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事件深度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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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事件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节目的曝光,河南孟州等地使用瘦肉精喂猪,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当地的动物检疫机构形同虚设。

“毒肉”不仅进了南京的菜场,还被顺利地卖到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公司。

而双汇所宣称的“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的检测。

双汇,国内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上了黑名单,不啻一场行业地震。

“瘦肉精”“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

国内外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

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瘦肉精”9年前已被禁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规定表明,只要生产或者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使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也可要求10倍赔偿。

之前的“瘦肉精”事件2001年,包括北京、天津在内九个省市的23家养殖场被发现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

涉案饲料公司经理林清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

同年,江西有12人因制售使用“瘦肉精”被刑事拘留。

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存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层出不穷,中央和各级政府重视力度不可谓不大,投入精力不可谓不大,可为什么还总是有那么多耸人听闻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我想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原因:(一)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缺乏,有违规使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现象;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存在无知消费、模糊消费、便宜消费三种消费理念;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执法部门存在“有利”就管,“无利”不管的倾向;社会公众参与意识不浓,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或侵权事件,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第一篇: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xxxxx一、案例情况据央视新闻频道今日播出的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中指出,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

节目中曝光济源双汇存在“瘦肉精”猪肉问题。

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一些添加“瘦肉精”养殖的生猪(俗称“健美猪”),也都卖到了济源双汇。

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继新华社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3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南实地督促案件查办,查看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调查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指导责任追究工作。

二、企业基本概况及运行状况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双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现有资产1.7亿元,拥有职工1000多人,主要生产经营火腿肠产品系列、速冻产品系列、牛羊肉产品系列,年工业总产值达3.7亿元。

目前,公司拥有铁路专线4条,5000吨级冷库两座,活牛、羊屠宰线2条,现有高温火腿肠生产线,水饺生产线,肉串生产线、肉片生产线和汤圆生产线45条,年产火腿肠系列产品、牛羊肉系列产品、速冻系列产品达4万吨。

公司依托双汇集团在质量、品牌、管理、资金、市场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在乌兰察布市和集宁区政府以及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来取得较大的发展,已确立了在科研开发、产品认证、环境保护、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地位。

目前已投资300多万元建立拥有20人的食研所一个,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出口质量认证、QS安全食品认证,产品质量多次荣获国家级、省部、地区金奖。

现在公司产品已经覆盖华北市场及全国各地市场,有些产品并出口到了东南亚、中亚、港澳地区产销率达100%。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背景中国自2002年开始禁止在养殖中使用瘦肉精,因为瘦肉精是一种禁药,用于促进猪、牛和羊等动物的肌肉生长。

然而,由于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等原因,一些非法的生产者和销售商继续将瘦肉精添加到畜禽饲料中,导致瘦肉精事件频发。

瘦肉精事件的影响瘦肉精事件的影响非常严重,它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有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2011年,一系列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导致了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外市场对中国肉类产品的进口限制,这对中国肉类产品出口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此外,瘦肉精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瘦肉精事件的原因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利益驱动部分养殖户和经销商因为考虑到经济利益而非法使用瘦肉精。

规制不严一些有关部门并未严格执行对瘦肉精的禁止,或者在执行上存在漏洞,使得瘦肉精的使用得以滋生和泛滥。

规范缺失一些养殖户和经销商缺乏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或者缺乏正确的规范,并且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因此不会意识到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危害。

对瘦肉精事件的治理中国政府对瘦肉精事件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治理:制定和加强法律法规国家相继颁布了《动物性食品中禁用瘦肉精国家标准》和《劣药破案办案技术规范》,加强了对瘦肉精的禁止,加强了监管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

扩大检测范围中国对进口的动物性产品和国内的食品产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测,尤其是对出口到香港和其他国家的产品进行了严格的筛查。

加强宣传中国通过各种渠道对养殖户和消费者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了人们对瘦肉精事件的认识和警惕性。

瘦肉精事件的启示瘦肉精事件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也给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些启示:加强法律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打击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增加公众参与政府应该加强沟通,与广大民众、媒体和专家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让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加强规范和管理养殖户和经销商应该加强规范和管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积极宣传和遵守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事件的发生。

瘦肉精安全事件总

瘦肉精安全事件总

瘦肉精安全事件总结概述瘦肉精是一种合成降脂药物,用于促进猪、牛等家畜的生长和增重。

然而,近年来,瘦肉精被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过程中,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瘦肉精安全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并且导致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规和监管措施的制定。

本文旨在对瘦肉精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展望未来的食品安全发展趋势。

瘦肉精的危害瘦肉精在短期内确实可以有效地促进动物的生长,但其残留物危害人体健康。

长期摄入瘦肉精残留物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反应,如高血压、心脏疾病、肾脏损伤等。

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孕妇等易受伤害的人群,瘦肉精的摄入更加危险。

瘦肉精安全事件的发生瘦肉精安全事件可追溯到2011年,当时中国台湾地区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瘦肉精污染事件。

