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信2017082812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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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信2017082812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03
•【字号】资府函〔2017〕279号
•【施行日期】2017.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信2017082812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资府函〔2017〕279号
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编号:信20170828125),群众反映“资阳市安岳县龙台工业园区数十家制革制鞋企业每晚直排污染气体;安岳县温氏集团在全县大规模养猪,无污染处理设施;安岳县唯一水质达标的水库李家镇水库附近引进化工企业;安岳县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一侧)污水渗入地下污染饮用地下水。
” 接件后,我市高度重视,责令市环保局(责任人:局长邓发潮)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责任人:市无委办主任林勇)、市卫计委(责任人:副主任黄先军)、市农业局(责任人:局长纪昌兴)、安岳县政
府(责任人:常务副县长鄢华、副县长刘小彬)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该信访件反映的“安岳县龙台工业园区”,实为渝成制鞋产业园租赁的轻纺孵化园。
随着成资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安岳县政府与成都市武侯区签订了全面合作战略协议。
按照省、市要求,为承接鞋业产业转移,充分发挥安岳承接鞋业转移的资源优势,经县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8次例会同意,将轻纺孵化园整体租赁给渝成制鞋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用以招引优质鞋企及配套企业,并负责入住企业的管理。
(二)该信访件反映的“安岳县温氏集团”,实为安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在安岳县周礼镇、镇子镇、石鼓乡、兴隆镇、永顺镇拟建4个仔猪繁育场(周礼镇、镇子镇合建1个)。
(三)该信访件反映的“李家镇水库”实为李家镇磨滩河水库,该水库淹没区涉及安岳县白塔寺乡、协和乡、高屋乡、李家镇4个乡镇7个村,水域面积3000亩,总库容3974万立方米。
磨滩河水库为市政府批准的乡镇饮用水源,有白塔寺卿坡村取水口及李家关上村备用取水口,水质为地表水Ⅱ类。
反映引进化工企业为资阳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意向入驻企业韩国SK集团电子高科技化学品三氟化氮项目。
(四)该信访件反映的安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石桥铺镇秀才村,于2006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500万元,总占地面积8.37公顷。
场内设有垃圾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容量110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垃圾150吨,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服务年限16年。
2017年2月该场新建一体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日处理能力达到200立方米,设备运行正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8月29日上午11时,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马斌、市经信委党组成员林勇带队,市经信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等7人组成的第一组调查人员对安岳县轻纺孵化园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安岳龙台工业园区未完成跟踪环评,渝成制鞋产业园未做规划环评,轻纺孵化园内入驻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
园区无制革企业。
目前该孵化园签约企业53户,实际入驻企业30户,其中达到生产条件企业6户,正在装修、安装设备企业24户。
现场检查有4家企业正在生产。
安岳县环保局于8月13日以“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对园区内已入场的25家企业下发了整改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2017年8月29日上午10时,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等7人组成的第二组调查人员赴安岳县周礼镇、镇子镇、石鼓乡、兴隆镇、永顺镇,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温氏集团计划在以上5个乡镇新建的4个养殖场均处于办理相关法律手续阶段,未开工建设;重庆市潼南区温氏集团在安岳县两板桥乡、姚市镇、毛家镇、通贤镇等乡镇共有5家寄养户,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中有2家正在养殖,存栏生猪分别为470头、310头,另外3家未养殖。
2017年8月29日上午11时,由市环境保护局程晓东带队,县环保局、县农林局执法人员等3人组成的第三组调查人员赴安岳县李家镇磨滩河水库进行现场检查。
经调查核实:资阳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前期经资阳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组多次现场踏勘、调研论证,产业园初步选址于磨滩河水库下游距离水库管理所约7公里的安岳县李家镇流河村、倒流村和东风村,规划面积约2平方公里。
目前,该产业园及韩国SK集团电子高科技化学品三氟化氮项目均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尚未得到最终结果,尚未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作协议。
2017年8月29日下午14时,由市经信委党组成员林勇、市环境监察支队支
队长马斌带队,市卫计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等7人组成的第四组调查人员到达安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核实:安岳县垃圾填埋场已于2017年2月新建垃圾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目前工业园区一侧无居民居住。
另一侧有20户居民,饮用水为地下水,8月29日,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居民机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铁、硬度、氨氮、大肠菌群监测指标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2017年8月30日下午16时,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家林、安岳县副县长刘小彬会同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安岳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在安岳县政府1122会议室召开关于“渝成制鞋产业园制鞋企业夜间生产废气直排、温氏集团大规模养猪污染环境、李家镇磨滩河水库附近化工厂建设及安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染地下饮用水”信访问题的调查会商会,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汇总研判,确定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并研究了整改措施,由安岳县人民政府按下列原则制定整改方案: 1、9月底前,县政府研究出台安岳县鞋类工业园区总体方案,抓紧完成安岳龙台工业园区的跟踪环评、渝成制鞋产业园、制鞋企业环评。
