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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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GFJ/ZY-2010 作业指导书
依据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
通风机类产品节能认证实施方案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编制
版次:A/0
受控状态:
发放号:
编制: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2010-07-10 发布 2010-07-10 实施
章节目录
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DKGFJ/GL-ZJ01-2010
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DKGFJ/GL-BG01-2010
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DKGFJ/GL-BG02-2010
四、生产管理制度DKGFJ/GL-SC01-2010
五、生产现场管理制度DKGFJ/GL-SC02-2010
六、安全管理制度DKGFJ/GL-SC03-2010
七、安全教育管理制度DKGFJ/GL-SC04-2010
八、设备动力管理制度DKGFJ/GL-SC05-2010
九、物资供应管理制度DKGFJ/GL-GY01-2010
十、销售管理制度DKGFJ/GL-XS01-2010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DKGFJ/GL-CW01-2010
十二、库房管理制度DKGFJ/GL-CW02-2010
十三、顾客投诉/退、换货处理流程DKGFJ/ZY-XS01-2010
十四、合同流程管理标准DKGFJ/ZY-XS02-2010
十五、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规程DKGFJ/ZY-ZJ01-2010
十六、成品检验规程DKGFJ/ZY-ZJ02-2010
十七、特殊过程能力评价准则DKGFJ/ZY-SC01-2010
十八、特殊工序(焊接)作业规程DKGFJ/ZY-SC02-2010
十九、特殊工序(喷漆)作业规程DKGFJ/ZY-SC03-2010
二十、风机动(静)平衡工艺守则DKGFJ/ZY-SC04-2010
二十一、风机装配工艺守则DKGFJ/ZY-SC05-2010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编号:DKGFJ/GL-ZJ01-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促进公司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应以岗位职责和本制度为准则,尽职尽责,加强管理。

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有关人员应承担责任,领导要据情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制度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车间生产工人,要按照本制度认真操作,严格质量,保证生产出客户满意的期望产品。

第二章质量管理要点
第四条:搞好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产品是员工干出来的,因此,产品质量的优劣,与员工的素质有着直接的关系。

所以,搞好产品质量必须提高员工素质。

员工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的有效办法。

1、工作职能:办公室人事管理员负责员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安排授课教师。

技术部负责技术质量方面的培训指导,生产部负责组织车间受培人员,各部室负责组织本部门受培训人员。

全公司要各方配合,上下努力,共同把提高员工素质的培训工作做好。

2、思想教育:思想教育的目的:培训员工做公司人,以公司为中心,爱本职工作,树立以公司为家的思想品德,自觉搞好产品质量为公司作贡献。

因此,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员工的思想教育。

宣传栏、公司简报、车间黑板报、班前讲评会等都是员工思想教育的好机会和好形式。

严格管理,办事公道,干部的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对员工的思想有重大影响。

透明合理的工时定额、工资分配、奖惩激励机制及树正气、压邪气等企业文化是对员工无形的思想教育。

公司各级干部都要高度重视这些环节,身体力行,把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做好。

3、业务技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是提高员工工作本领、有效搞好产品质量的根本。

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各部门、车间也要组织不定期的培训。

既培训理化知识也培训操作技能,全面提高员工业务技能水平。

4、质量教育:主要内容是学习质量管理制度。

ISO9000质量标准知识,掌握质量控制办法,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紧迫感,了解产品质量对公司及对本人的密切关系,启发员工主动搞好产品质量。

技术部质量管理办公室是质量教育的主要管理部门。

5、质量事故信息反馈、分析、处理、讲评和通报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出现质量事故,要及时向质管办反馈信息(质管办也应主动调查了解质量事故信息)。

质管办要对质量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处理、讲评,并报办公室通报。

从而使员工从中受到教育,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素质,避免类似质量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提高质量要先从领导层抓起。

公司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带领本单位员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工作质量、产品质量。

通过领导强化质量管理,在公司内部形成一种人人过问质量、人人抓质量、人人照章办事、人人遵纪守法的风气,从思想、组织、行为上,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高度重视合同评审。

