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腐败使真正的企业家阶层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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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腐败使真正的企业家阶层难以形成
——评张维迎市场的逻辑(三)
张维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大蛋糕”理论、腐败不可避免论和腐败有益论的市场逻辑同他的“你只有使别人幸福你自己才能幸福”的市场逻辑相互不兼容,实际上是逻辑悖论。
如果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市场化改革成功的参照不是效率,而是效率与公平的一致,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那么“双轨制”带来的官员腐败及其对整个社会公平体系、道德体系、司法体系、社会主义信仰体系、人的理想信念和综合素质的重大冲击、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根基被动摇的后果就不是“制度改革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而是迄今为止市场化改革某种程度失败的标志,那么张维迎自我标榜的由他首创的“双轨制”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功绩”就必须转变成历史耻辱。
张维迎:“1984年4月我提出‘双轨制价格’的改革思路。
我认为价格问题的根源在于价格制度的不合理,改革方向是放弃政府定价,转向市场定价。
改革办法是实行以‘放’为主的价格双轨制,即先使计划额度固定不变,放开计划外产品的价格控制,在逐步减少计划内商品牌价的交易范围,直到建立完全的市场价格体制。
”⑤“由于双轨制带来官员腐败后果因而受到广泛批评。
但会过头来看,这可能是制度改革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之一。
如果我们认为改革是必要的,新体制就必须至少应该是一个‘卡尔多—希克斯改进’,也就是社会总财富的增加。
但如果我们不能把‘卡尔多—希克斯改进’转化为‘帕累托改进’,改革就根本无法进行。
”⑥所谓“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就是如果那些从社会资源再分配中获利的人获得的利益足够补偿那些从中亏损的人利益,那么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就是有效率的,虽然并没有要求产生实际的补偿。
所谓“帕累托改进”就是一项政策能够至少有利于一个人,而不会对任何其他人造成损害。
所以“卡尔多-希克斯改进”也称为潜在的帕累托改进。
“卡尔多—希克斯改进”与“帕累托改进”是张维迎等人极力主张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即著名的“大蛋糕”理论的理论依据,“大蛋糕”理论认为应该先通过不要公平的效率把蛋糕做大培植起富人阶层,再给因受到不公平待遇而成为穷人的人以适当的补偿,这样穷人得到的也会比以前更多。
但无论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还是“帕累托改进”,都是以效率为参照而不是以公平为参照;在这两种所谓的“改进”中,效率往往是以牺牲公平为前提。
“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固然可以容纳坑蒙拐骗强取豪夺,“帕累托改进”对任何其他人不会造成损害也只是静态抽象意义上,从动态、现实意义上,即从机会平等、贡献与索取统一意义上,
“帕累托改进”也必然会对其他人造成损害。
一旦不公平成为社会可以接受的行为模式,那么,靠不正当手段先富起来的人会拥有更多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更多的社会财富;其结果只能是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蛋糕做得越大,穷人分到的份额就可能越少;穷人不但相对贫困化而且绝对贫困化。
所以,如果以“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和“帕累托改进”为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市场化改革成功的参照,那么张维迎率先推出的“双轨制”可以看成是渐进式改革的必要步骤,从理论到实践可以看成是张维迎的创新成果和对中国改革开放的贡献,其带来官员腐败的后果就是“制度改革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张维迎就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功臣;但如果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市场化改革成功的参照不是效率,而是效率与公平的一致,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那么“双轨制”带来的官员腐败及其对整个社会公平体系、道德体系、司法体系、社会主义信仰体系、人的理想信念和综合素质的重大冲击、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根基被动摇的后果就不是“制度改革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而是迄今为止市场化改革某种程度失败的标志,那么张维迎自我标榜的由他首创的“双轨制”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功绩”就必须转变成历史耻辱。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应该以效率,还是以效率和公平的一致作为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很显然,张维迎的答案是前者。
张维迎:“我无意为腐败辩护,我同样痛恨腐败,希望它尽快消失。
但是搞改革,我们要直面现实,现实不可能完美。
市场经济的主角是企业家。
没有企业家,就没有市场经济。
双轨制在保持经济系统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孕育了几代中国企业家,他们是过去、也是未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⑦我不知道张维迎口口声声只是渐进式改革开放必要步骤的双轨制,是通过怎样的内在机制而能够像魔法一样孕育出中国的几代企业家的,但我们可以从张维迎这段话的字里行间看出张维迎市场的逻辑就是:企业家“是过去、也是未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中国的几代企业家都是双轨制孕育出来的,所以双轨制包括其所带来的大面积腐败就是社会发展的润滑剂。
