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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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1 总则
1.1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结构计算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
送审文件尚应包含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专项审查意见。
1.2所有计算书、设计图纸应校审,并有符合相应工程等级要求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及相关人员签字,主要图纸应进行专业会签。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尚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结构计算书
2.1结构计算书应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注明计算内容及所在页号,计算资料中的文字、图形应清晰可辩。
2.2计算书中引用的数据要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或出处。
构件编号、计算结果(确定的截面、配筋、材料强度等级等)应与图纸相符。
2.3计算书内容应包括:
(1)计算荷载取值及组成;
(2)整体分析文件:含电算软件名称、版本、总体信息、输入数据文件、输出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以及超限信息(注:选用的整体分析软件应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对于“超限”工程,应采用2个或2个以上不同力学模型的电算软件进行分析)。
对于规范规定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的结构或需要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的结构,应有相应的计算内容;
(3)重要构件(如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转换大梁、大跨度异形楼板等)的有限元分析结果;
(4)牛腿、地下室侧墙与底板及必要的楼屋面板、楼梯、水箱、檐口、雨篷、栏板等的计算书。
构件如套用标准图的应注明,并进行必要的验算;
(5)需要验算抗裂、裂缝宽度、挠度及局部承压构件的计算书;
(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有承载力、变形、抗裂或裂缝宽度、应力验算,以及施工阶段验算等计算书;
(7)钢结构构件应有强度、变形、稳定性及节点连接(如焊接、螺栓)等的计算书;
(8)基础计算书(要有各种控制组合工况的柱底内力平面图作为基础设计依据):
采用桩基时要有:
①单桩承载力的计算或确定依据,单桩承载力的设计取值;
②按承台“群桩”验算桩承载力及承台强度计算;
③有软弱下卧层的桩基应按有关规定验算软弱下卧层,规范要求需要验算变形的桩基还应进行沉降计算;
采用浅基础时,要有:
①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取值;
②确定基础宽度与基底压力验算,有软弱下卧层需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规范要求需要计算地基变形的基础还应进行变形验算;
③基础梁板的强度计算;
④必要时的稳定性验算;
(9)有地下室的工程,应进行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抗浮验算,对于抗浮桩还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10)有人防地下室的工程,应有人防结构计算书;
(11)挡土墙结构施工图、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图、幕墙等围护结构施工图、钢网架结构施工图应附有相应的计算书。
3 设计图纸
3.1图纸目录
应按所绘制的图纸序号排列,所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或标准图也应列在其后。
3.2设计总说明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设计总说明,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设计总说明。
对简单的小型单项工程,总说明中的内容可分别写在基础平面图和结构布置平面图上。
设计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1)设计的主要依据(如设计规范、勘察报告等);
(2)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混凝土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基本加速度值、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以及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4)基本风压值、地面粗糙度;
(5)人防工程抗力等级;
(6)活荷载取值,特别要说明荷载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或与规范取值不同的活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范围;
(7)设计±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8)所选用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抗震结构的钢筋、钢材应注明设计需要的特别要求)、强度等级,对水池、地下室、屋面等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注明抗渗等级;
(9)所采用的标准构件图集,如有特殊构件需作结构性能检验时,应说明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10)结构构造做法(如砼保护层厚度、受力钢筋锚固搭接长度、框架节点等);(11)地基基础的设计类型与设计等级,对地基基础施工、验收要求以及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与技术要求,应注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地基基础部分的设计说明也可另图编写);
(12)说明施工应遵循的施工规范与注意事项。
3.3基础平面图:
(1)应绘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形式、定位轴线网(轴线网应与建筑图一致,可加入结构需要的插入轴线,余同),表明基础(或承台)、基础梁的位置、尺寸和编号。
(2)当采用桩基时,应有桩位布置图和桩身详图,说明桩型、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沉桩的施工要求、试桩要求和桩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极限承载力与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按规范GB50007-2002设计)或基桩承载力设计值(按规范JGJ94-94设计)。
(此条内容可另图绘制,桩身详图套用标准图的应注明)
(3)当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底持力层、基底的处理措施及施工的有关要
求,注明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基槽检验要求。
(4)当采用复合地基时,应说明复合地基的处理方法、施工要求、范围、深度、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等参数和检测要求。
(5)当基础底面不在同一标高时,应在变化处用虚线表明放阶位置,并在相对应的平面图附近绘出剖面图,注明放阶的尺寸、基础底面标高及有关处理要求。