随后,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也屡次发生。

这些事件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相关企业的声誉,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怀疑。

瘦肉精安全事件的影响瘦肉精安全事件对食品产业和消费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被曝光使用瘦肉精的企业经历了声誉危机,销售额和市场份额都遭受了巨大损失。

而消费者们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变得更加警惕,对产品的选择更加谨慎。

食品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和检测,以确保食品安全。

监管和法规措施瘦肉精安全事件的发生促使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和法规措施,以保障食品安全。

例如,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限制瘦肉精的使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提高食品标签的透明度,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等。

这些举措旨在全面保护食品安全,恢复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信心。

未来的发展趋势瘦肉精安全事件的发生促使了食品产业的改革和发展。

未来,食品安全将成为食品产业的重要议题,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生产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消费者也会更加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对食品企业的选择更加谨慎。

同时,食品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和法规,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双汇瘦肉精案例

双汇瘦肉精案例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1. 背景双汇是中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猪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然而,在2011年,双汇因使用瘦肉精被曝光,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消费者的担忧。

瘦肉精是一种生长促进剂,被用于提高猪肉产量和质量。

然而,瘦肉精在人体内会转化为对健康有害的物质,因此在许多国家被禁止使用。

2. 过程2.1 曝光2011年7月,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的《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放了一期关于瘦肉精的调查报道,揭示了双汇使用瘦肉精的问题。

报道中展示了一些双汇产品中检测出瘦肉精残留的结果,并采访了双汇的供应商和消费者。

2.2 调查报道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监管机构和媒体开始对双汇进行调查,并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测和取证。

2.3 反应双汇迅速对此事做出回应,表示将全面配合调查,对涉及的产品进行召回,并承诺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

双汇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在媒体上发表了公开道歉的声明。

2.4 处理监管部门对双汇进行了严格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暂停生产等。

双汇还面临了巨大的声誉和品牌危机,市场份额大幅下滑,股价大幅下跌。

2.5 整改受到此次事件的教训,双汇加强了自身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并与供应商进行了重新评估和合作。

双汇还与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瘦肉精的监测和检测。

3. 结果3.1 影响双汇瘦肉精案例对双汇的影响非常大。

首先,双汇的品牌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任度大幅下降。

其次,双汇的市场份额大幅下滑,许多消费者转而选择其他品牌的肉制品。

另外,双汇的股价也大幅下跌,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2 教训双汇瘦肉精案例给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敲响了警钟。

这次事件揭示了中国食品行业在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对企业而言,这次事件也是一次宝贵的教训,提醒企业要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3 后续措施双汇在事件发生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市场信任和品牌形象。

“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

“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

“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目录一、内容描述 (2)1. “瘦肉精”事件背景介绍 (2)2. 事件对公众生活和食品安全的影响 (3)二、事件爆发初期应对措施 (4)1. 政府部门的反应与公告 (6)2. 相关企业的应对策略 (6)3. 公众关注及舆论导向 (8)三、事件深化阶段的处理 (9)1. 更多企业被曝涉事 (10)2. 深入调查与证据收集 (12)3. 法律法规的跟进与完善 (13)四、信息公开与公众教育 (14)1. 信息透明化进程 (14)2. 公众健康教育与宣传 (16)3. 社会各界的参与与合作 (17)五、事件后续影响与反思 (18)1. 长期健康影响评估 (19)2. 企业社会责任与诚信问题 (21)3.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改进与完善 (21)六、结论与启示 (22)1. “瘦肉精”事件总结 (23)2. 对未来食品安全事件的启示与借鉴 (25)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对“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在面临类似危机时的有效应对策略和建议。

瘦肉精事件是指在养殖业中,部分养殖户为追求经济利益,使用违禁的瘦肉精类药物,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这类事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对此类事件的危机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首先介绍了瘦肉精事件的基本背景和影响,然后通过对多个具体案例的分析,总结出企业在面临瘦肉精事件危机时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及时回应、公开透明、积极沟通、承担责任等方面。

本文还提出了政府部门在应对瘦肉精事件危机时应发挥的作用,如加强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

本文对未来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1. “瘦肉精”事件背景介绍瘦肉精事件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食品安全事件,其源头在于某些生猪养殖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使用瘦肉精这种药物来加速生猪生长,从而提高猪肉的质量和产量。

瘦肉精虽具有增加动物蛋白质合成和促进瘦肉增长的功效,但同时也具有严重的毒副作用。

瘦肉精安全事件总

瘦肉精安全事件总

瘦肉精安全事件总瘦肉精一词在近年来不断被提及,而其中涉及的安全风险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群众关注。

瘦肉精是一种能够促进家畜生长、增加肌肉量的饲料添加剂,但是过度摄入往往会导致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本文将从事件背景、事件影响、处理过程以及未来预判几个方面对瘦肉精安全事件进行总结。

1.事件背景瘦肉精在中国的使用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为了达到更佳的养殖效果,养殖场往往会在动物饲料中添加不同量的瘦肉精,但是瘦肉精的残留量一旦超标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在中国,极少有消费者能够分匹辨毫出,以至于瘦肉精问题成为了食品安全的头号公敌之一。

