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文化金融合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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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AG 中国商人 | 97 自2013年4月以来,为继续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文化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一起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经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于今年3月17日正式印发。
这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关于“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具体举措,为今后深化文化与金融与合作提供了制度安排。
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通过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推进,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加强合作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通过改革创新试点,探索文化与金融共赢发展的模式与规律;努力缓解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与文化发展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要拓宽和优化文化金融合作的结构、范围和空间,做大做专文化金融市场。
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对国有民营文化企业一视同仁。
在扶优扶强的同时更多地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成长型中小微文化企业。
把握好不同行业门类和大中小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的运行特点和融资需求,按照差异化、精细化、科学化原则深化文化金融合作。
建设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等载体,以政策引导、项目对接、信息服务、业务培训、信用增进、资金支持等方式,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融资性担
保体系,加强文化融资担保。
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参与金融业,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
支持各类型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享受普惠金融政策。
在做
努力开创文化金融合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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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化产业间接融资的基础上,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做好文化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工作。
要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营造公平开放的文化金融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鼓励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充分议价,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实现对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和市场预期。
文化金融合作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每一步的发展都伴随着观念、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三部门《意见》,根据近年来文化领域、经济领域的新趋势、新需求、新做法,针对文化金融的瓶颈环节和薄弱领域,提出了加强文化金融合作的有效对策。
各级文化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研究文化企业经营及融资的规律,支持企业更多地借助市场要素、资本力量推动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已经日益纳入国民经济的总体框架。
文化产业与其他行业一样,会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会面临市场调整周期性的影响。
比如去年演艺、娱乐等行业就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部分企业效益下滑。
融资利率一度异常升
高,一批中小文化企业措手不及,遭遇融资和偿贷困难。
面对这种情况,要注意发挥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调节作用,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融资模式,通过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创新互动,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增强抗风险能力。
我们将把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对外文化贸易等文化产业的重点工作与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的政策,丰富金融支持文化的手段。
我们将与财政部门一起,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巩固贴息等成熟的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支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建立文化产业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创新模式,更加科学高效地用好财政资金。
我们还要加强引导,切实防范风险。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重视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正确认识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把握好文化产业的导向和价值追求。
要处理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的情况下,经济效益要坚决服从社会效益。
(本文节选自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关于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共促文化产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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