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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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2008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问题的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人口控制在预定目标以内。

第六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安排必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66-永政办发〔2008〕94号

66-永政办发〔2008〕94号

永政办发…2008‟94号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大山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康镇、大山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为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圆满完成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年内将在永康镇、大山乡开展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现将《永康大山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1—永康大山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永康、大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切实转变作风,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事业。

二、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优质服务工作。

组长:高跃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高源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皓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组员:茶辕轲县人事局局长—2—朱明宣县财政局局长谢永忠县教育局局长查法旺县农业局局长刘顺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德源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李禾山县水务局局长顾德钦县司法局局长刘相光县民政局局长陈红武县卫生局局长鲁见明县扶贫办主任李光泽县林业局党总支书记段春柳团县委书记周玉芳县科协主席蒋正荣县工商局局长樊晋国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光存县妇联副主席黄缔荣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段国瑞永康镇人民政府镇长吴桂霞大山乡人民政府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皓月同志兼任。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31•【文号】国人口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现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你们,请各地在机构改革工作中加强协调,细致工作,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李勇军联系电话:(010)82504788二○ ○ 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2号),经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能司(厅)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人员编制。

一、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9个职能司(厅),2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厅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办公厅设5个职能处(室):研究室、秘书处、文档处、政务信息处、信访处。

1.研究室。

负责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委内重大决策的信息综合;起草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代拟稿和委内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及重要文件;编发《送阅件》、《调查与研究》等刊物;负责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省委书记李建国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上的讲话

省委书记李建国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上的讲话

省委书记李建国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刚才,省委、省政府隆重表彰了2006-2007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先进单位,姜大明省长与各市和省直部门签订了《2008-2012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三个市和一个省直部门的负责同志发了言。

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广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始终是影响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增强人口忧患意识、人口安全意识,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

我们党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党的十七大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并把到2020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新要求,进一步突出了人口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十七大提出的人口计生任务落到实处。

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四个方面的深刻内涵都与人口计生工作息息相关。

发展必须考虑人口因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仅受人口数量的影响,而且越来越多地受到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因素所制约;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必须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必须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落实“五个统筹”,必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天津市河北区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天津市河北区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天津市河北区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各位代表:一、2007年工作回顾2007年,是新一届政府组成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思路和要求,坚定不移抓发展、重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圆满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较好体现了经济增长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全区经济社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经济发展增速明显。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37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区级财政收入77588.6万元,同比增长37%;实现国内招商引资到位额60亿元,同比增长126%,直接利用外资到位额6689万美元,同比增长31.83%。

财政收入增幅连创新高。

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完善管理模式,调整税源结构,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征管力度,全区财政收入呈现高开稳进的势头,以平均每月超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的速度稳步提升,增幅始终居于中心城区前列。

据此,区政府于11月23日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财政收入增幅由年初确定的18%调整为28%。

年底实际增幅超出调整后指标9个百分点,实现新的突破。

同时,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进一步提高。

招商引资态势强劲。

积极调整招商引资结构,扩大招商规模,改进招商方式,实施招大、引强、引优战略。

成功举办招商引资大会,签订投资意向150亿元,12个签约项目中有11个得到落实。

引进一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较大项目,与国内500强企业广西柳工集团、3G雷梦等优势企业实现战略合作。

意大利CIS集团就意式风情区1、4号地块整体租赁事宜签署了框架协议,着力打造“意大利生活方式街区”。

楼宇经济得到壮大,全区25座楼宇共入驻企业445家,留区税收3000万元,同比增长43.7%。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都市工业发展提速。

编制完成《河北区都市工业发展规划(2007~2010)》。

08年计划生育方案

08年计划生育方案

XX镇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方案近期,我镇认真总结和分析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情况。

为了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控制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经镇党委班子讨论研究,明确提出:2008年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迈向新台阶。

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正视2007年的存在问题,迎难而上,不甘落后,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抓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二、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核查摸底工作我镇仍存在计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特别是对流出、流入对象的管理和跟踪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从而导致出现计划外出生漏报现象。

从2007年12月28日起至2008年1月28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包干,分村包干,分户包干的形式,对辖区内的育妇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摸底。

今次的地毯式核查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共同参与,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确保把育龄妇女的生育和节育的情况弄明摸清。

为了防止镇村干部走过场,瞒报漏报,所有的入户调查表必须由各村挂村领导、支书、驻村干部以及包片干部四人签名确认。

最后在核查摸底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各种计生资料。

今后,每月驻村干部、村干部对所在包片、户均要进行地毯式的摸底。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育龄对象避孕节育措施2008年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一系列规定,明确奖罚,落实责任。

一是从2008年度起,经省、云浮市人口计生考评组考评总评合格,奖给镇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2000元,奖给其他镇干部、职工每人200元;经省人口计生考评组考评合格的村,奖给该村委5000元作为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经云浮市人口计生考评组考评合格的村,镇奖给该村委3000元作为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2008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积极打造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平台,把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落实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经过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一、省对市、区的考评结果深圳市以及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全省通报表彰。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规定,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市人口计生局奖励。

