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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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3.1一般规定3.2现场勘察3.3 设计要素3.4 功能设计3.5 安全性设计3.6 电磁兼容性设计3.7可靠性设计3.8环境适应性设计3.9防雷与接地设计3.10集成设计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供电设计3.13监控中心设计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6.1 一般规定6.2 施工准备6.3工程施工6.4系统调试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7.1一般规定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7.4设备安装检验7.5线路敷设检验7.6 电源检验7.7 防雷与接地检验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8.1一般规定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8.3工程验收8.4 工程移交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附:条文说明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4.2.32(3);4.3.5(1)(2)(3)(4)(5)(7);4.3.13(1)(2)(3)(4);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4.4.28(1);4.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4.6.15;4.6.18;4.6.20;4.6.23;4.6.25;4.6.27;5.2.8(4)(5);5.2.13(3);5.2.18(3);6.3.1;6.3.2;7.1.2;7.1.9;8.2.1(1)(2)(3)(4);8.3.4;1 总则1.0.1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条文说明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条文说明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解释说明GB50348—2004【条文】1.0.1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1.0.1 安全防范工程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系统工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公民安全需求的迅速增长,迫切需要有一套规范和指导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作为指导工程建设和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维护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通用规范,与之配套并同步制定的四项专项规范是《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在进行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时,应一并执行通用规范和专项规范。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

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条文说明】1.0.2 由于安全防范系统使用场所、防范对象、实际需求、投资规模等的不同,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很难做出统一的规定。

本规范在总结我国安全防范行业20多年技术实践和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将设计要求粗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一般社会公众所了解的通用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居民建筑)的设计要求;二是直接涉及国家利益安全(金融、文博、重要物资等)的高风险类建筑的设计要求。

这样做既体现了公安工作的社会性,又体现了公安保卫工作的特殊要求,便于本规范的实施和监督。

【条文】1.0.3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条文】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二、 内容简介 ....................................................................................................................... 14
三、 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 14
5.1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53
5.2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55
第三章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18
一、内容简介 ......................................................................................................................... 18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 18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 26 3.7 可靠性设计 .............................................................................................................. 27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 28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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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3.1一般规定3.2现场勘察3.3 设计要素3.4 功能设计3.5 安全性设计3.6 电磁兼容性设计3.7可靠性设计3.8环境适应性设计3.9防雷与接地设计3.10集成设计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 3.12供电设计3.13监控中心设计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6.1 一般规定6.2 施工准备6.3工程施工6.4系统调试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7.1一般规定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7.4设备安装检验7.5线路敷设检验7.6 电源检验7.7 防雷与接地检验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8.1一般规定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8.3工程验收8.4 工程移交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附:条文说明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4.2.32(3);4.3.5(1)(2)(3)(4)(5)(7);4.3.13(1)(2)(3)(4);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4.4.28(1);4.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4.6.15;4.6.18;4.6.20;4.6.23;4.6.25;4.6.27;5.2.8(4)(5);5.2.13(3);5.2.18(3);6.3.1;6.3.2;7.1.2;7.1.9;8.2.1(1)(2)(3)(4);8.3.4;1 总则1.0.1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经保大队阅读人次:3592006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 ystem2004-10-09 发布 2004-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I 一般规定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4.3.4 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3.5 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标准的差异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南京安防协会

标准的差异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南京安防协会
住宅小区安防建设标准探讨
宋舒涵 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
Contents
1
行业背景概述
2
标准介绍
3 建设标准分析及对比
4
程序规范
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
安防系统行业背景
社会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防技术得到迅猛发展 存在不足 国家新标准
总体要求目标
1、满足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 2、达到有效防控的目标。
技防系统 建设原则
先进性:采用科学的、主流 的,符合发展方向的技码流
技术 ,适应复杂不平衡的 网络环境。
经济性:在充分满足系统 功能的前提下,体现高性 价比。充分利用现有的设 备和资源,综合考虑系统 的建设、升级、联网和维 护费用,不盲目投入。
图像安全:即可本地存 储,又可监控中心实现 海量存储,双重数据保 证。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 《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达到有效防控的目标
七项功能(报、听、看、记、通、控、联) 安全可靠 简便实用 技术先进 高效管理 合理投资
标准用词
标准用词说明: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必须” “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应” “不应” “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宜” “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可”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经保大队阅读人次:3592006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 ystem2004-10-09 发布 2004-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I 一般规定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4.3.4 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3.5 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公安部科技局全国安防标委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第四章: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第五章: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第六章: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第七章:安全防范工程检验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第一章总则一、概述《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

