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9章: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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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69章: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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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九章: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则几丧吾宝。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转载——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太上说,古人“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

“主”者,先也。

“不敢为主”,即不敢先举兵进攻。

“为客”者,就是和而不唱,不主动挑战,不得已而应战。

用兵之道,当顺天理而动,不得已而动,不可逞胜好强,不可争打第一枪。

先进攻者为主,后应战者为客。

所谓“不敢进寸而退尺”,智勇当先者谓之“进”,谦逊自处者谓之“退”。

兵战之事,乃属不祥之兆,必不得已而后用之,非得已时绝不敢先用。

若先于人而举兵,侵略别人,其理不顺,其名不正,必遭天谴。

战争杀伤之惨,必然干扰天地正气,其罪极大,其祸难当。

所以古圣人在用兵上极为谨慎,不敢为主,不敢为先,自安于无为之中。

若遇外敌入侵,而后不得已应之以兵,其杀伤亦是无奈,非以杀多为乐。

天道好生。

历来战争皆非好事,故须慎进慎杀,退以静观,不可轻举冒进,不可轻用其锋。

轻举妄动者,多致丧师失势,反取败亡。

所以太上特别强调说:“不敢进寸而退尺”。

天下万物以人为最贵,以少杀人命为德。

两军争战,每进一尺必
多死伤。

故有怜命悲人之心者,宁可退让一尺,不肯冒进一寸,其目的在于保全人与众生的性命,故能合天地好生之心。

天道好生而恶杀。

用兵者若是重杀好战,逞强害命者,以杀人多为乐者,即使取胜,亦是逆天背道,难逃自然规律的制裁。

所以圣人用兵,慎之又慎,惟用道德之勇,出仁义之师,以智谋用兵取胜,以减少伤亡为德。

上顺天命,除奸去暴;下应民心,而伐敌安民。

用兵之策,亦是以静制动,不敢为主而为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不得已而应兵。

应之以德,以慈用兵,以退敌为目的,而非以杀伤为乐。

故太上以“不敢进寸而退尺”之言,当为今世之诫也。

今之世间并不太平,以大欺小,动辄(zhé)穷兵耀武,以残杀生灵为乐,干扰天地和气,惹得天怒人怨,不以为罪,反以为荣。

这种以欺人为好,以杀人为乐的好战者,野蛮残杀无辜生灵,虽可得意于一时,但确是自取“天道好还”的危险之路。

那些好战者该醒悟了!
【是谓行无行】
自此以下四句,皆是重申上文之意。

“是谓行无行”,就显而态言,是说圣人用兵不动声色,没有形迹,该进则进,当退则退,一切都在无为自然中运作。

有所进者谓之“行”。

圣人之行不同于世俗之行。

世俗之行,行于有作有为,有痕有迹,眼可见,耳可听,可操作,但却不能行之于“无行”;只能行于可见可闻,不能行于不见不闻。

圣人之行,则是行之于无声,行之于不见,人不能见其所行,无有辙迹可寻,无有端倪可找。

其行似乎无所行,但实际上却是无所不
行,只不过是无显迹之隐行。

圣人不以有形之为行,而是以有无结合而行,不违天道自然,不悖大道之理,不拘泥于物,不逆于人事,所以才能行遍天下而无所不敌,无所不胜,无所不行,无所不能。

此即是“行无行”之义。

【攘无臂】
“攘无臂”,“攘”,即捋袖伸臂,形容以力胜于人,谓之“攘臂”。

人若伸手取东西,必先伸手臂,其力在臂。

如果没有臂的伸张之力,则手不能取物。

以此理引申到两军相对,若主动争先而战,此便是“有臂以为攘”。

凡是首先“攘臂”争胜者,其伤的机会必多。

若急于顷刻间得胜,必然陷入不得不伸臂的被动境地。

若能宁处后而不争先,宁退守而不冒进,宁柔缓而不急躁。

以无心去伸臂,在不得已时而伸臂,实非有心而攘。

此种无心无为之应,看似无臂,实则有臂,而且其力强过于有为之臂。

这种有臂与无臂的例证,是太上盛赞无为胜有为的形象比喻,故曰“攘无臂”。

苏辙曰:“苟无意于争,则虽在军旅,如无臂可攘。

无敌可因,无兵可执,而安有用兵之咎耶?”
【扔无敌】
“扔”字,同于“乃、仍”,皆为同音假借字。

“扔”者,其意摧也。

“扔无敌”,即坚不可摧,不可战胜之义。

苏辙曰:“苟无意于争,则虽在军旅,如无臂可攘,无敌可因,无兵可执,而安有用兵之咎也。

”古之用兵者,不武不怒,后而不先,应而不唱。

