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课程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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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

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

(一)《合同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二)了解该课程目前有哪些资源?是否可用?什么内容?形式怎样?等等,当然还必须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

(三)了解教育对象(学生)的需求和基本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主要涉及学生的年龄、学习动机、希望采取的学习方式、上网的条件、对多媒体技术运用的熟练程度、可供自主学习的时间、教学建议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课程设计或对课程设计进行修改补充。

(四)《合同法》课程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

首先,课前充分备课,并将涉及这一讲的相关教学材料(如重点和难点辅导文本、教学案例、相关课件等)预先熟悉,这样可以有利于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其次,上第一次课时,设置课程导学环节,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程的特点、教与学的进度安排、课程的媒体资源及学习方法等,并告之法学大专毕业的学生必须先修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通过课程导学,学生对课程情况及教学模式有了大致的了解,有助于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第三,在整合利用教学媒体资源的基础上,将每一讲的课程内容分解成不同模块,明确重、难点讲解部分和学生自学部分。例如:“合同的订立”这一章所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在辅导时,我将这些知识点先梳理出来,将之划分为不同模块。其中,合同成立与生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格式合同及缔约过失责任为重点讲解,其余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学生可以通过看文字教材,上网看课件并完成书后自测来掌握这部分内容。

第四,运用案例教学法,调动其学习的主动性和课堂参与性,形成师生互动。

主要做法是:在每次辅导课前,需给学生布置预习任务,主要是预习重点、难点部分,并根据课程的内容对学生提出不同要求,或要求学生记学习笔记,提出自学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或者在上课时预先准备两个典型案例,要求学生或自行分析或利用学习小组进行讨论。如果是前者,则在辅导课上归纳学生的疑难问题,结合知识点的讲解重点答疑;如果是后者,则在上辅导课时,先与学生一起查看讨论的情况,也可请学习小组的代表上讲台介绍案例讨论情况,并对不同观点进行归纳,以了解学生的预习效果,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知识点的讲解对两个案例进行讲评。为了检验讲课效果,可再准备1~2个案例让学生在课堂上讨论。最后,在本次辅导课结束之时,再给学生布置自学任务和下一讲的预习任务。

(五)根据课程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课程实践活动

《合同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为了使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不可少的。本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每学期一般安排两次,并且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了成人业余学习的特点,一是尽量利用网络虚拟环境;而是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组织网上综合案例讨论或专题讨论

网上讨论一般在合同法总则部分的内容辅导结束后进行,因为在这一时间,课程的重点、难点基本已讲完,需要对前面的学习进行回顾、总结,案例和论题的选择也要涵盖前面的内容。案例的数量不宜太少,也不宜太简单,一般六个左右,尽量选择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否则达不到实践的目的。在讨论前,教师提前将要讨论的案例和论题挂在学生班级群上,并要求各个学习小组预先准备,在讨论时,教师要始终参与,并积极引导。

2.利用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咨询、法院听庭等

为配合课程实践,我们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系,建立了相应的实践基地。每学期,我们会与实践基地联系,安排1~2次的实践活动。比如到法院听庭,我们一般是遵循自愿原则,并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如提高形成性考核成绩,在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活动报告互相交流。

3.组织模拟法庭

结合同学们在上学期已经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可以组织同学们进行一次有关因为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这样既可以巩固之前所学的民事诉讼法相关程序性知识也可以加强合同法知识的掌握。

当然,上述几种形式的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与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五、《合同法学》课程教学设计的预期目的

(一)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明显提高,参与意识增强

通过网上讨论和学习小组活动的开展,学生普遍觉得这种学习方式比较新颖、自主,能调动自己的学习积极性,感到《合同法》课程的学习比较有趣,收获较大。在每次组织网上实时讨论时,学生都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学生掌握了必需的学习技能,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通过自主学习的引导和强化,学生逐渐养成了课前预习、主动思考的习惯,掌握了上网寻找课程学习信息和资源的方法,知道在碰到学习中的困难时该任何寻求帮助。

(二)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了锻炼

通过案例讨论等一些课程实践活动的组织,学生明显感到了自己书本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存在的一些差距,觉得这些实践活动弥补了学习中的不足,锻炼了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六、教学进程计划表(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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