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而只是张维迎对其首创的双轨制进行牵强附会的理论辩护。
首先,腐败增加交易成本,包括企业交易成本和社会交易成本,减缓经济发展速度,并使真正的企业家阶层的形成成为不可能。
腐败与权贵经济之所以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根本的,是由于腐败与权贵经济会败坏社会风气,使整个社会环境成为配置型环境,对人的行为方式作配置型的负面导向。
如果缺乏一个保障公平竞争的完善的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和诚信环境,企业经营只能靠拉关系走后门,处于大小官员层层盘剥敲诈勒索坐收买路钱的环境中,房地产项目从项目投标、财务审计到工程监理都可以“用钱开路”而使豆腐渣工程遍地开花,先富起来的都是那些巧立名目侵吞国有资产的原国有企业负责人、草菅人命无视法纪的各类矿场主、和贪官勾结偷工减料哄抬房价从中渔利的各类房地产商人、非法操纵股市涨跌鱼肉股民的大小非持有者,那只能使人与企业的行为方式总体纳入配置经济的范畴,从而使社会交易成本膨胀,使
“企业家”人格扭曲。
官员的廉洁程度关系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程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程度直接牵涉到交易成本的高低;社会风气对人与企业的行为方式导向、人的素质与企业的经营模式起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不明资产50万,其对人与企业的行为方式的负面导向作用并由此给再生生产力造成的破坏程度,比有账可查的贪污50万要严重100倍。
社会风气通过人的素质与企业的行为方式的作用对社会交易成本的形成起重要作用;衡量社会风气好坏的根本标准,是人与企业的普遍的行为方式是配置型的还是再生型的;即人与企业要达到目的,是靠在疏通摆平人际关系上做文章还是在提高自身能力、为生产力发展做贡献方面下功夫。
善于投机取巧、坑蒙拐骗、官商勾结、用钱开路的张维迎心目中的所谓的“企业家”不是真正的企业家;以这样的企业家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只能是坏的市场经济而不可能是好的市场经济。
真正的企业家阶层能否形成,取决于社会制度与社会体制的导向作用。
腐败和清廉对国民素质的提高、企业主体性的培养、真正的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及由此对经济发展的根本性作用,不可同日而语。
只有从制度→体制→人的素质→社会风气→人与企业的行为方式入手,对人与企业的行为方式作正面导向,及时纠正人与企业的行为偏离,才能形成培育真正的企业家阶层的环境;而真正的企业家阶层的形成,是好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前提。
改革政治体制,建立健全民主与法制,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各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和谐社会,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完善企业经营环境,变配置型经营环境为再生型经营环境,变生产力服务生产关系的环境为生产关系服务生产力的环境,消除社会环境同人和企业的主体性之间的异化及由此引起的人际交往、企业经营中的内耗,使配置型生产向再生型生产转化,是降低社会和企业交易成本、培育真正的企业家阶层、使经济不但高速而且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其次,腐败造成两极分化。
两极分化既指贫富两极分化,也指强弱两极分化。
由于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是建立在平等竞争、创造财富不同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不平等竞争的基础上,以致贫富两极分化衍生出强弱两极分化。
强弱两极分化使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先富带后富”演变成“先富压后富”。
黑社会就是这样形成的,黑恶势力就是这样壮大的。
两极分化不仅仅是基尼系数拉大,而是不平等造成的贫富互为因果,以致形成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
强弱两极分化在贫富两极分化的基础上形成,也是贫富两极分化的完成,强弱两极分化是贫富两极分化的主要特征。
基尼系数拉大、相对贫困化和绝对贫困化是两极分化的特征之一,不是两极分化的主要特征。
两极分化是坏的市场经济的结果,坏的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就是张维迎经常挂在嘴边的所谓
“帕累托改进”。
再次,腐败降低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内在一致的。
什么是平等?平等:权利义务统一,贡献索取一致。
平等不等于平均主义。
效率与公平如果在同一层次,则本质上是同一即互为前提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好像“吃饭优先兼顾睡觉”一样可笑。
把效率说成是实证的、科学的,把公平说成是规范的、理想的、人道的,也是荒唐的。
只要以同一个参照系来考察,就能看出效率与公平都是实证的。
有效的经济活动就是生产,就是生产过程中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交换物质、信息、能量的活动。
但生产过程中,人和自然的交换占主导地位时,是自然经济;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占主导地位时,是市场经济。
人与人的交换和人与自然的交换应互为前提,资源配置与资源再生应互为因果。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其根本特征是平等。
平等是一种对称,是宇宙对称基本规律的必然表现。
因此效率与公平都是实证的。
公平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对等。
平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来实现。
只有公开、公平、公正,才能做到贡献与索取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一致;只有公开、公平、公正,才有人的积极性,才有效率,才有人的价值的最大实现。
