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税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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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税收简介
印度是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
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服务税、最低选择税、预提税、财富税等。
(一)主要税种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
居民公司是指印度公司或者纳税年度控制或管理中心完全位于印度的公司。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是非居民公司。
(2)征税对象、税率
居民公司就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就来源于印度的所得纳税。
印度公司在2004年3月31日结束的纳税年度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5.875%(含2.5%的附加税)。
外国公司按“预提税”规定的税率纳税。
资本利得适用的税率较为复杂。
购置资产在3年(股份、上市证券、某些共同基金或印度投资公司产品为1年)出售实现的利得为短期资本利得,按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征税。
外国公司转让印度公司的股份或债券,按购买时所用外币计算(不经通货膨胀调整),但纳税时应折合成卢比,短期资本利得按41%的税率纳税,长期资本利得按20.5%的税率纳税。
出售在印度上市的证券取得长期资本利得,纳税人可以选择经通货膨胀调整后按20.5%的税率纳税,或选择不经通货膨胀调整而适用10.25%的税率。
海外金融机构(或离岸基金)转让用外币购买的某些共同基金或印度投资公司的产品取得长期资本利得,以及非居民转让债券取得长期资本利得, 应就毛收入按10.25%的税率纳税。
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印度资本市场,取得短期资本利得按30.75%的税率纳税,取得长期资本利得按10.25%的税率纳税。
出售政府批准的从事某些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的股份,取得长期资本利得,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免税。
出售折旧资产取得的利得和亏损属于短期资本利得或亏损,按经营所得的税率纳税。
在股息和利息方面, 国公司从2003年4月1日起分配或支付股息的,应按12.8125%的税率缴纳股息分配税。
非居民用外币购买印度公司(根据印度政府指南)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应就毛收入按10.25%的税率纳税。
外国金融机构从印度资本市场取得投资股息(国公司从2003年4月1日起分配或支付的股息除外)和利息,也就毛收入按10.25%的税率纳税。
从2003年4月1日起,取得某些共同基金或印度投资公司分配的所得,可以免税,但分配股息的基金或投资公司应按12.8125%的税率缴纳分配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存货估价。
存货按成本价和市场价的较低值计算。
通常账簿应与税收报告相一致。
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平均成本法。
②资本利得。
长期资本亏损只能与长期资本利得抵扣,结转的长期资本亏损也只能与长期资本利得抵扣。
短期资本性资产产生的亏损可与任何资本利得抵扣(包括长期和短期)。
③折旧和损耗。
可折旧的资产按类划分,每类资产按规定比率折旧(机器的
折旧率为20%至100%,建筑物的折旧率为5%至100%,无形资产的折旧率为25%,家具等设施的折旧率为15%)。
④亏损结转。
亏损不能向前结转,但可按规定向后结转:未提取的折旧,可
无限期向后结转;其他经营亏损,向后结转8年;资本亏损,向后结转8年。
⑤转让定价。
2001年财政法案制定了新的转让定价立法。
按照新法规,“关
联企业”间“国际贸易”产生的所得,应按公平交易原则计算。
关联企业间发生的与利润和服务有关的成本,也应按公平交易原则进行。
“国际贸易”和“关联企业”采用经合组织税收协定本的定义,它提供了多种方法计算某一交易的公平价格。
⑥税款征收。
纳税年度必须截止于每年的3月31日。
所有在3月31日结束
的纳税年度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税,如果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10月30日之前缴纳,都可以在当年扣除,否则在缴纳税款的当年扣除。
不允许集团汇总纳税。
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一年在印度停留182天以上;②一年在印度停留60天以上,而且在前四年停留时间共计365天。
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则为非居民纳税人。
此外,如果居民纳税人在前7年中停留在印度的时间不足729天,或者在前10年中有9年属于非居民纳税人,则不视为居民纳税人。
(2)征税对象、税率
居民纳税人就全世界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印度的所得纳税。
个人所得总额,按照下列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长期资本利得经通货膨胀调整后,征收20%的税及附加税。
其他资本利得与普通应税所得合计,按适用税率征税。
出售在印度上市的证券取得的长期资本利得, 以及非居民出售用外币购买的特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资本利得,按10%的税率(符合条件时要征附加税)纳税,且不经通货膨胀调整。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雇用所得。
个人从雇主取得的全部报酬都应当纳税。
雇主因向雇员提供非货币津贴需要纳税,但雇员无需再纳税。
印度政府还就雇员的股票选择权计划发布指南。
