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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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编写组
2013年3月
一、项目背景及任务来源
甩挂运输是指半挂汽车列车按照预定的运行计划,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拖的挂车,再换上其它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

牵引车与挂车的组合不受地区、企业、号牌不同的限制。

与传统运输方式相比,甩挂运输具有明显优势:一是减少装卸等待时间,加速牵引车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二是减少车辆空驶和无效运输,降低能耗和废气排放;三是节省货物仓储设施,方便货主,减少物流成本。

四是便于组织水路滚装运输、铁路驼背运输等多式联运,促进综合运输的发展。

国外甩挂运输经验表明,采用甩挂运输可减少油耗20%至30%,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符合我国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基本国策。

开展甩挂运输标准化研究,制定《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标准,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交通运输业发展思路:“提升交通运营管理的技术水平,发展综合交通运输。

促进交通运输向节能、环保和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使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得到广泛应用。

”,满足“高效运输技术与装备”优先主题。

甩挂运输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已成为非常普遍和先进的运输方式。

发展汽车甩挂运输,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经济运行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道路货运车辆基本采用甩挂运输并以厢式半挂车为主,厢式半挂车的保有量、销量占到所有挂车的70﹪左右。

其中比例最大的是长头6×4牵引车匹配2轴厢式半挂车的汽车列车,预计分别占到
厢式半挂车的90%左右,每年厢式半挂车的市场需求量大致20—25万台。

目前美国的商用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比例约为1:3。

欧洲的道路货运车辆基本采用甩挂运输并以侧帘式半挂车为主,厢式半挂车的保有量、销量占到所有挂车的73﹪左右,其中比例最大的是4×2牵引车匹配3轴厢式半挂车的汽车列车。

每年厢式半挂车的市场需求量大致6.8--7万台左右。

在欧洲允许一车两挂。

2007年我国营运货运汽车的保有量为684万辆,牵引车占18万辆,挂车占22万辆,其中厢式半挂车不足十分之一。

从厢式半挂车的数量、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比例来看,与欧美存在巨大的差距。

在车辆技术标准方面,美国及欧洲形成了完善的甩挂运输车辆的标准,包含了从牵引车、挂车的单车要求到牵引车、挂车间连接方式、连接部件规范统一等全方面的标准。

而在我国,有牵引车、挂车的单车要求,但对牵引车与挂车连接后的行驶性能没有系统研究,牵引车、挂车间的连接方式、连接部件也没有规范统一。

发展甩挂运输的基础保障是标准化。

目前,我国甩挂运输发展滞后,拖挂比低,道路货物运输仍然以普通单体货车为主,与节能减排和发展现代物流的要求不相适应。

其主要原因是甩挂运输的技术基础性工作没有深入开展。

牵引车与挂车不匹配,造成“甩不开,挂不上”,不能有效提高运行质量和整体效益等,制约了甩挂运输的发展。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启动了国家质检公益性科研专项《甩挂运输安全及节能减排标准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协作单位是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制定《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2011年12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1﹞66号),计划号:20110922-T-348,要求2013年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国家标准《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的制定,将为我国发展甩挂运输提供车辆技术标准保障。

重点通过深入开展牵引车与挂车的质量匹配、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的机械连接、电连接和气连接的互换性、牵引车与挂车连接后通过性、经济性和制动性能等方面的研究,提出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性能与装置等方面的要求。

二、制修订过程
2010年初,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展甩挂运输的实际需要,结合课题立项要求,项目组首先启动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项目组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规定,结合本标准技术内容的实际需要,经过几次会议讨论、实验验证、征求意见和标准审查等工作,完成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的报批。

2010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发布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等8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2010年第49号)。

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JT/T 789-2010《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实施日期是:2011年3月1日。

2010年10月,随着我国甩挂运输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又启动了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根据试点工程的需要开展了甩挂运输推荐车型遴选工作。

两年来,项目组按照JT/T 789-2010《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标准要求,结合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对车辆的需求,制订了交通运输《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基本要
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规定了车辆的相关技术内容。

2012年初,随着第一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发布,项目组又根据第二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需要、JT/T 789-2010标准及《基本要求》实施情况,对《基本要求》进行了修订。

2012年7月审查通过了《基本要求》(修订版)。

2012年8月,开始了第二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遴选工作。

经过对推荐车型产品的现场核查以及匹配试验,进一步验证了JT/T789-2010《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和《基本要求》(修订版)。

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了第二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

在上述标准和《基本要求》实施以及匹配试验、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标准制定工作组开始了国家标准《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的起草工作。

2013年元月,完成了标准的工作组讨论稿起草工作,并于2013年2月1日,标准起草工作组进行了讨论,经过对讨论意见的吸收和采纳,起草人员对标准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修改,最终于2013年3月中旬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挂牵引车、半挂车和最大允许质量49t以下的铰接汽车列车的性能与装置要求。