这里只要不混淆不同的层次,就会看出公平不是效率的补充,而是效率的前提。
消极的平衡固然都是低级的平衡,但积极的平衡并不都是高级的平衡。
使平衡由消极向积极、低级向高级转化,唯一的机制是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破坏了效率与公平的对称关系,其结果是既无公平又无真正的效率。
真正的效率就是效益。
所谓公平出效益,就是对称出效益。
从企业微观层次来讲,权利与义务对等、贡献与索取公平的公平原则是提高企业效率的必要条件;从社会宏观层面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是结合各种“外部性”问题考虑的社会宏观层面的公平,同样是提高社会效益的必要条件。
这里只要不混淆不同的层次,就会看出公平不是效率的补充,而是效率的前提;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资源优化配置与再生的需要。
微观经济的本质是活力,搞活微观经济、提高活力的中心目的是提高效率,但也离不开公平;宏观经济的本质是调控,加强宏观调控的中心目的是保障公平,保障公平也离不开效率。
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对称是基础,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是主导;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对称是手段,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是目的;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对称是现象,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是本质。
改革开放发展的方向,就是通过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对称,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一致。
公平不只在二次分配,而且在一次分配;不仅在分配过程,而且在生产过程;不仅在生产过程中,而且在生产前,在机会的把握中;不仅在直接生产领域中,而且在非直接生产领域。
解决分配不公的办法,根本上是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水涨船高,而不是靠紧缩政策来水落石出。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不是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资源优化配置与再生的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结合各种“外部性”问题考虑的社会宏观层面的公平,同样是提高社会效益的必要条件。
应该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整结构出发考虑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根据公平与效率的一致这一根本原则,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的具体方案。
只有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效率,货币GDP才是同绿色GDP、社会GDP一致的,其经济发展的成果才有可能惠及大多数人;如果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货币GDP必将同后面几个GDP脱节,经济发展成果只能为少数人拥有,大多数人不但未得益,甚至成为受害者。
效率与公平能否统一、怎样统一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正义就是平等,法律本身属于知识的范畴,同时又是国家强力推行的人们的行为规范,其真谛是社会平等。
实现社会平等的途径是公开、公平、公正。
只有公开,才有立法平等;只有公平,才有司法平等;只有公正,才有执法平等。
只有公开、公平、公正,立法、司法、执法平等,才有追求机会的原则平等,才能做到贡献与索取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才有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因此,以公平为核心,法律与市场、知识与经济得以同构。
健全的法制是主体向客体、知识运营向实务操作、一次创业向二次创业转化的中介,是知识成果向物质成果、知识产权向物质产权、知识产业向物质产业、知识生产力向物质生产力转化的桥梁。
公平不仅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避免两极分化。
公平是法制健全、公平竞争。
法律生产力、信誉生产力是合作生产力的组成部分。
法制有缺陷,信誉有缺失,会造成合作的破坏,合作成功期望值的降低,使合作生产力受阻。
效率与公平是内在一致的,法律保护公平就是保证效率。
公正以公平为前提,公平以公开为前提。
民意平等决定立法平等,立法平等决定司法、行政平等,司法、行政平等决定公平,公平决定效率。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命题本身暗含了一个前提,即效率与公平本质是对立的。
而后来的围挠这个命题的争议,更多的是从规范层面,即应该不应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来展开。
而这些争论,本身即是默认这个前题。
实际上“效率”与公平就象吃饭与睡觉本身不是对立的范畴,因而谈不上能否兼顾、要不要兼顾的问题。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本身是一个伪命题。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把经济学中的效率与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避免两极分化、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构成一对范畴,混淆了不同的层次,违反了对称逻辑。
效率与公平如果在同一层次,则本质上是同一的即互为前提的。
如果“效率”属于经济学层面,而公平属于社会学层面,那可以说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如此一来就混淆了不同的层次;分属于两门学科、反映社会不同层次的范畴,怎么能构成一对对称的范畴,来谈论他们是对立还是统一的呢?因此必须以同一个参照系来考察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宏观的效率与公平的对称关系制约微观的公平与效率的对称关系。