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1.立项背景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

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

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

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第一章总则【条文】1.0.1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

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条文】1.0.3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条文】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条文】1.0.5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条文】1.0.6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条文】2.0.1 安全防范产品 security & protection products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条文】2.0.2 安全防范系统(SPS) security &protection 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条文】2.0.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ESPS)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protection 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经保大队阅读人次:3592006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2004-10-09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I一般规定4.3.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4.3.2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4.3.3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4.3.4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3.5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GB50348-2004详解

GB50348-2004详解
第一册:安全防范对象风险等级的划分与安全防范 系统防护级别的确定
第二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标准 文物系统博物馆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 程设计标准
第三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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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金融系统营业场所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标准 第四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标准 空港、车站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五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标准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 准 第六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标准 智能型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在项目的可行性方面,与会专家经过论证认为,鉴 于安防标委会成立十年来,已先后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因此,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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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准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加之该项目编制组聚集了国内 安防行业和建筑行业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和具有丰富经验 的管理人员,所以,该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是可行的。 但专项标准的制定因各种原因所限,可能需要延长一段 时间。
1999年和2000年,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 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标[1999]30 8号)和《200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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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式批准了该系列标准项目的立项,并先后三次划拨标准 制修订补助经费共17万元。
3.项目组织与实施 (1)立项准备 在公安部科技局的领导和支持下,TC100秘书处承 担了该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在充分收集、整理国内外 相关标准、资料和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调查研究与综合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概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内容简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oc

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oc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一、概述二、内容简介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一、概述(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

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帮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必要对规范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1.立项背景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

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

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将对规 范国内安防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工程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对于智能化建筑、社区安全防范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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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全防范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 建设的规范管理,可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该规范的编制 和批准、发布、实施,将对我国安全防范事业的发展起 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确保安防工程质量、维护社会 安定,保障公民安全都是极有意义的基础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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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工程技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 术基础建设。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智能建筑业的兴起,社区 安防工作的迫切要求以及重要部门、重点单位的安全防 范措施的加强,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 准已成为当务之急。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 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 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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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 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 的加大和防范措施的加强,都需要有一套相应的标准, 对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进行规范。因此,制定安防工程 技术规范标准,就成为当务之急。它不仅是公安业务的 需要,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急需。
3.项目组织与实施 (1)立项准备 在公安部科技局的领导和支持下,TC100秘书处承 担了该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在充分收集、整理国内外 相关标准、资料和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调查研究与综合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第一章总则【条文】1.0.1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

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条文】1.0.3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条文】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条文】1.0.5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条文】1.0.6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条文】2.0.1 安全防范产品 security & protection products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条文】2.0.2 安全防范系统(SPS) security &protection 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条文】2.0.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ESPS)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 protection 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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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一、概述二、内容简介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一、概述(一) 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二) 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三) 《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四) 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五) 《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六) 《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

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帮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必要对规范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1.立项背景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

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

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

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

TC100成立十多年来,已先后制定了4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三项安防工程管理的行业标准。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于两个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也不同,而TC100以前制定的上述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产品标准的模式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的内容、格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未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也未得到建设部的批准和认可。

因此,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的加大和防范措施的加强,都需要有一套相应的标准,对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进行规范。

因此,制定安防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就成为当务之急。

它不仅是公安业务的需要,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急需。

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将对规范国内安防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工程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智能化建筑、社区安全防范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

