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竞争与农业投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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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竞争与农业投资合作Ξ
李岳云1 董宏宇2
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竞争
农产品竞争力由诸多因素决定,但主要是价格和质量。

海峡两岸农产品竞争力的强弱,可以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来衡量。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商品出口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商品占世界出口份额的比率,反映一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地位。

如果计算的结果RCA≥1,表示该国某产品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竞争力较强;反之, RCA<1,则表示竞争力较弱。

1992~2001年海峡两岸主要农产品RCA指数见表1。

表11992~2001年海峡两岸主要农产品RCA指数比较
产品地区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
谷类作物大陆 1.64 1.74 1.570.130.260.92 1.180.94 1.240.69台湾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
稻米大陆 1.87 2.06 2.950.250.63 1.06 2.88 2.45 2.27 1.11台湾0.340.280.260.370.300.200.130.150.120.13
玉米大陆 5.15 5.26 3.740.040.08 2.54 1.71 1.47 3.08 1.57台湾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小麦大陆0.000.020.030.000.000.000.000.000.000.07台湾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家禽大陆 1.50 1.40 1.80 2.38 2.93 2.31 1.83 1.93 1.89 1.42台湾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毛猪及其制品大陆 3.73 4.31 3.86 4.03 3.60 1.19 1.95 2.29 2.17 2.22台湾 3.10 3.66 3.95 4.21 3.750.650.520.330.270.57
水产品大陆 3.80 3.18 2.95 3.36 2.37 1.95 2.28 2.01——台湾 5.18 5.16 4.65 4.62 4.18 4.10 5.47 4.66——
水果大陆10.438.969.018.909.9310.14 3.18 2.95 1.80 1.63台湾38.0436.1733.2625.2523.7820.8115.1915.2614.0114.26
蔬菜大陆 5.44 5.27 4.69 4.75 5.38 4.62 4.76 3.02 2.40 2.00台湾 2.41 2.00 1.66 1.37 1.19 1.030.820.830.790.72
资料来源及说明:根据《中华民国农产品贸易统计年鉴》1992~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1992~2002年,《国际贸易统计年鉴》从世界粮农组织网络有关统计数据计算整理。

表中“na”表示该产品当年没有出口,无法计算RCA指数。

“-”为无法找到相关数据,故水产品为三年平均。

根据日本贸易振兴协会对RCA设定的标准,即RCA>2.5为强竞争力,1.25≤RCA≤2.5为较强竞争力,0.8≤RCA≤1.25为中等竞争力,RCA<0.8为弱竞争力,1997~2001年两岸中国农村经济 2003.7Ξ本文是“加入WTO后的两岸农业投资与贸易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

主要农产品竞争力归类如表2所示。

表21997~2001年海峡两岸主要农产品竞争力归类
品种
竞争力(RCA)
大陆强弱关系台湾
谷类作物 中等竞争力(0.99)> 极弱竞争力(0.01)
稻米 较强竞争力(1.95)> 弱竞争力(0.15)
玉米 较强竞争力(0.27)> 极弱竞争力(na)
小麦 极弱竞争力(0.01)= 极弱竞争力(na)
家禽 较强竞争力(1.88)> 极弱竞争力(na)
毛猪及制品 较强竞争力(1.56)> 弱竞争力(0.36)
水产品 较强竞争力(2.08)< 强竞争力(4.74)
水果 强竞争力(7.50)< 强竞争力(15.91)
蔬菜 强竞争力(3.36)> 中等竞争力(0.84)
1997~2001年海峡两岸农产品竞争关系如下:
1.海峡两岸都不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为小麦。

小麦是典型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

基本相似的人多地少的农业条件决定了海峡两岸在小麦生产上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海峡两岸都从世界市场进口较多的小麦,因而海峡两岸在小麦生产上不存在竞争关系。

