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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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权益和健康安全,确保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秩序的规范化运行。

以下是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工伤认定1. 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工伤认定委员会,负责对员工提出的工伤申请进行认定。

2. 工伤认定应由企业根据员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听取员工的陈述意见,作出公正、客观的认定结论。

3. 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两年之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企业仍应予以受理并进行认定。

二、工伤保险赔偿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办理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手续。

2. 员工应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材料,合理配合企业进行工伤认定和保险赔偿程序。

3. 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三、预防工伤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员工应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3.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和教育。

四、工伤应急处理1. 员工在发生工伤意外时,企业应立即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将员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2. 企业应有专门的工伤应急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伤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3. 员工在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企业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材料,企业应积极配合医院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伤认定和处理工作。

五、违规处罚1. 员工如果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或者事态的恶化,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员工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工伤认定错误或者无法实施工伤保险赔偿,企业有权对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二章工伤保障第四条工伤认定第五条工伤待遇第六条工伤医疗第七条职业病防护第三章工伤防治与管理第八条工伤事故的预防第九条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条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第四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二条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和修订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管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劳动合同双方签署的职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定义1. 工伤: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受到的伤害。

2. 工伤认定:指由公司依据工伤保险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职工所遭受的工伤进行认定,并做出认定结论的过程。

3. 工伤待遇:指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的补偿费用和医疗救助。

4. 职业病防护:指公司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伤保障第四条工伤认定1. 职工发生工伤,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同时将工伤发生地点及伤势情况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并前往定点医院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如确需离职治疗,应向公司提交请假证明和离职单,并报告公司人事部门。

2. 公司应在收到职工报告后,及时指派专人处理工伤事故,进行调查,记录和报告,并通知相关保险机构。

3.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对工伤进行认定,并依法实行赔偿。

第五条工伤待遇1. 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公司应当向职工给予以下待遇:(1)医疗费用:工伤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

(2)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伤残情况的不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不同金额的伤残补助金。

职工工伤认定管理规定

职工工伤认定管理规定

职工工伤认定管理规定1.前言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确保职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和保障,特订立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岗和离岗职工,涉及工伤认定的各项事务和程序。

3.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1.客观原则:工伤认定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推断。

2.依法原则:工伤认定必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进行。

3.全面原则: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含职工本人叙述、医疗证明、相关证据等。

4.及时原则:工伤认定应当在职工提出申请后合理时限内完成。

5.公开原则:工伤认定的程序和结果应对参加方透亮公开。

4.责任主体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工伤认定的具体工作。

2.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供应有关职工的医疗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

3.员工代表:作为工伤认定委员会的成员,参加工伤认定的决策。

5.工伤认定程序5.1 工伤申请1.职工发现本身可能患有工伤或患病与工作有关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并说明事发经过、伤情情况等。

2.所在部门应立刻将工伤认定申请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5.2 工伤认定委员会1.人力资源部门应组建工伤认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含人力资源部门代表、医疗保健机构代表以及员工代表等。

2.工伤认定委员会应依据实际情况订立工伤认定的具体操作细则,并将其公布给全部职工。

5.3 工伤调查和审核1.工伤认定委员会应立刻打开对工伤事件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包含收集相关证据、调阅病历资料或者组织现场勘察等。

2.医疗保健机构应供应准确、完整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资料,为工伤认定供应医学依据。

5.4 工伤认定结果1.工伤认定委员会在调查和审核完毕后,应召开会议,讨论工伤认定结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作出最终决议。

2.工伤认定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申诉途径。

6.工伤待遇和保障1.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将享受国家和企业相应的工伤待遇和保障,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丧葬补助等。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伤事故的预防、救治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伤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伤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及时救治伤病员工,确保伤病员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的负担。

第二章工伤保险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用于赔偿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护理费等。

第四条雇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由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和相关费用。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认定第六条工伤事故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受伤或者发生职业病。

第七条工伤事故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二)发生原因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三)受伤或者发生病情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八条工伤事故认定的程序包括报告、调查、鉴定和复查等环节。