为了提高销售合同的签订质量,保证公司具有满足合同或订单要求的能力,按期供货,在投标或接受合同订单之前,市场部必须组织技术部、生产部、材料供应部,对标书、合同或订单进行评审。

通过评审,妥善解决反映出来的问题,就供货期统一思想,然后由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签订合同。

第七条:产品设计是产品制造的第一道工序,至关重要,决不能因粗心大意而造成质量事故。

技术部要严格遵守技术管理制度,执行设计审批签字规定,采用先进标准,设计可靠图纸,编制高效工艺,把好技术图纸文件质量关。

第八条:物资采购、生产外协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因此,供应部门在物资外购中要做到货比三家,精心选购,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生产外协要了解外协单位的生产能力和手段,优化布点,重视质量;进厂材料,配套件、外协件等物资必须经过严格检验,保证合格,严格办理入库手续,确实把好进厂物资和外协件质量关。

第九条:生产部和车间要处理好质量、产量、设备的关系,认真贯彻“质量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

坚持一切服从质量,决不可重产量、拚设备、轻质量。

要真正做到设备完好,认真保养,文明生产,坚持标准,精心操作,严格检验,重视质量,高效率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

第十条:现场管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企业的形象窗口,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从定置管理、工位器具管理、设备保养管理、工艺纪律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个人行为管理、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营造一流的文明生产现场。

第十一条:市场部要严格生产成品入库、包装、发货、运输、服务管理,坚持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库。

要做到包装箱和产品相符,合格证、说明书及其他随机文件齐全,包装整洁,运输可靠,服务周到。

第十二条:质量办要把好从原材料进厂到用户服务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入库,不合格的零部件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合理配置公司质量资源,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搞好自查、内审、管理评审和质量把关,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将公司的质量管理尽快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章产品质量检验
第十三条:生产工人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产品图纸、生产工艺、产品标准、检验规范,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操作。

第十四条:在生产车间全面推行产品自检和专检的规定。

这一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下一道工序是上一道工序的用户”,即自检、专检不合格的弓箭,不准转入下一道工序。

下一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工件,进行验收。

凡不合格的,一律退回上一道工序,由上一道工序修复合格后,再转入下一道工序。

因此,各工种、工序和工段的加工者对自己加工的工件,必须首先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技术部专检人员检验。

经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的工件,专检人员签字盖章后,才能交下一道工序继续加工生产。

第十五条:技术部向各车间都要派驻质量检验员。

质量检验员,要懂产品,懂技术,懂标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公正无私,坚守岗位,严格把关,随时服务于生产一线,休假须经所在车间领导同意,技术部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检验员有权要求操作者出示加工零部件的图纸或工艺文件、标准及规范。

无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的产品加工,检验员有权制止操作者进行(急供产品经由副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第十七条:严格产品(新产品和批量产品)首检和巡检制度。

产品工序加工(含半成品)首件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并树样后,操作者方可进行批量加工,否则检验员有权拒检或制止操作者加工。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操作者不树首样。

第十八条:巡检,是检查员在操作者自检后的正常工作职责,可根据产品批量和工序保证能力确定全检或抽检,但必须确保当日应受检工序全部质量检验任务的完成。

检验员一定要做到“严格把质量关,对事不对人”。

检验员要对每个操作者当日工票认可合格产品数量签字,还要对当日综合质量检验情况进行记录。

对工序能力无保障的要及时报告车间和技术部。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不良品隔离、反馈制度。

加工件经检验确定为废品或不良品后,必须进行单独隔离。

检验员及时填报不良品反馈单或废品单给车间技术员,由车间技术员凭反馈单与技术质量部商定处理意见,按技术部或总工程师提出的方案对不良品进行返工或修复,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检验员在反馈单和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并签字。

对不能修复的报废品,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通报。

第二十条:质检员要严格按产品检验规范要求,逐项对成品(含完成全工序的零件和组装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证,填写质检报告单,并填写产成品(或零部件)检验结果记录表。

第二十一条:对入库外销的产品,检验员负责用碳素笔填写检验报告,质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司质检章。

