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上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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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4.08•【文号】•【施行日期】2004.04.08•【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第三章笔试与面试第四章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第五章任职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第三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八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岗位空缺采取公开竞争和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招聘。

相关的规定、制度和法规有:
1.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公开公平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

2.招聘公告:用人单位应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包括岗位名称、职责要求、薪酬福利、报名途径等信息,充分公开岗位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3.招聘流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
面试等环节,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招聘流程。

4.竞争上岗原则:竞争上岗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要求应聘者满足岗位
要求并参与公开的竞争,最终通过竞争确定最合适的人选。

5.双向选择原则:双向选择是指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都具有选择的权利,
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人才,而应聘者也可以选择合适的工作机会。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用工、考核、培训等环节,保证招聘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7.公务员法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开竞争,以
考试、考核等方式确定人选。

8.刑法规定:虚假招聘、贪污受贿等行为,涉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进行惩罚。

需要根据不同的地区、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参考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全员竞聘上岗管理办法

全员竞聘上岗管理办法

全员竞聘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形成有利于人才自我良性循环发展的劳动用工管理体制,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XXXX人〔2013〕36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竞争上岗管理工作。

第三条竞争上岗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劳动定员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价值导向,遵循市场规律。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控制用工总量、按需选聘的原则。

(五)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审批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确定聘用人员。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考评小组和纪律监督小组。

(一)工作小组:组长由综合管理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统计汇总及报告事项,确保整体工作按竞争上岗流程顺利高效地实施。

(二)考评小组: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员由总工程师、副总师、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岗位空缺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竞争上岗考试、考核准备、实施工作;并对应聘人员作出合理的评价,提出聘用意见。

(三)纪律监察小组:组长由公司纪委委员担任;组员由政工部负责人及部门员工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竞争上岗全过程的纪律监督,确保竞争上岗程序合法合规。

第三章任职、选聘条件与资格第五条上岗前提条件:必须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员工。

竞争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说明书具体要求和条件,能够胜任竞聘岗位具体工作;领导人员竞争上岗条件需要符合《X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六条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年龄距任职年限不到 5 岁的,一般不再选聘中层干部职务。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通知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通知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7.23•【文号】组通字[1998]33号•【施行日期】1998.07.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1998〕33号)现将《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是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导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有利于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近年来推行竞争上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竞争上岗的力度,特别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积极运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定岗工作,推动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1998年7月23日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近年来,许多地方和部门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在运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职位轮换和人员分流等项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实行竞争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项改革,是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并配合机构改革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定岗工作,现对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推行竞争上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南竹21:34:07/pub/qq_etkq/qq_etkq_0009/qq_etkq_0010/qq_etkq _0266/201003/t20100302_165449.html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南竹21:35:47环境保护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环境保护部在2008年11月28日启动了2008年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共公布32个处长职位、19个副处长职位,共有135人报名,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12月30日,对39名竞争上岗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公示,这标志着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已顺利结束。

此次竞争上岗是环境保护部组建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者就此次竞争上岗的有关情况,采访了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负责人。

记者:环境保护部为什么要进行此次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除竞争上岗外,还有没有其他干部选拔方式?负责人:环境保护部进行竞争上岗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三定”方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显示了环境保护部党组“放开视野选人才,公正公平用人才,竞争择优出人才,科学合理配人才”的决心和信心,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次重要探索,对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有多种方式,竞争上岗是一种重要的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

除了竞争上岗以外,还有日常的补充调整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

中组部要求不断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以防止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记者:此次竞争上岗工作有哪些创新?负责人:这次竞争上岗,我们在坚持基本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放开视野、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做法。