由于瘦肉精问题的严重性,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了相应措施禁止其使用。

我国也随之颁布政策,规定禁止使用瘦肉精,并高度重视其预防控制工作。

然而,一些不负责任或者盈利驱动的养殖场或尝试循环利用废料的非法厂家仍旧在盲目使用瘦肉精。

此外,由于监管不足、监管措施不严等原因,这些非法添加者也被野蛮生长,并在市场上成为了顽固的事实,从而导致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2.事件影响食品安全对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瘦肉精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对人们的饮食安全带来暴击。

在已经发生的瘦肉精安全事件中,罪魁祸首主要都是那些不道德的商户,但是被误入利用了添加剂的消费者,也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在食用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

除了对消费者的影响,瘦肉精安全事件还会对中国的畜牧业和农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些不负责任的养殖场会出售含有瘦肉精的猪肉、牛肉、羊肉等肉类,而这些肉类的毒害已经让消费者对于农业产物的安全性产生了怀疑。

长期以来,农业产值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之一,瘦肉精安全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还会对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产生不良影响。

3.处理过程瘦肉精安全事件早在2002年就被公众知晓。

然而,这个问题在过去几年内迅速升温,不仅仅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也影响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

由于事件的影响很大,并且可能在未来产生连锁反应,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和响应。

双汇“瘦肉精”事件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危机公关案例分析双汇“瘦肉精”事件是中国食品行业中的一起严重危机公关事件。

该事件发生在2024年,双汇集团被曝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了禁用的瘦肉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不满。

这起事件对双汇集团造成了严重的声誉损害,使其陷入了公众的信任危机中。

本文将对双汇“瘦肉精”事件进行分析,并从公关的角度探讨其危机处理与公关策略。

首先,双汇集团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严重的声誉损害。

在这起事件曝光后,公众开始对双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怀疑,并对该品牌的信誉进行了质疑。

这对双汇集团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危机,因为声誉是企业的核心价值之一,一旦受损很难恢复。

因此,双汇集团首先需要采取积极的公关措施,以修复声誉损害。

其次,双汇集团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在危机公关中,及时的态度和行动是关键因素之一、对于双汇集团来说,他们应该迅速发表正式声明,承认事件的事实,并表示对公众的关切表示歉意,并保证将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这样可以传达出双汇集团的诚信和负责任的态度,并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双汇集团需要与公共媒体合作,加强危机公关的沟通和传播。

危机公关中的媒体角色非常重要,他们是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可以帮助企业传递信息和故事。

双汇集团需要积极与媒体合作,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回应公众的质疑和关注,并强调双汇集团采取的解决措施。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公共媒体进行深入的采访和报道,增加公众对双汇集团的了解和认可。

第四,双汇集团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与互动。

在危机公关中,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是非常重要的。

双汇集团可以通过举办公开论坛、线上问答、市场调研等方式,与消费者直接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并积极采取措施满足他们的需求。

这样可以增加双汇集团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帮助企业恢复声誉。

第五,双汇集团需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管体系建设。

在这起事件中,双汇集团使用了被禁止使用的瘦肉精,这暴露出公司在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瘦肉精中毒事件案例分析

瘦肉精中毒事件案例分析

瘦肉精中毒事件案例分析传播学院2011080213 陈冬概述: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事件经相关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2011年3月25日,相关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

本文将详细分析瘦肉精事件来龙去脉以及介绍到底什么是瘦肉精,对人体又有什么危害。

关键词:瘦肉精,瘦肉精事件,瘦肉精的危害引言:“瘦肉精”,又称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

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克伦特罗在家畜和人体内吸收好,而且与其它β-兴奋剂相比,它的生物利用度高,以至食用了含有克伦特罗的猪肉出现中毒。

自2002年 9月10起在中国境内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养殖的猪肉又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在2011年这次的瘦肉精事件中,会出现瘦肉精养殖的猪肉呢?瘦肉精是怎么来的?对人体又有什么危害呢?正文:盐酸克伦特罗为β2受体激动剂,属于拟肾上腺素类药物,商品名为“氨哮素”、“克喘素”。

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发现,盐酸克仑特罗可明显促进动物生长,并增加瘦肉率。

它能够改变动物体内的代谢途径,促进肌肉,特别是骨骼肌中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脂肪的合成,从而加快生长速度,瘦肉相对增加,改善胴体品质。

这一新发现很快被一些国家用于养殖业,饲料中添加了盐酸克仑特罗后,可使猪等畜禽生长速率、饲料转化率、胴体瘦肉率提高10%以上,所以盐酸克仑特罗在作为饲料添加剂销售时的商品名又称为“瘦肉精”、“肉多素”等。

由于瘦肉的价格高于肥肉,养殖户便愿意使用瘦肉精来养殖生猪,以提高瘦肉率。

“瘦肉精”这个10年屡禁不绝的餐桌“毒瘤”,地下链条怎样秘密生成?随着河南公安机关侦破“瘦肉精”案件,一条完整的“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条浮出水面。