检验员要对检测报告中的产品质量和数量负责。

给用户所提供的说明书和技术文件要用塑料袋封好,单机随附。

第二十二条:处于生产过程各阶段的加工件,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不良品及废品等,必须严格做好定置管理,按不同类别进行隔离,并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应标识,以便于识别,避免混淆。

第二十三条:检验员应对检查出的质量事故废品(含非产品、含工序)开据废品单,报车间和质管办处理。

第四章质量责任划分
第二十四条:检验员对检验质量的正确性和错检、漏检负责。

第二十五条:首件合格,检验员错误认为不合格,操作者应让检验员重新检验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直至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生产。

第二十六条:首件不合格,检验员未发现,成批加工时,所造成的不合格件由检验员负责。

第二十七条:首件合格,成批加工时不合格,在巡回检查时被发现,其不合格件由操作者负责。

第二十八条:首件不交检,成批加工时,所造成的不合格件由操作者负责。

第二十九条:首件合格,成批加工时产生的个别件不合格,在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检验时被发现,有操作者负责。

第三十条:对零部件碰伤、表面生锈等质量问题,实行逐序负责制,运输工人、生产工人、检验员等在零部件转移、接收时,在未经查明处理前可拒绝接收。

第三十一条:由于图纸、工艺、计划、调度、检验等方面的错误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和由于产品包装、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损失,由有关人员负责。

第五章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产品质量事故分:个别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

1、个别质量事故:以班产为计算单位,报废价值在100元以内的个别加工件。

2、一般质量事故:以班产为计算单位,报废价值在100元至1000元以内的加工件。

3、重大质量事故:以班产为计算单位,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重大加工件或批量加工件。

第三十三条:个别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写出报废鉴定,报车间处理,车间根据报废材料价值、负责人及应承担损失,写出处理意见,报质管办备案,报办公室将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四条:对一般及重大质量事故坚持分析处理制度。

发生质量事故后,车间应及时上报生产部和技术部(质管办)。

由质管办组织技术、生产、办公室及车间等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与会部门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通报处罚。

事故分析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操作者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提出杜绝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不查明事故原因和不解决问题不放过。

第三十五条:质量损失的经济赔偿
1、个别质量事故:赔偿率为损失价值的50%;
2、一般质量事故:赔偿率为损失价值的20%~30%;
3、重大质量事故:赔偿率为损失价值的10%~20%。

第三十六条:发出机组出现的质量事故,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可在第三十五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第三十七条:质量事故的行政处分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质量事故责任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承担刑事责任。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编号:DKGFJ/GL-BG02-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人事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公司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人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定编定员、严格控制;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3、全面考核、注重实效;
4、知人善任、用其所长;
5、公平、平等、竟争、择优;
6、激励、效益、以人为本。

第二章员工招收
第三条:招收员工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情况,以实际需要为前提,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在定员范围内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各部门、车间需要招工时,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同意招工的,由办公室劳动人事工作人员办理。

第五条:招工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扰录用。

其程序如下:
1、报名、交本人身份证、文凭等证件;
2、笔试;
3、面试(或实际操作);
4、录取。

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合格者录用,认定不合格者辞退。

第三章人事管理
第七条:公司人员的管理权限
办公室对各部室、车间员工人数,按照定编、定员严格控制的原则进行管理。

公司总经理对部室、车间正副职级干部进行管理。

总经理具有所有人员的调配权。

第八条:干部任免审批程序
1、公司设总经理两人,副总经理一人。

2、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各部科室、车间负责人由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任免。

3、工段长、班组长由各部室、车间负责人任免,并报总经理和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员备案。

4、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免,都要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并按任免权限行文公布。

第九条: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一、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
1、忠于公司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高尚的自身修养;能够坚定不移地组织实施和完成任期目标;
2、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丰富的管理知识、经验和才能,并不断创新;
3、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和科学的领导艺术,知人善任,善于协调、处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关心员工,能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4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善于分析和预测市场的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势,能适时调整经营战略和工作重点;
5、光明正大,奖罚严明,办事公道,不以权谋私;
6、遵纪守法,率先垂落、以身作则,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一般年龄在60岁以下。