一是扩大报名范围,将竞争上岗的报名范围扩大到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二是扩大报名人员,将报名人员扩大到在京直属单位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三是为优秀年轻干部参与竞争适当放宽资格条件,此次报名条件较以往的规定适当放宽;四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每天都公布报名情况,面试时在内网进行直播;五是量化考核,每个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六是政策加分,对获得过优秀或嘉奖、具有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工作经历、主持或负责某一个处工作的同志,在笔试中加分。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是一种用于优化公务员招录与管理方式的制度,具体涉及的相关规定和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招录和选拔应当秉承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公正、公平、竞争。

公开招聘公务员时,要公开推报职位、报名条件、考试内容和招录程序,依法予以挑选。

2.《公务员录用工作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组织程序和选拔程序,包括公示、报名、资格审查、公告、考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招聘考试录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公务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强调了公务员招聘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公务员录用的公信力和选拔的公平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序列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分类、职级设置等相关制度,通过对公务员职务的科学分类,划分出公务员职务序列,为公务员的岗位竞争提供了基础。

5.《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公务员录用时的选拔方式,提倡招录聘任与岗位胜任力相关,倡导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的理念。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具体的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制度规定可能因地区、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上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相关规定和法规,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具体规定来决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2004年4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第三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八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

第十条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

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

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

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到各级领导岗位。

这一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于2017年12月颁布了《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规定了干部竞争上岗的原则、程序和条件等。

这一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背景干部是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领导职务的担当者。

优秀的干部队伍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而落后和不合格的干部则会给党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激发广大干部选拔上岗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促进干部选拔上岗工作的向科学、民主、公开、竞争的方向推进。

二、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干部竞争上岗必须依据事业需要,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选人聘人。

2.激励发展原则干部竞争上岗应该充分激励广大干部积极参与竞争,让真正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3.按岗定干原则干部竞争上岗应以岗位需要为依据,在聘任岗位方面实行“按岗定干、能上能下、适者生存”的原则,确保选用的干部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4.任人唯贤原则干部竞争上岗应该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选用最有能力的人才,让素质高、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担负重任,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

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忠于职守、清廉自守。

2.工作能力突出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善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

3.成熟稳重干部必须具备成熟稳重的性格,具备一定的坚忍毅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不怕吃苦耐劳,能够在各种复杂和艰苦的环境下保持奋斗的状态和心态。

4.先进作风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先进的思想、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注重自身的形象、修养和素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竞聘上岗制度与实施细则

竞聘上岗制度与实施细则

竞聘上岗制度与实施细则竞争上岗的原则,岗位适任的原则,能力优先的原则,以及自愿原则。

第五条.程序:申请→初审→面试→综合考核→领导决策→调动。

第二章内部岗位竞聘制度第六条.申请条件:1.符合拟竞聘职位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及其他要求;2.近两年无违纪行为;3.近两年综合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4.近两年无辞职、辞退、开除、退休等情况。

第七条.竞聘职位的发布:1.竞聘职位的发布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2.公示内容应包括竞聘职位名称、职位要求、申请条件、竞聘程序、竞聘流程图等内容。

第八条.申请方式:1.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层干部、普通员工岗位竞聘申请表》;2.申请表应当由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初审:1.XXX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

第十条.面试:1.面试应当由公司领导或者专业人员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2.面试内容应当与岗位职责和要求相符,包括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3.面试结果应当填写《岗位竞聘面试情况表》。

第十一条.综合考核:1.综合考核应当综合考虑申请人的面试成绩、历史工作记录、考核结果等因素;2.综合考核结果应当填写《岗位竞聘面试情况汇总表》。

第十二条.领导决策:1.公司领导应当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确定合适人选;2.领导决策结果应当填写《人事调动表》。

第十三条.调动:1.XXX应当根据领导决策结果进行人事调动;2.调动后,公司应当对新任岗位进行适应性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环境和工作。

岗位竞聘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包括个人能力、业绩、潜力等方面的考察。

具体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团队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

同时,还将考虑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培训成长情况、职业规划和发展意愿等因素。

总体来说,岗位竞聘的目的是发现、选拔、培养和使用具备优秀能力和潜力的人才,为XXX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企业人员竞争上岗制度范本

