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薯淀粉加工厂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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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是象州县唯一的木薯淀粉加工厂,原厂址位于象州县象州乡的象州河畔,距象州圩不足1000米,与象州小学相距150米,处于人口密集居住区。

近年来,面对甘蔗价格较低的情况,象州县政府着手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县农业局、科技局大力引进良种木薯,推广种植,2003年全县种植面积近万亩,预计鲜木薯产量大于5万吨。

而象州淀粉厂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日产淀粉15吨,年产量仅1500吨,已无法消化该县日益增长的木薯产量;更由于环保设施简陋,无氧化塘及消化淀粉废水的污灌旱地,象州河流量小(枯水期平均流量1m3/s),水环境容量小,每年生产季节,淀粉生产废水泄漏入象州河,污染了下游的饮用水源,严重影响到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虽然企业在处理淀粉生产废水方面作了努力,但由于工厂占地面积小,废水处理场地有限,未能有效的解决生产废水的污染问题,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为保护农民种植木薯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当地日益增长的木薯产量与生产废水污染水环境所引起的问题;本着对广大种植户和环境保护负责,并从企业发展着想,根据淀粉生产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将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易地扩建已是当务之急。

基于上述原因,企业领导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县境内进行了多处实地考察,初选了象州县镇的龙富和鸡沙村两个备选点,经多方比选,认为鸡沙村点位于象州县镇下游,有弃用的鸡沙水库可改造为氧化塘,有现成的水利灌渠及3000多亩可污灌的旱地,拟建厂址与周边居民点相距较远,因此决定启用鸡沙厂址。

易地搬迁后,为解决原厂生产规模小、不利于企业规模效益和提高环境治理的矛盾,企业拟将原淀粉生产规模1500吨/年扩建到24000吨/年,同时配套建设8000吨/年预糊化淀粉生产线——以自产的木薯淀粉生产预糊化淀粉,形成年产32000吨/年淀粉产品的生产规模。

为此,企业于2003年5月向象州县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对
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立项的报告》,项目报告得到了象州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2003年5月13日象州县经济贸易局以“象经复[2003]1号”《关于对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的批复》同意立项。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扩建筹备处于2003年5月13日具文委托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的要求,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拟建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经过综合分析研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审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意见,“氧化塘建设选址要求出具水文、地质材料作为附件”。

业主已于2003年6月委托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测院编制了《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扩建工程氧化塘物探勘察成果报告》,但由于报告中没有提供氧化塘库区渗透系数,而且未对拟污灌区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因此,业主委托……水文地质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2003年10月15日至16日对拟改建为氧化塘的鸡沙水库及拟污灌区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并于2003年10月23日提供了《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拟建氧化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初稿)。

我所根据区环保局批复意见、《氧化塘物探勘察成果报告》、《氧化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及象州县水利局编制的《象州县鸡沙水库增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目的
通过对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了解和掌握该项目的生产情况、污染源分布及排放情况,弄清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环境质量状况,结合工程特点,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目标,提出
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编写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⑼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2.2建设项目相关文件
⑴象州县经济贸易局“象经复[2003]1号”《关于对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的批复》;
⑵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扩建筹备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桂环管字[2003]228号”《关于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
⑷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环境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⑸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测院《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扩建工程氧化塘物探勘察成果报告》,;
⑹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拟建氧化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
⑺象州县水利局《象州县鸡沙水库增容可行性研究报告》,;
⑻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1.2.3技术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93);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1995);
⑶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⑷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范,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特点、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敏感目标,拟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详见表。

表评价工作等级表
1.4.1空气环境
象州县年主导风向以北风为主,频率23%,淀粉厂生产期在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2月,在生产季节里,象州县主导风也是向以北风为主,根据厂区周边地形特点和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区为中心,沿主导风向为长轴,上风向延伸1km,下风向延伸3km,横向宽度2km,面积约8km2的区域。

含盖厂址周围鸡沙村的鸡沙屯、崖脚屯、扶满屯等敏感点。

1.4.2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总量约50万立方米/年。

正常情况下,工厂废水贮存于利用鸡沙水库改造的氧化塘内,经EM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甘蔗地、木薯地,不排入柳江。

根据现场调查,如果发生水库大坝崩漏、跨坝事故排放时,工厂淀粉生产废水将有可能沿着水库主坝东南面的溢洪道从1300米外的入河口排入柳江。

因此,水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鸡沙水库溢洪道入河口
上游延伸公里至鸡沙小学断面,下游延伸7公里至河口村断面,范围为公里的河段。

