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新教材】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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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律》的9篇分别是盗律、 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 律、户律、兴律、厩律。前六 篇大体与秦律相同,源于李悝 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 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 库等项的规定。原文已经失传。 《九章律》对后世封建王朝法 律产生了重要影响。汉以后的 历代法律大多以《汉律》为蓝 本,它被誉为律令之宗,“百 代不易之道”。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令条例,由明太 祖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 详细制定而成。《大明律》在中国古代法典 编纂史上具有革故鼎新的意义。它不仅继承 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 也是中国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 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至近代中国 立法活动的发展。
激烈交锋
律:lǜ ㄌㄩˋ。《说文解字》:“律,均 布也。从彳、聿声 。”。小步行走的样 子是彳之范式。所书之牍是聿之范式。彳、 聿两范式叠加。均布所书之牍让人遵从是 律之范式。
律,均布也。――《说文》 出以律。――《易师》 律,法也。――《尔雅·释诂》 天下既定,令萧何次律令。――《汉书·高帝纪》 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知也。――《商君书·战 法》 以律非故杀。――清·方苞《狱中杂记》
《天圣令》又名“天圣新修令”、“删修 令”。宋仁宗天圣年间删修的一部令文汇编。 仁宗以前,宋代基本沿用唐令。继宋真宗咸 平编制《仪制令》以后,仁宗(赵祯)时也命参 知政事吕夷简等删定令文。由大理寺丞庞籍、 大理评事宋郊为修令官,判大理寺赵廓、权 少卿董希颜任详定官,以“唐令”为蓝本, 将现行的令因文旧而进行修改,补充新制, 不行用的令文也随之整理保存。于天圣七年 (1029)五月修定《天圣令》30卷。据《郡斋读 书后志》卷一所载,该令共分21门,计有官 品、户、祠、选举、考倮、军防、衣服、仪 制、卤簿、公式、田、赋、仓库、厩牧、关 市、捕亡、医疾、狱官、营缮、丧葬、杂等。 《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四》:“五月十八日, 详定编敕所上删修令三十卷,诏与将来新编 敕一处颁行。”该令修成后,又有《附令敕》 1卷,附于令的各卷之后。《宋史·艺文志》 列有其目,撰者为吕夷简、夏竦等。书佚不 详。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 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 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 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隶。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 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 《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 《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 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 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 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秦律十 八种:共202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简长 27.5厘米,宽0.6厘米。包括《田律》、《厩 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 律》、《工律》、《工人程》、《均工》、 《徭律》、《司空》、《置吏律》、《效》、 《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 史杂》、《尉杂》、《属邦》等18种,律名 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 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 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
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庭中的重要组 成部分,它在中国历史上对个人的修身、齐家发挥着重要的作 用,更是使国家更加富强的必不可少的一点。家训之所以为世 人所重,因其主旨乃推崇忠孝节义、教导礼仪廉耻。此外,提 倡什么和禁止什么,也是族规家法中的重要内容,如:“节俭 当崇”、“邪巫当禁” 等。
程朱理学逐渐建立统治地位,
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逐渐 这个乡约的四大宗旨是使邻里乡人能“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此后,在周公等人的提议下,民意与天意等同起来,中国传统的民意观开始建立。
”于是,牧野之战打响,西周代暴商。 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
与地方教化相融合。
家训之所以为世人所重,因其主旨乃推崇忠孝节义、教导礼仪廉耻。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 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 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 需要,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 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随着条例地 位作用的日渐重要,条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出线了前 后混杂矛盾之弊,需要对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于是在 弘治13年(1500年)整理修订了279条条例,颁行天下, “永为常法”,这就是《问刑条例》。 其后,在嘉靖、万历年间都对其进行过调整。 《问刑条例》颁行后,“律例并举”开始盛行,尤其是 万历13年(1585年)将条例附于《大明律》之后,开创 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这种体例被清律继承,制定了大 清律例
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律令的解释,并以经注律,还编纂律法 魏明帝设立律博士,来加强律令的儒家化解释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属为量刑原则,以此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 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勣等在 《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 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 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 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 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 《永徽律》。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 本 《唐律疏议》作为封建法典,有着浓厚的封 建思想意识,体现着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 志。它反映了礼制、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 宗法制度等内容。《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 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 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 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 减轻刑罚。如《贞观律》中的刑罚,与隋律 相比,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 其余变重为轻者也很多。