2.海峡两岸都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为水产品和水果。

①水产品。

台湾水产品生产和出口竞争力略强于大陆,特别是淡水养殖技术水平和生产设备都领先于大陆,但随着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加强,大陆的养殖技术进步很快,加上大陆有丰富的劳动力和广阔的水域,大陆水产品生产和出口竞争力大大提升。

目前,水产品出口已成为大陆农产品出口大项。

相反,台湾水产品的大量养殖已造成淡水资源减少和台岛地层下陷,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越来越高。

海峡两岸水产品出口会在世界市场上,特别是在日本、韩国及港澳市场上形成激烈的竞争。

②水果。

海峡两岸在水果生产上都有强竞争力,台湾的优势在于先进的园艺技术和设备,从而具有较强的质量竞争力。

但台岛地域狭小,气候条件单一,仅能生产、出口热带水果,一些温带水果需要进口。

大陆的优势在于地域广阔,农业劳动力便宜,从而在水果生产和出口上具有很强的价格竞争力。

但长期单纯追求产量增长所造成的水果质量问题,使大陆明显的价格优势无法转变为竞争优势。

3.海峡两岸中一方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为稻米、玉米、家禽、毛猪及制品、蔬菜。

这6类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均在大陆一方。

①谷类作物。

稻米、玉米均属于土地密集型农产品。

近年来,大陆粮食供过于求,粮价稳中有降,加上政府出口补贴,粮食出口增长,因而以出口实绩计算的RCA指数明显上升。

但从长期来观察,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由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所决定,大陆很难提高粮食的价格竞争力。

②家禽。

家禽属高污染密集型农产品,台湾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主要靠进口满足岛内需要,大陆则主要依靠农户散养满足市场需要,并有部分出口,出口竞争优势并不明显。

③毛猪及制品。

1996年以前海峡两岸在生猪生产与出口上都具有强竞争力,但竞争力优势所在不同。

台湾在种猪培育、饲养技术、肉品加工和肉的质量方面优于大陆,而大陆则在饲养成本及环保费用等方面低于台湾,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

1997年以后,一是台湾暴发口蹄疫,二是政府为环境保护而限制生猪养殖,导致生猪生产和出口急剧下降,RCA指数由1996年的3.75下降为2001年的0.57。

④蔬菜。

在20世纪80年代,台湾蔬菜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近期竞争力迅速减弱。

大陆的竞争力也在减弱,但减弱的
速度和原因有所区别。

台湾蔬菜竞争力减弱快于大陆,原因是劳动成本上升,使价格竞争力减弱。

大陆竞争力减弱的原因是蔬菜的质量不高,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

基于以上分析,从长期来看,海峡两岸农产品竞争态势应在目前的基础上做如下修正:两岸都不具备竞争力,因而不构成竞争关系的农产品为稻米、玉米、小麦;两岸都具备竞争力,因而将在第三方市场构成竞争关系的农产品为水产品、水果;两岸单方面具有竞争力,因而可能冲击另一方的农产品为家禽、毛猪及制品、蔬菜。

因而从整体上看,两岸农产品贸易互竞可能大于互补,而且大多数农产品的竞争力均是大陆强于台湾,一旦放开两岸农产品贸易,会对台湾农业造成一定的冲击。

二、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
(一)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基础:两岸农业资源的互补性
台湾资本移向大陆的基本原因在于资本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

对资本输出的台湾来说,由于岛内市场狭小,高度竞争产生了大量的剩余资本,资本增殖的欲望迫使剩余资本离开台岛到海外开辟生存和增殖的市场。

对资本输入的大陆来说,资本的匮乏影响经济的增长,资本积累又不能在短期内实现,于是需要借助外来资本的输入,以加速经济的增长。

对资本,一方愿输出,另一方愿输入,这就是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基础。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以后,对台湾的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十分重视,经过50多年努力,台湾农业无论在技术水平、资本实力,还是组织化程度、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明显优于大陆,农业部门也积累了相当的资本和技术。