企业人员竞争上岗制度范本

企业人员竞争上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竞争上岗制度是指在企业内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评价和激励员工,使优秀员工有机会晋升到更高层次的岗位。

第三条竞争上岗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

第四条竞争上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竞争:给予所有员工平等的竞争机会,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二)公正评价:根据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激励进取:激发员工积极性,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章竞争上岗的方式和程序第五条竞争上岗方式主要包括:公开竞聘、内部选拔、外部招聘等。

第六条公开竞聘是指企业发布竞聘公告,面向全企业或外部招聘人员,进行公开选拔。

第七条内部选拔是指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在内部员工中选拔合适人选。

第八条外部招聘是指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面向外部招聘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人员。

第九条竞争上岗程序主要包括:发布竞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环节。

第十条发布竞聘公告:企业通过内部通知、公告等形式,公布竞争上岗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报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自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企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竞争上岗的条件。

第十三条能力测试:企业组织进行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实操考核等,全面评估竞聘者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面试:企业组织面试,对竞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公示:企业将竞争上岗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第十六条录用:企业根据竞争结果,依法依规办理录用手续。

第三章竞争上岗的待遇和管理第十七条竞争上岗的员工,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一)拥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政策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群众观念;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勤奋开拓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具有中等学历以上文化知识,具有竞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以下。

第九条原任命在竞争岗位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为当然的竞争者,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参加竞争上岗;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参加竞争上岗条件优先;凡同时竞争两个岗位(身兼两职)的,优先受聘。

(会计、出纳岗位除外)第六章竞聘程序第十条报名:参加岗位竞争的人员向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报名、填写报名表。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按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再报支队党支部审定。

第十二条考试:对竞争者进行有关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笔试,答卷由工作小组评分。

第十三条召开竞争大会:(一)听竞争者的“竞聘报告”、专业知识答辩等,由评审小组当场打分。

(二)竞争者考评总分为100分。

其中。

竞聘报告20分、专业知识答辩为30分;笔试20分、群众满意分10分、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测评分10分、领导班子考评分10分。

(三)支队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笔试、“竞聘报告”的演说、专业知识的答辩,群众、领导小组、领导班子考评,综合六方面的成绩,依据得分高低提出应聘人选报支队党支部审定。

第十四条召开全体队员大会,宣布受聘人员名单,同时签定目标责任书。

第七章有关事项说明第十五条必须贯彻“双向选择”的原则;凡经组织或群众推荐竞争上岗的人选,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第十六条被确定为竞争上岗的原岗位主任、中队长原则上要参与竞争上岗,若本人无竞争上岗意愿,工作岗位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近两年内受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受政纪记大过以上、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

某公司员工竞争上岗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竞争上岗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竞争上岗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员工晋升岗位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该公司所有员工竞争公司内所有岗位时所需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司在进行员工竞争上岗时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员工竞争上岗应遵循公平原则,排除私人恩怨等不必要或不合理的干扰。

2.公正: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告和岗位职责要求,评估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实现竞争上岗的公正。

3.公开:公司应在公告中详细介绍竞争岗位的职责、要求、条件、竞争程序等,确保员工竞争上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第四条、岗位的竞争方式1.在竞选岗位时,员工需要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告进行提交申请。

申请需要包含简历和相关工作经历等信息。

2.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笔试和其它相关考试。

3.竞争岗位人数不得超过岗位计划数。

4.员工在参加竞争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行为规范以及职业道德。

第五条、竞选条件1.申请人必须符合竞争岗位的所有要求及条件。

如教育程度、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

2.申请人必须遵守公司内所有法规和规章制度,如违反则取消竞争资格。

3.申请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保持良好的信誉。

4.申请人应积极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和继续教育。

5.申请人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

6.申请人应积极参与公司义务活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六条、竞争程序1.登录系统:员工可以进入公司内部网站查看相关公告、职位说明、岗位要求和程序要求。