1.4.3声环境
拟建厂址位于鸡沙村鸡沙水库东面约500米处,周围为丘陵坡地,20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根据项目建成后噪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范围为法定厂界外200米范围内。

1.4.4土壤环境
根据项目拟定的污水处理方案,确定评价范围为拟污灌区。

1.4.5地下水
根据项目拟定的污水处理方案,确定评价范围为鸡沙村鸡沙屯、崖脚屯、扶满屯的饮用水源所在地。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象州县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拟选厂址周围的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特点,提出如下环境保护目标:
⑴环境空气: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主要保护目标为象州县镇鸡沙村的鸡沙屯、崖脚屯、扶满屯及周围农作物。

详内表“评价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表”。

表评价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表
鸡沙水库:农业灌溉用水库,水质标准执行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⑶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为厂界周围200米范围内敏感点,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达到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⑷土壤:污灌区土壤环境质量达到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保护目标为污灌区旱地不因污灌使土壤肥力下降,不因污灌遭受污染。

⑸地下水: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拟污灌区鸡沙村的饮用水源不因污灌导致水质下降。

⑹农作物:拟建厂址周围的农作物甘蔗、玉米、花生等农作物不因锅炉的烟气排放而受到污染伤害。

污染因子识别
1.6.1评价因子的识别
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特征,结合实地勘察结果,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描述分析,并列出环境质量影响矩阵。

其环境影响各参数描述结果见表,污染因子识别见表,环境质量影响矩阵见表。

表环境影响参数描述
1.6.2评价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筛选及同类项目的污染调查结果,确定本评价工作的评价因子如下:
⑴环境空气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因子: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
)、总悬浮颗粒物(TSP);
污染预测评价因子:SO
2
、TSP。

⑵地表水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因子:pH、化学需氧量(COD
cr )、高锰酸盐指数(COD
Mn
)、五日生
化需氧量(BOD
5
)、溶解氧(DO)、悬浮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等;
污染预测评价因子:COD
cr。

⑶声环境
连续等效A声级。

⑷土壤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因子:pH、总氮、总磷、总钾、有机质、铜、铅、锌、镉等;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总氮、总磷、总钾、有机质。

⑸地下水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因子:pH、总硬度、Fe、Mn、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氰化物等;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评价内容及重点
1.7.1环境空气评价内容
⑴燃煤锅炉废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和污染控制对策;
⑵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议,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
⑶氧化塘废水异味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1.7.2地表水评价内容
⑴对评价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评价;
⑵分析建设项目生产废水排放于氧化塘中经EM处理后用于农灌的可行性;分析、预测项目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柳江纳污河段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⑶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议和可行性分析。

1.7.3声环境评价内容
⑴预测和评价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噪声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
⑵提出噪声污染控制对策。

1.7.4废渣、土壤、地下水评价内容
⑴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⑵分析污灌对污灌区土壤肥力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⑶分析污灌对污灌区地下水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7.5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分析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粉尘、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污染控
制对策。

1.7.6公众参与
收集和研究公众对本项目潜在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1.7.7技术经济分析
主要研究项目的工艺流程、环保措施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先进性,并给出经济合理性分析。

1.7.8清洁生产评价
对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能耗、物耗、水耗、单位产品的污染物产生量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型先进生产工艺比较,评价该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提出清洁生产建议。

1.7.9环境管理和监控对策
制定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

1.7.10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特点、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周围环境特征,本评价的重点是:
⑴EM+氧化塘处理淀粉生产废水的可行性分析;
⑵污灌方案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⑶污灌对污灌区地下水、土壤肥力的影响分析。

评价标准及实施类别
1.8.1环境质量标准
⑴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⑵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⑶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⑷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⑸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⑹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⑺GB9137-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8.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⑴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⑵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⑶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
⑷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⑸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⑹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标准值列于各相关章节。

2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易地技改扩建年产万吨木薯淀粉生产线项目。

2.1.2项目建设性质
易地技改扩建。

2.1.3项目建设单位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

2.1.4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象州县镇鸡沙村距鸡沙村公所6公里处的荒山上。

详见附图一“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2.1.5项目总投资
2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80万元,流动资金720万元。

项目概算见表。

2.1.6项目占地面积
生产厂区公顷(80亩,租用鸡沙村狮头山脚的荒地),氧化塘租用现有鸡沙水库改造,原库容万立方米,拟改造总库容达80万立方米。

2.1.7主辅工程组成
⑴生产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二“象州县象州淀粉厂平面布置示意图”;
⑵240吨/日淀粉生产线二条,淀粉深加工生产线一条;
⑶供配电系统;
⑷供汽、供热系统;
⑸供排水系统;
⑹测量及控制、仪表;
⑺厂区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
⑻环保治理设施如绿化、氧化塘扩改建、废水、废气、废渣、锅炉烟气、噪声治理;
⑼生活福利设施。

