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职工队伍责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集团公司决定在全员培训学习考核中实行末位淘汰制,通过培训学习,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各矿矿长必须经过省级培训、考核并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副矿长必须经过省级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任职。矿长、副矿长必须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其他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国家或行业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二、各矿井的队长、副队长、班组长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能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能排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能采取应急措施,有及时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的能力。上述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经考核不合者调离本岗位。
三、各单位的特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未经培训上岗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证,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新工人进入公司,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不
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其他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岗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否则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公司所属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各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对职工进行生产技术教育的基础上,应对员工进行强化培训。每年应分阶段对职工进行培训、学习、考核。逐步提高本单位员工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水平,使员工由掌握一般的常规性安全知识到掌握和熟悉本岗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熟悉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预防,掌握相关的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每个阶段结束后,应报请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统一命题进行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凡考核不合格者,经脱产进职工培训中心强化培训后,再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各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每有一人不合格,对单位领导给予100元的罚款。
七、由职工培训中心、劳动人事处,安全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抽查,并将每次检查结果汇总后纳入领导干
部年薪制的考核内容,真正将集团公司全员安全培训学习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