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积金贷款条件详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枣庄公积⾦贷款条件详情
对于枣庄公积⾦贷款条件详情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然⼈;
2.具有枣庄市常驻户⼝或有效居留⾝份;
3.具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同意中⼼对个⼈征信进⾏查证,个⼈征信良好,⽆影响贷款偿还能⼒的其他债务,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
信⽤报告有以下情况之⼀的,不予贷款:(1)征信报告显⽰贷款及贷记卡当前逾期,且尚未结清逾期款项的。
(2)近2年内,贷款(不含助学贷款)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记录的。
(3)近2年内,贷记卡(含准贷记卡,下同)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记录的。
(4)近2年内的征信符合条件,5年内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6期以上记录、个⼈贷款或个⼈贷记卡存在累计逾期12期以上记录的。
(5)贷款或贷记卡在征信报告中显⽰有呆账、损失记录的。
(6)担保贷款在征信报告中显⽰次级、可疑、呆账、损失的,且该笔担保贷款尚未结清。
4.借款⼈已建⽴正常的住房公积⾦缴存关系,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6个⽉以上、缴存账户当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借款⼈及配偶没有为他⼈提供住房公积⾦贷款担保或为他⼈提供⼤额商业银⾏贷款担保并符合借款综合测算额度。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在现⼯作地连续缴存不满6个⽉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管理中⼼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借款⼈住房公积⾦⽉缴存额不能低于我市最低缴存标准。
5.借款⼈在本市境内购建、回迁、⼤修⾃住住房,且已签订真实、合法的购建、回迁、⼤修⾃住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件,购建住房合同签订⽇和回迁住房结算清单⽇距申请贷款⽇不超过12个⽉;职⼯在我市购买⾃住住房,且已在中⼼受委托银⾏办理个⼈住房按揭贷款,在结清贷款1个⽉内可申请个⼈住房公积⾦转贷业务。
6.借款⼈已交付20%的⾸付款:
7.借款⼈在申请办理贷款时须选择以下四种抵押担保⽅式中的任⼀种:
(1)住房抵押⽅式:借款申请⼈以有产权证的房屋做为抵押物,向住房公积⾦中⼼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①抵押房屋是新房的(房产证与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致),受委托银⾏初审后,向住房公积⾦中⼼出具《抵押价值确认书,履⾏审批⼿续;
②抵押房屋是旧房的(房产证与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致),受委托银⾏初审后,由该⾏通知借款⼈到房屋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受委托银⾏收到评估报告后进⾏内评,向住房公积⾦中⼼出具《抵押价值确认书,履⾏审批⼿续。
(2)住房抵押加保证⽅式:所购房屋为已备案期房,以所购房屋在房产部门办理预抵押,由房屋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向住房公积⾦中⼼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以此种⽅式申请办理贷款的,房屋开发单位必须与受委托银⾏签订合作协议,报住房公积⾦中⼼备案,在房屋竣⼯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房屋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
①房屋开发单位与受委托银⾏签订合作协议,开⽴保证⾦账户,按照公积⾦贷款额度的5%-10%缴纳保证⾦。
②签约银⾏将协议和楼盘资料复印件报受委托银⾏市-⾏和住房公积⾦中⼼,由市-⾏和市住房公积⾦中⼼分别将签约信息在本系统内发布。
③借款⼈购买与受委托银⾏签约楼盘的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贷款的,由受委托银⾏初审后,出具《抵押价值确认书,履⾏审批⼿续。
③担保公司担保⽅式:借款⼈提供具有有效产权的房屋作抵押,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担保公司为借款⼈提供本息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④信⽤担保⽅式:借款⼈选择与中⼼建⽴住房公积⾦正常缴存关系、有⾜够代偿能⼒的第三⼈作为担保⼈,担保
⼈为借款⼈提供本息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在贷款期内,担保⼈原则上不可更换。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在本地贷款,所购住房抵押给银⾏的,需增加⼀名保证⼈,保证⼈应具有枣庄户籍有固定⼯作和稳定收⼊,提供⾝份证、户⼝本和收⼊证明,在借款合同的保证⼈⼀栏签字,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保证⼈不要求必须在枣庄缴存住房公积⾦,保证⼈有住房公积⾦的不予冻结,不影响其正常使⽤住房公积⾦。
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本地贷款,所购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的,不需要增加保证⼈。
9.本地缴存住房公积⾦满6个⽉不满3年办理住房公积⾦贷款的,⽤所购住房作抵押,不需增加保证⼈。
10.借款⼈第⼆次申请住房公积⾦购买住房的,应结清第⼀次公积⾦贷款,贷款利率为同期⾸次公积⾦贷款利率的1.1倍。
11.异地缴存本地贷款。
借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在本地购房的,可在本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贷款。
借款⼈应具有枣庄市本地户⼝,或有枣庄市暂住证,必须⽤所购房做抵押。
办理时先到借款⼈缴存地住房公积⾦管理中⼼开具住房公积⾦缴存证明,借款⼈持缴存证明到枣庄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办理相关贷款⼿续。
12.商转公贷款。
职⼯在我市购买⾃住住房,且已在商业银⾏办理个⼈住房按揭贷款,可申请⽤所购房作抵押,办理个⼈住房公积⾦商转公贷款。
需提供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银⾏的《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及还款流⽔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齐全,住房公积⾦审批通过后,借款⼈结清商业贷款,重新办理房屋抵押后,发放住房公积⾦贷款。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