2.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告提交申请。

3.提交审批: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根据公司指定流程,将申请提交至下一个流程级别进行审批。

4.笔试:在公司制定的时间内,申请人须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5.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采用现场面试和面谈方式。

6.综合考核: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肢体检查、体能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摘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指通过一系列的选拔程序,从社会范围内广泛征集和选拔人材,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需要,为各项工作提供具备专业技能和素质的人才。

为了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必须制定明确的资格条件,以确保参与者的能力和素质达到要求。

引言:在现代社会,随着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和机构选择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来招聘人才。

这种方式主要通过不少于两个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联合选拔,来寻找最符合条件的人才。

而为了确保公开选拔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显得尤为重要。

一、专业技能要求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首先要求参与者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这是因为大部分岗位需要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工作。

例如,对于财务管理岗位来说,要求参与者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对于市场营销岗位来说,要求参与者具备市场分析、市场推广等相关专业知识。

只有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人才,才能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单位带来切实的效益。

二、学历要求学历要求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另一个重要条件。

学历要求是通过学历背景来评估参与者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一般来说,学士学位是参与公开选拔的最基本要求。

对于一些较高级别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岗位,要求参与者具备硕士或博士学位。

通过对学历的要求,可以筛选出具备较高学术素质和深厚知识储备的候选人。

三、工作经验要求工作经验要求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又一重要条件。

工作经验是通过参与者的实际工作经历来评估其在特定领域的能力和经验。

一般来说,单位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会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和难度而有所不同。

对于一些需要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岗位,如高级管理岗位或者技术骨干岗位,要求参与者具备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以保证其具备扎实的工作能力。

四、综合素质要求除了专业技能、学历和工作经验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还要求参与者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 - 制度法规 -一,岗位竞争和双向选择的具体程序(一)竞争上岗1,岗位的公布:根据水文局全员岗位设置,由水文局党总支研究确定并公示需要竞聘的具体岗位.2, 岗位申报:竞岗者可以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的岗位,经改革工作小组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竞争上岗.3, 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局领导,水利局领导,外聘专家组成.4,民主测评:对岗位竞争实行民主评议,邀请部分退休老职工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应聘者的演讲答辩和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计分.5,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计分:(1)演讲答辩计分标准:演讲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演讲70分,答辩30分,计分时低于60分无效.(2)演讲答辩计分方法:计分由评委组和职工代表组分别进行,其中评委组占70%,职工代表组占30%,两组计分的加权总分为该演讲者的演讲答辩分值(即评委组总分÷评委组总人数×70%+职工代表组总分÷职工代表组总人数×30%).(3)民主测评计分标准:民议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绩30分,廉各10分,计分时低于60分无效(执行回避制度).(4)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计分由评委组和职工代表组分别进行,其中评委组占70%,职工代表组占30%,两组计分的加权总分为该同志的民主测评分值(即评委组总分÷评委组总人数×70%+职工代表组总分÷职工代表组总人数×30%).6,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人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综合成绩,初步拟定1-2名人选上报党总支.综合成绩计分方法以:其中民主测评分占25%,演讲答辩分占25%,近三年岗位目标100分制考核的平均数占50%.7,党总支研究 :根据改革工作小组上报的拟定人选,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依据干部任用原则,研究决定聘用人员.8,公示:对局党总支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9,聘用:对于公示人选,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未发现重大异议或未收到重大意见,按规定完善聘用手续.(二)双向选择1,岗位的公布:根据水文局全员岗位设置,由水文局党总支研究确定并公示需要双选的具体岗位.2,岗位申报:职工根据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专长,自愿选择岗位,但每位职工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对不申报岗位者,视为自动接受组织安排.3,资格审查:工作组将按照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择岗.4,科,室,站负责人定岗: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从应聘者双选岗位考核分的50%加上近三年岗位目标100分制考核的平均数的50%中的较高者确定人选.机关双选岗位的考核分:为科长,副科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100分制打分的平均数.基地,测站双选岗位的考核分:为基地主任,副主任,相应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100分制打分的平均数.5,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人选:工作小组根据全局岗位的双选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的人选;对于双选不成功的人员,组织进行第二次双选;如果第二次双选仍不成功,由局里的统一安排在测站工作.6,局党总支研究确定全局选岗情况.7,公示结果.8,聘用.二,岗位竞争和双向选择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竞争岗位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3,热爱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4,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5,具有与相应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6,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7,身体健康.8,原任实职人员,竞争相同级别的岗位,年龄为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9,新任职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10,符合竞争上岗岗位公布表中的其它条件.(二)双向选择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5,服从领导,努力工作.6,符合双选岗位公布表中的其它条件.。

