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物料盘点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间物料盘点规定
1、目的
1.1、确保车间在制品处于完全受控状态、保证客户财产不受损失;
1.2、确保车间提供的盘点报表与车间实物结存情况完全相符,以保证系统月末在制品准确
无误;
1.3、明确盘点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1.4、明确盘点差异的处理方式
2、适用范围
仓库部、计划部、行政部、制造部所有部门。
3、盘点工作要求
3.1、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3.1.1、财务部制定盘点计划并发布《盘点通知》。
《盘点通知》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停产
时间、业务截止时间、盘点时间、抽盘时间、抽盘范围、抽盘比例、必盘项目、上月盘点差异较大的物料清单、抽盘人员安排、车间盘点报表上交时间、其他注意事项等。
备注:为保证UF系统当月业务的完整性及结算的一致性,盘点时间安排在月末最后一天,如确因生产需要,至多能提前或延后一天进行。
3.1.2、制造部接到盘点通知后,须在盘点前将所有未办理正式单据的业务办理完毕,所有外
借物料必须在盘点前收回或办理交接手续;
3.1.3、VMI仓库须在业务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产线领、退料及入库等业务的凭证办理;3.1.4、盘点前产线物料员须组织将存放在车间的物料归类整理:所有物料须摆放整齐,同一
物料统一存放统一包装只余尾数,各包装箱上须有完整准确的物料标识,以便于抽盘人员抽盘。
3.2、盘点过程中的要求:
3.2.1、盘点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有物料都处于完全静止状态;严禁弄虚作假:以彼物料冒充此
物料、从仓库或保修车间借料抵数等。
如发现此类情况,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处罚。
去时
3.2.2、盘点人员必须认真细致,不得漏盘或多盘。
3.2.3、抽盘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抽盘时发现差异不得隐瞒,必须如实反映。
3.3、盘点报表的编制要求及提供时间
3.3.1、车间自盘后编制盘点报表时,须按物料状态分类编制:
※投入料盘点报表:指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线从仓库领用的尚未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的盘点报表;
※在制品盘点报表:指经过产线正常生产加工完成后放置在产线尚未办理入库的半成品、产成品的盘点报表;
※重工/返工品盘点报表:指由于品质等原因从仓库领出的需重工的半成品、产成品
的盘点报表。
3.3.2、制造部报送给财务部的汇总报表必须按实盘的真实结果填制,不得将代用料混淆填制,
更不能将A物料填成B物料。
3.3.3、制造部须于每月盘点后的第二天上午上班前(即如1月31日盘点,2月2日早上上
班前)将盘点报表汇总后报送财务部、计划部;报送前必须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如有特殊情况个别工作中心未安排盘点,报送报表时务必注明,以防止财务部核对在制品结存时遗漏。
3.4、盘点物料分类及盘点分工
3.4.1、由财务部安排对车间物料进行抽盘。
A类物料必须全盘;B类物料抽盘比例不得小于
40%;C类物料抽盘比例不得小于20%。
对于上月盘点存在差异的物料必须重点抽盘。
★A类物料:包括产成品、半成品、芯片、IC、显示屏、摄像头等单位成本在10元以上的贵重物料;
★B类物料:结构件、接插件等单位成本在1元以上10元以下的物料;
★C类物料:单位成本在1元以下的物料。
3.4.2、财务部须对部分车间部分贵重物料,以及上月盘点差异较大的物料进行重点抽盘。
4、盘点对账及差异处理
4.1、核对盘点差异
4.1.1、计划部收到汇总盘点报后,须在两日内核对期末在制品结存,并通知制造部核对盘点
差异查找差异原因。
4.1.2、车间在制品结存核对逻辑:
期末在制品结存=期初在制品结存+本期生产领料(生产)+本期生产领料(维修)-本期生产退料(生产)-本期生产退料(维修)-完工入库倒冲数
量
完工入库倒冲数量=完工入库数量×子项单位用量
4.1.4、计划部将盘点差异核对完毕之后报送财务部、制造部,并由计划部牵头于每月14日
前查明差异原因。
差异原因须报送给财务部、制造部。
4.2、对盘点差异的处理
4.2.1、允许盘点差异率为当月领料总金额的万分之二,差异超过此指标的,给予
直接责任人警告处罚。
4.2.2、上月盘亏的如在本月盘点时仍盘亏,则责令直接责任人赔偿其上月盘亏的损失,并给
予直接责任人警告处罚;上月盘亏的如在本月盘点时盘赢,并且盘亏金额未被客户扣款的,则无需对上月盘亏损失进行赔偿( 如冲抵后差额仍高于本月领料总额的万分之二,则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小过处罚);上月盘亏的如在本月盘点时盘赢,并且盘亏金额已被客户扣款的,则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处罚,(如差额客户同意补回的,则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
4.2.3、对于连续两个月盘点差异没有超过规定指标,并且没有未抵补的盘亏损失,则给予直
接有功人员嘉奖以上的表彰;
4.2.4、上述奖惩制度中直接责任人或直接有功人员由计划部提报,奖罚由行政部执行。
奖罚
不得低于《厂规》最低标准。
5、公布盘点总结
每月15号之前,计划部须对上月的盘点情况进行总结并以邮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盘点总结须对每个工作中心的奖惩情况予以揭示。
6、提报奖惩责任人并执行奖惩
行政部须在盘点总结公布后3日内提报相关奖惩责任人并拟制《处罚公告》。
7、奖惩规定中盘点差异的抵补从3月份盘点数据开始,2月份盘点差异的奖惩按原制度执行。
本文件从发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