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可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

该规范的编制和批准、发布、实施,将对我国安全防范事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确保安防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安全都是极有意义的基础技术工作。

2.立项过程1999年5月,公安部科技局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出了“关于立项编制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函” (公科安[1999]19号),受到建设部的高度重视。

1999年6月2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回函公安部科技局“关于同意组织编制《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函”(建标标[1999]31号)。

2000年9月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又致函公安部科技局“关于同意编制《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的函”(建标标[2000]73号)。

1999年和2000年,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标[1999]30 8号)和《200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正式批准了该系列标准项目的立项,并先后三次划拨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共17万元。

1999年11月,全国安防标委会(SAC/TC100)向公安部科技局申报了“公安部科研项目论证申请书”,11月18日,公安部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项目论证会。

2000年3月2日,公安部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召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公科安[2000]04号),并于3月21—22日在北京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会议。

2000年6月21日,公安部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编制《建筑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通知” (公科安[2000]13号)。

2000年7月25日,公安部科技局发布了“关于2000年度部级科研立项申请的批复” (公科研[2000]128号),同意立项,并拨款30万元。

2000年8月20日,TC100向公安部科技局上报了《公安部部级科研项目合同书》。

2000年10月16日,公安部科技局领导签署了“公安部科研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20000031001)。

至此,《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作为公安部部级标准化研究项目,正式列入公安部科研项目计划。

3.项目组织与实施(1)立项准备在公安部科技局的领导和支持下,TC100秘书处承担了该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在充分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和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调查研究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安业务管理的需要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实际,将该项目拟定为系列标准项目,共分为11个分册。

这十一个分册的内容是:第一册:安全防范对象风险等级的划分与安全防范系统防护级别的确定第二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第三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金融系统营业场所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第四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空港、车站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第五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第六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智能型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第七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第八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第九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规程第十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评估标准*第十一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一、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二、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三、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四、防爆安检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项目论证1999年11月18日,公安部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项目论证会,来自公安部科技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中国民航总局的安防工程技术专家共14人参加了论证会。

到会专家对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建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建筑业和安防业的共同要求。

它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措施。

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不但可以确保安防工程质量,而且可以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施工,为国家节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因此,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基础建设。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智能建筑业的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要求以及重要部门、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加强,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项目的可行性方面,与会专家经过论证认为,鉴于安防标委会成立十年来,已先后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加之该项目编制组聚集了国内安防行业和建筑行业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所以,该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是可行的。

但专项标准的制定因各种原因所限,可能需要延长一段时间。

论证会期间,与会专家还就系列标准的名称、内容及编制大纲的拟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并初步将该系列标准确定为16项分标准。

这些标准是:1)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2)文物系统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博物馆、珠宝店、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

3)金融系统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货币、邮票、有价证券印制企业;金融单位营业场所、储蓄所、金库等)。

4)军工产品储存设施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军工产品库、各类重要物资库、危险品储存库)。

5)空港(车站、码头)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是候机厅、安检厅、检票厅、货场等)。

6)民用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各类居民住宅、住宅小区等)。

7)公用建筑(智能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厂房、智能大厦等)。

8)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规范(包括设备安装、综合布线等)。

9)安全防范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包括系统、子系统、设备的质量检验等)。

10)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11)入侵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2)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13)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14)防爆安检系统设计规范。

15)实体防护系统设计规范。

16)安全防范联网系统设计规范。

(3)组织实施2000年3月21日至22日, 公安部科技局在北京召开了“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编制筹备(启动)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国家文物局、中国民航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储备局、航天机电集团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专家以及安防业、智能建筑业界的优秀企业和公司的工程技术代表共40余人。

公安部科技局副局长刘正风、靳秀凤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焦占栓副司长、卫明副处长、勘察设计司王早生处长、住宅产业化办公室梁小青副主任等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了讲话。

会议期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卫明副处长向起草小组成员介绍了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并解答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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