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农作物遭受早霜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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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农作物遭
受早霜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04
•【字号】内政办字[2006]286号
•【施行日期】2006.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农作物遭受早霜
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政办字〔2006〕286号2006年9月4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目前我区农作物普遍长势较好,丰收在望。
但据内蒙古气象局近期预报,受贝加尔湖较强冷空气的影响,2006年9月6日至8日,我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风、明显降温天气;中部偏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将出现霜冻或轻霜冻。
西部地区气温下降6℃-8℃,中东部地区气温下降8℃-12℃,部分地区下降幅度可达12℃以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北部有霜冻或冰冻,兴安盟南部、通辽市、赤峰市北部及东部、锡林郭勒盟大部、阴山以北地区有霜或轻霜冻。
加之今年部分地区春旱严重,农作物播期推迟,增大了受早霜危害的可能,如果不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将会对我区今年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造成较大损失。
为做好预防农作物遭受早霜危害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异常天气和农作物的成熟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农艺、生物、化学等措施,促进农作物安全成熟,有水浇条件的耕地要抓紧时间尽可
能扩大浇灌面积,提高土壤含水量,减轻低温危害;有条件的地块,可以使用麦秸、牛羊粪等在早霜来临前进行适时点火熏烟;动员农牧民进行玉米站秆扒皮晾晒,降低玉米含水量,提高玉米品质;青贮玉米田要在早霜来临前尽可能加快收获和青贮进度,确保青贮质量;玉米制种田要在灌溉、熏烟的基础上适量喷施促早熟植物生长调节剂。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密切涉农部门之间的合作,及时准确预报霜情,做好防早霜工作。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农牧业信息网、村村通工程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农牧民发布霜情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