2023年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

2023年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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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竞技水平,加强对运动队的科学管理和严格要求,增加教练员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作法,把竞争机制引入训练工作,以便充分调动全体体育老师的工作乐观性,增加责任感,制定本规定:1、体育部将依据学校对体育老师的定编和岗位津贴支付等状况,并结合运动队中队员状况、规模大小、竞赛任务轻重等实际,确定当年各项目教练员的岗位设置数额。

2、竞聘我校某一项目的教练员岗位,学校认为必要时和条件成熟时,也可以从校外从事此项目的人员中引进。

3、教练员竞争上岗原则上3-4年进行一次,教练员采纳聘任制,任期为三年或四年,如遇特别状况,也可适当提前或推后。

个别项目若遇急需调整教练员时可以随时竞聘。

4、竞争运动队主教练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竞争时要写出书面材料,其内容要包括个人的业务状况、担当教练员工作后的措施、目标、运动队的进展思路、全年训练方案、完成指标等。

"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依据其德、能、勤、绩的状况打算聘用与否,并依据该项目的竞赛周期进行年度考核。

助理教练由主教练提名,报体育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受聘者的书面材料要保存入档。

5、个别项目如无竞争者;或者有竞争者,但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评审时末获得通过;或者经"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对我校某一项目的体育老师评估后认为无合适者时,体育部将采纳支配教练员的方法,确定教练员。

6.代表队的设置(1)高水平队:足球队7.主教练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喜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具有较高的训练、科研水平和力量,为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骨干。

企业竞争上岗制度

企业竞争上岗制度

企业竞争上岗制度背景和意义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竞争日益激烈,拥有更多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员工成为了企业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许多企业引入了竞争上岗制度,以保证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员工的绩效,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竞争上岗制度是指在一定业务领域内,通过选拔和考核,将同一岗位的员工分为不同职级、不同等次,为员工搭建了一个职业成长的阶梯。

采用竞争上岗制度,能够激励员工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实施方法实施竞争上岗制度,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公平竞争:竞争上岗的过程必须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偏袒和利益输送行为。

2.公开透明:竞争上岗的所有步骤,包括选拔标准、考核方法、成绩公示等必须公开透明,以增强员工对制度的信心和认可。

3.基于能力:竞争上岗的考核标准必须基于岗位的责任和业务要求,考核内容必须与工作实际紧密相连。

竞争上岗制度的具体步骤如下:制定竞争上岗方案企业需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业务要求,制定相应的竞争上岗方案,包括职级分级、岗位等次、选拔标准、考核内容等。

按照方案选拔应试人员企业通过内部通知或公告形式,对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员工进行选拔,并明确具体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员工自愿参加。

进行岗位考核经过选拔的员工,按照竞争上岗方案的要求,参加岗位考核。

岗位考核必须围绕实际工作、职责和质量要求进行,考商评议及其他考核手段的应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

结果公示和评议全部岗位考核结束后,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间应该保证评议对象享有申诉权,并完善评议结果。

