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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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公布日期】2008.06.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
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推进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我区农机跨区作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充分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加强宣传、组织、协调与服务,围绕自治区优势作物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突出抓好夏秋收农机跨区作业,不断扩大跨区作业范围和规模,进一步优化跨区作业发展结构,转变跨区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机跨区作业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实现跨区作业机具稳步增长、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和作业市场稳定有序,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保障农畜产品供给,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和农牧业稳定发展。

同时,应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是农机部门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现代农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今年是我国具有特殊
意义的一年,面对世界粮食危机、地震灾害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即将召开的北京奥运会,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站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农业部等四部两公司《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3号)(附件1),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指导服务,特别要加强与石油部门沟通联系,保证农用柴油供应,切实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为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农机化积极作用。

二、搞好重点环节作业。

统筹谋划各主要农时农机跨区作业,突出抓好夏秋收特别是小麦、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饲草机收和牧区机械打捆草跨区作业。

当前,全国麦收进入高潮,我区出区小麦联合收割机已陆续抵达作业地,派出地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外出机手联系,了解作业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我区麦收将于7月上中旬开始,小麦主产区农机部门要抓紧分析研究今年本地区麦收生产形势,按照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8]2号)(附件2)要求,及早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小麦机收跨区作业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跨区作业机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机车安全性能、驾驶员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帮助农机手搞好农机检修和维护,保证机车以良好技术状态投入作业。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强重要农时特别是麦收期间小麦主产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与转移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跨区作业顺利进行,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认真抓好帮扶工作。

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农机”的思想,引导和
组织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机大户,特别是近年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服务组织和农牧民,以及今年自治区培育的100个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发挥大户和服务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帮扶工作,为外出打工家庭和困难农牧户开展农牧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出现因机具不到位而延误农时,造成农牧民损失的情况,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五、强化信息服务工作。

跨区作业期间,要及时收集、发XXX更新有关作业市场供求和天气变化信息,引导跨区作业机车有序流动,维护跨区作业市场秩序,保障机械化生产进度。

各地公布的跨区作业值班电话要保证畅通,确保信息咨询服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及时有效。

有条件的地区,可协调通讯部门为跨区作业机手提供短信服务。

各地要通过“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适时发布小麦、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饲草机收及牧区机械打捆草跨区作业信息,为参加跨区作业服务的农牧民机手、服务组织,以及农牧民种植、养殖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农机作业信息服务。

六、推进跨区作业管理。

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扶持和培育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壮大农机跨区作业基本力量。

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部《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范本)》,推行订单作业、合同作业、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等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跨区作业服务效益,稳定跨区作业市场。

大力推广机械化标准作业,提高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质量。

七、认真搞好生产调度。

各盟市要认真做好农机跨区作业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并从6月中旬开始到当地秋收结束,分别于每月8日、18日、28日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报送《2008年全区跨区机收作业情况统计表》(附件3)。

跨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对全年机械化生产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附件:
1.农业部等四部两公司《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3号)(略)
2.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8]2号)(略)
3.《2008年全区跨区机收作业情况统计表》(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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