故不须攘臂,不用兵刃,因我有哀慈谦退之心,而敌自不对抗,不必以取强而无敌于天下。

战争是不得已之事,若举兵硬拚,才有兵阵行列、攘臂执兵之事。

“扔无敌”,就是不主动挑战,不诱敌就范,不屈人侮辱,此非君子用兵之道。

虽两军相对,不得不“扔”,然而在举动时,以后为先,以退为进,常致人而又不致于人。

宁处后而不争先,宁缓而不冒进。

虽有时被迫应敌,实非有心为战。

心怀仁慈之心,没有好杀之念。

虽大敌当前,似若无敌一般,如此才能操全胜之术,不劳力而坐致胜利,这就是“扔无敌”之义。

战争是最残忍的祸事,即使能无敌于天下,也难免杀伤人命,血污大地,其祸业大矣。

故有道之君,皆怀慈心,不忍睹这种惨状。

所以皆不得已而用兵,并以不祥之事待之,以丧礼而处之,以对伤亡者寄以悲哀之心。

惟哀而后才可以言胜。

所谓慈则战必胜而守必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也。

吕惠卿曰:“道之为常出于无为,故其动常出于迫,而其胜常以不争,虽兵亦由是故也。

诚知为常出于无为,则吾之行常无行,其攘常无臂,其扔常无敌,其执常无兵,安往而不胜哉?”
由此可知,无为、无行、无臂、无扔、无执这“五无”,看似讲用兵,实际上是借战争之事喻无为不争之理。

反之,若不能无为不争,只知主而不知客,只知进而不知退,那必然是以祸引祸,自丧三宝。

太上将无为用于世间最大的祸事——战争,不仅可以取胜,而且不失道损德,那么世间还有什么事不能以无为而成功呢?
【执无兵】
“兵”者,刀枪剑戟等古代之兵器也。

“执无兵”,是一种显隐结合的“为无为”的用兵之道。

在显态的战争,敌我对阵,各执兵器以取胜,凶器在手,杀机必作,执之必伤残人命,为害大矣。

但两国相敌,兵器不得不有,不得不执;虽执在手,宁为客不为主,宁为后
不为先,宁退尺而不进寸。

虽有时不得不用手中武器,但只为防御而用,实是无心而用,更不是以多杀人为目的。

有此慈悲心境,兵器虽在手,好似空执而入无敌之境,故曰“执无兵”。

圣人抵敌所执之器——道德,圣人之德合天之德,道德具足,必得天之助,必化人之心。

道德之内涵真义,并非世人所理解的单纯抽象的哲学概念,而实是巨大的、无形的精神力量与物质力量。

其力既可以造化宇宙万物,亦可以驾驭任何邪恶势力,足可以威震天下。

恃兵好战者,只不过能杀伤有形的生命体,而难以灭杀无形的生命体。

而且从此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杀伤愈多,损德愈大,罪业愈深,其报应愈大,后患恶果不堪设想。

三国时诸葛亮与曹操对阵,缺乏慈悲心,以火攻为战,使曹军大败,死伤极为惨重,造下无端杀业。

致使其损阳寿而早逝,只活了五十多岁而命亡。

他虽也点七星灯隆重祭祀,乞求上苍为其延寿,终未如愿。

此即杀业过重之显应也。

太上在此言“执无兵”,亦是示诫后人,凡事应以德为本,以中为用,不可过执有为,不可杀心过重。

即使用兵,也要行于有无之间,把握显隐结合之妙,方可立于不败之地。

【祸莫大于轻敌】
“祸莫大于轻敌”,战争是最大的祸事。

既然大兵压境,不得不被迫应战,这时最怕的是轻敌之心。

“轻”有两层含义。

一是高傲自是,不认真对待,盲目用兵,骄兵必败,这是兵家大忌。

二是缺乏慈善心,轻视敌之生命,以多杀为乐。

有道之士,即使举正义之师而得胜,也不可穷追不舍,不敢贪杀残命,以势凌人,侵取不休,这些都是无道的表现,必遭天谴。

前人
曰:“圣人以慈为宝。

轻敌则轻战;轻战则轻杀人,丧其所以为慈矣。

”故轻敌是无德的行为。

上文所言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正是自戒轻敌之义。

所谓“轻敌”,譬如不知天时地利,不知敌之虚实强弱,盲目举兵莽动,谓之“轻敌”。

“轻敌”到极点,便是“侮敌”。

譬如轻视人的生命,过杀生灵,以杀为乐,虐待俘虏,侮辱人格等不慈之举,皆为“轻敌”行为。

“轻敌”必丧天心,必失人心。

既不能制敌致胜,反会遭敌之制;甚至丧师致败,招致覆国亡身之危。

故曰“祸莫大于轻敌。


【轻敌则几丧吾宝】
“轻敌则几丧吾宝”,此句是直指轻敌之害,深为用兵者所诫也。

“几”者,近也。

“几丧”者,是说轻敌接近于丧身。

所谓“宝”,天地以生物为宝,圣人以全物之性为宝,人以善德及生命为宝。

轻敌必致于丧师失败,覆国亡身,杀伤必多。

其所造成的最大损失,就是丧失天德,这是人最大之宝。

圣人以慈为宝。

轻敌必轻战;轻战必轻杀人,轻杀人必丧其宝。

人为万物之灵,是天地之宝。

所以在两军交战中,无论敌我,伤亡过多,就是丧宝多;多死伤一个人,就多损一分德,受丧一分宝。

为主、冒进、攘臂、执兵、轻敌、贪杀等,皆是丧失“一慈、二俭、三不敢为天下先”的“三宝”行为。

三宝是人之最难持者,惟有无我不争的人才能持有。

大凡用兵者,或因敌国外侵,或因奸贼作乱,假若怒恨之心激荡,滥用强兵,大动杀机,以除尽为快,以多杀为乐,必丧慈心仁善,岂非大丧其天德乎!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抗兵相加”,“抗兵”,即两军对抗之兵。