考核结果及评议意见应当起草书面报告,一并提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汇总。

评定获胜者依据考核结果,按照竞争上岗方案的职级分级标准评定获胜员工,并颁发相应岗位证书。

企业投资和员工收益竞争上岗制度,是一个企业的稳定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双赢机制。

企业在实施竞争上岗制度方面需要进行有效的投资,包括制定方案、开展培训、进行考核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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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现岗位上业绩突出,表现优良;
5.4.5报名办法
有意参与竞争者到各所人事领取《竞争上岗报名表》,详细填写工作总结。总结中需列举2-3个所部认可的、独立或协助解决问题的案例。
5.4.6资格审查
管理本部根据全司岗位空缺信息,确认并公布需竞争上岗的岗位。结合报名资格、工作总结及空缺岗位要求,由直属上级(主管)及所部领导确认,并根据上述报名资格做出评价,各所人事汇总后交管理本部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上交公司领导会讨论,确定竞争上岗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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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B0
全部
本版首次发行
B1
全部
因改制,组织机构名称和工作流程发生变化
C0
全部
本版首次发行
制订:审核:
生效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
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1目的
1.1创建一套持续激活人的机制,提升员工素质,发掘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协助其达到和超越所在岗位的要求,促使全司人力资源不断升值。
4.2公司领导根据竞争上岗的评价结果讨论、并确定最终上岗人选。结果由管理本部备案。
4.3各事业所负责组织助工级以下人员的竞争上岗,并把结果报管理本部备案。
5.程序
5.1定编定岗:根据公司生产规模、产品方向和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参照《关于机构设置和任职资格确定的规定》,由管理本部与各所部主管一起确定公司各机构(部门,事业所)及岗位(职数)的设置和各岗位的人员数量。
5.8评选试用人选原则:根据岗位空缺需求情况、最终经过全面评定后符合条件者方可聘为试用人员,如没有符合条件者,将保留岗位空缺,留下一年继续实行竞争上岗。
5.9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为1年。试用期内,事业所/部对试用人员作出培训计划,制定绩效目标,所/部每月要对试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详细填写《月度绩效考核评价表》,并
5.2定知定责:根据公司《岗位说明书》,确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应知应会)。
5.3定薪:按照公司岗位工资(参照市场岗位工资制订),确定各岗位的工资范围。
5.4竞争上岗
5.4.1竞争岗位选定:
a.空缺岗位。
b.在职岗位因需要轮岗、并岗。
c.在职岗位存在以下情况:超过最高工资、曾发生事故或违纪的、未完成目标(差距比较大的)。
5.4.7公布候选人
管理本部公布参加竞争上岗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进入演讲准备阶段。
5.4.8候选人演讲必须包含的内容
① 自我介绍(所属部门、工作岗位、个人学历、资历及工作经历、在******工作期间的基本情况);
② 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识;
③ 入司以后的工作表现,最好列举2-3个所部认可的、独立或协助解决问题的案例;
提交管理本部备案。年终要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及可的重大问题。
5.10试用工程师复审合格正式转正为工程师。参加复审基本条件:每月绩效考核评价得分80分以上者,其他条件待复审时公布。
6.竞争上岗过程中注意事项
a.评委构成:为防止本位主义,评委应平均分布,原则上外所部人员不少于50%。
1.2建立一套科学的人才选拔评价体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公平决定员工在公司的地位和待遇,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管理人员队伍的优化。
1.3为更好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拔干部的机制。
1.4精简机构,节约用人,合理用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
5.4.10现场观众评委
现场观众评委:由参与竞争上岗本部门全体人员、本所内其他部门各三至四名构成。
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确定。
5.4.11竞上岗现场参加人员:根据实际参加竞争上岗的岗位确定。
5.5评价方法和内容包括:
A、评委提问、打分
B、专家小组提问、打分
C、现场观众评分
D、平时业绩考核(每月考核评价一次)
②、评分权重
平时业绩考核
直属主管/部门主管评分权重
专家小组评分权重
现场听众评分权重
民意调查结果权重
合计
25%
20%
30%
10%
15%
100%
注:直属主管和部门主管评价各占10%。
③、平时业绩考核评价标准(每月考核一次)







