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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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云交监发电…2011‟53号)文件的精神和部署,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通知的要求,对我局组织开展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本次排查范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2009年以来投资额5000万以上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我局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古城区范围内负责建设的项目开展排查,我局从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依规用地情况、集约节约用地技术和工程措施、执行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法规政策、用地手续不完备的已建成和在建公路项目手续办理情况、和交通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管以及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协调联动情况等方面入手排查情况如下:

一、老丽鹤公路祥和段路面改造项目

老丽鹤路祥和段为省道308线路段,老丽鹤路祥和段工程道路全长2.8475千米,路基宽15米,行车道宽9.0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曲线最小半径251米,最大纵坡0.88%,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行车速度3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

路—Ⅱ级,设计年限为15年。总投资5555.61万元。

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道路建设依法依规的各项政策的落实。老丽鹤路改造工程由中交通力公路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古城区老丽鹤路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云南省发改委通过评审获得批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城区老丽鹤路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9)609号)。并完成了测量设计工作,取得了丽江市交通局《关于对古城区老丽鹤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丽交﹝2009)230号。)并得到丽江市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古城区老丽鹤路祥和段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项目列入了年度投资计划内下达。古城区政府也成立了古城区老丽鹤公路祥和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具体实施建设任务。不存在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

由于该项目属老路改造项目,且道路沿线多为居民区和单位,我局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集约节约建设用地,按照征多少用多少的原则,制定有效工程措施,节约用地数量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情况。在征地拆迁工程中,严格遵守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政策法规,不存在降低标准补偿侵害百姓权益问题,同时我局积极和我去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联动,及时的办

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石新公路建设项目

石新路工程位于我区金山乡境内,西起金山乡金山村委会石屏村,向东经开文、开元、恩烈下村转向北,经恩烈上村、守信村,止于新团检查站,一期全长3.562公里。

石新路项目在2009年9月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关于古城区石屏至新团过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丽政报【2006】114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复【2007】71号对古城区石屏至新团过境公路建设用地做出批复,同意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不存在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

该工程经云南省交通厅以云交[2003]269号文件批复于2003年列入云南省经济干线计划,委托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对石新路进行勘察设计。因各种原因路线走向变更了两次,设计方案也变更多次,第一次按36米道进行设计,第二次又改为24米道,目前则按50米道设计实施。08年5月6日省交通厅云交基建﹝2008﹞121号文件《云南省交通厅关于省道308线丽江~攀枝花公路石屏~新团一阶段施工图变更设计的批复》对石新路的设计做了批复。我局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集约节约建设用地,按照征多少用多少的原则,制定有效工程措施,节约用地数量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情况。

在征地拆迁工程中,严格遵守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政策法规,不存在降低标准补偿侵害百姓权益问题,同时我局积极和我去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联动,及时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丽宁二级路新文段

丽宁二级公路新文段(新团至文化大东路岔口)改建工程是大理至丽江省道S221线丽江至宁蒗公路中的一段。是干地坝工业园区的配套工程,是丽江火车站与干地坝工业园区之间最快捷的通道,属于一般干线路网。改造前老路为三级公路,该路段全长12.157公里,总投资2.1亿元,其中建安费1.27亿元。该项目占用土地(扣除老路)508亩、占用林地287亩、旱地191.8亩、水田1.3亩、宅基地2.2亩(5户)、荒地25亩、占用老路92亩、拆迁建筑物(含补偿)3600㎡、拆迁电力、电讯线路1.3万米。青苗补偿面积193.1亩。项目路线采用的技术标准较高,通行能力较强(未来路基加宽后可满足一级公路标准要求)。既服务于干地坝工业园区至丽江火车站的货品运送,也改善了丽宁公路沿线村庄的交通状况。

目前,该项目已通过项目《工可》评审得到立项批复。不存在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对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得到批复。完成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项目林地占用、环评、水保等手续已完成报件,正在于相关部门衔接组织评审并请求审批。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我

局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集约节约建设用地,按照征多少用多少的原则,制定有效工程措施,节约用地数量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情况。在征地拆迁工程中,严格遵守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政策法规,不存在降低标准补偿侵害百姓权益问题,同时我局积极和我去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联动,及时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009年以来管理建设的老丽鹤路祥和段改造工程、石新路工程、丽宁二级公路新文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自查发现,在3个公路路网改造和建设项目中,能够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在占用土地和征用临时用地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未发现未经依法批准用地擅自施工现象、超标准用地现象以及降低补偿标准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为切实做好公路建设用地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局根据交通厅与我区国土、电力、电信传输以及工程沿线乡政府等单位协调沟通,共同办理公路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等。并积极向沿线群众大力宣传公路建设的重要作用,取得沿线群众对公路建设的支持。指挥部和施工单位还设身处地为沿线群众着想,最大限度地维护沿线群众的利益。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既保证了公路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合规,又维护了公路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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