第九条工伤事故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对工伤认定具有决定性的证据意义。

第四章工伤救治和康复第十条雇主应当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及时对受伤员工进行救治。

第十一条受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应享受工资、休假等权益,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雇主应当积极进行康复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早恢复工作能力。

第五章工伤补偿第十三条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工伤补偿金。

第十四条工伤补偿金的额度应根据受伤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因素确定,并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受伤职工的家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工伤管理办法。

附件:工伤管理相关表格、报告样本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劳动法规。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工伤员工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出现工伤事故的员工,包括已认定工伤的员工、正在认定工伤的员工及疑似工伤的员工。

第三条工伤员工指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因工负伤的员工。

第二章认定工伤第四条工伤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受伤情况,企业应立即安排工伤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鉴定。

第五条工伤鉴定结果应由企业依法及时报送给工伤保险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六条对正在认定工伤的员工,企业应暂停相应岗位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照顾。

第七条对疑似工伤的员工,企业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工伤员工待遇第八条企业应为认定为工伤员工的给予相应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医疗费用报销、康复费用报销等。

第九条工伤员工的工资待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不能降低或拖欠。

第十条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企业应积极与医保机构对接,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一条工伤员工的康复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包括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第四章工伤员工职业安置第十二条对于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工伤员工,企业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安置。

第十三条职业安置可以包括岗位调整、职业培训、岗位适应性评估等。

第十四条职业安置应根据工伤员工的职业技能、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章工伤员工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六条工伤员工还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所有,未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释。

工伤管理条例全文

工伤管理条例全文

工伤管理条例全文工伤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工伤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利和责任保障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预防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工伤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培训。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预防和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品,自觉参加相关培训,积极配合工作。

第七条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救治伤员,防止事故扩大,通知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在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应当尊重事实,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履行审查、认定、赔偿的程序。

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第九条工伤事故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进行通报,并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第十条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伤赔偿和救助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查和申诉。

第十一条工伤事故应当建立事故档案,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为预防和管理工伤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工伤事故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指导,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推动工伤管理工作的改进。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的事项,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工伤管理规定

公司工伤管理规定

公司工伤管理规定公司工伤管理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三、工伤认定1. 如果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工伤的,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工伤认定。

2.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员工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在24小时内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以便进行工伤认定。

3. 公司将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员工的伤情进行评估,确定伤势及工伤认定意见。

四、工伤补偿1.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支付工伤补偿金和医疗费。

2. 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治疗和疾病防治,并积极配合员工的康复工作。

五、工伤预防和培训1.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伤防范意识。

2. 公司将完善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条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六、责任和监督1. 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伤管理的责任制度,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公司将建立工伤案件的监督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工伤问题,并确保员工权益的保护。

七、知情权和申诉权1. 员工有知情的权利,公司将及时通知员工有关工伤认定结果和补偿安排。

2.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工伤认定结果或补偿安排有异议,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并有权要求重新鉴定或申请复议。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公司工伤管理规定的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来管理工伤问题,保障员工的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应对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和机构内发生的劳动者工伤。

第三条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工伤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工伤安全。

第四条劳动者应依法行使工伤保险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的工伤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工伤保险制度第六条企业应依法依规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受到工伤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法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劳动者受到工伤后,企业应积极协助其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报销手续。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对违反规定且导致工伤事故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对所有工伤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记录。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工伤事故的善后和赔偿第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医疗保险金和伤残赔偿金。

第十六条企业应积极协助伤员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报销和领取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企业应关注受伤员工的思想情绪变化,提供心理和人文关怀,促进其身心康复。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劳动者家属的帮扶和慰问,做好善后服务工作。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6篇)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6篇)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目的:由于员工受伤事故经常发生,除部分是意外原因外,其中有些原因是由于员工人为因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受伤事故,受伤事故的发生不但影响了工作,还造成了公司和个人财物损失。

为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工伤范围规定:1、原则上,下述情况之一发生受伤事故,可列为工伤:①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

②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

③上班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受伤。

④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1、参照____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能算工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①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②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③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为犯罪行为。

