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A

合集下载

安全制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第二0四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0五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劳资处提出,会同安技处、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凭市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第二0六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由市劳动局收回操作证,并停止其原岗位工作。

第二0七条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复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0八条必须加强机重机械安全管理,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按•“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处对每台设备都应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资料。

第二0九条起重机械及吊、•索具应定期进行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运行。

第二一0条起重机应防护装置齐全,良好,信号装置正常,电铃、音响清晰,色标,信号灯明亮,安全标志,限载吨位醒目。

第二一一条起重设备及吊、索具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第二一二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司索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均应立即执行。

第二一三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十不吊”。

1、物件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坦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第二一四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和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报告、合同协议、心得体会、演讲致辞、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计划书、祝福语、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such as work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insight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job responsibilities, operating procedures, plans, blessing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第1篇】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起重设备安装管理制度1.起重机械安装必须选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施工单位应设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工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维护和操作培训等工作。

4. 施工单位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1. 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3. 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4. 起重机械操作前,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 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超速、违章操作。

6. 起重机械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8. 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理1. 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培训与考核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3. 对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应组织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熟悉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保障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装备设备安全,规范起重机械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一、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二、必须确保起重机械各部位机件紧固、稳定,不留松动。

在使用前应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固定接头、行走轮、驾驶机构、控制柜,如有异常需及时排除。

三、机械设备在操作起重时,确保装载物品的总重量、插入深度等均在指定范围内。

切勿超载、超度工作,以便保证施工质量和人员安全。

四、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禁止乱动自动控制系统,以防引起故障。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一、机械设备操作前要了解所需操作方法,特别是对各个按键及操作杆的功能有充分的认识,否则一定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

二、操作机械时,应切记安全第一,尤其是起始时应注意人员的坐姿,站姿;工具应齐全,十分安全。

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起重机械操作经验,能够灵敏、快速反应,并懂得应变。

四、操作时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注意喊呼声之间的沟通与配合,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排烟等安全制度和标准,轨道安全的路局要加强轨道线路的维护工作,加强对操作人的培训及日常工作的管理工作,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维护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验机制。

严格执行设备预检测及检测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性能合格,规范运行。

三、加强对操作人员培训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在地面放置或牵扯物件,不准站在绞车的压轾或在冲压高度上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优先要抓好事故预防工作。

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小问题一旦发现及时处理,根绝事故隐性的问题出现。

对危险物品及易燃液体等进行分类存储,不得带火种进入危险区域。

第五章其它事项一、操作人员须全程无酒驾、无毒驾,不得在操作期间打手机,以保持专注度。

二、机械设备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减速器,熄火、刹车,拆下附近的配件、工具并在指定的区域停放好,确保按规定进行维护,彻底保证安全。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起重机械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1.3 安全管理要求1.3.1 全员参与所有参与起重机械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责任。

1.3.2 领导重视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并提供必要的资源。

1.3.3 安全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起重机械设计和制造2.1 设计要求2.1.1 符合国家标准起重机械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结构合理、稳定可靠。

2.1.2 安全性能起重机械的设计必须考虑安全性能,在设计阶段进行必要的安全分析和检验。

2.1.3 装置和保护措施起重机械必须装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2 制造要求2.2.1 原材料质量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原材料,确保其质量合格。

2.2.2 制造工艺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其结构稳定、安全可靠。

2.2.3 检验和试验起重机械在制造完成后,必须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确保其符合设计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装和调试3.1 安装要求3.1.1 安全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3.1.2 设备调整起重机械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其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3.1.3 安全标识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标识,并明确警示标识及其含义。

3.2 调试要求3.2.1 系统调试完成安装后的起重机械,必须进行系统调试,确保各个部件和系统正常工作。

3.2.2 安全试运行起重机械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试运行,检查其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起重机械使用和操作4.1 使用要求4.1.1 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规定。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起重机械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

三、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保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应明确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职责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 作业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构造、维护保养知识。

3.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4. 作业人员发现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隐患。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记录、检验报告等。

2. 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3.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4. 起重机械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5. 起重机械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防护网、安全带等。

六、事故报告及处理1. 发生起重机械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安装、改造、维修的起重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规范起重机械的操作程序,加强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确保以下事项:1.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2. 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3. 定期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4. 加强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1. 起重机械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设备运行状况、操作人员资质、安全防护设施等;2. 组织实施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3. 组织开展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4. 参与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2.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操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4. 操作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安全。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以下检查:1. 设备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锈蚀等现象;2.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确保其功能完好;3. 检查电气系统,确保无漏电、短路等现象;4. 检查液压系统,确保无泄漏、压力异常等现象。

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度(4篇)

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度(4篇)

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包括各种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运行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从事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遵守现场操作规程,实行谁负责、谁管理、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对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进行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作业目标,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检查起重机械的完好状态,并检测其安全性能,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场地平整、无障碍物和安全设施完善。

(四)制定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危险情况的处理及时有效。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作业所需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进行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必须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在起重机械吊装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包括:(一)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保持作业通道畅通。