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

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

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一) 双汇集团简介双汇集团(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目前总资产达200亿元,员工6万多人,年肉类总产量30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双汇集团是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型食品集团,在全国12个省市建有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在31个省市建有200多个销售分公司和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每天有8000多吨产品通过完善的供应链配送到全国各地。

双汇集团在日本、新加坡、韩国、菲律宾等国建立办事机构,开拓海外市场,每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1亿美元。

双汇集团坚持用大工业的思路发展现代肉类工业,先后投资40多亿元,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4000多台套,高起点、上规模、高速度、高效益建设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为主,养殖业、饲料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化工包装、彩色印刷、物流配送、商业外贸等主业突出、行业配套的产业群。

此次涉事企业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8日,由双汇集团独资设立,注册资本9000万元。

2009年6月,双汇集团对其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亿元。

涉及年屠宰生猪150万头,年低温肉制品3.3万吨。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1、“瘦肉精”的危害“瘦肉精”被认为是肉制品业的“三聚氰胺”,它通常是指盐酸克伦特罗,一种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类似药物还有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等。

将这一类物质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从而降低成本。

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

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

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从食品安全恶性事件看政府公信力的危机与建设【案例梗概】2011年3月15日上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

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采用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流入了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

该事件曝光后,各地超市的双汇产品纷纷下架,并立刻引起农业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

2011年3月25日,相关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发现并捣毁了“瘦肉精”的制造窝点。

有关部门已对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河南省有多名公职人员在此事件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

据媒体报道,双汇集团在此次事件中损失惨重,销售额锐减,股票大跌。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以及双汇集团根都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陆续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

【案例正文】一、案例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各项矛盾凸显,不少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被激化,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后,每年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呈现上升趋势。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万~4万人,但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40万人。

2011至2012年以来,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数量、恶性程度以及隐蔽程度上都呈有增无减的趋势。

本文所讲述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就是一例典型的恶性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该集团的前身是漯河市冷仓,于1958年7月成立。

1994年8月,组建成立双汇集团;1997年7月该集团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1998年12月“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1999年12月“双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被列为国务院512家重点企业。

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

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

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双汇瘦肉精事件是中国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的典型案例之一、这起事件涉及到一个知名食品企业,双汇集团,在其猪肉制品中被检测出使用瘦肉精。

该事件在舆论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对双汇集团造成了很大的声誉危机。

以下是对该事件的详细分析。

1.事件经过:2024年,中国媒体曝光了双汇集团使用瘦肉精的问题。

瘦肉精是一种被禁止使用在食品中的化学物质,它能够加速动物的生长,但对人体有害。

该事件的曝光立即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

2.公关危机管理不当的原因:(1)缺乏有效危机管理预案:在事件曝光之后,双汇集团并未及时作出回应,未能掌控舆论导向,并没有对事件进行透明度的处理。

(2)信息透明度不足:双汇集团在事件发生后,对事实情况未能及时和详细公开,缺少有效的沟通和解释。

(3)缺乏建立公众信任的措施:由于双汇集团长期以来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和品牌信誉,公众对其品牌具有较高的信任度。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双汇集团未能积极采取行动来维护其声誉,未能建立公众对其品牌的信任。

3.危机公关管理措施:(1)及时回应:双汇集团需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回应,并就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

要迅速采取行动来制止使用瘦肉精,并向公众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品质。

此外,还应及早公布调查结果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2)加强信息透明度:在事件发生后,双汇集团应当向公众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事件的原因、影响范围、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等。

这样可以增加公众对双汇集团的信任度,并让公众对事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3)积极回应舆论关切:社交媒体是舆论传播的重要渠道,双汇集团应该积极主动地回应公众和媒体的关切,提供实时的回应和更新,并积极与关注者互动交流,回答他们的问题和担忧。

4.教训和启示:(1)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预案:企业应事先制定好危机管理预案,以便在危机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这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信息发布渠道以及公关活动的安排等。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我国瘦肉精事件指的是2011年至2012年,中国发生了多起猪肉中检出瘦肉精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以下是对该事件的总结分析。

瘦肉精是一种促进瘦肉生长的药物,一般不被许可在动物饲料中使用。

瘦肉精会从动物体内残留在其肉类中,如果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包括心脏病、癌症等多种疾病。

因此,国际上绝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都禁止使用瘦肉精。

但在中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利益驱使和监管漏洞,瘦肉精被不法商家广泛使用。

2011年,湖南衡阳一家餐馆就因使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制作食物,导致10名食客突发心梗而死亡,引起全国关注。

此后,在湖南、辽宁、北京等多个食品市场和餐饮场所,又接连发生了检出瘦肉精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在这一事件中,公众对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商家的信任度大幅下降。

监管部门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监管措施不力、不透明,导致不法商家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管。