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忠诚于公司的事业;能令行禁止,坚定不移地执行集团公司的决定;
2、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丰富的管理知识、专业知识、经验和才能,善于学习;
3、能够把公司决策、方针具体化,把本单位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个人,并有效的组织实施,完成任期目标;
4、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廉洁奉献;
5、善于处理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能够做好下属的思想工作;
6、身体健康,一般年龄在50岁以下。

第十条:领导干部责任
1、实行以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主线的任期目标管理。

完不成任期目标的,应予降职或免职。

损害公司利益的应予降职或免职。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忠告无效的应予免职。

2、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实行技术职务聘任。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规定明确的职工作标准;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公司副总经理在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中聘任。

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资格和能力等。

学历按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确认;资格按国家规定的程序,经过考试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确认;能力是指胜任本职工作的实际能
力。

3、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有些岗位还要持证上岗(如会计证、计算机证、焊工证等)。

生产岗位、服务性工作岗位,采用定额定员、定岗定员、按职责范围定员、比例定员、包干定员等方法进行定员,按定员配人,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

所有的工作岗位,包括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生产、服务岗位等一律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双向选择,择优上岗。

4、员工离职。

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必须持部门或车间介绍信到办公室劳动人事人员处领取“辞职或辞退人员交接手续”,到有关部门交还借用文件、工具、物品及借款,并交接工作。

经有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再回到劳动人事管理人员处办理工资结算手续,到财审部领取工资离厂。

对不办手续离厂的,不予办理工资结算。

对旷工超过三天和事假满一个月的人员,单位负责人要及时通知劳资人员分别给予除名和工资截留,把好工资结算关。

对不按要求办理的,公司损失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第四章员工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是提高员工思想水平、业务技术素质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产品和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培训工作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培训的方法要灵活多样。

培训的内容是:
1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国内国际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
3专业技术知识、新的科学技术应用成果;
4电脑知识和操作技能、外语等;
5集团公司的发展史和前景,经营目标和方针、各项规章制度等。

第五章员工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是为了对每个员工进行全面了解、做出公正的评价,以便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调动每一位员工最大积极性,同时又是任职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具体内容是:
1、思想品德:主要包括是否爱国、忠于公司的利益,是否廉洁、奉公诚实等;
2、工作能力:包括在现有工作岗位上完成本职工作的技术水平,开拓精神和应变能力等。

3、劳动态度:包括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工作热情、干劲,责任心和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性等。

4、工作成绩:括完成包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的情况等。

第十五条:考核方法和形式
一、考核方法:
1、按年度任期目标和目标经济责任制对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定期进行考核,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岗位经济责任制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按月进行考核;
2、自下而上逐级评议,即下级评议直属上级。

3、横向评议,本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领导之间互相评议;
4、自我考核,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价;
5、部门、车间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报副总经理审阅处理,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处理。

二、考核形式,可以采用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座谈调查和填表打分等形式。

各种考核,据情按月、季、年进行。

第十六条:全年考核一般在次年一月进行,每次考核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文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考核结果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兑现。

第六章奖励与惩戒
第十七条: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1、在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节约人力、原材料、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加工、产品设计、工艺工装、市场开发、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保护公司财产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秩序、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八条:对员工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晋级、记功、记在功等。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贡献特别大的,应当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奖励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脱离工作岗位、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2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国家、公司财产、人民生命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违反财务纪律、挥霍浪费、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6、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泄露公司技术、财务、商业秘密的;
8、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二十一条:对员工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查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二十二条:员工经常犯错误、屡教不改,又不够开除条件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领导干部受撤职处分,或降职使用重新安排工作的,应当按新的岗位重新确定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旷工累计三天,即可辞退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处分员工要做到: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十六条:对员工处分的审批时间从员工犯错误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七条: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必须报公司批准,正式行文。

第二十八条:对员工的处分、奖励要认真、慎重、按程序办理。

即由员工所在单位写出报告,附必要的材料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发文执行。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体员工人事档案,并加强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电脑化。

第三十条:凡是应该入档案的材料,包括招工、聘用报批表、员工登记表、转正、、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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