(二)设立专门的作业指挥岗位,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各个作业环节。

(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四)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者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第十条在起重机械吊装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起重机械的操作要领和操作程序,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或者未经授权操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a. 公司领导层对起重机械安全负最终责任。

b.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c.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负责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d. 所有员工应对起重机械使用提供合理建议,并按照要求进行培训。

2.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a. 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培训。

b. 提供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3. 设备检测维护制度a. 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b. 制定设备检测制度,记录检测结果和维护情况。

c. 对检测和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4.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a. 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b. 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

5. 事故处理制度a. 设立事故处理小组,及时处理起重机械事故。

b.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1. 操作前准备a. 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完好。

b. 确认工作区域是否清空,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c. 检查起重机械负载并确保符合额定负荷要求。

2. 操作过程中的要求a.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b.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式。

c.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设备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3. 使用安全设备a.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安全防护网等。

b. 安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

4. 操作后的处理a.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起重机械停止,关机并锁定设备。

b. 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物或障碍物。

5. 应急处理a. 在突发情况下,操作人员要冷静应对,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结语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规定,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才能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集团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门式起重机等)租赁、安装拆卸、顶升附着和使用等过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晰安全管理责任和流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集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依托社会力量和专业队伍支撑,辅助信息化强化过程管控,实施诚信激励与市场准入惩戒相结合,提升集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建立起重机械信息化管理平台,指导企业各项目部实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按照各项目部对租赁安拆单位的评价结果,实施信用惩戒。

企业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等过程管控。

明确起重机械的主控部门,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供方资格的审查与评价,与项目经理部共同确定起重机械及其租赁安拆单位,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顶升附着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配备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设备管理人员,与设备管理部门共同确定起重机械及其租赁安拆单位,组织实施租赁安拆单位资格核查、设备选定和进场联合验收、安装拆卸告知和过程管控、使用前的检测和联合验收,负责办理使用登记和使用过程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对于在用起重机械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租赁起重机械时,项目经理部必须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并列入所在单位合格供方名录的法人单位租赁。

租赁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800KN·m及以下的塔式起重机时,应选用租赁安装维修保养一体化的专业承包企业。

对800KN·m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出租单位,当其不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出租、安装单位共同签订安装拆卸和顶升附着专业分包合同,明确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均由同一安装单位完成,并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4、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日检、试吊;使用期间,安装单位或租赁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塔式起重机定期进行保养。

5、施工现场两台及以上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应制定防碰撞专项方案。

6、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7、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重物。

8、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

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9、钢丝绳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要求。

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风沙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11、应确保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工况时臂架能随风转动。

12、行走式塔机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机修部门负责起重机的管理工作。

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二、起重机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开动;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安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吊钩限位开关等,各零件部件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四、起吊物件应钩扎稳妥,吊钩与吊物件重心应垂直,不准斜吊,起吊物件有快口应垫衬保护;五、起吊物件时不得超过起吊设备的限重载重量,不准长时间将物件悬在空中,吊起物下面禁止有人行走或停留;六、手持或电气制盒,绝缘要良好,操作完毕垂直轻放,不能使其在空中晃动以致被撞击破损;八、离岗下班应切断设备电源。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起重机械的作业活动,包括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操作、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第二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执行。

(三)负责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检验、维修、保养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六)负责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及作业人员职责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负总责。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二)确保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检验、维修、保养等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三)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组织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履行以下职责:(一)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三)按规定进行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发现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一)操作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拆除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培训、教育;3. 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4. 处理起重机械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分析;5.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拆除安全管理第六条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七条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的职责:1. 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并做好安装记录;2. 使用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护;3. 维护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 检修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定期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5. 拆除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拆除,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

第八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四章事故报告及处理第十条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第二章选用与进场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三其他资料;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一国家明令淘汰的;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第三章安装与检测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章使用与维修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日常的维修保养;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五、定期报检制度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七、起重机交接班制度八、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九、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十、行车工操作要点十一、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