食品生产企业也未能严格控制猪肉的来源,以及对生产流程的合规性进行有效管理。

针对瘦肉精事件,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出了多份通知和文件,规范了有关的市场和生产管理,加强了对瘦肉精的检测和监管。

同时,各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增强了监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体来看,瘦肉精事件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一起重大事件,揭示了监管制度和管理的漏洞,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通过该事件的教训,社会各方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传统的机械按键设计是需要手动按压按键触动PCBA上的开关按键来实现功 能的一种设计方式。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
按键
PCBA
开关键
传统机械按键设计要点:
1.合理的选择按键的类型,尽量选择 平头类的按键,以防按键下陷。
2.开关按键和塑胶按键设计间隙建议 留0.05~0.1mm,以防按键死键。
3.要考虑成型工艺,合理计算累积公 差,以防按键手感不良。
• 3月15日,记者致电双汇集团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集团已经知道此 事,目前正调查取证,具体情况需要由市场部回应。该公司市场部负 责产品质量投诉及媒体宣传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回应说,原料在入厂 前都会经过官方检验,央视所曝的"瘦肉精"事件,公司正在进行调查 核实。
• 3月15日,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 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农业 部还表示,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 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
愚人节前一天双汇集团召开愚人节前一天双汇集团召开万人大会万人大会再次向消费者道歉称双汇因再次向消费者道歉称双汇因瘦肉精瘦肉精事事件受损超过件受损超过121121亿元
双汇瘦肉精事件
1
2
瘦肉精的作用
• “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 肉率,猪毛色红润光亮 收腹,卖相好;屠 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 贴着瘦肉,瘦肉丰满。肥猪饲喂瘦肉精后, 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肌肥大心力衰 竭等毒副作用。
6
• 3月26日双汇董事长万隆曾小规模邀请部分媒体进行沟通,并表示双 汇是“代人受过”。
• 3月31日,双汇召开“万人职工大会”,双汇董事长、71岁的万隆鞠 躬道歉,并称双汇因“瘦肉精”事件经济上受损超过121亿元。万隆 代表管理层向消费者再次致歉,并对曝光“瘦肉精”事件的央视等媒 体也表达了感谢,期望继续得到在场的经销商、供应商、投资者以及 金融部门的支持。为了消除影响,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万隆昨 日宣读了双汇集团的六项决定:1、强化源头控制。执行生猪头头检 验,原辅料强化批批检查。2、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 监督企业各个环节。3、建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奖励基金,每年 “3·15”做总评。4、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5、引入“中国检验认 证集团”作为独立监督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6、加快养殖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近年来,我国瘦肉精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瘦肉精是一种被广泛使用于畜牧业中的饲料添加剂,可以促进肉类生长,提高产量和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瘦肉精过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其使用在很多国家都受到了限制。

在我国,瘦肉精事件已经多次发生,给人民群众和畜牧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本文将从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和应对措施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事件的发生原因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有很多原因,其中包括制度不健全、监管失职、行业利益驱动等因素。

首先,我国瘦肉精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

其次,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监管瘦肉精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违规行为和利益共享,导致瘦肉精被广泛使用。

此外,养殖业是一个较为庞大的行业,行业内部的私利和利益驱动也是瘦肉精问题多发的原因之一。

事件对我国的影响瘦肉精事件对我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瘦肉精等添加剂对食品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不断增加。

2.养殖业的信誉受损。

由于瘦肉精事件多发,消费者对养殖业的信任度不断降低,对从业人员的质疑和监管的严格要求也不断提升。

3.影响我国与国际间的贸易关系。

如果我国在瘦肉精管理上不能得到明确和有效的规定,就会影响其他国家对我国的贸易信任和国际形象。

应对措施针对目前瘦肉精事件多发的问题,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其中包括:1.加强瘦肉精管理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使其更具实际可操作性。

2.明确监管责任和流程,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使监管更加科学严密和高效。

3.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养殖行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自觉遏制瘦肉精的使用。

4.增加公众意识和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和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语瘦肉精事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国家形象的建设。

在应对瘦肉精问题上,政府、行业人员和消费者均应该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养殖业的发展。

河南刘襄特大瘦肉精案分析

河南刘襄特大瘦肉精案分析

河南刘襄特大瘦肉精案分析河南刘襄特大瘦肉精案件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个重要案例,该案件揭露了我国深层次的食品安全问题。

刘襄特是一个养猪场主,在他的养殖过程中添加了瘦肉精,导致猪肉含有违禁物质,从而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

本文将对该案件进行分析,并介绍一些类似的案例。

首先,我们来看看刘襄特案。

据报道,刘襄特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通过添加瘦肉精提高猪肉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这种违禁物质会在人体中蓄积并致癌,因此该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此外,由于从源头上控制难度大,也存在许多制作和销售假冒伪劣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困扰。