“相加”者,就是对外敌入侵强加的战争,不得已而应战、抵抗之义。

在两军对峙中,凡不达于理,不合于义,或起于贪杀,或生于恨怒,或缘于气愤,都不符合无为用兵的原则。

“相加”者,即敌我双方,彼以此来攻我,我亦以此攻彼,两者只知斗勇争胜,而不知哀伤人命;只逞仇恨不平之气,而不顾双方士卒的死伤,此皆是丧德失宝的不慈之举。

一个有仁心的统兵者,当以慈心保全双方士卒的性命,不轻忽蛮战,不轻丧命宝。

故用兵宁为客而不为主,宁为后而不轻于先,宁退尺而不盲进寸,这些都是就珍惜人命的慈悲心而言。

对于逆来入侵之敌,因其失理失义,必不能持久。

其势易衰,其气易竭,故取胜必在于我,此乃天理之必然,何须以多杀相加,而妄害人命呢?两军对阵,应当慈悲为怀,加之以哀慈士兵生命之念。

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有哀心者,必得天人之助,最后取胜必然是有慈心者,哀伤士卒生命者。

自古以来,凡是体恤苍生的哀兵者必获胜。

所以君子哀痛苍生之心,不仅可以及于人身,而且可以入于天心、人心、众生万物之心。

有德之人以哀慈心悲悯万物,以慈卫物,则物必爱之如父母,虽为之效死而不辞。

更可以得天人之助,故战可以胜,守可以固。

故曰“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本章说解】
本章乃太上见世人对大道的进退得失之理,茫然不悟,故糊涂一
生,多致丧命倾生,故以用兵之法借喻而言,以救世人之愚。

深明用兵之道者,宜后宜退,以不轻敌取胜。

本章虽谈用兵,其实也是喻指学道修身之要。

能卑以自牧,能让以处人,无往而不谨慎,则无往不是道矣。

兵虽为不祥之器,但要看如何去用。

用之有道,不得已而用,宜后而不冒先,宜退而不争进。

我虽兵强,但无凌人之意,无好杀之心。

不仅可以“不争而胜”,而且可以全民性命,则仁慈之宝不会轻失。

倘若不然,徒逞不平之气而强加于人,施血气之勇而以轻人,未有不伤害生灵,而祸及国家社会的。

本章以兵喻道,论“三宝”在天下最大之争的战争中的奥用。

故河上公名为“玄用”。

张舜徽说:“两军对垒,而哀者胜,以见慈之为用甚弘。

”魏源云:“与慈相反者莫如兵,故专以兵明‘慈’之为用,而‘俭’与‘不敢先’皆在其中也。

老子见天下方务于刚强,而刚强莫甚于战争,因即其所明者以喻之。

使之即兵以知柔退,即柔退以返于仁慈,非为谈兵而设也。


太上论兵,并非专论战争,而是因兵取喻,以明示“道者柔之用”之理,其意本为君道而发,不知者以为专为兵家而言。

太上谈兵以明道,而善谈兵者亦莫过于《老子》。

本章所谈的以逸待劳,后发制人,仁义之师必胜,骄敌之兵必败。

不争之“争”必先,无为之“为”必胜。

为争之争,有心之为,皆失道理,故为兵家要诀。

所以读《道德经》不能只以一例、一面、一事去理解,而应当从多维、多层面去理悟。

举一反三,全息而观,自会妙悟,而达到一通百通,方不失读经之本义。

大道之动常出于被迫,大道之用常处于不争。

天下之争莫过于战
争,故圣人若有所不行。

即使不得已而行,亦是“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即使御敌不得已而动兵,亦是哀慈心在前,处后而不争。

圣人用兵与常人相反,所以为常人所难理解。

正如前人所云:“主逆而客顺,主劳而客逸,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

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以静待躁,皆非所敌也。

”“道常出于无为,其动常处于被迫,其胜常以不争,虽是兵战之事,其理亦是如此。

”由此而知:圣人之“为”常出于“无为”,圣人之“行”常“无行”,其攘常无臂,其执常无兵,其扔常无敌,故能无往而不胜。

若知主而不知客,知进而不知退,此谓之“轻敌”。

轻敌则“三宝”丧失,故曰“祸莫大于轻敌”。

今人认为太上“以守为主”、“以退为进”的思想,是过时了的保守落后。

以为老子的“以不争争”,“以无为为”的主张,是消极的哲学观。

这种观点是世人只知阳、不知阴;只知显、不知隐的表面之见,故难知事物之本质与全貌。

此章以兵而论道,类而推之,天下之事其理皆同。

人能有会于此,则知“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不仅用兵合此理,天下之事无往而不适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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