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与通讯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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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监控与通讯设备要求
一、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表使用,悬挂、移动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1、井下防爆交换机、分站、电源箱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2、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风向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物理量。
3、风速传感器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
4、粉尘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底板2m处,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粉尘浓度。
5、风筒风量传感器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处,随着临时风筒更新而重新移动安装,始终保持距风筒出口20m范围内。
6、掘进工作面机载断电仪无线传输装置的接收器应安装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尽量同机载发射装置保持在同一直线上,以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
7、需要安装监控设备时, 生产队组要在开工前7天与通风部联系,由通风队根据生产队组的准备情况,经通风部主任审批,提前3天向监控队下达监控设备安装通知单。
8、接到安装通知单后,监控队要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的内容,确定监控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电源连接方式、监测量传输及控制方式,通讯线长度等;领取、安装仪器时,要检查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符合出厂标准,各连接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外壳是否变形及锈蚀,隔爆面是否符合要求,所用电缆要做导通及外皮检查,电缆密封圈要合适,档板、三通、悬挂电缆物品等要备齐,在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取;生产队组根据安装要求和断电范围,测试好联锁开关,准备好电缆钩,安装前一天与通风部联系,队组派电工配合安装
工作。
9、监控设备安装、调试由监控队负责,监控分站电源箱供电电源线路,监控分站至联锁开关的闭锁线路由生产队组负责,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确认接线合格无误,方可送电,待设备运行正常,由安全监控工、瓦斯检查工、生产队组电工现场共同检查测试闭锁情况,闭锁正常,系统投入运行。
10、生产队组完工或搬家,不再需要监控设备时,必须提前通知通风队,由通风队提出申请,经通风部主任批准,下达监控设备拆除通知单,生产队组指派电工配合监控队完成拆除工作,严禁私自解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拆除通知单自停止施工当日必须下达,监控队接到通知后3天之内必须组织人员拆除完毕。
11、监控设备需要倒移时,生产队组必须提前一天联系通风部,指派电工配合监控队拆除、联接设备电源线、控制线,移装完成必须进行闭锁测试。
移装搬迁过程中,交换机电源箱、分站电源箱、断电器等必须切断交流供电电源。
12、安全监控系统报警,断电相关处置程序,撤人和恢复生产的措施:
(1)掘进机截割时,专职瓦斯检查工要不断检查截割机头附近和电机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风筒口至煤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或者风筒口以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都要停止掘进机运转,并切断xxx辅助进风巷与xxx回风巷掘进巷道内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才能送电开机。
(2)井下发生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时,跟班队长组织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到跟机瓦检员指定地点,到地点后清点人数,保证所有施工人员都撤离。
(3)当瓦斯恢复至正常状态时,先汇报调度,听从跟机瓦检员安排,现场测定瓦斯恢复到正常值后,再有序进行施工作业。
二、井下移动通讯设备通讯设施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
1、防爆电话各部件螺钉,垫圈都应齐全完整。
2、防爆电话及防爆语音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潮气,淋水、积水的地方。
3、为保证话机保持完好通话状态以及井下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
4、更换话盒、听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交换机值班员禁止呼叫、通话,并闭锁。
5、井下无线通讯设备基站、天线连接、放大器等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无淋水的地方。
6、维修人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按机器性能进行测试、维护,
7、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吊挂在水管和动力电缆上。
如果电缆与水管动力电缆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挂在管子上并离开0.3m以上的距离,与动力电缆之间至少要有0.1-0.2m的距离。
8、电缆敷设得过紧应有弛度,并且每100m应有余量,电话分机与通讯电缆接线时,一定要在封闭的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9、定期巡查井下通讯线路、通讯设施及广播系统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得要及时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0、光缆连接应使用专业标准的连接盒及光纤套管,连接盒及光缆套管应密封良好,抗外力挤压。
11、屏蔽层、接地线应可靠连接并接地。
12、定期对地面调度交换机及调度操作台进行巡检,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对井下广播系统控制台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查,保证系统有效进行。
13、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正规吊钩悬挂,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14、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避免过
紧张力,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间隔100m作标签标志。
1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