④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本身而非公司原因引起的疾病突然发病,经抢救后没有死亡或经抢救病情稳定后又恶化死亡的。

二、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行政科,行政科根据伤者情况处理:①轻微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②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人员送往镇级以上(含镇级)医院急救。

2、工伤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部门要写出事故详细经过报行政科确认是否属工伤,行政科初审,董事长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报告总经理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在____小时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

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伤管理制度
一、工伤预防
1.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管理体系,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对生产现场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对工伤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工伤认定
1.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应及时组织救治,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公司应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3. 公司应根据工伤事故调查结果,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

工伤认定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工伤待遇
1.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应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职工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等。

2.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应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应包括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费等。

四、工伤管理制度监督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执行。

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伤管理实施细则(5篇)

工伤管理实施细则(5篇)

工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规范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工伤和职业病管理,依据《____社会保险法》、《____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修改〈工伤保险条例〉____决定》修订)、____第____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省人民____贯彻实施____修改决定____》(遂府发[____]号)、《遂宁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遂劳社发[____]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公司所有在册的正式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在册的正式员工均享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权利,并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条公司员工发生工伤时,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员工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__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____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

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

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

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注。

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

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工伤管理条例最新版

工伤管理条例最新版

工伤管理条例最新版工伤管理条例最新版(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管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

第三条工伤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疾病或者在工作场所外遭受的突发事件导致的伤亡。

第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视并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利知情、参与和监督自己的安全生产状况。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信息和培训,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并及时缴纳保险金。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的,有权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章工伤保险制度第七条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工伤权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参加的。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向工伤保险基金汇缴。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比例和程序投入运营,合理使用,确保工伤待遇的支付和工伤保险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以及生活护理费等。

工伤医疗按照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应当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

经鉴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协助劳动者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章工伤鉴定第十一条工伤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组织。

工伤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工作程序及其他事项的具体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者遭受工伤的鉴定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鉴定结果影响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水平,在鉴定过程中,应当公正、公平、科学。

第十三条工伤鉴定应当根据工伤事故的发生、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医疗证据等实际情况进行。

鉴定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人员工期间发生的工伤权益,规范工伤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于企业内的工人员工期间因工作而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在行业、生产、工种等方面的疾病和职业病的鉴定、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工人在自己认定的工作岗位上以及与工作有关的路途中,受到的任何伤害,应当被视为工伤,工伤的认定由企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二章工伤的认定和鉴定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院、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法律知识方面的人员组成,对工伤事故进行鉴定并提出认定意见。

第五条工伤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单位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鉴定。

第六条鉴定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二)工人在事故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持的工具或设备;(三)工人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四)遭受侵害的身体部位;(五)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环境。

第七条鉴定的结果应当由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意见,并签署意见单报所属单位备案。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八条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包括:(一)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企业为工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三)各级政府提供的资助。

第九条工伤保险资金管理应当实施专户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安全准确。

第四章工伤赔偿制度第十条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工伤赔偿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并根据企业的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第十二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当尽快将伤势轻微的工人送往医院,尽量不让工人自行就医。

第五章工伤预防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工伤:(一)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管理意识;(三)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四)对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和防范;(五)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

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工伤认定管理规定

工伤认定管理规定

工伤认定管理规定工伤认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伤认定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工伤认定管理。

第三条工伤认定管理应坚持“防备为主、保障合法、公正认定、安全自救”的原则。

第四条工伤认定管理应坚持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方针。

第五条建立健全工伤认定人员队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打造良好的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伤认定管理的根本目标。

第二章工伤认定管理机构第六条单位应设立工伤认定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伤认定管理人员,并依据工伤认定人员专业技能、岗位要求等订立岗位职责。

第七条工伤认定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实施工伤认定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审查,组织相关鉴定或复查工作;(三)组织职工进行工伤报告和处理;(四)出具工伤认定证明。

第八条工伤认定管理人员的条件和要求:(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二)娴熟把握工伤认定相关学问和技能;(三)具有肯定的业务水平和工作阅历;(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第九条工伤认定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工作隐秘,依法行事。

