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1.27
•【字号】
•【施行日期】2008.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准确把握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理念,全力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由于霆副市长任组长,李俊义副秘书长、公安局田玉宝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消防、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安监、广电、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赵德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如下: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进行重点监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适时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各教育教学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等教育教学建筑使用性质是否同设计、审核、验收时的使用性质一致,对性质不一致的,坚决予以取缔。
市民政局:负责管辖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老年公寓、敬老院、社区等公益性单位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立即予以监督改正,对不能排除的火灾隐患要积极协调消防部门消除。
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违法施工的单位,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补办消防审批手续。
文体部门:负责对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律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
卫生部门:负责落实各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消除,依法取缔不经消防部门审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擅自开业的各类医疗机构。
安监部门:负责全市易燃易爆企业、工矿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而从事易燃易爆生产、运输的行为。
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工商部门:负责对未经消防验收、开业前未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一律吊销其营业执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消防产品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部门:负责对所属供变电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依法没收不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的电力设施。
三、主要工作内容
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六项工作”、做到“六个必查”、实现“六个一律”。
六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突出抓好供电、供水、供油、供气以及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事关民生的重点要害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整改行动。
二是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对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歌舞厅、游艺厅、影剧院、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适时组织开展夜间监督检查,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三是突出抓好重大节日消防安全工作。
加强圣诞、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力度,对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和文艺演出,各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全面掌握情况,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应急救援措施,坚决杜绝在影剧院、录像厅、礼堂、歌舞厅、迪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燃放焰火,坚决杜绝在表演中使用明火、电焰火、冷焰火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坚决杜绝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现象发生。
四是突出抓好农村和城镇社区等薄弱地区消防安全工作。
切实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实施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措施,指导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
五是突出抓好各类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设施审核、验收工作。
各级消防、建设部门积极配合,依据《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审核和建设施工许可,确保消防设施工程按规定实施招投标,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具备法定资质,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施工,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违法行为,对由此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突出抓好消防产品整治工作。
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加大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杜绝因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而造成新的火灾隐患。
“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使用;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六个一律”: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对在冬季防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因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理念,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
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上来,认真研究本部门和职责范围内各领域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出具体措施和方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以“119”消防宣传为契机,结合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清真寺的“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和动员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防火工作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防火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
(三)联合执法,重点打击。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情况抄报等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冬季防火工作合力,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治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实行重大火灾政府挂牌督办,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跟踪管理,切实做到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奖惩“五落实”。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要加强对今冬明春防火行动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采取检查和督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火灾隐患不除掉不放过,未经验收合格不放过,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