如果雇主的股票选择权计划符合政府指南,那么应税事项只在出售股票时发生,否则,应在履权时纳税。
符合规定的住房、汽车、旅行、医疗补贴、退休补贴等可享受税收优惠。
外国企业的外国雇员如果一年中未在印度居住满90天,无须就外国雇主支付的因在印度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津贴纳税,条件是该外国企业未在印度从事任何
贸易或经营活动,并且该津贴在计算雇主的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
如果印度与该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适用183天的规定。
外国公民或非普通意义的居民纳税人从事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的项目而取得特定所得,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资本利得和投资所得。
居民纳税人应就全部资本利得和投资所得纳税。
非居民和非普通意义的居民纳税人可只就在印度发生或取得的资本利得和投资所得纳税。
所持资产超过3年(股票为1年)取得的资本利得视为长期资本利得。
非居民转让印度公司的股票或债券取得资本利得,用购买时的外国货币计算(不经通货膨胀调整),但应折算成卢比征税。
长期资本亏损只能与长期资本利得抵扣。
短期资本利得可与长期资本利得和短期资本利得抵扣。
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所得可以免税。
③扣除项目:
——经营性支出项目的扣除:在计算工资的应税所得时,月薪在50万卢比以下的雇员,标准扣除额为工资的40%或3万卢比中的较小者。
月薪超过50万卢比的雇员,扣除额为2万卢比。
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不能扣除,特殊情况除外。
该免税补贴以实际费用发生额为限,超过的余额部分应纳税。
——非经营性支出项目的扣除:用于支付利息和税收的工资部分不能扣除。
经核准的慈善捐赠、退休基金、医疗保险费,以及雇主提供的子女教育补贴等,可按规定限额扣除。
——个人扣除:除以上标准扣除外,无其他个人扣除。
在某些高山、边境、边远或部落地区工作的人,可享受一定扣除。
3.其他主要税种增值税印度从2005年4月1日起实行两种特殊的增值税:一种是联邦消费税,具有增值税的性质,对制造业征收,可以抵扣,税率为4%,8%和16%。
另一种是邦级增值税,目前只有21个邦实行。
各邦已经同意设立的两个标准税率为4%和12.5%,对大部分各邦需要的基本物品(约270种)实行4%的税率,例如药品、农产品、工业原材料资本性货物等,其他物品则按12.5%的税率征税。
另外,对于稀有金属,如金、银,则按1%的税率征税。
(2)消费税
基本消费税按照《1986年中央消费关税(表一)》的商品目录征收。
2002/2003纳税年度一般税率为16%,但某些商品的税率为0或从价计征。
特种消费税按照《1986年中央消费关税(表二)》的商品目录征收。
2002/2003纳税年度一般税率为16%,某些商品的税率为8%。
附加消费税的税率为5%-18%,或从价计征。
(3)服务税
提供某些劳务要征收服务税,税率为8%。
(4)最低选择税。
如果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当年的纳税义务不足调整后账面利润的7.5%,则应就其账面利润按7.5%的税率缴纳最低选择税,加上2.5%的附加税,实际有效税率为7.6875%。
经营不善的公司免缴该税。
自由贸易区企业的出口利润和100%出口导向企业在免税期免缴此税。
出口货物和软件无应税利润的,也免缴最低选择税。
(5)预提税
居民公司取得利息应按20.5%(含2.5%的附加税)的税率缴纳预提税,专业和技术服务费的预提税税率为5.125%(含2.5%的附加税)。
其他居民公司特种利息
的预提税税率为10%(含10%的附加税),非特种利息的预提税税率为20%(含10%的附加税)。
其他非居民公司取得的任何所得都应按30%的税率(或协定税率)缴纳预提税,但投资所得按20%的税率纳税,出售用外币购买的特种资产取得长期资本利得按10%的税率纳税。
如果符合规定,应另缴10%的附加税。
不同国家适用不同的协定税率。
(6)教育税。
从2004年起,在公司所得税及附加的基础上征收2%的教育税。
(7)财富税
无论是居民公司还是非居民公司,其特定净资产的价值总计超过150万卢比,则应按1%的税率缴纳财富税。
(二)主要税收优惠
1.鼓励投资的优惠
⑴在经济落后的邦和地区新成立的工业企业,自营业之日起可以申请免公司所得税3或5年,并在此后的5年减征30%。
同样的优惠也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旅馆业。
⑵从事房地产开发、科学研究、商业生产或矿物油精炼等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优惠。
其优惠期从5年至10年不等,优惠程度在初期有的减征30%或50%,有的全免,后面的年份则减征30%。
2001年财政法案把类似的优惠扩大到从事食品或粮食的加工、储藏、运输的一条龙服务企业。
⑶从事电力的生产、传输和销售的企业,提供通信服务企业,开发和维护基础设施或工业园的企业,其前15年(高速公路项目为20年),任何连续的10年实现的利润可以享受上述类似的免税优惠。
2001年财政法案把宽带网和互联网服务纳入通信服务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其优惠程度扩大到100%免税。
⑷在自由贸易区、软件技术园、硬件技术园的符合条件的新建企业和100%
出口的企业,自生产年度起免税10年,但免税期不超过2008-2009财政年度。
2.其他优惠
印度公司和其他居民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
⑴除某些矿产品以外的商品出口和软件出口(包括在境外提供的技术服务),只要在规定期限以可兑换外币实现其收入的,实现的利润免税。
但是,此项优惠近几年已逐步取消,至2003-2004财政年度,只优惠20%,此后完全取消。
⑵以可兑换外币向外国政府和外国企业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征50%。
⑶在境外从事房屋、大坝、道路、桥梁或者其他建筑的建设,或者在境外从事机器、设备安装,在规定期限取得外汇收入的,减半征税。
⑷旅馆、旅行社等向境外旅客提供的服务实现的外汇收入,免征50%。
⑸为鼓励东北地区的发展,对其新成立的企业,自经营之日起,免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