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限,园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制鞋企业的提档升级,同时,县环保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
2、安岳县政府在本周内约谈温氏集团,要求重庆潼南区温氏集团的寄养户规范养殖行为,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设施,安岳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在9月5日对此次检查组发现的安岳县境内5家重庆市潼南县温氏集团寄养户未办理环评手续从事畜禽养殖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安岳县龙台发展区管理委员根据资阳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规划环评等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园区建设,根据园区项目环评等情况确定是否批准韩国SK集团三氟化氮项目入驻。
4、9月底前完成垃圾处理厂安全防护距离500米内的居民搬迁。
三、问题处理情况
2017年8月31日,安岳县人民政府上报了《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制
定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关于“资阳市安岳县龙台工业园区数十家制革制鞋企业每晚直排污染气体”
1.制定安岳县制鞋园区发展规划。
安岳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明确安岳制鞋产业的发展定位、产业规划和企业入驻条件、退出机制、招引政策等总体要求,细化完善企业管理、服务以及工人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保障措施。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牵头领导:常务副县长鄢华;责任单位: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经科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2.加快推进环评等相关法定手续办理。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牵头领导: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易;责任单位: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环境保护局、县经科信局、县工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消防大队)3.立案调查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日前;牵头领导:副县长刘小彬;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龙台发展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县工商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经科信局)
4.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牵头领导: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易;责任单位:龙台发展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经科信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
(二)关于“安岳县唯一水质达标的水库李家镇水库附近引进化工企业”
1.严格按照环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推进资阳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相关工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牵头领导:龙台发展区管委会主任曾正伟;责任单位:龙台发展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经科信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李家镇政府)
2.提高公众参与度。
(整改时限:项目工作全过程;牵头领导:龙台发展区
管委会主任曾正伟;责任单位:李家镇、县环境保护局、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经科信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关于“安岳县温氏集团在全县大规模养猪,无污染处理设施”
1.加强对安岳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评等相关法定手续。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牵头领导:副县长邹武超;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周礼镇政府、镇子镇政府、石鼓乡政府、兴隆镇政府)
2.督促重庆市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在安岳县境内发展的5家寄养户依法办理环评等相关法定手续,完善治污设施。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牵头领导:副县长邹武超;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环境保护局、通贤镇政府、姚市镇政府、两板桥镇政府、东胜乡政府、协和镇政府)
(四)关于“安岳县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一侧)污水渗入地下污染饮用地下水”
(1)加强安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管,加快渗滤液处理。
(整改时限:长期;牵头领导:常务副县长鄢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局)
(2)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定期对安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大气、周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进行监测,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牵头领导:常务副县长鄢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
四、回访情况
调查人员走访了周边群众,群众表示对信访投诉调查工作表示支持,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由于本信访件未提供举报人信息,未能回访举报人。
附件: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整改
方案的报告》(安府〔2017〕21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