二、市对各区、街道的考评结果(一)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等6个区,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深圳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福田区莲花街道、沙头街道、梅林街道、园岭街道、福田街道、南园街道、香蜜湖街道;罗湖区翠竹街道、东湖街道、南湖街道、东门街道、笋岗街道、莲塘街道、黄贝街道、清水河街道、桂园街道、东晓街道;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梅沙街道、盐田街道、海山街道;南山区南山街道、桃源街道、粤海街道、西丽街道、南头街道、招商街道、沙河街道;宝安区民治街道、石岩街道、观澜街道、西乡街道、龙华街道、福永街道、新安街道、沙井街道;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山街道、大鹏街道、南湾街道、龙岗街道、横岗街道、布吉街道、龙城街道、坑梓街道、平湖街道、南澳街道;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等48个街道,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深圳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11.28•【字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2008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问题的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人口控制在预定目标以内。

第六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2007年度北仑区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

2007年度北仑区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

2007年度北仑区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优化技术服务,推行依法行政,实行综合施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人口计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一、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到11月底,全区共出生2320人,计划内出生2297人,计划生育率为99%,人口自然增长率0.87‰;人流率控制在0.50%以内,无大月份引产;计划生育随访率100%;外来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95%;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率为1.77‰;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率95%;出生性别比为105.42;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婚检率达到64.05%,三优检测率达80.91%;未发生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计生行政败诉案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得到保障。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领导力度继续加大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不断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是认真抓好《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

把《决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头戏,区委宣传部、区人口计生局联合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决定〉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掀起了宣传学习《决定》的热潮。

以区委中心组学习推动全区的《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决定》,区委陈利幸书记对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出了要求。

为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内涵,把握人口计生工作方向,请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分别为全区计生干部和街道干部作了多场《决定》学习辅导报告;强化对全区计生干部和村主要干部的培训,局领导分别在全区计生管理员培训班和各街道、乡镇计生管理员、联络员、村干部培训班上多次作《决定》学习辅导报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8年我市人口计划指标分别是:出生率11.40‰,人口自然增长率6.50‰。

为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政府继续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禅城区11.25 6.35 94.00南海区11.45 6.55 94.00顺德区11.45 6.55 94.00高明区11.40 6.50 93.50三水区11.30 6.40 94.00出生人口性别比比上年度明显下降并趋向正常。

其它指标的考核按照《广东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考评。

二、工作要求(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探索建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综合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适度关系。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责任制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权”。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08年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08年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08年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
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新闻发布
【发文字号】冀人口办[2009]2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4.22
【实施日期】2009.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08年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冀人口办〔2009〕20号)
各市人口计生委:
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心和重点,突出迎奥运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宣传主题,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借助各级宣传平台,调动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弘扬婚育新风尚,引导舆论,展示工作,树立形象,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营造了良好外宣环境,为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通
知》(冀人口办[2008]13号)要求,在各市初评和申报的基础上,按综合得分评出2008年“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先进设区市”、“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先进单位”、“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先进县(市、区)”、“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若干名,现予通报表彰如下:
一、2008年度人。

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八、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大乡村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力度。县级计生部门将采取领导及股室联系乡镇的办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特别是要对去年考核排位滞后的乡镇实行重点联系,帮助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协助制定改进措施,每月进行质量抽查,每季度进行情况通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乡镇对后进村同样实行联系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任务的办法,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制,纳入考核,逗硬奖惩。对整改不力,长期落后的乡镇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搞得好的乡镇和单位要总结经验,进行表扬和推广;对工作处于后进的乡镇和单位实行黄牌警告,特别严重的,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诫勉。
六、全面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各乡镇要在巩固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指导、乡服务、村自治、组协助、户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程。要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服务协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的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以及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凡涉及村民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的事项,都要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落实执行的情况也要向村民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组织工作网络,夯实计划生育工作村级基础。
五、努力提高人口出生统计质量
一是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将计划生育情况以公告形式向群众进行公布,对每例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二是对各乡镇经常进行统计质量抽查,坚持每月抽查1-3个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通报抽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三是重点督促2008年五个省级统计监测点,严格统计口径,做好总人口和育龄妇女的信息录入,充分利用wis系统指导和服务计生工作。

人口厅发〔2008〕23号

人口厅发〔2008〕23号

人口厅发〔2008〕23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文件人口厅发〔2008〕23号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为全面、准确、及时监测并掌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所遇问题及时向我委反馈。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全面监测并掌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9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按照“分工协作、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快捷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信息登记、传输、应用、维护、质量控制等制度,建立"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特别扶助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机构)进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管理。

在各级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组织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指导下,按照《试点方案》要求,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机构)各司其职,落实工作责任。

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岳池县人事局2008年度计划生育总结2008年,本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计生部门指导下,结合人事部门自身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计生政策法规,狠抓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现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把本局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抓好抓扎实,早在年初,经局组研究决定,调整了岳池县人事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局长齐小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君、张雪萍,党组成员、编办副主任李建生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在此基础上,继续坚持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对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从而保证了该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教育,注重提高在全局职工中进一步深化对计划生育知识的学习教育,结合局政治理论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认真学习各级计生部门的指示、条例、规定和《计划生育法》等。