宏观的效率与公平的对称关系以公平为基础,微观的公平与效率的对称关系以公平为前提。
如果整个社会既无公平又无效率、因为无公平所以无效率,那么微观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只有参照系同一,才可以说公平与效率是对称的关系。
只要参照系同一,就可以说公平与效率是对称的关系。
以社会为参照系,公平与效率都既是宏观经济范畴,又是微观经济范畴。
只有搞清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对称关系,搞清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中主客体的对称关系、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对称关系,才能真正搞清公平与效率的对称关系。
司法的真谛是公平而不是效率,诚信、道德的本质也是公平而不是效率。
效率只是手段,公平才是目的,然后互为手段互为目的。
正义以真相为前提,真相以公平为前提。
所谓人人平等,就是人格平等、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
平等不是平均。
平均,人的贡献和索取是不对称的。
所谓平等,就是贡献与索取的对称。
所以平等就不能平均。
如果起点和过程平等,那么结果(分配)无论平均不平均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如果起点和过程不平等,那么结果(分配)无论平均不平均都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就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不平等、两极分化是分配不公、起点与过程不平等引起的,也即由腐败引起的,所以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不但不利于发展,而且不利于增长;不但不利于可持续增长,而且不利于GDP增长。
“仇富”的根源之一:由分配不公而造成的心态失衡。
没有主客体、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贡献与索取的对称,就没有主体的身心平衡。
“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就是因为分配不公而造成的心态失衡。
人的心态失衡,就会挫伤人的积极性,影响经济效益,影响企业和经济发展。
“仇富”的根源之二:穷者越穷,富者越富。
据悉,某几个企业高管年薪上亿;那么十年就可以达到十数亿元个人资产。
个人拥有的这些资产,完全有可能得以更加随心所欲操纵中国不完善的股市,以进一步索取人民手中一丁点可怜的保命钱。
事实证明:不公只能造成更大的不公;想先通过不公形成社会财富再来公平分配,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蛋糕做大,大多数人也会得益,只是一厢情愿的“算术游戏”。
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只要蛋糕做大大家都好分配,这种幻想完完全全来源于象牙塔,而不是来自于实际生活。
一旦不公平成为社会可以接受的行为模式,那么,靠不正当手段先富起来的人会拥有更多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更多的社会财富,只能穷者越穷,富者越富。
蛋糕做得越大,穷人分到的份额可能越少。
这样既剥夺了大多数人发展的权利,而且也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所以改革不是搞资本原始积累,只有平等才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张维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大蛋糕”理论、腐败不可避免论和腐败有益论同他的“你只有使别人幸福你自己才能幸福”的市场逻辑相互不兼容,实际上是逻辑悖论。
“你只有使别人幸福你自己才能幸福”的命题逻辑上蕴涵了市场的逻辑是平等的逻辑、效率与公平是统一的结论。
市场的逻辑之所以是平等的逻辑,还因为平等与自由、民主不是通常所认为的,是同一层次的概念。
从逻辑上看,民主是自由的途径,自由是平等的前提;相对于平等而言,民主与自由都是手段;平等是核心价值,民主与自由是围绕这一核心价值展开的外围价值。
只有民主、自由与法制的对称,才能使民主与自由走向平等,而不是走向平等的反面。
所以对称是重要的;离开对称,民主、自由和法制只能走向自己的反面:民主和自由走向无政府主义,法制成了专制,它们都离平等渐行渐远。
从历史上看,在商品经济早期,自由与平等是同一的;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随着市场经济越来越立体化、宏观化,自由与平等逐步分离,以致经济主体的自由与平等的统一必须通过法制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实现,以化解各种“外部性”问题对市场公正原则的干扰。
所以,从逻辑和历史两方面来看,市场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认为市场的基本原则是自由的观点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是正确的,但在当今时代已经不合时宜。
既然平等是目标,自由、民主只是实现平等的手段,那么当自由、民主同平等背离时,自由与民主就必须受到限制,以保障平等的实现。
当然,如果剥夺自由与民主的同时又损害了平等,或为了损害平等而剥夺自由与民主,那这样的社会就必须改革。
市场的逻辑之所以是平等的逻辑,还因为等价交换不等于公平交换。
权钱交换否定的不是商品等价交换原则而是公平交换原则,体现的不是公平交换原则而是等价交换原则。
从它体现的是商品交换原则来看,消除了权力的神秘感和神圣感,从而为剥夺这种权力提供了可能;从它否定的是公平交换原则来看,为剥夺这种权力提供了必要。
等价交换和公平交换不等同,公平交换除了必须等价交换以外,还有一个前提和基础,首先是机会是否平等,权力来源是否平等,正好像商品来源是否平等一样。
如果权力来源不正、商品本身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掠夺,权钱等价交换、商品等价交换又有何公平可言?是在等价掩盖下的不公平,等价和不公平互为因果,形成社会不平等的圆圈,从而使等价交换成为腐败的根源和表现。
从等价交换不等于公平交换、等价原则不同于公平原则可以看出:随着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平等”有一个从等价到公平、从现象到本质的历史发展过程。
如果把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套到市场经济中来,就有可能曲解市场经济真正的平等原则,从而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