但由于台湾岛内市场狭小,耕地面积太少,农业资本和农业劳动力都出现了剩余。

特别是台湾以单独关税区形式加入WTO以后,按照发达国家的标准放开农产品市场,大部分农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要从20.6%降到2002年的12%;大米等43种实行管制进口的农产品要改为关税配额,进口量要达到岛内消费量的8%;对农产品的大量补贴要削减。

台湾加入WTO以后,农业受到的冲击比大陆更为严重,300万公顷的稻田中有2/3被迫休耕,10万农民将永久性退出农业,这意味着农业资源(耕地、劳力、资金)必须释放出农业部门。

但由于近几年台湾经济不景气,剩余农业资源基本上无法由岛内其他行业吸纳,于是必须向岛外寻找出路。

此外,一些高污染及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农业,如养猪业、养禽业、水产养殖业受到政府的限制,也迫使这些行业向岛外转移。

总之,局限于耕地稀缺、生产成本偏高、市场容量不足的台岛,台湾农业确实难有重大突破。

而大陆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充裕的劳动力和巨大的消费市场,都为台湾农业的永续发展开启了一扇大门。

大陆的农业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是停滞不前,农业成了制约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瓶颈,但仍然要为工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终于使农业局面有了根本性改善,结束了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

但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农业资本积累十分缓慢,大陆农业除了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与台湾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以外,在金融、运销、推广等方面也缺乏经验。

但是,大陆的优势也十分明显,农产品消费市场巨大、耕地相对充裕、农业劳动力丰富,加上同为中华民族,无文化交流障碍。

因此,以加入WTO为契机,大陆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成为台商投资的理想场所。

总之,台湾与大陆在农业资源上的互补性十分明显。

一方面,台湾有先进的农业技术,充
裕的农业资金,丰富的营销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大陆有广阔的农产品消费市场,低廉的土地,充裕而便宜的农业劳动力。

各自的优势互补成为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基础。

(二)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特点
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目前仍然是单向投资,即台商赴大陆进行农业投资。

台商对大陆的农业投资始于1991年,这一年台湾颁布《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该办法视农业投资可能危害台湾农业的程度,把农业投资分为准许、禁止及专案审查三类。

农业投资的准许原则是:①台湾地区不生产或自给率低且替代性低的农产品;②在台湾地区发展不具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③在台湾地区生产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农产品;④对台湾与大陆农业发展均有利的农产品。

符合上述原则从而允许台商投资的农产品共223项,如冷冻鳗鱼浆、饲料用乳粉、豆类蔬菜种子等。

禁止台商投资的产品有罂粟子、大麻子及茶叶等10项。

与1991年首次台商赴大陆投资农业高潮相比,目前的第二次投资高潮有如下特点:①农业投资总额迅速增加。

1991年台商来大陆投资农业项目共19个,投资额为1831万美元,至2000年底,农业投资项目为4500个,投资金额超过35亿美元,占外商农业投资总额130亿美元的27%,成为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农业投资来源地。

②农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农业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1991年为102万美元,1995年为332万美元,2001年达417万美元。

农业投资企业已从早期的中小企业为主,发展到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大财团和上市公司来大陆进行农业投资。

台湾2/3的食品上市公司都已落脚大陆。

③农业投资区域仍以大陆东南沿海商业中心为主,但正在向大陆中西部拓展,台商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地是江苏、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浙江、山东7个省(市),约占农业投资总额的80%。

④农业投资领域仍以食品及饮料加工为主,占农业总投资额的61%。

对种植业的投资比例不高,主要为花卉。

投资畜禽养殖曾出现热潮,但逐渐减少。

⑤农业投资的目标市场以大陆内销市场为主。

随着外资企业产品外销比例要求的取消,台商投资农业的目的,已从扩展外销市场变为抢占大陆内销市场。

许多台资企业的产品如“统一”、
“旺旺”等食品已在大陆拥有相当高的市场占有率。

⑥农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康师傅”、
形态趋向独资。

随着两岸投资交往的日益频繁及台商在大陆十几年的农业投资经验的积累,台商对大陆的农业投资环境及农业情况已经基本熟悉,台商农业投资方式正逐渐由合资转向独资,这在占地较少的农产品加工领域更为明显。