另一个类似的案例是广东黑心蚝事件。

2014年,一家名叫“天元水产”的企业在广东江门市生产销售黑心蚝,不仅加入了禁用的化学药品,还发生了有害细菌污染,导致不少人感染肠道疾病。

该事件揭示了许多小企业无法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现实。

还有一个案例是最近发生的花生酱涉黄事件。

2018年8月,广东省顺德警方捣毁了一起非法生产加工花生酱并涉黄案。

这些制作者不仅使用明确规定禁止食品添加的染色剂,还使用了过期的米面,这些食品安全问题都严重威胁了公众健康。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一些消息,包括传言或宣传中的信息,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消费者应遵循正确的生活方式和食品安全观念,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

综上所述,河南刘襄特大瘦肉精案件是一次非常伤害公众利益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如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社会公众意识的提高,已经成为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必须要采取严厉的措施,防止问题继续恶化。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择选有保证的品牌和有着良好信誉的餐厅,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个人的健康。

此外,还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加强食品检验检疫和追溯体系建设。

对于违法生产、销售的企业,要严厉打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精选3篇)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精选3篇)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精选3篇)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篇1双汇“瘦肉精”事件后,为打击向饲料及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防止“瘦肉精”流入养殖环节,防止“瘦肉精”生猪流入我市,防止含“瘦肉精”畜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__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部门的指示精神,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工作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5个方面:一、搞好宣传培训,增强防范意识为提高广大畜禽养殖户和消费者对“瘦肉精”的危害和在饲料及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将承担的严重后果的认识,增强对“瘦肉精”的防范意识,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我们先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瘦肉精”相关知识的宣传。

一是转发学习上级文件。

先后转发学习了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青牧发〔20__〕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青牧发〔20__〕38号)、《关于印发《养殖及相关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发〔20__〕68号)和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转发鲁牧监发〔20__〕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紧急通知》(青牧发〔20__〕50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是举办“瘦肉精”知识培训班。

先后举办了由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参加的“瘦肉精”知识培训班,对“瘦肉精”的性质、危害和违法使用将承担的责任与后果进行了系统学习。

三是开展现场咨询。

20__年以来,我局先后3次在城区繁华路段,开展“瘦肉精”相关知识宣传。

主要宣传“瘦肉精”的性质、对人体的危害、发现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应采取的措施及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将承担的后果等。

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现场咨询人员46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瘦肉精事件深度解读

瘦肉精事件深度解读
瘦肉精事件深度解读
第1页,共31页。
人人都爱健美猪?
第2页,共31页。
315晚会成为导火索
• 据央视曝光,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 肉不检测“瘦肉精”。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 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 遭曝光后,该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 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记者调查发现,河 南孟州市、沁阳市等十几家养猪场,都在养殖这种肌肉发达 的“健美猪”,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没有什么 肥肉,且能多卖几十元钱。
第28页,共31页。
小组观点:加强监管体制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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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业的监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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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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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4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工信部原函[2011]21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
通知(农办医[2011]11号)
第22页,共31页。
事发之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第23页,共31页。
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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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销毁问题肉
第18页,共31页。
第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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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一直被禁止
• 多年来,农业部一直将“瘦肉精 ”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早在2002 年2月出台的《禁止在饲料和动 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 就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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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家法律法规
第4页,共31页。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瘦肉精案例分析

瘦肉精案例分析

“瘦肉精”案例分析周海洋120203101212环工卓越摘要:2011 年 3 月15 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了“瘦肉精”猪肉流入双汇集团的济源分公司的报道,受此消息影响,不仅中国的生猪产业受到重创,而且知名肉类加工企业双汇集团也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能否建立和谐社会。

笔者就“瘦肉精”的由来、危害、我国禁用“瘦肉精”的相关政策、“瘦肉精”事件为何屡禁不止及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等问题撰写成文以飨读者。

从“瘦肉精”事件看国内食品安全问题1 “瘦肉精”的由来和危害80 年代初,一家美国公司发现弃用的支气管药盐酸克伦特罗可被猪吸收,并能减少脂肪沉积,增加瘦肉率。

大约在80 年代后期,一些养殖企业和饲料公司将这一“发明”带到了中国,成为一种新型饲料添加剂,在养殖业中推广。

当改变盐酸克伦特罗的用途时,它产生了更为可观的价值,因此,它的身份从“人药”变为“兽药”,并拥有了一个名字———“瘦肉精”。

实际上并没有一种具体的物质叫做“瘦肉精”,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瘦肉精”。

目前公众所指的“瘦肉精”是指一类β-兴奋剂药物。

主要是指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此外还包括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硫酸特布他林。

这些药物都属于β-兴奋剂,兴奋交感神经,能使心跳加快,促进肌肉的生长,消耗多余脂肪。

贾强等研究发现“瘦肉精”具有轻度蓄积毒性。

此外有报道称,瘦肉精可导致动物染色体畸变,应用剂量越高畸变率越高,出现染色单体畸变和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并认为对人体也会导致相似的结果。

但是盐酸克伦特罗是否对机体遗传物质产生影响需要对其进行多项致突变试验才能作出判断。

有报道指出,一次性摄入盐酸克伦特罗过多可导致动物心律失常,长期摄入盐酸克伦特罗对心肌和心脏都会产生有害影响,而且还会使肌肉的运动耐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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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深度透析开篇词:深度透视近来广大百姓关注的“瘦肉精”事件,更深层次的剖析瘦肉精事件的本质,提供最权威的测试和辨别方法。