适宜甩挂的车辆是半挂汽车列车。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对于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以及双挂多挂汽车列车暂不列入甩挂车辆之中。

危化品运输是道路货物运输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进行甩挂运输时,除满足本标准要求,还要满足危化品运输对车辆的标准要
求。

2 一般要求
在标准第四章规定了适用于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通用要求。

因为本标准是对营运车辆适用的规范,因此在4.1和4.2条规定了车辆必须有《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汽车产品强制认证(3C)证书,进口车辆要有3C认证证书要求,且还规定了车辆应符合国家对于车辆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为了节约车辆行驶油耗,规定车辆应使用子午线轮胎,推荐使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和宽断面单胎(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00 mm)。

为了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且针对甩挂运输车辆大多在高等级公路上运行的实际情况,标准还规定了车辆要进行车轮动平衡并安装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要求。

GB/T 5053.1 《道路车辆牵引车和挂车之间电连接器7芯24 V标准型(24 N)》标准对于接线要求在现阶段已不能满足GB4785对挂车的要求,因此,本标准在GB/T 5053.1要求基础上,又进行了特定规定。

另外还对半挂牵引车与半挂车之间的气制动连接器、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等接口型式进行了要求。

为了车辆制动气路检测方便,规定了车辆制动气室必须装备符合GB/T 5922要求的测试连接器。

3 半挂牵引车
第五章半挂牵引车要求中,共分为基本、尺寸及其它要求三节。

在基本要求一节中规定了甩挂运输半挂牵引车牵引座、发动机比油耗、驾驶室平顺性以及通往半挂车的气制动、电连接器和ABS系统固定顺序要求。

3.1“与半挂车脱开状态下,牵引座结合面高度H应为1280mm~1320mm。


牵引座结合面高度影响列车的总高和半挂车车厢承载面高度并决定着货运场站的货台高度。

按我国半挂牵引车设计制造技术结合我国现行车辆使用情况本标准要求牵引座结合面高度H为1280mm~1320mm。

按货运场站的货台高度为1400mm计算,本标准规定半挂车承载面离地高度为1410mm,由此计算也得到“与半挂车脱开状态下,牵引座结合面离地高度H 应为1280mm~1320mm。


3.2“牵引座前回转半径(半挂牵引车牵引座销孔中心至半挂牵引车驾驶室后部刚性部件末端在水平面上投影点的距离)L≥2120mm。


该距离与半挂车前回转半径相关,本标准要求半挂车前回转半径≤2040mm,也就是说驾驶室后端固定物至半挂车最前端的间隙半径应不小于80mm。

3.3“牵引车后回转半径R2≤2200mm。


该尺寸是指半挂牵引车牵引座销孔中心至牵引车后端最远点在水平面上投影点的距离,对于半挂车,牵引销轴线至半挂车鹅颈圆弧向下突出物表面的最近点的水平距离≥2300mm,也就是说牵引车最后端与半挂车之间的自由空间应不小于100mm。

3.4“半挂牵引车安装50号牵引座(FW50),牵引座应符合GB/T 13880的规定。


牵引座与牵引销配套安装使用,本标准规定半挂车“装配50号牵引销,牵引销应符合GB/T 4606的规定。

”按照规定50号牵引座(FW50)额定承载质量为20000kg,50号牵引销可牵引总质量50000kg的半挂车,因此牵引车安装50号牵引座,半挂车装配50号牵引销是合理的,完全能满足需要。

4 半挂车
第六章半挂车要求中,分为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两节。

基本要求中包括半挂车分类、配置和尺寸要求。

特殊要求是按照甩挂运输半挂车的形式分别对相关尺寸和质量进行了规定。

4.1“半挂车装配10t级车轴。


甩挂运输的车辆应是不超载的车辆。

在车辆不超载又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半挂车装配10t级车轴是能满足要求的。

4.2 通过实际试验发现,在甩挂过程中半挂车支承装置的升降至关重要,单动支承装置不方便且费力费时,因此标准中规定了甩挂运输半挂车应安装符合GB/T26777标准规定的双联动支承装置。

5 铰接汽车列车
本标准第七章就铰接汽车列车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包括比功率要求、燃料消耗量要求以及半挂牵引车与半挂车之间的自由空间要求等。

5.1“汽车列车比功率(发动机净功率/总质量)≥5.40 kw/t。


根据统计,国内外的汽车列车比功率最低为3.38 kw/t,最高为8.6 kw/t(见表1)。

本标准定为≥5.40 kw/t基本能满足汽车列车高速、大吨位的要求。

5.2 “汽车列车满载综合燃料消耗量应符合JT 719的规定。


2009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

办法中规定了进入我国道路运输的货运车辆,其燃料消耗量限值应符合JT 719的规定,为此,本标准明确了对甩挂运输车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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