(6)应绘出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无地下室时±0.00标高以下的预留孔与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此条内容可另图绘制)(7)应说明沉降观测要求及测点布置。
(8)必要时,应注明沉降预留值。
(9)当需要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注明后浇带构造详图所在图号。
(10)基坑与基础有关的回填土要求。
3.4基础详图
(1)刚性基础:应绘出基础剖面、基础圈梁及配筋、防潮层,并标注尺寸、标高。
(2)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标注总分尺寸、标高、基础垫层等。
(3)桩基:应绘出桩承台平、剖面和基础梁配筋、尺寸、标高、垫层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
(4)筏基、箱基:可按照现浇楼面梁、板详图的方法表示,需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
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及配筋图。
当设置后浇带时,除表示其平面位置外应绘制构造详图。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的基础应表明插筋在基础内的锚固长度及伸出基础顶面的长度、规格、数量、平面位置。
(6)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应绘出柱与基础的安装节点详图、杯口填料及其对施工的要求。
3.5结构平面布置图
(1)各种结构体系的单、多层及高层建筑均应绘制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
(2)绘出定位轴线网及结构构件位置,并注明编号。
(3)现浇板应注明结构层标高、板厚、配筋(亦可将楼、屋面模板图与配筋图分别绘制)。
当楼、屋面标高有变化不易表示清楚时,应在变化处绘出断面,注明变化尺寸或标高。
有预留孔、预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表明其规格、位置、尺寸及编号,并注明孔洞或设备基础下的加强钢筋等加强措施(当预留孔、预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另图绘制)。
设备未定时宜标出使用范围,注明适用条件。
(4)预制板应在相同的布置范围内用对角线注明板的编号、数量、标高,明确板的跨度方向。
预制板上有预留孔洞时,除在构件图上表示外,平面布置图上也应表明其位置。
(5)楼梯间应表明其位置,注明楼梯编号。
(6)电梯间应编制机房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梁板编号、板的厚度与配筋、预留洞大小与位置、板面标高及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
(7)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在结构找坡时,应表示出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
有预留孔洞或其它设施(如抗震设防时的女儿墙构造柱等)
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和详图,设置水箱处应表明该处的的结构布置。
(8)砌体结构的平面布置图上应注明圈梁、构造柱的位置、编号,绘出必要的剖面,表明板、梁、墙、圈梁、构造柱之间的连结关系和构造处理。
(9)单层有吊车的厂房,应绘制构件布置图和屋面结构布置图。
当构件选用标准图时,应在图中予以注明。
单层无吊车的简单厂房,可将构件布置图与屋面布置图合并。
构件布置图中应表示的构件有:墙、柱、吊车梁、吊车(注明吨位及工作级别)、过梁、门樘、雨蓬、柱间支撑、连系梁、圈梁等,屋面结构布置图中应表示的构件有:屋架、天窗架、屋面板、挑檐、天沟、预留孔、山墙卧梁、屋面支撑等,图中均应绘出柱网轴线关系,表明这些构件的布置与编号、构件标高、详图索引号及有关的附注说明等。
(10)门式刚架轻钢结构:除按(9)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外,尚应注明所用钢材材质要求,构件型号、规格、焊(栓)接施工及质量要求,钢结构防火、防腐要求,特别应表明所采用屋(墙)面压型钢板材质、波距、波高、截面惯矩及外墙构件布置图、构件详图、安装节点详图。
(构件详图、安装节点详图可另图绘制)
(11)钢网架结构:钢网架应绘出上、下弦杆及腹杆平面、关键剖面、与轴线关系、总、分尺寸、标高、构件材质型号、规格、节点详图和安装就位详图、防火、防锈等施工要求。
(节点详图和安装就位详图可另图绘制)
3.6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
(1)现浇结构中梁、柱、剪力墙等构件详图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简称平法)绘制,也可采用单体构件配筋图(需要时加绘模板图)方法(简称单体法)绘制。
预制构件及现浇构件中配筋较复杂或有预留孔洞、预埋件而平法不易表示清楚者,应采用单体法绘制。
(2)构件详图应表明:构件形状、长度、断面尺寸、标高及构件中钢筋的形式、位置、数量或间距等配筋情况。
预应力构件尚应表明曲线预应力筋的位置及锚固大样,预应力预制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锚固端构造等。
(3)当构件有预留孔洞、预埋件时,应注明位置、尺寸、标高、构造加强钢筋及预埋件编号及详图。
(4)若构件中钢筋较复杂难以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
(5)曲梁或平面折梁宜增绘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
(6)倾斜构件宜按坡向绘制详图大样,并注明水平投影和两端高差尺寸。
3.7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现浇框架、剪力墙、框剪结构,均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
当节点构造详图套用标准设计通用图集时,应注明标准图集号、页号及大样名称,不能套用标准图集的节点(如斜柱节点等)应另图绘出。
(2)节点构造详图应表明:节点区内配筋情况、受力钢筋的接头和锚固及抗震设计时填充墙与框架梁、柱、剪力墙、构造柱的锚拉等。
3.8其他图纸
(1)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梯梁、梯板、梯柱详图,并注明尺寸、构件代号、标高。
(2)特种结构和构筑物图:如水池、水箱、烟囱、烟道、地下室集水井、室外地沟、挡土墙、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平面、特征部位剖面及配筋,注明轴线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性能。
3.9建筑幕墙结构设计图
(1)应绘出幕墙构件布置图,图中标注竖向和水平构件(龙骨),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
(2)应绘出墙材(或玻璃)与龙骨、各向龙骨间的安装、连接详图,注明墙材(或玻璃)、结构胶及配件的规格、性能等要求。
(3)应绘出主龙骨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详图,注明连接件的品种、材质、规格。
(4)应绘出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布置图。
3.10基坑支护设计图
(1)应绘出支护结构的平面图(图中应表明建筑红线范围)、剖面图、节点详图。
注明支护结构形式、材料性能、规格、安全等级及施工要求、检测要求、监测要求和预警指标、应急措施。
(2)应提供周边环境图或情况说明(如周边建筑、地下管线等)。
(3)必要时,应明确降水措施要求。
3.11人防地下室设计图
(1)应绘出防护单元、口部、出入口防护单元间通道、战时封堵平面位置。
(2)地下室墙体详图需包括下列内容:防护单元隔墙、临空墙及口部配筋,出入口及连通口战时封堵详图(如套用标准图的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