目录1.瘦肉精概念剖析1.1瘦肉精简介1.2.检测方法1.3.研究历史1.4.瘦肉精具体用途1.5.瘦肉精具体作用2.深度剖析瘦肉精如何识别含瘦肉精的猪肉瘦肉精中毒症状透视“瘦肉精”“瘦肉精”背后的科研江湖3. 瘦肉精相关信息瘦肉精相关信息地方利益不除“瘦肉精羊”害人不止4.“瘦肉精”相关媒体报道双汇瘦肉精事件双汇复牌全年预增雨润午餐肉事件山东瘦肉精羊河北瘦肉精羊隆回县瘦肉精案件广州46人食物中毒被确定因瘦肉精引起国家惩治力度瘦肉精变种新品农业部:瘦肉精产销网基本摧毁专题策划:于建勤专题编辑:沈家锋、于建勤1.瘦肉精概念剖析1.1瘦肉精简介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有数种药物被称为瘦肉精,例如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伦特罗(Clenbuterol)等。

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

但因为考虑对人体会产生副作用,各国开放使用的标准不一。

瘦肉精(Clenbuterol),一类动物用药的统称。

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动物脂肪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药品,对于减少脂肪增加瘦肉(Lean Mass)作用非常好。

瘦肉精让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

它作为一类化学用品,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药物添加剂。

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目前,能够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β-兴奋剂(β-agonist)的药物,比如在中国造成中毒的克伦特罗(clenbuterol)和美国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又译雷托巴胺(Ractopamine)。

健康的肉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

而在台湾,由于从美国进口的猪肉里含有瘦肉精,几乎挑起一场政治争端。

由于西方国家一般不消费动物内脏(内脏特别是肝脏则会残留瘦肉精),因而,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类物质的使用是合法的。

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

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其它这样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同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而造成安全隐患。

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到禁用。

瘦肉精肉1).中文名:瘦肉精:克伦特罗;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

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盐酸双氯醇胺;克喘素;氨哮素;氨必妥;氨双氯喘通;氨双氯醇胺;7-[2-甲基丙烷2-亚氨基甲基]4-氨基3,5-二氯苯甲醇盐酸盐2).英文名:Clenbuterol;Spiropent;Planipart;NAB365,4-Amino-3, 5-dichloro-alpha- (((1,1-dimethylethyl)amino)methyl)benzenemethanol ,CAS号:37148-27-9 。

分子式:C12-H18-C l2-N2-O23).理化特性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粉末,无臭、味苦,熔点161℃,溶于水、乙醇,微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醚。

1.2.检测方法GB/T 5009.192-2003 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

(1)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GC-MS法优点是把色谱高效快速的分离效果和质谱高灵敏度的定性分析有机合起来,能在多种残留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对某种特定的残留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而且具更高的检测极限。

Fente C. A等用GC-MS法检测牛毛中CLB的残留,最低检测限为5ng/g[6];Pteer Batioens应用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C-MS-MS)对牛、羊、猪组织中的CLB含量进行检测,最低检测限为2ng/g[7];刘琪等用GC-MS法(EI离子源)检测猪尿中的CLB,检测限为0.5ng/mL;VanRhijin等用三甲基硅基或2-二甲基硅基吗啉衍生物检测尿提取物中的CLB,衍生物用电脉冲方式或化学离子化方式扫描,会产生更高的灵敏度。

另外,GC-MS法与HPLC法相比,检测灵敏度更高,假阳性率更低。

因此,我国将GC-MS法定为检测CLB的确证性方法(NY/T468~2001)。

(2)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HPLC适合测定热不稳定和强极性的β-激动剂及其代谢产物,而且,HPLC可以与柱前提取、纯化及柱后荧光衍生化反应和质谱(MS)等系统联用,容易实现分析过程的自动化。

黄士新等(1995)应用紫外检测器,在λ=243nm,色谱柱:shimpackCLC-ODS150×6.0mn,流速:1mL/min,柱温:室温30℃的条件下检测猪肝脏和猪肉中的CLB残留,最低检测限可达2ng/g[4]。

国外有人应用HPLC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动物性食品中CLB残留,测得最低检测限为1.26ng/g,回收率达98.9%[5]。

目前,我国已将HPLC法作为检测CLB残留的半确证性方法,最低检测限范围为1~15ng/g,其优点是专属性好、选择性强、检测精确度较高,而且假阳性率低;缺点是样品处理时间长,检测过程烦琐、难于操作,需贵重仪器,在实际应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3)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利用免疫学抗原抗体特异性结合和酶的高效催化作用,通过化学方法将植物辣根过氧化物酶(HRP)与克伦特罗(CL)结合,形成酶偶联克伦特罗。