牧野之战前,周武王和姜子牙等人按照当时的传 统进行占卜,决定是否在此时发动对商王朝的最 后一战。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占卜的结果是下下 卦。姜子牙思忖良久,对武王说道:“民意乃才 是天意,我们今天讨伐纣王怎么能遵从虚无的卦 象而违背民意呢?敬天保民,这才是正道啊。” 于是,牧野之战打响,西周代暴商。此后,在周 公等人的提议下,民意与天意等同起来,中国传 统的民意观开始建立。
《大唐开元礼》由徐坚等创始,萧嵩等完成, 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颁行,名《大唐 开元礼》分吉、宾、嘉、军、凶五礼。杜佑 曾采其一部分,载入《通典》,新旧《唐 书·礼志》亦以此为蓝本。
吉礼: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 祗、人鬼的祭祀典礼。主要内容有:(1) 祀天神:昊天上帝;祀日月星辰;祀司中、 司命、雨师。(2)祭地祗:祭社稷、五帝、 五岳;祭山林川泽;祭四方百物,即诸小神。 (3)祭人鬼:祭先王、先祖;禘祭先王、 先祖;春祠、秋尝、享祭先王、先祖。 嘉礼:嘉礼是和合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 情的礼仪。嘉礼主要内容有:饮食之礼;婚、 冠之礼;宾射之礼;飨燕之礼;脤膰之礼; 贺庆之礼。 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军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 凶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凶礼的内 容有: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 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不准“奸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刘邦初入关中,与父老乡亲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摒弃了秦朝时的繁 苛之法。 后来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 天下初定,萧何奉命改革秦政,制订汉律。 《汉书·刑法志》:“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 者,作律九章。”萧何在秦法六律的基础上,补充了户律(户口管理、婚姻制度和 赋税征收)、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和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 驿传方面),合为九篇,成《九章律》,即一般所说汉律。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 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 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 律二卷,共460条。在内容上增加了“奸党” 一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在量刑上大抵是 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前者主 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 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不准“奸 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 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 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周公制礼作乐, 创建了一整套 具体可操作的 礼乐制度,包 括饮食、起居、 祭祀、丧 葬……社会生 活的方方面面, 都纳入“礼” 的范畴,潜移 默化地规范人 们的行为,这 就是周代的礼 制
周代礼制完整地讲应称之为礼乐制度, 分礼和乐两个部分
周礼目的是以 周人的标准来 规范各族和各 代礼乐内容, 并通过制度的 形式推行到各 个不同等级的 统治阶级中去; 其意义在于扩 大周文化的影 响,加强周人 血亲联系和维 护宗法等级秩 序。
《颜氏家训》是南北朝时期颜之推创作的家训。该书 成书于隋文帝灭陈国以后,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 6世纪末)。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 告诫子孙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别是序致第 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后娶第四、治家第五、风 操第六、慕贤第七、勉学第八、文章第九、名实第十、 涉务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诫兵第十四、 养心第十五、归心第十六、书证第十七、音辞第十八、 杂艺第十九、终制第二十。
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
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农历三月, 郑国执政子产率先“铸刑书”。汉代以后的 学界通说 将“铸刑书”理解为“铸刑书于 鼎,以为国之常法”,也就是将郑国的法律 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 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子产的 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 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前 者是所有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制度运行的形式和保障。
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 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 四体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 七十者可以食 肉矣。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谨庠序之教, 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 负戴于道路矣。
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 此后,在周公等人的提议下,民意与天意等同起来,中国传统的民意观开始建立。 用记录在案督促众人,用开除惩罚不可救药的。 它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 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 春祠、秋尝、享祭先王、先祖。 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此外,提倡什么和禁止什么,也是族规家法中的重要内容,如:“节俭当崇”、“邪巫当禁” 等。 据《郡斋读书后志》卷一所载,该令共分21门,计有官品、户、祠、选举、考倮、军防、衣服、仪制、卤簿、公式、田、赋、仓库、 厩牧、关市、捕亡、医疾、狱官、营缮、丧葬、杂等。 宋仁宗天圣年间删修的一部令文汇编。 子产的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却也拉开了德治和法治之争的大幕 《九章律》对后世封建王朝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着条例地位作用的日渐重要,条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出线了前后混杂矛盾之弊,需要对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 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 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 (3)以乡为单位而不是以县为单位,从小处着手,易收功效。 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 在很多出土的商王朝墓葬中,都存在着大量的活人殉葬的例子。 天下初定,萧何奉命改革秦政,制订汉律。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令条例,由明太 祖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 详细制定而成。《大明律》在中国古代法典 编纂史上具有革故鼎新的意义。它不仅继承 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 也是中国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 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至近代中国 立法活动的发展。
