人。
2、填写《篮球参赛单位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和省体育局部门公章),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
3、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运动员数码照片(近半年内免冠照,像素200×300)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青少部邮箱*********************,文件名须注明参赛单位及参赛名称。
4、参赛单位报名时需确定球员比赛服号码,一旦报名不得更改。
5、凡报名参赛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必须在赛前15天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批准。
否则,将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6、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相关表格可从“中国篮球协会”网站()下载。
注:报名表必须从网站下载后填写电子版。
(二)报到要求
男队于7月16日、女队于7月31日到赛区报到,抵达赛区后需提交:
1、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意: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
2、学生证或学籍卡原件;
3、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据复印件;
4、健康体检证明(证明本人体质可参加篮球项目比赛)。
赛事组委会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仲裁和裁判
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活动经费
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
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最多每队16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食宿费每天360元。
十、联系方式
单位:国家体育总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14层1420房间
邮编:100062
联系人:张柯、曹燕飞
电话:(010)51696020
传真:(010)51696021
网址:http://.
cn/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盖章)
附件4:
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排球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排球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10月1日至7日(10月1日报到,10月7日离会)(二)地点: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三、参加单位
2013年全国中学生排球联赛男女前12名的代表队(如果非排球传统校进入前12名,则其它队伍递补)。
四、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学生必须是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生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含体育运动学校、港、澳、台中学)的学生。
(四)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冒名顶替参赛的运动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员违纪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该校必须是体育部门批准的排球体育传统学校,运动员必须是本校的学生。
(六)参赛队员必须是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注册事宜如下: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直接登录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在赛区统一发放“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注册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
注册联系人:马媛媛
电话:(010)66093812/3821。
(七)各参赛队正式确定报名单后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初审,并将审定的比赛名单在比赛前通知各参赛队。
为端正赛风赛纪,仲裁委员会将在报名后及比赛期间对运动员参赛资格保留审查权。
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参赛单位,须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述报告和相应的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后方可受理。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采用分组循环、交叉赛、决赛。
1.小组赛
(1)小组赛根据2013年全国中学生排球联赛的成绩分为两个组进行单循环赛,根据比赛的成绩排出小组名次。
(2)小组循环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2.交叉赛
获得小组赛前四名的队伍参加交叉赛。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的办法
1.小组赛采用3局2胜制
(1)胜场2:0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2:1时,胜队得2分、负队得一分,齐全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积分高的队名词考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队伍排名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取胜场多者排名靠前;
2)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者排名靠前;
3)Z值(总得分∕总失分)大者排名靠前。
若两队Z值相等时,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当3队或3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按照上述决定名次的顺序决定。
2.交叉赛和决赛阶段的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要求
1、参赛单位于2013年9月12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和省体育局公章)传真至漳州体育基地:(0596)2025322,并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邮箱:**************。
2、参赛单位于2013年10月1日自行到漳州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接站、送站、预定返程票需缴纳相关费用,如各队需要,可提前与漳州体育训练基地联系,组委会将提供费用标准,提早安排。
3、本通知可从“中国排球网”网站(http://)下载。
(注:报名表和抵达、返程时间表必须从网站下载后填写电子版。
)
(二)报到要求
报到时各参赛队须持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注册证,并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人身意外保险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
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参加全国U18以上的全国排球联赛、锦标赛和冠军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以学校名义组队参赛的除外)。
七、仲裁和裁判
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八、活动经费
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
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最多每队16人),超编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九、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联系人:李国东
电话:(010)87183532
(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联系人:骆小铁
电话:139****2548
邮箱:**************
(三)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李子江
电话:135****0321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