将固相载体上已包被的抗体(羊抗兔IgG抗体)与特异性的抗克伦特罗抗体结合,然后加入待测克伦特罗和酶偶联克伦特罗,它们竞争性与克伦特罗抗体结合,洗涤后加底物,根据有色物的变化计量待测克伦特罗量。

若待测克伦特罗多,则被结合的酶偶联克伦特罗少,有色物量就少。

用目测法或比色法测定样品中的克伦特罗含量,比色的最佳波长为450 nm,参比波长应大于600 nm。

(4)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HPLC-MS/MS)参见SN/T 1924—2007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肌肉和内脏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残留量的检测。

试样中的药物残留采用pH5.2的乙酸铵缓冲液提取,同时加入β-盐酸葡萄糖醛甙酶-芳基硫酯酶进行酶解后,提取液经C18和SCX双SPE柱净化,液相色谱—质谱进行测定,内标法定量。

1.3.研究历史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添加于饲料中能提高几种家畜包括猪的瘦肉率。

克伦特罗在家畜和人体内吸收好,而且与其它β-兴奋剂相比,它的生物利用度高,以至食用了含有克伦特罗的猪肉出现中毒。

Zimmer(1976)证实人内服20 μg的14C-盐酸克伦特罗,峰浓度时,血浆中克伦特罗原形药占总的14C-盐酸克伦特罗的75%。

克伦特罗内服生物利用度高的事实对估计消费者食用了含有克伦特罗的组织,从中获得的克伦特罗的量很重要。

引起人中毒的动物组织含有克伦特罗原形药的量差异很大。

Martinez-Navarro(1990)报道犊牛肝中克伦特罗原形药的残留量为161~291 ppb,Pulce等(1991)报道犊牛肝中克伦特罗的残留量为375~500 ppb,Salleras等(1995)报道犊牛肝中克伦特罗的残留量为19~5395 ppb。

此外,Maistro等(1995)报道犊牛肌肉中克伦特罗的残留量为500 ppb。

1ppm的克伦特罗添加于猪饲料中用于促生长,人食用猪肝或猪肺足够引起中毒。

世界没有任何正规机构批准克伦特罗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游学归来的浙大教授许梓荣在明知瘦肉精有副作用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引进国内,名利双收,获奖无数。

他09年向媒体解释:那时国家正力倡培育瘦肉型猪,他和学生的研究吻合政策方向,“我们也不宜和政府唱反调。

如果在论文中介绍了副作用,我们(的论文)也发不了。

”1.4.瘦肉精具体用途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开始将其添加到饲料中,增加瘦肉率,但如果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剂量是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才能达到提高瘦肉率的效果。

它用量大、使用的时间长、代谢慢,所以在屠宰前到上市,在猪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

这个残留量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就使人体渐渐地中毒,积蓄中毒。

如果一次摄入量过大,就会产生异常生理反应的中毒现象,因此而被禁用。

国内养猪户不顾农业部的规定,为了使猪肉不长肥膘,在饲料中掺入瘦肉精。

猪食用后在代谢过程中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了猪肉的瘦肉率,因此称为瘦肉精。

1.5.瘦肉精具体作用“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猪毛色红润光亮,收腹,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

肥猪饲喂瘦肉精后,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肌肥大心力衰竭等毒副作用。

2.深度剖析瘦肉精如何识别含瘦肉精的猪肉来源: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肉业网日前,有关食用含有瘦肉精猪肉造成的中毒事件又见诸报端,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

记者就如何识别含瘦肉精的猪肉采访了有关专家。

据沈阳市食品公司质检卫检中心主任李楠介绍,瘦肉精学名叫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

它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一些不法分子将瘦肉精添加在猪饲料中,以达到提高瘦肉率的目的。

通常,饲料中添加适量盐酸克伦特罗后,可使猪的瘦肉率提高10%以上。

瘦肉精这种物质滞留在猪肉内,只有在172℃以上的高温才会分解。

瘦肉精进入人体后,分布快、消除慢。

专家指出,人摄取一定量瘦肉精就会中毒,出现肌肉震颤、头晕、呕吐、腹泻、心跳过速和神经紊乱等症状,严重的会危及生命。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来说危险性极大。

生猪食用瘦肉精后皮毛光亮,呼吸急促,个别会出现腿抽搐,站不稳,爬坡困难;宰后猪的肌肉特别鲜红,后臀肌肉饱满,肥肉非常薄。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含瘦肉精生猪肉是严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

专家建议,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到商场、超市和较正规的市场购买生猪肉时,要看清检验检疫标志。

如果到早市买猪肉,不要买颜色太鲜红的。

“瘦肉精”猪肉四招现原形:鉴别猪肉是否含有“瘦肉精”的最简单方法是:一看看猪肉脂肪(猪油)。

一般含瘦肉精的猪肉肉色异常鲜艳;生猪吃“药”生长后,其皮下脂肪层明显较薄,通常不足1厘米,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后臀肌饱满突出,脂肪层非常薄,两侧腹股沟的脂肪层内毛细血管分布较密,甚至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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