激烈交锋
律:lǜ ㄌㄩˋ。《说文解字》:“律,均 布也。从彳、聿声 。”。小步行走的样 子是彳之范式。所书之牍是聿之范式。彳、 聿两范式叠加。均布所书之牍让人遵从是 律之范式。
律,均布也。――《说文》 出以律。――《易师》 律,法也。――《尔雅·释诂》 天下既定,令萧何次律令。――《汉书·高帝纪》 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知也。――《商君书·战 法》 以律非故杀。――清·方苞《狱中杂记》
《天圣令》又名“天圣新修令”、“删修 令”。宋仁宗天圣年间删修的一部令文汇编。 仁宗以前,宋代基本沿用唐令。继宋真宗咸 平编制《仪制令》以后,仁宗(赵祯)时也命参 知政事吕夷简等删定令文。由大理寺丞庞籍、 大理评事宋郊为修令官,判大理寺赵廓、权 少卿董希颜任详定官,以“唐令”为蓝本, 将现行的令因文旧而进行修改,补充新制, 不行用的令文也随之整理保存。于天圣七年 (1029)五月修定《天圣令》30卷。据《郡斋读 书后志》卷一所载,该令共分21门,计有官 品、户、祠、选举、考倮、军防、衣服、仪 制、卤簿、公式、田、赋、仓库、厩牧、关 市、捕亡、医疾、狱官、营缮、丧葬、杂等。 《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四》:“五月十八日, 详定编敕所上删修令三十卷,诏与将来新编 敕一处颁行。”该令修成后,又有《附令敕》 1卷,附于令的各卷之后。《宋史·艺文志》 列有其目,撰者为吕夷简、夏竦等。书佚不 详。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 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 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 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隶。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 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 《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 《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 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 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 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秦律十 八种:共202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简长 27.5厘米,宽0.6厘米。包括《田律》、《厩 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 律》、《工律》、《工人程》、《均工》、 《徭律》、《司空》、《置吏律》、《效》、 《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 史杂》、《尉杂》、《属邦》等18种,律名 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 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 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
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庭中的重要组 成部分,它在中国历史上对个人的修身、齐家发挥着重要的作 用,更是使国家更加富强的必不可少的一点。家训之所以为世 人所重,因其主旨乃推崇忠孝节义、教导礼仪廉耻。此外,提 倡什么和禁止什么,也是族规家法中的重要内容,如:“节俭 当崇”、“邪巫当禁” 等。
程朱理学逐渐建立统治地位,
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逐渐 这个乡约的四大宗旨是使邻里乡人能“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此后,在周公等人的提议下,民意与天意等同起来,中国传统的民意观开始建立。
”于是,牧野之战打响,西周代暴商。 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
与地方教化相融合。
家训之所以为世人所重,因其主旨乃推崇忠孝节义、教导礼仪廉耻。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 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 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 需要,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 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随着条例地 位作用的日渐重要,条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出线了前 后混杂矛盾之弊,需要对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于是在 弘治13年(1500年)整理修订了279条条例,颁行天下, “永为常法”,这就是《问刑条例》。 其后,在嘉靖、万历年间都对其进行过调整。 《问刑条例》颁行后,“律例并举”开始盛行,尤其是 万历13年(1585年)将条例附于《大明律》之后,开创 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这种体例被清律继承,制定了大 清律例
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律令的解释,并以经注律,还编纂律法 魏明帝设立律博士,来加强律令的儒家化解释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属为量刑原则,以此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 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勣等在 《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 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 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 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 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 《永徽律》。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 本 《唐律疏议》作为封建法典,有着浓厚的封 建思想意识,体现着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 志。它反映了礼制、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 宗法制度等内容。《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 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 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 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 减轻刑罚。如《贞观律》中的刑罚,与隋律 相比,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 其余变重为轻者也很多。