表项目投资总概算表
⑴技改扩建年产木薯淀粉万吨,其中:
日产240吨木薯淀粉生产线,年产万吨(100天计);
日产25吨特种预糊化淀粉生产线,年产8000吨(320天计);
⑵新建1万吨薯渣回收综合利用池;
⑶扶助建立1000亩南植891、南植205、RG911早、中、晚熟优良木薯品种高产示范园。

2.1.9产品方案
木薯淀粉万吨/年,包装规格25公斤/袋,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1840-93;
预糊化淀粉万吨/年,包装规格25公斤/袋。

2.1.10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⑴设计定员243人。

其中: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领导、行政科、生产科、供销科、财务科)30人。

淀粉生产车间141人。

预糊化淀粉生产车间54人。

综合车间18人(包括环保人员6人)。

⑵人员培训
在投产前各工种均派去田林淀粉厂培训、实习一个月。

回厂后进行全员培训一周,技术性能较高的工种,聘请有操作经验的操作工带班生产。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表鲜木薯一般化学成分表(%)
2.4.1木薯淀粉生产设备
表木薯淀粉主要生产设备表
表预糊化淀粉主要生产设备表
2.5.1 市场条件
淀粉广泛用于食品、制糖、医药、造纸、纺织、化工等工业部门。

随着以淀粉为原料的各种工业的发展,对淀粉的需求日益增大,淀粉工业必然会更迅速发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目前淀粉销售价为2000元/吨左右,而且有上升的趋势,产品供不应求,销售前景看好。

2.5.2 厂址条件
厂址拟选在象州县象州县镇鸡沙村,距离鸡沙村公所6公里处的荒山上,厂区占地公顷(80亩)。

拟建厂址附近的鸡沙水库,原库容量约万立方米,可改造为氧化塘。

企业拟加高主
坝,使库容增加到80万立方米,可存放淀粉厂全年的生产废水。

库区扩容可行性已经过象州县水利局进行论证,参见附件六“象州县水利局《象州县鸡沙水库增容可行性研究报告》。

鸡沙水库位于象州县象州县镇鸡沙村,鸡沙村凭柳江河与县城区相隔,距县城公里。

鸡沙水库始建于1957年11月,1958年3月竣工,系村级水库,为农灌储水用。

水库积雨面积平方公里,主坝为均匀土质坝,2001年经加固处理,水坝内侧为石灰岩浆砌挡墙,平均坝高6米,坝顶长度160米,坝顶宽度2米,坝基防渗形式为粘土载水墙,有灌溉水渠和排洪口,可直接灌溉下游的农田和旱地。

由于水库积雨面积小,仅为,加上近十多年来,库区周围鸡沙林场树林过度砍伐,植被破坏,导致水量减少,该水库自建库以来,一直未能发挥其预计灌溉效益,现已荒废,无人专管;多年来,村民自主开荒,旱地面积较原来明显增加,目前库区实际可灌面积达3000多亩。

2.5.3 交通条件
象州县交通便利,全县11个乡镇全部通公路,国道209线、省道20134线贯穿象州县全境。

象州县镇是县治所在地,水陆交通便利。

柳江与红水河于象州县境西南端交汇,水路上行通柳州,下行通梧州、广州、香港。

陆路可直达柳州、桂林、南宁、防城港等地。

2.5.4 原料条件
象州县农民历来有种植木薯的传统,在县政府的大力扶持下,2003年象州县种植木薯已达万亩,预计产鲜木薯约5万吨。

另外,全县尚有可耕种旱地4万亩及万亩需要翻种木薯的宿根蔗地,用于种植木薯产量可达13万吨左右,可以满足年产万吨木薯淀粉的生产要求。

2.5.5 供电条件
……电网分四路向县境内输电,在县电力公司大力鼓励用电的优惠政策下,由县电力部门负责从县变电站拉专线到厂区,可以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要。

淀粉厂生产所需的装机容量为动力1000KW,照明20KW。

2.5.6 供水条件
拟建厂址东面距柳江公里,柳江象州县河段平均流量为1649立方米/秒,柳江水源充足,可以抽水保证生产用水需要,而且生产过程中将部分工艺水循环使用,黄浆废水经处理后重复利用,可以节约用水,因此项目供水条件具备。