第十条工伤认定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培训,加强专业本领和法律意识。

第三章工伤认定申请第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适时向单位工伤认定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包括:(一)职工身份证明和医疗证明;(二)职工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害情况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适时受理并审查工伤认定申请,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适时告知职工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防备措施,积极防备和掌控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工伤认定鉴定第十五条对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单位应当实行鉴定、复查等方式进行审查,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客观、精准。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负责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鉴定,并严格管理和监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保证鉴定质量。

工伤责任管理制度

工伤责任管理制度

工伤责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工伤责任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事故、疾病等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工伤责任的管理和落实。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责任管理工作机构。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工伤责任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伤事故,保障受害者权益。

第四条工伤责任管理应当遵循诚实、公平、及时、保密的原则,不得有欺诈、隐瞒的情况发生。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责任管理档案,对工伤事故的发生、处理、赔偿等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保密。

第六条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工伤责任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工伤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工伤发生的可能性。

第二章工伤责任认定第七条工伤责任认定是指对员工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事故、疾病等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及工伤责任的承担人。

第八条工伤责任认定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法律程序和医学鉴定进行认定。

第九条员工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事故的发生,及时进行相关医疗治疗,并配合单位进行工伤责任认定的调查和鉴定。

第十条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责任认定。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伤责任认定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资料等支持和协助。

第十二条工伤责任认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伤赔偿金的获得,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工伤责任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将工伤责任认定结果及时通知员工,并向员工提供相应的赔偿金或其他待遇。

第三章工伤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工伤事故处理是指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全面的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寻求帮助,接受医疗救护,并配合单位进行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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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天元纤维股份汇报日:2012 –02--1 最终决定:
文件号码:TYDB--RZB--05保存期间:
汇报区分:制度汇报部门:天元纤维股份汇报者:
题目:工伤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标准。

1 工伤范围规定
1.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交警部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
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3 职工符合以上1.1、1.2两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2 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根据伤者情况及时处理:
(1)轻微者,在公司内或就近急救包扎;
(2)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人员送往附近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急救,首
次急诊抢救可就近医院。

1.2 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部门需要填写《事故报告表》,经过报综合办确认是否属工伤,综合办初审,总经理核准。

属工伤的,立即将《事故报告表》送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于30日内向社保中心申报。

如部门或个人发生工伤事故拒报或瞒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瞒报责任。

1.3 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报告总经理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在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1.4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要严肃,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3 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3.1工伤医疗费用在150元以下者,由公司直接报销(凭病历本、医疗发票原件和工伤申请单),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2工伤医疗费用在150元以上者,由公司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后,可以凭医疗发票向社保部门报销;
3.3..1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医疗期在2个月之内的,基本工资发放80%,节日福利照发,其他一律停发;2-6个月之内的,基本工资发放70%,节日福利照发,其他一律停发;6个月以上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的,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3.3.2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八十。

3.3.2以上综合薪酬必须高于濮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按以上标准发放的停工留薪期待遇低于濮阳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濮阳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950元,各县为820元)。

3.3..3不能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

4.工伤认定材料
4.1事故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
4.2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

4.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4.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料;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4.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4.6 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5、工伤事故报销管理
5.1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工伤报销材料提报工伤保险部门。

5.2凡本公司已参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5.3未来得及参险员工,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5.4因个人原因未参险或拒不参险员工,公司不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5.5工伤医药费报销后,需要再次住院治疗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交公司人力资
6.预防措施
6.1各部门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需定期组织的生产安全知识及规范操作知识培训,使员工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作业。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2.1有事故隐患,生产作业条件恶劣,拖延不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6.2.2违反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6.2.3因不正确穿带劳动保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6.2.4发现有伤亡事故险情,不立即报告,造成伤亡事故的;
6.2.5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6.3.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6.3.2在事故调查中,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
6.3.3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6.3.4事故发生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6.3.5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6.3.6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6.4对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综合办公室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直接和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6.5综合办公室应保存工伤处理记录档案,并对所有工伤事故进行统计。

附件:
天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报告单
天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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