工作态度/责任心/主动性
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团队意识
11
45~50分
5分
2
90~95分
23分
7
65~70分
13分
12
40~45分
3分
3
85~90分
21分
8
60~65分
11分
13
35~40分
1分
4
80~85分
19分
9
55~60分
9分
5
75~80分
17分
10
50~55分
7分
小于35分,按0分计算,得分一律取大于或等于下限,小于上限。
⑨、直属主管/部门主管评价得分(按照以下表格折算后得出综合分)
b.候选人的正确引导:倡导友谊第一、重在参与,消除志在必得的心态。
c.上岗者的引导:要求上岗后兑现承诺;严禁对其它参选者打击报复,否则将严肃
处理。
d.反馈原则:竞争上岗的目的是选拔和发现人才,因此,对上岗者和落选者都要进
行沟通谈心,向其说明,肯定其优点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
e.评价人员的引导:评价前要结合候选人平时工作表现、得分、演讲等多方面进行考虑,克服本位主义和感情色彩,客观公正的投下神圣的一票。
3分
4
60~70分
7分
9
10~20分
2分
5
50~60分
6分
10
0~10分
1分
得分一律取大于或等于下线,小于上限。
⑿、民意调查得分(按照以下表格折算后得出综合分)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1
90~100分
15分
5
50~60分
7分
2
80~90分
13分
6
40~50分
5分
3
70~80分
11分
7
30~40分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1
95~100分
30分
6
70~75分
20分
11
45~50分
10分
2
90~95分
28分
7
65~70分
18分
12
40~45分
8分
3
85~90分
26分
8
60~65分
16分
13
35~40分
6分
4
80~85分
24分
9
55~60分
14分
14
30~35分
4分
5
75~80分
3分
4
60~70分
9分
8
20~30分
1分
小于20分,按0分统计,得分一律取大于或等于下限,小于上限。
⒀、将平时考核、直属主管/部门主管评分、专家小组评分、现场听众评分、民意调查得分按折算后综合分数相加,得出候选人竞争上岗综合评价得分、排名。
5.7选出竞争岗位试用人选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结果,由管理本部汇总,分别按照事业所/部内得分高低及实际情况确定试用人选,经相关所部分管领导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生效。
7.推荐上岗:非竞争上岗岗位采用述职,民意测验投票、领导协商的方式确定初步人
d.储备干部
5.4.2竞争上岗时间安排:
a.部门正副主管以上的竞争上岗原则上安排在每年2月份。
b.其它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在每年的3~12月份。
5.4.3竞争上岗频次:
a.二月份原则上安排三轮竞争上岗,分别是:一级组阁岗位(副总、事业所所长、总部部门主管两轮)、二级组阁事业所各部正副主管、总部各部副主管(一轮)。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人际关系
品德作风/工作纪律
学习能力/创新精神
15分
30分
10分
10分
10分
10分
15分
⑧平时考核评价得分:平时考核每月按100分为满分计算,算出每月平均分后按照以下表格折算后得出综合分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1
95~100分
25分
6
70~75分
15分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应变能力
学习能力/创新精神
任职后设想、建议/创新精神
15分
30分
10分
10分
10分
15分
10分
④、直属主管/部门主管评分标准







工作态度/责任心/主动性
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团队意识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应变能力
学习能力/创新精神
任职后设想、建议/创新精神
22分
10
50~55分
12分
15
25~30分
2分
小于25分,按0分计算,得分一律取大于或等于下限,小于上限。
⑾、现场听众评价得分(按照以下表格折算后得出综合分)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序号
评价成绩
折算
1
9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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