2.5.7 燃料条件
项目全年用煤量4400吨,拟用贵州煤,该煤煤质好,热量高。

当木薯淀粉和预糊化淀粉同时生产时,用煤量为吨/天,木薯淀粉生产期结束后,只生产预糊化淀粉,用煤量吨/天。

燃煤发到柳州后,用汽车运到厂。

该厂距柳州71公里,可以满足生产用煤需要。

来宾市淀粉加工状况
目前来宾市淀粉生产企业有#¥迁华淀粉厂、#¥华侨农场淀粉厂和即将建成的武宣县伟业淀粉厂,生产规模分别为年产淀粉在2500吨、2300吨、30000吨左右。

象州县目前种植木薯在万亩,年产鲜木薯 5万吨,而象州县没有上规模的淀粉加工企业,只有象州淀粉厂一家淀粉生产企业,而该厂规模小,绝大部分鲜木薯外销。

年产24000吨淀粉和8000吨预糊化淀粉的木薯加工厂需鲜木薯128000吨,通过采取保护价收购、引进和大力推广良种木薯及高产栽培技术可使企业的原料得到保证,另外,象州县周边的武宣县、兴宾区都
盛产木薯,因此,从原料上讲,可以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

因此,在象州县建设采用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年产24000吨淀粉和8000吨预糊化淀粉加工厂既可以为农民解决木薯的销路,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又能充分利用象州县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工业,增加财政收入。

3工程分析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象州乡厂址)现状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象州乡厂址)概况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象州乡厂址,下称原厂),位于象州县象州乡象州街,距离象州街闹市区仅1000米,与象州小学相距仅150米,即处于人口相对密集的敏感区,厂南面是象州河,该河流量小,枯水期平均流量约1m3/s,河流水功能集工、农业用水和居民生活饮用水于一体。

近年来,几乎每年生产期(生产期为10 月至次年2月,此时为象州河的枯水季节)都有污水严重污染河水的事故发生,威胁水质安全。

显然,原厂址地理位置是不合理的。

3.1.2原厂生产情况
原厂生产规模小,年产量仅1500吨(15吨/日),而且工艺落后,生产设备陈旧,工人素质低,管理水平差,工厂占地面积小,更没有足够的场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也无法消耗当地原料木薯。

3.1.3原厂环保治理及排污情况
⑴废气
原厂生产锅炉为一台老式的2吨/时的链条炉,燃料为合山煤,燃煤量每天3吨,含硫量5%,热值低,产品能耗大。

锅炉除尘装置为旋风除尘器,由于设备陈旧,除尘效率非常有限,约50%。

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表原厂废气排放情况
原水象州淀粉厂属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所在区域属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类区,故锅炉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以GWPB3-199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Ⅰ时段标准评价。

由上表可知,原厂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别为a 和a,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500mg/m3和5600mg/m3,分别超标10倍和倍,属于严重超标,加上排气筒较低,与敏感目标较近。

锅炉烟气严重污染周围大气环境。

⑵废水
原厂工艺落后,耗水量大,废水均一次性使用,无重复循环用水。

其中洗木薯水和黄浆
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排入象州河。

沉淀池为一组四池串连式,总容量150m3(见“原象州县象州淀粉厂及其周围状况图”)。

由于水处理设施简陋,对污染物的去除率至多可达20%。

据原厂生产管理人员介绍,该厂生产淀粉耗水量为25~30m3/t淀粉,平均28m3/t淀粉,依此统计,原厂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表原厂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cr5
倍,属于严重超标排放。

废水排放量为420m3/d,以年生产100天计,年排入象州河的污水量为42000m3/a,主要
污染物COD
cr 、BOD
5
和悬浮物入河量分别为2688kg/d、1008kg/d和1470kg/d,折算为年排放量,
则为、和。

⑶废渣
木薯原料渣包括木薯皮、木薯渣、黄浆蛋白,共804吨,用作饲料、沤制有机肥,锅炉煤灰渣120吨,用于铺路、填坑,每年都能消化完。

⑷原厂污染物排放水平评价
原厂由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能耗物耗较大,污染治理措施简陋,处理效率低,单位产品排放的污染物较多。

以年产木薯淀粉1500吨计,每吨产品排污系数见表。

表每吨木薯淀粉产品排污水平表
象州县象州淀粉厂为易地技改扩建项目,新厂址在象州县鸡沙村,本章中为与原厂相区别,简称新厂,以下各章通称象州县象州淀粉厂。

3.2.1木薯淀粉生产工艺
项目采用湿法加工工艺,整个工艺流程包括碎解、筛分、分离和干燥四个工段,即原料(木薯)经过清洗、碎解、筛分、纤维洗涤、除砂、分离蛋白、脱水、干燥、过筛和包装入库等步骤。

工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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