⑦农业投资趋向于劳动密集型农业。

投资者投资他地的目的,在于利用受资地某种丰裕而便宜的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比投资者在本土投资更高的回报。

台商来大陆投资主要看中的是大陆丰裕而便宜的劳动力资源,台商农业投资往往趋向于低资本密集、低技术密集、高劳动密集的农业。

⑧农业投资出现新的载体———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为推进两岸农业合作,为台商创造一个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经原外经贸部、国务院对台办和农业部联合批准,大陆在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和陕西开辟6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试验区已成为台商投资的最佳载体。

据大陆第一个试验区“福建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资料,该试验区目前有台商农业投资项目359个,占福建省台商农业投资项目总数1300个的27%;合同利用台资7.7亿美元;占全省农业台资16亿美元的42%;实到台资4.81亿美元,占全省的48%。

试验区中的台资企业多数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资金投入的同时带来了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设备,通过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了当地优质高效创汇农业的发展。

(三)海峡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方向
1.垂直合作与水平合作并重。

大陆幅员辽阔,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异很大,因此,合作的方式也应有所区别。

台商对大陆的农业投资目前主要集中在沿海的苏、浙、沪、闽、粤、琼,这些地区气候条件好、自然条件与台湾相似,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研发水平也有相当基础。

因此,台商在这些地区的农业投资一般采取水平投资方式,两岸共同研发、共同生产、共筹资金、共享市场。

但随着沿海地区的进一步发展,两岸水平投资合作的利益可能会下降,甚至出现第三方市场与台岛竞争。

因此,将来农业投资的区域可能会移到中西部地区。

由于大陆的中西部地区气候条件、农业资源禀赋与台湾有较大差异,发展水平、研发能力、运销管理技能与台湾相比差距较大,台商在这些地区的农业投资可采取垂直投资合作的方式,台湾提供资金和技术,中西部地区进行原料生产和初步加工,半成品运到台湾进行深加工,产品满足岛内需要或向第三方市场或大陆沿海出口。

2.引进资本与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并重。

引进外资必然带动外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

据卢迈对港商农业投资的研究,在大陆成功投资农业的港商,除了资本本身的作用以外,起重要作用的依次是管理技术、营销技术等软技术,然后才是种籽、种苗、农业设备、储藏设备、生产技术、种畜种禽等硬技术。

由此而得出结论:软技术是港商大陆农业投资成功的关键。

这一结论对港商大陆农业投资或许是对的,因为香港是世界金融商业中心,因此,港商的优势首先就在于先进的管理营销技术,香港特定的环境使它没有农业,也没有农业高校和研究单位,就谈不上农业硬技术的先进性。

但台湾不同于香港,在管理营销软技术上可能比不上香港,但在农业硬技术上绝对比香港强,在引进台资时,一定不能忽视台湾先进而又实用的农业技术,因为没有先进的农业技术就难以形成质量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董宏宇、李岳云:《从农产品竞争力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两岸农产品贸易与农业投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大学农经系印,2001年。

2.李明轩等:《WTO与两岸竞合》,台湾天下杂志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

3.叶新兴:《两岸农业交流的问题与调整》,台湾《经济前瞻》,2000年9月。

4.李岳云:《台商农业投资新趋势与两岸农业投资合作构想》,《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3期。

5.卢迈等:《港商在内地农业投资的现状和前景》,《管理世界》1999年第4期。

6.许素华:《加强两岸农业交流可行模式之研究》,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委托研究专案研究报告,1996年9月。

(作者单位:1南京农业大学海峡两岸农业经济研究所;2华泰证券研究所)
(责任编辑: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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