同时,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上,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思想教育入手,使职工认识到计划生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制度,规范行为在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计生部门的要求和工作的开展情况,给全局职工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采取扎实有效地措施,对原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增加了“一票否决”制度,凡是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个人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工作均受影响,年度考核不能参加局里评优、评先等活动,使本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制度范围内有序的开展。

四、严格考核,奖惩逗硬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要求,在加强平时工作检查督促和半年小结基础上,紧密结合年终的目标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分层次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要作为奖惩的依据,逗硬落实到位。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27•【文号】•【施行日期】2007.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现将《人口计生委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

请结合本部门2008年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好全年工作,突出重点,集中精力,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人口计生委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紧密结合起来,稳定低生育水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把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上来。

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道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探索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

(办公厅、机关党委牵头)(二)加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推进各地党委中心组和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制度。

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苏府[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苏府〔2008〕1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努力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2.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书指标考核说明:1.计划生育率:①执行“一票否决”的情况;②列入常委会研究内容每年1~2次;③计划生育工作内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④各市、区政府对相关部门的人口计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⑤开展两次流动人口专项整治。

2.财政人均人口计生事务支出:①户籍人口达到22元,资金来源包含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不包含“农村奖扶经费”、“特殊扶助经费”、“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②非户籍人口基数以公安登记上年度暂住人口为准。

3.出生人口性别比:①建立定期通报制度;②开展打击“两非”活动;③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④非户籍出生人口性别比≤现有值-(现有值-107)×20%。

附件2:。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计划生育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实现人口数量控制和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各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首先,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要明确人口增长的目标和限制。

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适当的人口增长目标,并设定相应的人口控制政策。

这可以包括实施避孕措施、提倡晚婚晚育、限制生育等措施,以达到控制人口数量的目的。

其次,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需要注重提高人口质量。

除了控制人口数量外,也要关注人口素质的提高。

提倡优生优育,鼓励适龄夫妇生育健康的后代,同时加强对孕育、产褥期、婴幼儿期等重要阶段的卫生保健工作,以确保每个新生儿健康成长。

此外,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还需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鼓励他们积极响应并执行相关政策。

同时,也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措施的宣传,提倡科学合理的生育观念,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

最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还需要强化监督和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是关乎国家未来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着科学、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

本文将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详述,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目标设定在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的初始阶段,明确的目标是确保整个工作计划有序进行的关键。

我们需要设定具体、可衡量的目标,如降低出生率、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等。

同时,这些目标应当与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相结合,确保既符合国家发展大局,又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政策宣传政策宣传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增强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同时,结合“三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答他们的疑惑,增强政策的接受度。

三、服务保障为了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这包括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专业咨询和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安全性和效果;同时,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是确保工作成效的关键。

我们需要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确保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计划生育工作中。

五、监测评估为了及时了解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展和效果,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估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同时,这些评估结果也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策略调整提供重要参考。

六、责任落实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三项任务

三项任务
截止今年底,全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件,已处理6件;镇、村调解民事纠纷30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分别为25宗和16宗,破案率分别达到45%和63%,没有发生恶性群体事件。目前,我镇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大局稳定。
3、强化四项措施,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县、镇选派干部分别进驻11个村委会,以结对帮扶的形式,扶助村委发展经济,帮助困难户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问题。各党支部积极吸收思想好、素质高的农村青年加入党组织,今年党员转正27人,发展预备党27人,递交入党申请书50多人。二是强化村级党组织及村委干部换届工作。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保证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换届顺利进行。全镇11个村和一个社区的全部56名村干部均一次性选出,得票率均达到80%以上。三是强化机关作风的转变活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廉政职责,在全镇党员干部中继续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活动。四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学习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指定的学习篇目,观看电教片、自学、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增强了自立意识,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干事创业、执政为民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2、抓住三个重点,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镇始终牢固确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以解决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多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抓好原砂金矿赔产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镇安排专人跟踪落实;二是积极化解大林村与上林九个村小组的村集体山场林地林权争议纠纷问题。三是抓好新圩圣冲山场毁林事件遗留问题的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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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达尔镇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在圆满完成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我镇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十七大精神,明确了2 008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化优质服务,强化依法行政,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再下大力度,再出新举措,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口安全,推动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
在7‰以内,政策内生育率保持在100%,村(居)民自治率达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零,综合治理到位率达95%以上,群众对优质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总体思路是:贯穿一条主线,完善两套机制,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强化五大措施。

“贯穿一条主线”,就是将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贯穿始终,确保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完善两套机制”,就是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和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地方特色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加大帮扶措施,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突出三个重点”,就是突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重点,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突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这一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突出优质服务这一重点,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民心工程”等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

“抓好四项工作”,就是努力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抓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分析,促进科学决策;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平衡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以绩酬挂钩、鼓励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工作基础。

“强化五大措施”,就是全面落实《决定》精神,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强化领导决策调控。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其他领导共同抓制度,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各单位党组重要议
事日程,坚持党政会专题研究,党政领导定期督导人口计生工作制度,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年终严格兑现“一票否决”的责任追究制度。

就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兑现奖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工作方法由以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建立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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