牧野之战前,周武王和姜子牙等人按照当时的传 统进行占卜,决定是否在此时发动对商王朝的最 后一战。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占卜的结果是下下 卦。姜子牙思忖良久,对武王说道:“民意乃才 是天意,我们今天讨伐纣王怎么能遵从虚无的卦 象而违背民意呢?敬天保民,这才是正道啊。” 于是,牧野之战打响,西周代暴商。此后,在周 公等人的提议下,民意与天意等同起来,中国传 统的民意观开始建立。
《大唐开元礼》由徐坚等创始,萧嵩等完成, 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颁行,名《大唐 开元礼》分吉、宾、嘉、军、凶五礼。杜佑 曾采其一部分,载入《通典》,新旧《唐 书·礼志》亦以此为蓝本。
吉礼: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 祗、人鬼的祭祀典礼。主要内容有:(1) 祀天神:昊天上帝;祀日月星辰;祀司中、 司命、雨师。(2)祭地祗:祭社稷、五帝、 五岳;祭山林川泽;祭四方百物,即诸小神。 (3)祭人鬼:祭先王、先祖;禘祭先王、 先祖;春祠、秋尝、享祭先王、先祖。 嘉礼:嘉礼是和合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 情的礼仪。嘉礼主要内容有:饮食之礼;婚、 冠之礼;宾射之礼;飨燕之礼;脤膰之礼; 贺庆之礼。 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军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 凶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凶礼的内 容有: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 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不准“奸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刘邦初入关中,与父老乡亲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摒弃了秦朝时的繁 苛之法。 后来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 天下初定,萧何奉命改革秦政,制订汉律。 《汉书·刑法志》:“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 者,作律九章。”萧何在秦法六律的基础上,补充了户律(户口管理、婚姻制度和 赋税征收)、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和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 驿传方面),合为九篇,成《九章律》,即一般所说汉律。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 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 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 律二卷,共460条。在内容上增加了“奸党” 一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在量刑上大抵是 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前者主 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 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不准“奸 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 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 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周公制礼作乐, 创建了一整套 具体可操作的 礼乐制度,包 括饮食、起居、 祭祀、丧 葬……社会生 活的方方面面, 都纳入“礼” 的范畴,潜移 默化地规范人 们的行为,这 就是周代的礼 制
周代礼制完整地讲应称之为礼乐制度, 分礼和乐两个部分
周礼目的是以 周人的标准来 规范各族和各 代礼乐内容, 并通过制度的 形式推行到各 个不同等级的 统治阶级中去; 其意义在于扩 大周文化的影 响,加强周人 血亲联系和维 护宗法等级秩 序。
《颜氏家训》是南北朝时期颜之推创作的家训。该书 成书于隋文帝灭陈国以后,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 6世纪末)。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 告诫子孙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别是序致第 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后娶第四、治家第五、风 操第六、慕贤第七、勉学第八、文章第九、名实第十、 涉务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诫兵第十四、 养心第十五、归心第十六、书证第十七、音辞第十八、 杂艺第十九、终制第二十。
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
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农历三月, 郑国执政子产率先“铸刑书”。汉代以后的 学界通说 将“铸刑书”理解为“铸刑书于 鼎,以为国之常法”,也就是将郑国的法律 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 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子产的 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 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前 者是所有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制度运行的形式和保障。
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 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 四体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 七十者可以食 肉矣。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谨庠序之教, 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 负戴于道路矣。
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 此后,在周公等人的提议下,民意与天意等同起来,中国传统的民意观开始建立。 用记录在案督促众人,用开除惩罚不可救药的。 它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 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 春祠、秋尝、享祭先王、先祖。 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此外,提倡什么和禁止什么,也是族规家法中的重要内容,如:“节俭当崇”、“邪巫当禁” 等。 据《郡斋读书后志》卷一所载,该令共分21门,计有官品、户、祠、选举、考倮、军防、衣服、仪制、卤簿、公式、田、赋、仓库、 厩牧、关市、捕亡、医疾、狱官、营缮、丧葬、杂等。 宋仁宗天圣年间删修的一部令文汇编。 子产的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却也拉开了德治和法治之争的大幕 《九章律》对后世封建王朝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着条例地位作用的日渐重要,条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出线了前后混杂矛盾之弊,需要对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 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 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 (3)以乡为单位而不是以县为单位,从小处着手,易收功效。 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 在很多出土的商王朝墓葬中,都存在着大量的活人殉葬的例子。 天下初定,萧何奉命改革秦政,制订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