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一、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起重机械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着位置;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使用状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七、一旦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职责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其工作职责是:1、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2、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负责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4、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5、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并与法定检验机构联系检验事宜;6、负责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7、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职责一、年满18周岁,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纵起重机的培训,经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具备起重机的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电器设备的常识,具备对各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指挥信号的涵义;三、上班前,对起重机构作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合上电源总开关;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头动作的灵敏性,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1、稳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物不游摆;2、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连续不断地工作,提高生产效率;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5、合理在了解和掌握起重机性能的基础上,根据被吊物的具体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五、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阴暗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七、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八、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交给接班的人员;葫芦式尖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葫芦式起重机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以地面操作为主,司机室操作的为少数,经常有未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且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更何况操作者往往同时担任司机、司索、指挥的任务,带来的不安全隐患势必增多;正因为操作方便,容易出理麻痹大意、误操作、违章操作等情况,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这类设备的操作管理;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2、不得将吊载的物体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3、不得侧身斜吊;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8、当吊载的物体有剧烈振动时,不得进行起吊与运行作业;9、不得在吊载的物体重量不清的情况下进行起吊,如吊拔埋置物或斜拉作业;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的任何安全装置;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与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操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等;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14、注意在吊载作业中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止出现冲撞事故;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物的正上方;16、不得在狭窄的场所和吊载物易倾倒的情况下,盲目操作;17、在作业中应承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18、确认操作地点处于最佳方位后再进行操作;19、确认手电门按钮站上的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后,再按动手电门按钮;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22、被吊重物接近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进行正常的起升吊运;23、当被吊重物降至距地面300毫米时,应停车确认其安全后再下降;24、未装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25、进行重物的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应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性,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2、起重机司机在操作中有下列情况下的,应发出警告信号:1起重机在起动后,即将开动前;2在靠近同层的其他起重机时;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时;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5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3、操作中,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4、严禁吊运的物体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5、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的重视;6、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其他设备有钩挂的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有棱角的物件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歪拽的工件不吊;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时不吊;7、在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限位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8、在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的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的停放位置;9、电磁吸盘和抓斗式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挂;10、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至断路位置,拉下电源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11、当有大风时,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风吹跑;12、司机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给接班的人员;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条件1、起重机的各类限位装置、限制装置灵敏有效;制动器、离合器、操纵装置安全有效;钢丝绳安全状况符合要求;2、不得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作业,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可靠的停电措施,或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吊臂顶端要距离高压电线20千伏2米以上;3、夜间作业应保证良好的照明;4允许的工作风力在5级以下;5、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时,应按规定输必要的手续,对起重机的动力装置、电器设备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6、在人员杂乱的现场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护栏或有专人担任安全警戒任务;二、支腿操作1、放支腿前应当了解地面的承压能力,合理选择垫板的材料、面积及接地位置,防止作业时支腿沉陷;2、打支腿时应注意规定顺序,一般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收腿时顺序相反;3、在架设支腿时注意观察,使回转支承基准面处于水平;4、放好支腿后应再次检查垂直支腿的接地情况,不得有三支点现象;三、起重作业1、登机后应检查下列内容:1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查看影响起重作业的障碍因素,特别是铁路线或公路线附近的作业更应小心;3松开吊钩,仰起吊臂,低速运转各工作机构;如在冬季,应延长运转单位,液压式起重机应保证液压油的温度在15摄氏度以上,方可开始工作;4观察各部仪表、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5平稳操纵起升、变幅、伸缩、回转各工作机构及制动跳板,各部功能正常后,方可进行起重作业;2、变幅操作1变幅时应注意不得超出安全仰角区;2向下变幅时的停止动作必须平缓;3吊臂角度的使用范围,一般为30度-80度;除特别情况,尽量不要使用30度以下的角度;3、吊臂伸缩1向外伸出吊臂时,应注意防止吊臂超出安全仰角区;2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较短吊臂工况作业;3同步伸缩起重机,若前节吊臂的行程长于后节吊臂时,则为不安全状态,应予以修正或检修;4、起升操作1要严格做到“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2起吊较重物件时,先将其吊离地面少许,然后查看制动、系物绳、整机稳定性、支腿状况等,发现有可疑现象应放下重物,予以认真检查;起升操作应平稳,绝对不要使机械受到冲击;3在起升过程中,如果感到起重机接近倾翻状态或有其他危险时,应立即将重物降落在地面上;4当放下重物低于地表面时,要注意反卷事故;5暂时停止作业时,应将所吊物件放回地面;5、回转操作1在回转作业前,应注意观察在车架上、转台尾部回转半经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吊吊臂的运动空间是否有架空线路或其他障碍物;2回转速度应缓慢,不得粗暴使用油门加速,严防重物在摆动状态下回转;3起重物件未完全离开地面前不得回转;4在起吊较重物回转前,再次逐个检查支腿工况,这一点特别重要;经常会发生吊臂回转时,因个别支腿发软或地面不良而造成事故;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一、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三、月检至少检查下列项目: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四、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3、安全联锁开关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五、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六、当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后重新启用、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1. 司机守则;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时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起重机械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著位置。

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对起重机械使用状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起重机械发生事故。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

4、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作出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

5、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并与法定检验机构联系检验事宜。

6、负责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7、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职责
一、年满18周岁,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纵起重机的培训,经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具备起重机的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电器设备的常识,具备对各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指挥信号的涵义。

三、上班前,对起重机构作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合上电源总开关。

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头动作的灵敏性,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1、稳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物不游摆;
2、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连续不断地工作,提高生产效
率;
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

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5、合理在了解和掌握起重机性能的基础上,根据被吊物的具体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

五、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阴暗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七、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八、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交给接班的人员。

桥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应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性,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起重机司机在操作中有下列情况下的,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在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靠近同层的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3、操作中,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4、严禁吊运的物体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5、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的重视。

6、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其他设备有钩挂的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件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的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时不吊。

7、在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限位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8、在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的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大车应开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9、电磁吸盘和抓斗式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挂。

10、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至断路位置,拉下电源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11、当有大风时,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风吹跑。

12、司机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给接班的人员。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
一、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三、月检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四、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联锁开关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五、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

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六、当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后重新启用、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机构
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